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把民族或其“代表”,把这种“集体的人间力量”,认作至高无上,视为终极关切,当成了崇拜的对象之时,我们所谓极端民族主义就会成为不可避免的结果。这时候,极端民族主义确实就不过是民族主义的一种形式而已。而所谓国家主义,只不过是这种民族主义在国内政权有实力实现时的一种内部形式;所谓帝国主义,只不过是这种民族主义在综合国力有实力实现时的一种外部形式。
基督宗教信仰与这种民族主义的对立和超越关系,还源于基督信仰的这么一种内在实质。这一实质用耶稣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而我们知道,所谓民族国家及其利益,则是属于此世的事物。任何把此世的人或事物奉为至高无上,当成终极关切,作为崇拜对象的行为,都显然违反圣经十诫中的第一条,都犯了基督宗教传统所谓“偶像崇拜”之罪。
按照布尔特曼(Bultmann)的说法,耶稣的教诲针对的不是作为整体的民众,而是单个的个体存在,它将人与上帝的关系从习传宗教和民族性的共同体约束中解放出来。从基督宗教信仰的最高价值,即凭借恩典而释罪称义,或者说个人与上帝的关系之“复和”而言,民族或国家同其他群体的意义是完全处于另一层次上的。具体说来,民族或国家对任何个人而言都不具有终极的意义,这不仅仅是说民族共同体和国家制度等都不免带有人的缺陷并常常成为对人的压制,而且是说,作为具有有限性、相对性、短暂性和有条件性的世间事物之一,民族或国家在最特殊的情况下最多也只属于蒂里希所谓“次终极”者。而把次终极者误认作终极者,认作无限的、绝对的、永恒的或无条件的事物,将其神圣化并对之崇拜献身,不但是人类最大的认识错误,最大的信仰混淆,不但是偶像崇拜或伪宗教行为,而且也是最大的祸害之源。
4.
当今之世,民族独立或分离倾向似乎掀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第二次新浪潮。在欧洲的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和西班牙,亚洲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缅甸,非洲的厄立特里亚、苏丹和西撒哈拉以及其他许多地区,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血腥冲突正在进行。在西欧和北美的另一些地区(如苏格兰、佛兰德和魁北克等地),则有一些与之相关的和平运动正在进行。
唯一相反的事态发展,似乎只有走向欧洲统一的欧洲联盟可以作为例证。我们应该强调,欧洲统一的主导原则,应该是类似美国的“合众”原则,或是类似联合国的“联合”原则,就是说,是自由联合的原则,即在自主的基础上自愿联合的原则。这是在民族关系中历时久远的追求统一和追求分离这两条道路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是在保护多元的同时维护和谐的唯一可行之道。
前面提到过的那位基督教神学家在探讨了“全球主义”、“民族主义”与“上帝统治”的关系之后总结说:“理论家们和权势者们用他们关于普遍和谐或正当分离的理论和策略来争夺我们的灵魂。好牧人(指耶稣)却不要夺取我们的灵魂,而是要赋予它们以生命。在作为生命存在基础的爱之中,有一种同一与差异的辩证法。(同一或统一与差异或分离)双方都有陷阱。冲向普遍性,很容易弄成压制差异;而冲向差别性,很容易导致分裂解体。做门徒就意味着要勇于生活在这种张力之中,要像走钢丝的人那样,准备不断地把重量移到另一边,来矫正肯定会发生的不平衡状态。”确实,由于民族主义的逻辑是以自己的民族主义反对别人的民族主义,所以它天然地具有排他性和冲突性。民族主义的这种特点在强势民族那里常常表现为要求强制性的统一,这会导致消灭“差异”的铁板一块,即实质上的帝国;在弱势民族那里则常常表现为要求分裂性的独立,这又会导致激烈对抗而分崩离析,即实际上的分离。当然,一般说来,弱小民族的民族主义常常受到强大民族的民族主义的刺激,就是说,后者的压制或对前者利益或意愿的漠视,会使得本来只求平等待遇或利益受到关注的前者,从正当的民族主义走向极端的民族主义。由于现实中的民族总有强弱大小之别,所以这种由民族主义引起的冲突充满了全部人类文明史,而统一与分裂或“同一与差异”之间的矛盾,更似乎成了人类的命运。
在这种情形之下,尽管作为人类历史中全新试验的美国“合众”制度仍在多民族多文化共处的挑战中经受着考验,作为另一个全新试验的欧洲“联盟”制度正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靠拢的过程中摸索着前行,但是,唯一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看来依然只能是“自由联合”或“自主基础上自愿结合”的原则。
一种宗教如果要对这一原则提供精神支持,无疑必须一方面肯定人的尊严和意志自由,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另一方面又彰显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或团体关系。而基督教在这两个方面都在世界各大宗教中显得独树一帜:它以“上帝形象”来突出人的尊严,以“意志自由”为教义的有机部分,以不分等级超乎血缘的“邻人”之爱来倡导人的平等,并以“肢体”之喻和“团契”生活来彰显人与人之间的团体关系。所以它无疑可以为“自由联合”式的民族关系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
换一个角度来看,一种宗教如果要对民族国家这一介乎世界与个人之间的强大中间层次构成某种批判,它本身就必须既具有某些世界主义的思想因素,又具有某些人格主义的思想因素。就第一方面而言,全部文明史已证明了基督公教也许是世界主义传统最强大的宗教。就第二方面而言,近代思想史也已证明了基督新教同人格主义思想以至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的尽管复杂但很深刻的联系。统而言之,基督宗教对个人价值的强调,有助于形成个人主义对民族主义的张力,而其对普世主义的强调,则有助于构成世界主义对民族主义的张力。而这些张力的存在,可以为21世纪的人类和平带来希望。
5.
除了上述信仰的或精神的因素之外,如果还考虑到基督宗教的这样一些独特的历史因素:起源于东方,发展于西方,然后又流布于世界各方;曾经在其发展地区建立过某种超民族主义社会;现在的信徒之中人种最多样民族也最多样,那么似乎就更可以说,基督宗教乃是最具有普世性的宗教,因而它当然能够同其他某些具有超民族主义因素的宗教一起,帮助人类对付极端民族主义构成的巨大危害。
但是,鉴于基督宗教的体制与其信仰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而且这种差距在某些情况下还十分触目,基督宗教的各教会要能够帮助人类应付这一难题,就还得进一步强调并推广自身的普世主义精神,并为此目标进一步推动宗教对话运动和全球伦理运动。
尽管基督宗教的实存体制并不总是表现出它的普世精神,然而,这种宗教的力量并不在于其体制,乃是在于其精神。而天下一家、万族一本乃是其精神的题中本有之意。所以,这种精神的张扬,必将有助于人类应付21世纪极端民族主义的挑战,有助于建设一个和平的世界。
最后让我们以前面提到的那位教会领袖的话作为结束:“最终,在这最后旅途上陪同我们的,既不是家庭,也不是民族,也不是教会。通往上帝之国的路,是共同生活的路,这共同生活废除了你的心与我的心之间的隔阂,废除了人群之间、党派之间、阶级之间的隔阂。所以,我们在个人的旅程中决不是孤独的。每一个民族、每一种语言、每一种人类文化中所有与我们共同朝圣者,都是我们的旅伴。人类大家庭的多样性,我们在其中的独特性,都不是问题。如何过一种大家庭的生活,而不是引致大家庭的死亡,那才是人类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