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人的先验能力(先天的创造能力,感性直观和知性范畴)本身就成为自然法则的一部分。让我们沿着这一思路,经过索绪尔、洪堡、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乔姆斯基、拉康、哈贝马斯等等,然后再回头想想本文(三)、(四)两节所提出的黑格尔的伟大“合题”,就基本上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正如无意识是意识活动的逻辑前提一样,语言也是文化的逻辑前提;所以语言不是后天学会的,当然语言能力也并非就如人的听觉、味觉一样是生来就有的,我们可以把人的语言能力理解为一种内在的资质,它可以在适当的环境中按照某种给定的方向从人的“内部”自行发展起来,而且这种“发展”能生成为规则系统、推理能力和逻辑思维;所谓“自行发展”也不确切,事实上,在语言的发展中,我们不但可以进行人类学、社会学的研究,而且可以进行心理学、精神分析的研究,于是我们也就发现正如“无意识”本身就是一种意识活动一样,“语言”本身也就是文化(的结晶);如果说真理只是一种判断的话,那么世界就不是由自在的事物构成的,而是由经判断而成的事实构成的,所以问题也不在观念,而在句子;句子的唯一目的就是表达意义关系,而且这种表达必须服从于一定的规则系统,否则别人就没有办法懂你的意思;由此来看,关系决定要素,句法(规则)决定词语(观念);所谓句法的规则系统,可区分为表层的和深层的,表层的是语音结构,深层的是意义结构。一位朋友在给我发来的电子邮件中,提到了一个小学生语文考试题的例证,题目是要求用关联词把这四句话连接起来:“张海迪姐姐瘫痪了”、“张海迪姐姐顽强地学习”、“张海迪姐姐学会了多门外语”、“张海迪姐姐学会了针灸”;各种答法都有,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张海迪姐姐虽然瘫痪了,但顽强地学习,不仅学会了多门外语,而且学会了针灸”。这种“答案”之所以“应该”是“正确”的,就在于它合乎我们经教育而具有的对语言表达的“深层意义结构”的理解。王充在《论衡》中表达过这样的意思:
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我们所谓的“章句”也就相当于西语的语法,但“语法”侧重于句子的形式结构,“章句”则侧重于句子的意义结构。
汉语,特别是古代汉语整个说来都侧重于句子意义的诗意性、丰富性、多变性、人的内在体验性和“言不尽意”的独特性。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的汉语特别是古代汉语就没有句法理论——句子表达中的规则系统。
(十)汉语表达中的“形式化要求”其实一直就很严格,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对诗词的用韵、平仄、对仗等几乎有些苛刻的要求上。中国古代的诗词既讲究“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叶燮),也讲求“寻声律而定墨”(刘勰)。而几乎所有的语言学家都认为“分音节、有重音、讲声律”,还有标语、口号中的“节奏感”,是专属于人的意识活动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我最近重读了韩江洪所着的《严复话语系统与近代中国文化转型》一书,有了许多新的收获。严复在其《天演论·译例言》中说,“用汉以前字句、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这话十分耐人寻思。尽管古汉语多单音节词,而且词类灵活、一词多义、随意引申,但作者还是整理出严译中所体现出的句法规则(其实也就是先秦句法),比如四个表示陈述语气词的用法(焉、耳、矣、也),四个表示疑问语气词的用法(乎、哉、欤、耶);告诉我们不用系辞即可构成判断的两种方式(主语后加“者”或表语后加“也”);并仿照先秦句法中的被动语式(共三种类型,即“见”字句、“于”字句、“为”字句)生动翻译出英语原着中的被动含义,特别是“为……所”的句式更可见出《史记》笔法的影响(参见该书第二节)。凡此种种,均说明凡语言都有其句法规则;而且人天生就具有这种灵活运用句法规则以表达无限多的句子含义的能力,这里又涉及我们对语言(language)与言语(speech)、能指(signifier)与所指(signified)这两对概念的理解,前人已多有论述,此处不赘。我所想做的,无非是想在为语言的先验的普遍性规则提供一种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再将其联系在道德的普世价值上而已。
(十一)语言不仅是推论符号,用以描述、认识世界,同时也是表达情感的符号(又是一个黑格尔所要处理的“合题”问题)。如果作为推论符号有着句法上的形式规则(也正是这种形式规则可以被理解为康德的纯粹理性,并由此说明了真理的构成),那么作为表达情感的符号,其普遍性又表现在哪里?拉康关于儿童成长中必经的“镜像阶段”提供了一种说明:猴子一旦发现镜子中其实无物,事情便就此终结;儿童却非要证明他与镜子中的自己的关系,而且一旦意识到他能支配镜子中的自己便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这说明语言与人的自我意识的起源密不可分,说明想象与人的成长之间的关系(儿童总在想象中让自己扮演一个全知全能的完整无缺的人),说明了想象在本质上就是自恋性的,当人一旦感受到缺失和不完满时,就有了受虐与施虐的倾向,即表达出一种对永远也不可能获得的东西的无限渴望。
这就涉及了对人的“欲望”的理解。
欲望(desire)不同于冲动(drive),冲动只与某个具体的特殊对象有关,而欲望则本质上所表现出的是匮乏、缺失、焦虑;欲望也不同于需要(need),需要如果只限于生物本能,一旦满足就会消失,欲望则指向自身,是一种被压抑的、被延迟满足的消逝(柯耶夫语);欲望作为生理、心理的交接点,是一种需要表达出来的需求(demand),这种需求按黑格尔的说法,就是要获得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