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事
4月到堪萨斯大学演讲,5月到旧金山参加“北美中国宗教学者年会”,6月到挪威斯塔万格参加“第二届欧洲中国普世会议”,7月访问英国和德国,再返哈佛大学,9月回国。这一年走的地方最多,写的文章也不少。可惜其中的论文“我们的责任,起码的伦理!——与陈来先生商榷”是驳论,“刀子嘴,豆腐心——排他主义外衣下的包容主义”是评论,收在此有些顾虑;更可惜“试论新兴宗教”的结论未能被接纳或参考,竟至有1999年延续至今的事件;还可惜“ReligionandHope”中的Hope(“希望”),依然还只是希望,或“梦想”。梦想也有实现的时候——这一年,十六年前翻译的《基督教神学原理》
终于得见天日!
“公民社会”与“超越精神”
在当今的中国,凡有一点良知,又未闭目塞听的人,无不切身痛感“问题成堆,问题成山”!“成堆”表明问题犹如乱麻,盘根错节;“成山”表明问题硬如磐石,巨大沉重。
毫无疑问,感慨“天怒人怨”当然是无补于事,哀叹“谁都无法”只导致逃避推诿。怎么办?理乱麻要找线头,治难题要找关键,而能顽强地冲破磐石的松树,必得有坚固的根基。按我的想法,中国的问题,关键在政治,根基在人心。
无数史实表明,只考虑经济不考虑政治的观点,不但不能促进社会进步,而且会使经济本身毫无保障。一方面我们看到,两千年来,中国的生产力不能说毫无发展,然而并未“推动”政治体制变革和社会全面进步,倒是宋明以来政治的日益专制化,使得新型经济的发展大受限制。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本世纪初叶和中叶的两次政治变革,倒确实导致了经济制度的巨大变化(从发展资本主义到消灭资本主义),从而造成了物质生产以至精神生产的巨大变化(不论效果是正面还是负面)。1949年以后多次出现的“一统就死,一放就活”和中产阶级50年代死亡80年代复活的现象,“统”者当然是政治,“死”去“活”来者则不仅是经济,还有包含文化等在内的整个社会生活。
铁的事实证明,包括经济文化等在内的中国社会犹如一个大水库,水库的总闸门就是政治。闸门一关,死水一潭,变成“酱缸”;闸门一开,活水清澈,滋润万物。
如果说在中国文化真正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大师辈出、群星灿烂的春秋战国、魏晋六朝和民国初年三大时期,是政治上的“非一统”,导致了全面繁荣的局面,那么在众多的政治“大一统”朝代,唐朝之所以能享有文化最为繁荣、社会最为安定的青史美名,则同它在政治上最为开明是分不开的。假如这两千年的大经验大教训还不足以服人的话,那么最近五十年多次出现的“一抓就死,一放就活”所表明的政治与全社会的关系,对我们来说难道不是切身的经验教训吗?
由此得到的结论只能是:中国诸多问题的解决,社会全面发展的希望,均系于政治这一关键,全赖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现在,从上到下的有识之士均已看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必须是民主与法治。法治是要让所有社会成员的活动毫无例外地接受法律的监控,而民主则是要让所有社会成员均能以某种有效方式参与法律的制定和社会的管理。法治的建立,需要人民有法制观念,而法制观念的确立,又需要立法过程的真正民主,因为对于制定过程中自己毫无参与的法律,人们是不会十分重视和服膺的。由于立法过程以及司法和其他公共事务,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害,所以每一个人都应以某种方式参与。正如约翰·穆勒所言:“一个绝对不能参与政治事务的人,不能称为公民。”换言之,参与者是“公民”,不参与则为“臣民”。中国近一百年来的艰难转型,就是从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型。而所谓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完成这一转变。改革的目标即民主与法治实现之时,就是公民社会在中国确立之日,也就是中国社会这个大水库变得山明水秀,生机蓬勃之日。
