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是一名13岁的初一学生,父亲是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非常有钱。但是,父亲性格很粗暴,动不动就对母亲发脾气,这时母亲只能到外面散步,小丽的作业也做不完。母亲忍无可忍,于是提出离婚,但父亲却不同意。最后只得到法院起诉,婚是离了,但是小丽究竟判给谁啊?父母双方都争着要孩子,差点就打起来了。
最后,法院根据调查情况很快就下了判决书,把小丽判给了妈妈。小丽的父亲每月付给小丽500元生活费,可以在周末或假日去看望小丽。小丽的爸爸对此不服,表示要上诉,并请了一名律师。律师了解了官司的原委后,劝小丽的爸爸不要上诉了。他向小丽的爸爸解释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随父还是随母生活,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及该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判决解决。”
小丽的爸爸听了律师的话后,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解决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离婚是每一个孩子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的生活当中会碰到人生道路上许许多多的困难,广大的未成年人要勇敢地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