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非常喜欢写作的小慧现在是一名初三的学生,她的作文在学校的比赛中连连获奖,并发表在学校的校刊上。
不久前,小慧的叔叔在一家书店中看到一本《中学生优秀作文选》,于是就想给小慧买回去,让她的写作水平更上一层楼。但是当他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惊奇地发现这本书中竟然有小慧的作文,于是他就去了出版社,询问相应的情况和稿酬。但是出版社却回复说:“一个小孩子要什么报酬、享有什么版权,我们的出版又不是赚钱的,只是鼓励他们再创作。”
不知道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是不是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如果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
我们先要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诸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利的总称。我国《民法通则》专门对公民的知识产权作了具体规定。儿童尽管是未成年人,但是也依法享有智力成果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如果未成年人知识产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均规定了公民享有著作权,创造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因此小慧也享有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