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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怀念却回不去的味道(4)

逢年过节的餐桌上有这样一条整鱼,那也是倍儿有面子,宾客都喜欢的硬菜。至于“厚德福”的瓦块鱼,我似乎没见爷爷做过,因为过年过节吃鱼,总是讲究个全身全尾,鱼块终究是不太像样的。都说杭州西湖醋鱼和豫菜的糖醋鱼一脉相承,我想大概是对的,以前吃惯粤菜的清蒸鱼觉着糖醋鱼味道繁复,如今反倒想念起甜带微酸,黄亮透明,上面微撒姜末的糖醋鱼了,怪不得连广东南海的康有为吃过开封的糖醋鱼都要赞不绝口,这种口味比起清蒸也别有风味呢!

小时候大年三十的年夜饭、初一的团圆饭总是爷爷掌勺,一大家子拖儿带女凉拌冷荤吃得不亦乐乎,而爷爷通常都在菜全部上齐之后就着昏黄的灯光在案板前随便吃点什么,现在想来不是不寂寞的,也多少有些凄凉。我爷爷这贫困出身的山里娃子,还在十八岁小马驹一样四处撒欢的年纪,就被套上了生活的重担,娶的不是爱的人,过的不是多富裕称意的生活,但他还是要像坡上酸枣树一样倔强地生长,所以他在贫瘠的山沟里也要固执地坚持他所知道的最好吃的烹饪方法,他不辞辛劳每年都给儿孙做上一大桌子好菜,他对我们的爱,像酸枣开花一样无声无息却甜蜜芬芳。

酒里的童年

文/林东林

在村子里,我们算是大户人家,我这一辈光堂兄弟就有12个,我排行第10,所以兄长们绰称我为“老十”,每每喊“老十如何如何”。

我这个“老十”,在四岁的时候,有一次赶上堂哥结婚,被其他几位堂哥起哄,劝我说酒比糖甜,比肉香。于是喝下三两白酒,晕得站都站不稳,被抬着骑到一人高的墙上,墙里墙外各站了人防我跌下来,我东摇一下西摆一下,被他们哄笑说是“墙头草,两边倒”。

这是我人生的第一场酒,也是人生的第一次醉,从那以后我就记住了,酒不是个好东西,喝醉了不省人事不说,还要被人哄闹取笑。

后来我再喝酒,就长了个心眼,不跟堂哥们坐一桌了,开始跟父亲叔伯们一起,小人入了大人席。我想的是他们起码不会哄我,但始料未及的是老人们喝酒有另一套规矩:宴席开始后要先喝一杯酒,才能动筷子夹菜,再喝了一杯酒再夹一筷子菜,而且每次只能夹一下。大人们杯盏之间闲谈家事,我却只能望肉止箸,一场酒喝下来醉了不说,且饭菜都没能吃上几口,只好又叹:老人的酒也不好喝。

既不去堂哥们的席,也不去老辈们的席,后来我只好去灶间,跟不上桌的母亲、大娘、婶子等妯娌们吃饭,不用喝酒也可饱餐。

不喝酒的我,却喜欢跟喝酒的人在一起,我在灶间吃完饭,就去厅里坐在老人们的席前,听他们说一些家计安排和陈年旧事:家中哪个儿女该谈婚论嫁了,去世的老人三周年祭祀该怎么办,还有就是祖上读了什么书、有什么学问和交游。我每每沉浸在他们的酒酣耳热中,对这些俗常家事和曾祖高祖们有一种敬爱和向往,心头生出一股远意。

我喜欢看老人们喝酒,听他们讲旧事,也喜欢父辈们、兄长们喝酒猜拳,行令有一股豪华和热闹,总想早一天长大也能酒场称雄。我还喜欢看的是半醉之后的不羁、零乱和戏谑,偏爱那一种意兴。

