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历史主义或历史-政治的话语所针对的是柏拉图关于理念论的“知识与真理”的话语和霍布斯关于统治权的合法性的“哲学与法律”的话语;这两套话语着眼于秩序与和平,着眼于统治权在契约中的和平诞生;通过对战争说“不”而抹杀了“征服”,通过抹杀“征服”而使统治权“完全彻底代表人们的权利”,“如此建构的统治权承担着所有人的人格”。其实在福柯的论述中,他的历史-政治的话语也针对的是那种“历史仅仅是权力自己描述自己的历史,权力使人讲述自己的历史:这是权力讲述的权力的历史”。也许作为“正史”所讲述的中国历史,就一直是这样一部“权力讲述的权力的历史”,这样的历史也体现着历史-政治的眼光,也充满了征服与尔虞我诈,但其却只体现出一种功能,这就是为政权的合法性提供天意或民心的辩护。所谓在中央电视台“黄金强档”时段所隆重推出或即将推出的“鸿篇巨制”《雍正王朝》、《康熙帝国》就是现代人眼中的“权力史”或“政治史”。
而福柯的历史-政治的话语说的是“理所当然,战争决定了国家的诞生:权利、和平和法律从战场的血腥和泥泞中诞生”,就是在国家、权力和法律下,战争也仍在继续,所以福柯才强调“政治是战争通过其他手段的继续”,强调“不是统治者的诞生,而是臣民的制造:这就是基本主题”。就“臣民的制造”而言,“我们屈服于权力来进行真理的生产,而且只能通过真理的生产来使用权力”。
真正对福柯的历史-政治话语构成挑战的是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
如前所说,古典政治哲学探讨的是政治现象的本质以及“理想中”的政治形态,比如柏拉图,他们一般来说不具有历史的眼光,也“不关心甚至蔑视纯粹的历史事实”,施特劳斯为他们所提供的一个解释是“他们生活的条件更有利”,所以他们才坚持思想的真理性。施特劳斯认为他自己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宁、迫害与屠杀横行无忌的年代,所以他必须把现在发生的事理解为以前已有的一些事的“改变或变形”;就知识领域里的相互渗透而言,分析和澄清现代观点也首先需要一种历史的眼光。但问题在于恰恰是历史主义最终导致了西方的危机,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历史主义占了统治地位的年代里。施特劳斯说,“认为所有的人类思维与活动,从根本上说都取决于历史情况,其结果证明不具有理性的目的或意义”,这简直就是“精神错乱或曲解”。施特劳斯自己所坚持的历史主义指的是“放下自己的问题而注意他们的问题”;既然有那么多思想家自称自己的思想是真理,那就要严肃认真地对待他们,对待他们所宣称的真理,“努力获得对过去思想的真实历史的理解”。
我们之所以研究历史,是因为我们处于一个知识衰退的时代(而不是通常的基于进步、相信现在的观点优于过去的观点);也只有在知识衰退的时代,历史研究才可能获得它的哲学意义,这就是过去的学说才有可能是正确的,因为那是一种并不从导致我们目前的危机这一前提出发的学说,也只有这样的学说才有可能在实用与真理之间作出区分。施特劳斯说,我们必须把过去的学说或者作为真理加以接受,或者作为谬误加以摈弃,或者在比较中承认自己无法作出决定,因此也就等于承认自己有必要思考和学习比现在所知道的更多的东西,总之,只有一种面对真理的态度,而不是仅仅靠“他们的学说只是他们时代的反映”或“从心理及经济原因来推断他们的思想”,我们才可能获得“为理解所需要的开放性”。从这里也就可以看出,西方政治哲学,无论是古典的还是近现代的,也无论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他们的政治观念之所以成为“政治哲学”,就在于他们讨论的是真理问题,是本来意义上的公正、合理的政治秩序和“美好生活”。
这恐怕也是西方哲学所具有的生命力之所在。
