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柯是一名高一的学生,今年16岁,学习成绩非常优异。但是去年的中考风波还时时地在她的脑海里回荡。为什么呢?原来,不平等的现象还体现在考试录取中。
去年,小柯考出了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过了一段时间,各个高中的录取通知书都陆陆续续地寄到同学们的手中,唯独她还没有。这可急坏了小柯,也急坏了父母。为此,父母去学校找老师了解情况。老师说:“从以往来看,小柯的成绩上一中是没问题的,如果有问题就是她的分数正好压线,而且人又多,所以没有录取。但是上市第二中学是完全可以的。”听完这些话,小柯的爸爸回家后,只能好好地安慰女儿一番了。
后来,小柯只能走第二志愿——市第二中学。但是,刚开学她就听同学说,他们班的男生以636的分数就上了市一中。小柯的心突然间就要崩溃了,因为她考了650分。这是为什么呢?经过调查,原来市一中在分数线相当的情况下,首先要录取男生,这样小柯就没有名额了。
未成年人在学校里有权得到和其他未成年人一样的对待,有权不受歧视。其中包括在入学和升学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在校学习和生活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受到公正评价的权利。
上述案例中的市第一中学,侵害的小柯了受到平等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