在我老家,有个50多岁的老酒鬼,我们都叫他罗杯性。我还小的时候,几乎天天都能见到罗杯性,每次都是傍晚时分,每次都是酩酊大醉、几不能言,每次他手里都提着半瓶白酒,要么是伏牛白,要么是睢州粮液,我叔叔爱喝酒能喝酒,罗杯性是醉后来找他再战再饮的。

罗杯性个头不高,双眼迷离,花白的头发贴在头皮上,醉来说话时胡子一翘一翘的,走起路来一晃三颠,摔倒了再爬起来,一身都是泥泞。他家住在村西南,我们住在村东北,他每次都要穿过大半个村庄,摇摇晃晃地串家过户,逢人必言语,要对方陪其喝酒,所以邻人每每避之不及,一见他来皆掩门闭户。罗杯性的大名,人人皆知,小孩子们都怕,所以村妇吓唬哄不住的小儿,只消说一句:“再哭,再哭,再哭罗杯性来了!”于是小儿登时止啼,抹着涕泪安静下来。

十来岁大的我们,对罗杯性已然不怕了,每次他来家,家闭门不纳,我们一群小孩子倒是围着他转,戏谑地跟他调笑,哄他喝酒,看他一步三晃或卧成一团的丑态。罗杯性也不以为怒,每次都半醉半笑地叫我们去喊家里的大人来,跟他再喝一杯,于是我们就都一哄而散了。

算起来,我已经有十几年没见过罗杯性了,虽然早几年偶还能听到他的传闻趣事,要跟谁家的新媳妇喝酒、在池塘树林里醉了一夜等,但岁月翩然而至,他也差不多年近七旬了,早年一次能喝两斤白酒的他,估计也只有半斤八两的量了吧,廉颇老矣尚能饭否,70岁的罗杯性尚能酒否?我闭上眼,看见的还是他拎着酒瓶的半醉样子。

也许年岁大了,也许嫌白酒太烈,后来有几年,家里的人开始喝起一种自己酿的粮食酒来,土名叫酩馏。这种酒非常平,度数也不高,酒精度一般都低于30度,虽然也有白酒的辛辣刺激,但是气味非常好闻,隔老远就能闻得到。它的香味还和茅台、五粮液等浓香型和酱香型酒香不同,没有那么腻,却飘得更远,那种香里有着杂粮五谷的植物味,是种子、纤维、麦壳等发酵之后压榨蒸馏出来的沉香。

在河南的东部地区,酩馏的酿制有几百年历史了,但只在市井民间的江湖相传,不入庙堂。农人有一套很成熟的制曲酿制土法,以小麦制曲,玉米、黍子、高粱等五谷杂粮为主料,发酵后在地锅里大火加温,用一节中空的竹竿冷却了导出来,用碗接来即可饮。我父亲在时,每到冬季赋闲就会酿几缸酩馏,一部分卖给四邻赚些小钱贴补家用,一入冬的傍晚就陆续有人提了壶来打酒;一部分留作自己喝,父亲和叔叔在家闲聚小酌,喝的都是自酿的酩馏,喝时最好用铁瓷碗或酒壶在炭火上稍许加热,喝起来绵甜爽净,浑身会流入一股暖意。

酩馏酒中,以最先蒸出来的一批酒最烈,也最醇厚,我们称为酒头。父亲每次酿酒,我就专门在灶前添柴烧火,烧到一半时,屋子里就云蒸霞蔚一般,热气腾腾的都是酒香。我就拣一根上好有酽的柴填到炉膛里,等烧着后映得半壁通红,眼前熊熊的都是火光。一把大火之后,就开始出酒了,从竹竿里流出来的酒,一股股一滴滴汇入缸里桶里。父亲就舀出来两碗,让我给屋后的叔叔和前院的伯父端去。

酒头劲大,小半碗就可以醉倒人,但也最香最醇,喝一口就能解馋。有时酒刚烧出来,父亲和叔叔就接半碗,也没有菜,两个人在檐下一边闲话一边喝。我也舀来一杯,烧着火慢慢细品,只听见屋外两兄弟一个粗大嗓门一个轻声细语,像是知己谈天,又像是仙人对弈。

