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冲突论”当然不能仅仅以学术界的“冲突”作论据,那么,再给亨廷顿提供一些学术界以外的论据吧!于是,以《中国可以说不》为代表的“冲突论”读物此呼彼应,竟成了畅销书!这类读物不但公然大谈“冲突”、“对抗”、“较量”等题目,而且常常配上喧嚣纷扰、刀光剑影的封面,不仅把复杂多面的国际关系任意曲解或简单化,而且常常取其一点不计其余,把人引向不顾事实不讲是非的狂热和极端。例如,说到海湾局势,不对使千百万科威特人和库尔德人国破家亡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表示愤怒,说到索马里或巴拿马或海地,则轻描淡写甚至压根儿不提导致美国派兵的直接原因和悲惨局势。这些书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中国人的同情,不应当在千百万受内战残害的人民一边,而应当在第三世界的军阀一边,不应当在被害者和“警察”一边,而应当在杀人犯和独裁者一边,不应当在(中国政府也赞成的)联合国维和行动一边,而应当在极端民族主义分子一边,不应当在理性、互助和正义一边,而应当在狂热、冷酷和不义一边!
这些书当然不是所谓“学术界”的作品,但是学术界的前述病态是否同这类东西的出现有关呢?如果你听到一位着述颇丰、相当着名的标榜中国文化宽容精神的儒学者在抨击“美国霸道”时的下面这句话,你也许可以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
他说:“美国人管什么闲事?管他们(指第三世界冲突地区的人民)牛打死马马打死牛,死光了完事!谁要你当警察?”这话虽是在非正式场合说的,但我听了仍不禁愕然!而且在我熟悉的学者圈子中,后来竟又听到另一位长者发表同样的评论!看来,激烈的民族主义,既会使学者丧失温良与仁心,自会使民众丧失理智与本性。萦绕我心头很久的一个问题又浮现出来:邻居夫妻或父子吵架,我们不去干涉也许是应当的;但假如吵到了要打要杀要出人命的地步,却依然不闻不问不出面不出门,甚至抨击出面干预的邻人,还算不算正常人呢?
这种私下表现的态度,是出于什么心理呢?这些年的学术活动中,是否有这种心态呢?片面的“中西文化对立”之说长期人云亦云一边倒的态势,算不算一个例证呢?最后,对于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弊端,是不是应该从全球角度共同对付,因而对东西方文化中有用的资源,不分彼此善加利用呢?
四、标新立异与学术方法
近年来,一些学术刊物发起学术方法“规范化”与“本土化”讨论,引起了学界广泛的注意。关于前一个问题,一般学者都表示赞成规范化,我也赞成,尽管我主张方法的规范化不应妨碍思想或风格上的标新立异或多样化。关于后一个问题,颇有争议,我也持有异议,因为我认为,学术方法若不具有或不追求普遍性,则不成其为科学的方法。我认为对这场讨论的好的总结,应该是“方法规范化,问题本土化”。
前一句话的理由不必多说,之所以要说后一句话,是因为如前所述,中国学术应该回馈中国社会。而中国的问题不唯重大,而且迫切;不唯复杂,而且繁多,对之进行认真研究的学者,相比问题之多而言,实在太少!
可惜,在这些研究现实问题因而难能可贵的学术活动之中,竟有不少似乎为求论点的标新立异,放弃了方法的扎实可靠。我所谓方法的扎实可靠,是指倚重生活的真实,甚于信靠书本的记载,是指依据历史的事实,甚于凭靠概念的演绎。
我认为,这比前述的“方法规范化”重要百倍!
例如,在一篇提倡“思想解放”和“制度创新”(我绝不反对这两个口号)的文章中,作者竟凭靠生物学中新进化论的某些概念,得出某些涉及社会历史的新异观点,又依据“鞍钢宪法”之类与实际史实相去甚远的文字记载,推论出某些涉及政治经济的荒谬结论。凡是经历过“大跃进”前后那些年代社会生活的中国人,都知道那时候的语言文字与实际生活是如何脱节甚至相反。对无数由切身经历而知道“说的不做、做的不说”,因而“读报要读字里行间”的中国人来说,凭靠那些文字记载去判断那个时代,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对无数深受那场以经济奇想面貌出现的政治运动之害,甚至以亲友的生命作了代价的中国人来说,从那场灾难“推论”
出一种“经济制度”的因素,而且是很“合理”的因素,更是荒唐得不近情理!还有,对于从易北河直到鸭绿江的亿万人民来说,他们用几代人的血泪甚至生命作为代价得出的政治经济变革的结论,如果有人竟想用一个不相干的理论(新进化论)中不相干的概念(返祖现象)来轻轻否定,那几乎像是冷酷而轻薄的侮辱!更不必说,对于正生活在需要艰苦奋斗才能赢得改革成果的环境之中的中国人来说,这一类来自海外的夸夸其谈,简直像是不负责任的指手画脚。确实,正如一位批评者所说,远在海外的学者犹如走出松林的同伴,他们可能会免除在林中的我们见树不见林的缺点,但他们回头大喊说“那不是松林而是白桦林”,我们怎么能信服呢?我还想说,如果我们在林中的人竟按处置白桦林的方法去处置松林,那不是会危害生活在其中的无数生灵吗?
