面对失败的人,追究责任当然是理所当然,严厉处分也未尝不可,但轻忽过程,一味苛责,恐怕只会带来更坏的结果。
俗话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但是在现实人生,却不容易看到。
尤其在东方社会,“成王败寇”的法则深植人心,影响的层面相当深远,因此往往让当事者,欲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或有失败,则等于坠下万丈深渊,难以超生。
忽视过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这种“只重结果,轻忽过程”的文化,不仅轻贱生命、人权,同时也阻碍了文化开创性的发展。不过,下则故事却是一个十分理性的范例!
汉朝年间,当卫青挥军北伐匈奴的时候,前锋苏建、赵信两人,奉令率领三千骑兵深入敌境,单独与单于遭遇。双方大战下来,结果汉兵伤亡殆尽,赵信选择投降匈奴,苏建则只身逃回卫青营部。
这时,幕僚周霸说:“自从大将军出师以来,从未杀过任何一位有过失的部将。但现在苏建全军覆没,却独自活命回来,实在有损军威,将军应该将他斩首示众,藉以建立威信。”
但另一安姓幕僚,则不以为然地说:“苏建等人仅以三千士兵,抵挡匈奴数万兵马,力战而败,可是并没有投降的贰心。现在他搏命回来,却反而要被杀,实在没道理,也不公平。”
“如果杀了他,等于是告诉全体官兵,除非每战必胜,否则,如果没有战死,回来一样是死路一条。这岂不是间接鼓励官兵,倘若战事不利,就只有投降敌人一途?这在军机危急的时候,对官兵的心理,将有不良的影响,不可不慎!”
卫青本人比较认同安姓幕僚的看法,他说道:“我卫青带兵一向带心,不怕没有威信,也不必靠杀人来立威。同时,我向来不恃宠而骄,虽然领军在外,也不随意擅用生杀之权。有关苏建的功过,还是交由朝廷去定夺吧!”
于是,卫青将苏建送交朝廷议处,后来朝廷也未将苏建处死。
失败了,当然有责任,但责任的追究,应当合理。
假如,不分青红皂白,做不合理的处分,或许可以藉以“恐吓”其它人,达到立威的效果,但事实上,恐怕只会产生离心力,而不是向心力,让团体中人产生更为复杂的情绪。
因为种下不合理的因,通常只会开出不合理的果;即使有可能产生合理的果,但这种果,恐怕是不踏实、不可测的。
最明显的例子,恐怕就是会造成不做不错、多做多错的心理,让人不敢放手去做,遇事推托,只做表面功夫。
要苛责人,很容易,但要就事论事,却很困难。
大凡很多事务的进行、完成,都有其多面性与复杂性,所谓的“成败”若仅止于“看得见的”与“结果的”这种简单化的评量,似乎对那些在事务进行中默默付出,解决看不见的、繁琐的,或者是任何“聪明人”不屑去做的难题的人,相当不公平,也很可惜!
所以说,面对失败的人,追究责任当然是理所当然,严厉处分也未尝不可,但轻忽过程,一味苛责,恐怕只会带来更坏的结果。事实上,所谓“败战处理”,并不是快快让“落水狗”得到严厉处分就好,可是一门严肃的学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