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
肖沁帮我准备好了今晚生日派对的一切,我却在这个紧要关头生病了,真该死。从医院出来我就直接去了事务所,这个月的离婚案子格外多,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人都受不了自己曾经用生命去爱的对方了呢?肖沁带了鲫鱼汤来看我,她还带来了一份请帖。水沐要结婚了。大红色的帖子和金色的“囍”字在我眼中不过是苍白,唯一熟悉的是水沐的签名,还是那样大气。
一、我明白,我要的爱,会把我宠坏
我是在学校的辩论赛中认识水沐的,那次辩论赛格外激烈,水沐是第一辩手,清晰的思路和滔滔不绝的有力辩词让她成了全场的焦点。
我们输了,很不甘心。对面水沐的队友们簇拥着水沐,高高地举起手臂挥舞着,这是一支刚刚成立不久的辩论队,在一个月前的辩论比赛中输给了我们,这一次有了水沐的加入,士气大增,赢得漂亮。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一次比赛,水沐赢的不仅是比赛,还有我的心。
邵孟斯是谁?是我,也是这所重点大学里最快的嘴巴,当然只是在水沐出现在大众眼里之前。
我是法学院的,每天要抱着厚厚的专业书穿梭在校园里,马上就要毕业了,我一直在忙着寻找律师事务所实习,辩论队也再没有我的身影。那次遇见水沐完全是个意外,她穿着纯白的连衣裙站在逆光的湖边,阳光铺洒在她的脸上、肩上,那一瞬间我感觉她酒窝里橙黄色的光快要溢出来了。水沐绝对是我认识的最表里不一的女生,就在我不敢打乱这一刻恬静气氛的时候,她径直走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
“邵孟斯,做我男朋友吧。”
风从远方赶来,脚步匆匆,抚乱了如镜的湖水,水沐的长发也被吹得凌乱。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可以感受到她手心的温度,那是我想要的。
“好。”
是谁说过大学里一定要谈一次恋爱才没有辜负这段好时光?我在毕业以前完成了这个仪式,过程快到不可思议。以前也有过女孩红着脸庞跟我说:“邵孟斯,我喜欢你。”可是我没有接受,因为我不知道她们的喜欢是哪种喜欢。水沐的直白省去了我内心纠结的过程,所以我们在一起了,如此之快。
在我忙着找工作的时候,水沐会做各种各样的糕点给我,然后柔柔地说:“孟斯加油呀!”我喜欢水沐笑起来深深的酒窝,因为那里装满了她对我的喜欢。
那时候我奔走在各家律师事务所之间,水沐在准备考研,一天里,我们见面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站在天桥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夏天时水沐不怕蚊子叮咬,陪在我身边;冬天的时候我们会喝冰冻的啤酒,那种肠子结冰的感觉会让人在瞬间清醒;真正忙起来,我们仍旧互道晚安。这是我二十二岁时的爱情。
水沐喜欢眯着眼睛,懒散的样子像一只波斯猫,神秘又优雅,我想这就是水沐带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吧。站在高楼大厦间二十二岁的我,看着身后的水沐,觉得这个世界如何繁华都不及爱情有吸引力。
因为我考取了律师证,找工作似乎没有那么难,我被一家律师事务所招聘过去做助理。水沐考过研究生后就一直在写文章,她说她想当个作家,坐在家里就能养活自己。每次她信誓旦旦地说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戳戳她的脑门儿:“作家?你还是当站家吧,帮别人打打票还能减肥。”
水沐是温柔的,她从不回击我,一直都是顺从的模样。那么乖巧的水沐在我眼中就是一只猫,漂亮,但脆弱。
二、我这里天气凉凉的
毕业以后我跟着领导接了几个大案子,都是胜诉,邵孟斯这个名字也在外传开了。那个时候我和水沐已经很少见面了,我在事务所旁边租了一套小公寓,水沐依旧住校,我们隔得很远。我们偶尔在大学城后面的小咖啡屋里约会,那个小咖啡屋开了很久,餐桌上的假玫瑰花陈旧不已,但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感受到那种爱情的感觉,最初、最真挚的感觉。
我在事务所干了两年,领导给了我一个去北京深造的机会。我在这个世俗的社会遇上了这么个世俗的选择,爱情和事业我该选哪个?
水沐说:“孟斯你去吧,你那么好强的一个人,怎么会一辈子生活在这座二线城市?”我不知道我问水沐的目的是什么,旁人都说我们的关系好,我走会告诉她,她也很支持我。这段爱情,怎么看都是完美的。其实我是害怕自己的良心不安,我害怕在以后想起水沐的日子会因为不辞而别而自责。
我到北京正临秋天,首都的秋天很干燥,忙起来顾不及喝水,经常上火,然后鼻血直流。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隐隐地想起水沐,她在我身边的时候会经常强制性地让我喝水。现在我只有看着鼻血一滴一滴地淌下来,染红了手中的A4纸。老板很刻薄,用最少的工资换取我最多的工作时间,终于,我被他压榨得生了一场病。病毒性感冒,其实吃点药就会很快好起来,但因为只身在外,压制了很久的感情在我倒下的那一刻全部涌上心头,迸裂了我心脏上一点点的裂痕。心疼,疼得无以复加。
感冒好得差不多了,我的假期还剩一天,坐地铁,我去了香山。褪去西装,我把自己包裹得像一只狗熊。看到漫山的红叶,我拨通了水沐的电话。
“水沐,你猜我在哪里?”
“北京啊。”
“你猜我在北京的哪里?”
“你不是在上班吗?律师事务所啊。”
“不对,你再猜。”
“你在哪儿啊?我刚刚开了一篇小说,正写着呢,怕等一下灵感跑没了。”
“这样啊,那你写吧。打扰到你了,不好意思。”
“那你在哪里啊?”
“等下一次你来北京,我再告诉你。”
挂了电话,感觉手指湿漉漉的。原来是我的眼泪砸到了手上,眼泪干了之后紧绷绷的,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好受。来看红叶的人有很多,现在是观看红叶最好的时节,大家都很开心,只有我在流泪。我以为水沐会说,孟斯你竟然主动给我打电话啦!我以为水沐会热衷于这种有些幼稚的猜测。可是这些都只是我以为罢了。
晚上喝了啤酒,冰冻的。起先老板娘看到我嘴唇没有血色,不准备卖给我。我说:“没关系老板娘,我都二十四了,不会有事的。”
明明是秋天,喝下第一口的时候整个人被冰得瑟缩了一下,和水沐在一起的时候,就算是寒冬也不曾这样。我缩在公寓里重温《泰坦尼克号》,小口小口地吞着那瓶啤酒,看到杰克放掉木头沉入海底的时候,我并不觉得杰克是冷的。就算他的身体被冻得像块冰块,但杰克的心还是热的,他的露丝还活着,他的爱还在。关掉电脑,我喝掉了最后一口啤酒,已经不再冰了,时间也再没有被凝固住,流逝得越来越快。
三、让我爱你,然后把我抛弃
北京的冬天很冷,也很温暖。我的家乡在江淮一带,冬天没有暖气,室内温度和室外温度差不了多少,经常手脚冰凉,可是北京有暖气,我穿一件衬衣就可以工作,我想我再也适应不了没有暖气的冬天了。
今天我路过新华书店的时候被一张巨幅海报惊得震了一震,海报周围有很多学生,大多都笑眯眯地说终于可以买到实体小说了。我呵了口气,白色的水汽盘旋在眼前,直到消散,眼前的景物依旧存在,我这才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