尽管公民社会的确立依赖于政治体制的改革,但从另一面看,政治体制的改革又依赖于公民意识的生长,换言之,依赖于这样一种观念在人民之中的张扬:
人的生活是相互关联的,所以人是社会的动物;社会的管理集中表现为政治,所以人是政治的动物;因此,政治参与关系到人的生存状态,是人的本质所注定的。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城邦的动物”。
对后一句话的误解在中国造成了“市民社会”这一很不恰当的名词。因为在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希腊,正如在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城即是国,即是邦国,希腊民主制下的公民参与城邦事务,即是参与国家公共事务,即是参与政治,所以,“城邦动物”的意思就是“政治动物”。城邦动物与非城邦动物的区别,主要不是城乡之别,而是政治参与权的有无之别。而在现代中国城乡环境差别很大,乡村居民不被称为“市民”的情况下,“市民社会”一词很容易遮盖原本的政治含义,因此应改译为“公民社会”。毫无疑问,整个中国社会,不论城乡,都应该变为“公民社会”,这就需要所有的中国人,不论是否“市民”,都必须具有“公民意识”。
“公”者,非私也。公共秩序之是否合理,的确与私人有利害关系。但是,要建立合理的公共秩序,却需要考虑全社会的公共关系,需要摆脱短暂的私人利害考虑,走出狭隘的一己个人局限,这就是超越自我。统言之,要维护和促进每一个人的自我利益,需要建立公民社会,而要建立公民社会,又需要每一个人显示其超越自我的精神。
其实,超越精神也属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即人不同于其他动物之处,一在于人可以超越自然,从而创造文化,二在于人可以超越自我,从而结为社会。超越精神的指向有近有远,有低有高,有浅有深,其中最远最高与最深者,即是超越此世的宗教信仰对象。在真正的宗教信仰对象即真正的终极者面前,人才能彻底地意识到自身的短暂、自我的局限,也才能真正地超越自我。
就个人而言,这种超越精神使人生成为一种不停的运动,力求摆脱短暂而趋向永恒,摆脱有限而趋向无限,卓然挺立,自强不息。受这种超越精神激励的人心,能如莲花之出于淤泥而不染,能如松树之冲出磐石而向上。个人因此而有纵向的深度并充实丰满,免于平面的浅薄与排挤倾轧,因而能“穷则独善”,完善人格。
就社会而言,这种超越精神使个人能意识到他人的同等人格与天赋权利,从而能彼此尊重、平等相处,从而使“他律”化为“自律”,形成“公民社会”。更有甚者,受到这种超越精神激励的社会成员,不但不会因“无天”(丧天良)而“无法”(不守法),而且会因“天良”的超越根源而对社会保持批判态度,因“神律”的至上性而意识到“人律”的相对性,从而投身于改良社会和健全法制的实践,“兼善天下”,永不停息。
本文开头提到,中国的问题关键在政治,根基在人心。本文最后的的结论是:
政治改革的根据和宗旨,是公民社会的建设;公民社会的前提和结果,是公民意识的提高;而公民意识的提高或人心的向上,则需要超越精神在我们人格中的复兴。
人生三十题
1.人和人性
人是具有人性的动物。那么,人性是什么?
人性不是时空,不是质能,不是生物性;尽管它包含这些并以之为基础。人性的开端,乃是脱离兽性。
人性是自由、心智、创造性的结合;尽管这三者在人身上不完全,“神的形象”
在人的身上已模糊。
自由展现为“欲”的种类之无穷。欲本身无善恶,但满足欲的方式有善恶,所以,欲必需的导引是“良知”。
心智展现为“知”的深度之无尽。知当然有深浅,而最深者在体知本源,所以,知最深的根本是“悟道”。
创造性展现为“爱”的广度之超越。爱必然有广狭,其最广者乃“民胞物与”、“爱神爱人”、“赞天地之化育”、“为上帝之同工”,所以,爱最高的指向是“成圣”。
因此,人性的极致,乃是趋向神性。
2.灵魂和肉体
你我的肢体若做解剖,区别不大,为什么你我给人的印象,迥然有别?
人兽的血肉若做化验,差异甚少,为什么人兽之间的差距,不啻霄壤?
谭嗣同死得很惨,为何却已成为不朽?
某些人活得很好,为何却如行尸走肉?
贝多芬耳朵聋了,为何其“田园”更动听?
司马迁受了宫刑,为何更成为伟丈夫?