总之,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对进步的信念、事实与价值相分离的观点,都与构成现代性危机的相对主义或历史主义有关。而在福柯看来,必须反对总体性话语的专制及其所确定的等级制度,为的是使批判局部化,“局部化批判的这个最主要的特点实际上指出一种自治的理论生产,而不是集中化的,也就是说它不需要统一体制的认可来建立它的有效性”。局部化批判的相应效果在于发现历史上的那些“屈服的知识”、“人们的知识”(非概念化的、一直被贬低的、幼稚的、低等级的、在真理与科学层次以下而从未得到充分研究的知识,如有关精神病院、麻醉剂、监狱、监管措施、性反常的归类等等),因为这些知识尽管一直存在,但却始终被压制着、掩盖着。施特劳斯说:“从高的角度出发来理解比从低的角度出发来理解更有把握。在根据低的观点理解高的观点时,人们必定曲解高的观点,而按照高的观点来理解低的时,人们没有剥夺低的观点充分展现自己的自由。”但福柯未必会同意他对“高”与“低”的划分,且不谈那种俯视的、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贵族气派,福柯马上就可以用“事实”证明那些“低的角度与观点”恰恰是因为有着更为强大的(自然也就是“高的”)权力与真理生产机制的曲解、压制与剥夺才始终未能“充分展现自己的自由”。施特劳斯可能会承认有这样的“事实”,但哲学,比如政治哲学是什么呢?最重要的就是要超越“事实”,“在本质上超越所有可能的人类现实的东西:永恒与完整,或人类灵魂对永恒与完整的自然倾向”。
我们只能承认在比较中无法作出决定。我们有理论上的追求,我们也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之中。也许“无法作出决定”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相对主义或历史主义的倾向,但如果认为这种相对主义或历史主义本身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或为我们的文化心理、经济水平、时代背景所决定的,那么相对主义或历史主义本身就又成了一种“绝对”的东西,“这最终导致对历史主义的产生作非历史主义的理解”。
对于这一问题,拙文《历史性的永恒问题》(《开放时代》2001年第8期)已有所涉及,这里不再讨论;本文只是想结合福柯有关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以及国家种族主义的论述,讨论一下恐怖主义的问题。
“9·11”事件打击或教训了美国吗?在一盘录像带中,本·拉丹承认他是这次袭击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但否认自己是恐怖主义分子,因为世贸中心的双子塔楼和五角大楼都是“合法打击的目标”,因为它们支撑着美国的制度与精神;至于杀死的四千五百三十七人也不能说是无辜的,因为他们“不是平民”,而是效力于美国制度的人(2001年11月12日《参考消息》)。这就是说,在本·拉丹心目中,他还是把“平民”与美国的制度与精神区分开来的,他所要打击的不是“美国人民”,而是“美国政府”。
那么这次恐怖袭击真的打击或教训了“美国政府”吗?结论显然恰恰相反;这次袭击非但没有打击、削弱“美国政府”,反而给“美国政府”帮了大忙,换成福柯的话来说,就是使“美国政府”终于找到了一个“服务于社会保守主义整体战略”的机会——而本届政府无疑是近五十年来美国历史上最为保守的一届政府。正是通过这次恐怖袭击,小布什作为在一片争议声中步入白宫的“弱势总统”一夜间成了美国人民的英雄,受到举国上下空前热烈的支持,使“美国政府”更可以在“国家保卫社会”的名义下撇开国会通常都会有的制约而单方面采取各种“保卫(控制、限制)社会”的措施,比如通过反恐怖法案,扩大联邦执法机构的权限,强行要求美国的主要媒体识大体、顾大局,注意“保密并与政府保持一致”,甚至撤换了想发出一点不同声音的“美国之音”的电台台长;至于在强化飞机安全措施、扩大监控电话范围、“从不遗余力地避免无辜者蒙冤的民事司法跨越到以利己为原则、不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而拘捕涉嫌人员的军事法庭”,以及大幅提高联邦政府的预算开支、强化军事机能等方面,就更是与“9·11”恐怖袭击者的初衷背道而驰了:这件事促使或推动着美国人民在爱国主义的口号与民族主义的激情下从第一种意义上的“保卫社会”迅速进展为第二种意义上的“保卫社会”——这种进展从内部来说是美国人民自己造成的,从外部来说又是这次恐怖袭击促成的,尽管又都是他们所不愿意的(也许恐怖分子是愿意的,他们不知道应该把社会与国家区分开来,在他们所生活的环境中,也从来就没有把社会与国家区分开来过,那里全民皆兵,每个人都只作为政治分子存在着)。
“9·11”恐怖袭击确实打击了美国的制度与精神,但不是恐怖袭击本身,而是借助于美国政府的力量使这个国家可以理直气壮地“保卫社会”以对付另一个种族、下等种族、反种族的生物学上的危险。这正是对美国的制度与精神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