四川有一种酒,叫女儿红。我修古书画国画的朋友老熊,屋角的一坛女儿红,就是他自己酿的,买来用稻谷发酵蒸馏的散酒,然后放入红枣、枸杞和冰糖,在酒缸里放到阴凉处泡几个月,最后泡出来的那酒是淡红色的,有一点发黄发浑,像是一坛花雕,用指甲蘸来一舔,甜甜的,有白酒的烈性,却没有白酒那么烈那么呛,入口绵长了。

我在成都去找老熊耍,他刚修完一批古书,闲来无事跟我坐而论道。他说启功的字好,我说宋徽宗的瘦金体好,他说:“启功的字近世无人能敌,跟古人比起来也不逊色。”我说:“启功的字是不错,但他的字里没有他这个人,赵佶的字直通他的身世兴亡。”争了半个下午谁也没说服谁。老熊出去找了一个漏斗,让我插在酒瓶里扶稳,他提起那坛女儿红说:“贤弟,女儿红好,今晚咱们喝女儿红!”

听着老熊的话,看着女儿红一股股流下来,我突然想起十年前家里烧的酩馏,想起屋外檐下父亲和叔叔的闲谈,女儿红似乎更红了。

3月14日,成都,望江楼

住家饭

文/慕容素衣

前不久,应杨同学之邀,带着妈妈和宝宝去她家吃了顿饭。刚认识那会儿,杨一直不忘吹嘘自己的厨艺,后来我总算见识到了,她所谓的厨艺就是一锅烩,不论春夏秋冬都是以火锅待客。这次照例也是火锅,不过准备得特别丰盛,光是下在火锅里吃的菜就有腐竹、海带、冻豆腐、鱼头、午餐肉、各类蔬菜等,还有从湖北快递过来的腊肉,此外还蒸了香肠,拌了蕨菜。

火锅旁放着一小碟白色的馕状物,小小个,看起来和鸡胃差不多大,杨妈妈介绍说,这叫“雁肚”,看见一群人瞠目结舌,她又解释说就是大雁的胃。对于这个说法我有点将信将疑,小的时候还曾见过大雁在天空上排成个“人”字成群飞过,现在连大雁的影儿也难得见到了,哪里去找这么多的雁肚。不过话说回来,雁肚的味道还是挺不错的,肉质较猪肚松软,放进火锅里一涮,很快就可以捞出锅来,吃进嘴里颇有嚼劲,只是可能由于在冰箱里冻过,少了些鲜味。我是乐于尝鲜的,趁桌上几个文艺青年谈人生谈理想时,埋头悄悄地吃了小半盘雁肚。

除了我们两家人外,还有初次见面的朋友,旧友新知,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共话家常,和下馆子相比别有一番风味。我一直觉得,“请你到家里来吃饭”意味着友谊的一个里程碑。初相识的朋友,往往是在外面找一间小馆子相聚。等到关系日渐亲密,就会请对方到家里尝尝妈妈煮的菜。而衡量友谊的最高标准之一,应该是到了好朋友的家里,可以嚷着说:“阿姨,我想死了你做的酸萝卜炒猪大肠!”像我这种拖家带口、两手空空上门去吃的,不消说,是吃准了我们的友情到达了一定境界。女人之间的友谊,不像男人那样粗枝大叶,往往是在一饭一蔬的细节处见真章,从这个角度来说,只有熟谙了彼此妈妈最拿手的家常菜,才当得起“情同姐妹”这四个字。

说到在家吃饭,广东人有个传神的说法,叫做“住家饭”,简简单单三个字,尽含了家的温暖可亲,比通常所说的家常菜更为形象亲切。可惜的是,尽管客居广东多年,我从来没有到本地人家中吃过“住家饭”,倒是常去同样客居此地的湖南老乡家吃饭,这是否说明了,我们终究是这里的异乡人,注定无法从此处获取老家唾手可得的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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