这一切都是因为——“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
3.理性和情感
人生之旅,犹如一只小船,理性是舵,情感是桨。又如两人偕行:一个半身不遂但耳聪目明,一个又聋又瞎但身强力壮。
但是,情感不仅来自肉体或物质——一句话造成的痛苦或欣悦,会胜过一柄利剑或一杯美酒。
情感也并非无助于人的认知——感觉是认知的基础,直觉更通往认知的深处。
理性不能限于客观冷静——只有主体投入,才能理解客体;只有“通情”,才能“达理”。
理性也不能完全自满自足——“知之一字,众妙之门”,“知之一字,众祸之门”,所以要“转识成智”。
“知审乎情,合乎理,谓之智”,所以,“舵桨”配合,“两人”协作,方为人生智慧。
若论智慧之根本,则“圣智幽微,深隐难测”,所以,“敬畏上帝是智慧的开端”。
4.生命和死亡
假如地球离太阳稍近些或稍远些,就不会有花木鸟兽和人的生命;假如我的父亲没有遇见我的母亲,就不会有我的生命……生命是得自上天,生活是天之厚赠!对世上的一切,我们可以享用而无权拥有;对主人的款待,我们可以领受而不应糟蹋;对向我们敞开的生命宝藏,我们只能珍惜而善用之,不能私藏而封闭之。
由此可引出对自己的、他人的和自然界一切生命的态度,引出对健康、精力、才能、自杀等一系列问题的态度(例如,我们无权决定自己的生日,所以也无权决定自己的死期)。
死亡对于生命,恰如丑之于美、恶之于善、黑暗之于光明……老死的蛹,不料自己会化为蝶;归根的落叶,不期自己将流入新绿的叶脉。而我们知道,麦种必须烂在地里,才能长出新鲜的麦粒……5.过去、现在与未来
我们生活在现在。但是,我们找不到“现在”。
我们只看见时间不息地从未来变成过去,胜似“白驹过隙”。在时间的长河之上,如果说“现在”像一道堤坝,标出了过去与未来的分界,那么它不但细如蛛丝,而且还在波涛汹涌中被不停地推向未来。如果说“现在”像一叶扁舟,供我们栖身旅行,那么它不但飘摇不定,要想抛锚停泊,会比“刻舟求剑”更不可能,而且其渺小一至于此,我们只能“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
一句话,“现在”是子虚乌有,时间的长河只有两段:过去和未来。然而,过去之我已死,未来之我未生,那么,“我”也是子虚乌有?“我”究竟站在哪里?
我很实在。我还是活在“现在”。然而,“现在”不是时间,正如堤坝和小船不是河流。我们就在这永远不断的蛛丝和永远不沉的扁舟上,演出丰富多彩的人生活剧,仰视浩瀚无垠的深邃苍穹。这不是一大神秘吗?
6.诸神与上帝,宗教与终极
一个人为足球而扔掉孩子,足球就成了他的宗教。一个人为发财而不择手段,他就成了“拜金教徒”,钱就成了他的神。这可以解释“诸神”的起源。
但是足球、金钱和世上的一切,都不具有“终极”的地位,顶多只是“次终极”或“伪终极”。所以,“诸神”只是人造的偶像,对它们的崇拜只是“伪宗教”。
真正的终极是世界的本源。人只要想追问“世界、人生,何来、何往”,就是在探寻它;人只要不满足于“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没法否认它。否认不过是忘本。因为它包容一切又超越一切,所以是神秘;因为它使得万物存在,所以是神圣。称它为上帝,是表明它乃终极的神圣者。
所以又可以说,真宗教是神圣者对人的触及和人对之的反应。
7.性,爱情与婚姻
婚姻是个多面体,爱情只是其中的一个面;爱情是个多边形,性只是其中的一条边。
性欲的产生和满足,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自然法则。所以,性欲体现人有属于肉体的一面,即人的动物性。
爱情可以使人摆脱性的自然法则:恋人对于“淫荡”的厌恶,是对此法则的背离;“柏拉图式的恋爱”,是对此法则的蔑视;“罗密欧式的殉情”,是对此法则的反抗;“只求对方幸福”式的爱情,是对此法则的超越。所以,爱情体现人有摆脱自然必然性的自由,即人的人性。
婚姻意味着愿意舍弃自我(不肯舍弃则不会获得),投入改造过程(“按图索骥”或“我行我素”的婚姻不能维持),建设更大的团体(以多元一体的家庭为目的)。所以,婚姻体现了人有为创造而献身的精神,即人的神性。
婚姻包容、提高、丰富了性和爱情,而要追求这三者的圆满,就必须摆脱自我中心。
8.生命的年轮
永远不要轻看小孩。
对于我们可以享受的、尚未知道的、应该去做的来说,我们永远是婴儿。
人从小到老,身体逐步受到外界污染,灵魂亦复如是。所以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9.亲情,父爱和母爱
人活一辈子,为人子女,只得三分之一;为人夫妻,又得三分之一;为人父母,方得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