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件十分突出地表明了基督宗教信仰与极端民族主义相对抗的性质,表明了前者对于后者的抑制或缓和功能。
就近现代的事态而言,由于新教伦理帮助促成的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更由于新教徒的活动帮助促成的政教分离制度的确立,新教自身已更彻底地脱离同民族主义的历史关联。资本主义的全球化,正在使各族各国的利益更加密切地相互关联;政教分离的普及化,正在世界范围内使宗教信仰摆脱国家主义的控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世界各大宗教之中,基督宗教最少有民族国家色彩,或者说最少同民族主义相关联而最多同极端民族主义相对立;在基督宗教三大派别之中,处于这种地位的则是基督新教和基督公教。
还有一个情况会成为我们的结论的重要佐证:现今世界上所有的基督徒之中,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诸国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了欧洲、北美、大洋洲所占的比例,已成为民族成分最复杂最多样的宗教。这一重大的历史变化,一方面印证了前面所述基督教在两千年前产生之初就有的非民族主义或普世主义倾向,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在21世纪基督教总体上会继续反对国家主义或极端民族主义的趋势。
三
1.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外在的历史事实至少从总体上表明,基督宗教信仰是与极端民族主义完全对立的。鉴于历史上确实也有众多的具体事实表明,基督宗教也与某些时期某些环境下的民族主义有着形形色色的联系,如果我们把极端民族主义视为不过是民族主义的一种形式,我们就必须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基督宗教信仰的精神本质究竟是与极端民族主义及与之相关的国家主义和帝国主义等完全对立呢,还是与不同形式的民族主义具有相容性以致可以与之发生正面联系呢?换言之,既然外在历史事实会受到多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因而难以从中引出必然的结论,那么,只从内在的精神本质来看,基督宗教信仰同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关系,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
如果这里所说的民族主义,是指在一种更宽广的视野之下,即考虑到各民族并存并立的多元景观,而主张维护本民族及其文化的独立生存和自决发展的权利,同时并不反对其他民族的同等权利,那么,这种民族主义并不与基督宗教信仰相冲突。鉴于基督宗教关于上帝的爱和人的自由的教义,尤其是鉴于《旧约》中多位先知的爱国主义和《启示录》中关于新耶路撒冷将有不同民族共同居住的说法,我们可以说,基督宗教信仰不但不是这种“民族主义”——严格地说应是对本民族人民的热爱或爱国主义——的敌人,而且还是它的朋友。这就是说,为维护世界上民族多元并存的丰富多彩,而主张保卫祖国人民的权利和幸福,这样一种爱国主义是与基督宗教信仰完全一致的。当然,这种爱国主义,按照维罗里的说法,是既不同于公民民族主义(civicnationalism),又不同于族裔民族主义(ethnicnationalism),“是与民族中心主义格格不入的。”
2.
但是,如果这里所说的民族主义,是指“本族或本国的便是好的,便是原则,便是值得尊重和爱护的,再没有其他判别是非善恶的标准”,而这种“民族主义之爱国,爱的是同胞亲族,封建疆土以及一脉相传的文化样式,至于这种样式究竟对此民族及其邻邦的生活带来的是福祉还是灾难,则无关重要”,那么,这种民族主义则与基督宗教信仰相对立。反过来说,基督宗教信仰不但不是它的朋友,而且与它不处于同一层次,因为基督教在境界上超越于它之上,可以构成判断它的标准,或者说是审判它的精神力量。
这样说的一个主要理由在于,上述第二种民族主义,作为“总是为专制或君主政权所提倡和宣扬”,“除了民族(或国家)本身别无原则和条件的献身精神与狂热激情”,“总是倾向于扩张权力和让他人服从自己”,“难免与专制独裁政治为伍”
的民族主义,其核心思想乃是集体的自我中心主义,而基督宗教信仰的本质,则是要超越自我中心主义,不论这种自我中心主义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
基督宗教信仰的核心,是“爱上帝”和“爱邻人”。这两条被耶稣本人总结为“最大诫命”的信仰总纲,很明显都是反对或超越自我中心主义的。就各民族的地位及其关系而言,一方面,圣经描述的世界是一个多民族并存并立的世界,另一方面,民族之间的争战被耶稣作为末世的征兆。此外,即使是被视为“选民”和“圣洁”的以色列民族,也会因民族的骄傲和罪过而遭受上帝的惩罚。而且,上帝选择以色列民族的根本原因,乃是为了普世性的赐福:“……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到最后,各个不同的民族都要得到同样的医治。用朗顿·基尔凯(LangdonGilkey)的话来说:“旧约的应许清楚地表明,教会的目标是:所有一切民族都要通过解放和恩典而被带向人类的完成。”这些经文一方面清楚表明了圣经对民族争斗的反对和对民族平等的支持,另一方面更表明基督宗教信仰的精神,所重视的是超乎于民族分别之上的关切,即所有民族所有个人的最后完成。
这不但超越了个人的自我中心主义,也超越了集体的自我中心主义。
说到教会,基督宗教信仰的超民族性,也在本质上要求它具有超民族性(尽管在种种社会历史条件下,不少教会并未表现出这个本质)。正如当代一位教会领袖所说:一个种族的基督教会,“乃是用语上的自相矛盾,因为基督的实在性就意味着在他的门徒的团契中打破一切种族的局限。”这种说法在圣经中也有充分的根据。例如《以弗所书》第二章说:“因他(基督)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而使徒彼得则把当时居住在不同地区的各民族基督徒都称为“选民”和上帝的子民,同等地予以祝福。对于那些把“本色化”作为教会目标的人们来说,这些话尤其值得思考。
3.
21世纪的挑战要求人们明白,主张维护本民族及其成员的自由、权利与幸福(爱国主义)是一回事,主张个人对本民族的忠诚至上(民族主义)又是另一回事。当个人对民族的忠诚被奉为“至上”的或最高的原则之时,民族主义就可以像汤因比那样定义为“对地域范围内集体的人间力量之崇拜”了。民族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十分容易转变成偶像崇拜,而且在“集体的人间力量”以领袖作为代表时,民族主义又很容易变成个人崇拜,20世纪作为人类历史上人为灾祸最为惨烈的一个世纪的历史,不但为此提供了不计其数的例证,而且用千百万个人的生命、千百万家庭的血泪,证明了这种崇拜也许是人类生活的最大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