又如,一篇谈论民族主义与“天下主义”(我真诚地赞成作者主张的“天下主义”)的文章,似乎把历史上出现过的理念或概念,等同于历史上出现过的事实或制度,于是引出了中国过去所行的是“天下主义”,西方所行的是民族主义的结论。
实际上,正如毛泽东指出过的,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的实际影响,远胜于孔夫子。
谁能否认,在实际制度和政治生活中,儒家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理想,儒生本身常常是不行“仁政”的法家“秦制”政统的受害者呢?如果冷静地看待中国历史而不将其理想化,帝制时代(“封建时代”这一概念颇有歧义)的中国所实行的,与其说是“天下主义”,不如说是“帝国主义”。如果中国古代帝王建立多民族帝国的努力是帝国主义,那么西方国家如英国过去的做法当然也是帝国主义;反之,如果西方国家的同样做法是“民族主义”(这是该文的观点),则中国当时的做法又怎么不是民族主义呢?又如果帝国主义可称为“天下主义”(该文认为帝制中国所行的是“天下主义”),则过去的英国所行的也是一种“天下主义”了!其实,也许每一种结论都自有其道理,但问题在于所用的标准应当统一(例如所谓“结束战国时代、建立起天下主义文化”的帝制中国,使用武力对付其他民族也从不踌躇)。
更大的问题在于,这种论证方法用两个纯粹理论化了的概念(天下主义与民族主义),取代了历史上实际发生的事实,从而会造成曲解。实际上,所谓“天下主义”
只是儒生或学者的理想,就历史上的政治事实而言,不论中国还是西方,都是民族主义及其延伸——在条件许可时的帝国主义。由于该文把概念置于史实之上,所以在说出“如果不能救世界,也就不能最终救中国”的至理,提醒“不能重犯文化自大主义的错误”的同时,似乎又提出,只限于理念的中国“天下主义”道路,比正在实际进行的欧洲统一道路更有希望,从而重犯了自身所反对的错误!
当然,这篇短文不可能细谈这些文章的具体问题,也不是在作正式的驳论。
实际上我认为,这些文章属于我所珍视的探讨现实问题的难能可贵的一类。我在此想说的只是,倘若放弃了前述学术方法上比规范化重要百倍的“扎实可靠”性质或“实事求是”精神,即使是面向实际的学术,也会得出脱离实际的结论,背离自己回馈社会的初衷,甚至会产生有害于社会的结果。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只有扎根生活,学术才有生命!
1996年11月18日于北京朝天斋
“国家”抑“邦国”?“大统一”抑“大一统”?
“国家”与“邦国”一字之差,差之千里!“大统一”与“大一统”一字之差,差之千里!两种误差,贻害千年!
此话从何说起?
“国家”这个常用词,由“国”和“家”两字连用而成。由于这两个字意义迥异,其连用不合逻辑,更由于这种连用混淆了“公”与“私”两大领域的事务,所以有不少人建议,在表达现代汉语“国家”一词所指的含义时,改用“邦国”一词代替“国家”。用词的改变,当然不是学者的建议所能造成,而往往是相沿成习(即使是以讹传讹)的结果。所以这里的散论,绝不是奢望导致用词的改变,而只是觉得,这对辨明“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区别,使我们的“国家”观念现代化,使我们对“公共秩序”的理解更明晰,不失为一条别致的途径。
之所以别致,在于这些用词的本义,反映出中国上古时代的有关政治概念,与“公”、“私”分明的现代国家观念接近;而这些用词的混乱,又反映出中国后来两千多年的政治制度的一大弊端,即对“公”、“私”两大领域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