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走私案例
“在网站上向境外客户兜售文物,价格谈妥后,以谎报‘工艺品’名义通过邮局向海关申报、验关出境,境外客户再通过网上银行转账付款……借助互联网,一条文物走私的‘隐形’通道已经形成。”国家文物局统计显示,2010年国内通过网络交易的文物艺术品超过100万件套,交易金额达10多亿元。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通过网络交易的文物艺术品每年成倍增长,业内人士保守估计现在接近百亿元。然而,由于针对在线购物、拍卖网站的监管缺失,大量被限制交易的文物经网络流通被转卖到境外。
2005年发生在蓟县的12?31白塔寺特大文物被盗案,盗墓者就是将盗出的文物用数码相机拍照,上传到网上联系买主,导致珍贵文物流传到境外。根据直接参与挖洞的亓孝军等几名嫌疑人后来供述,地宫高约1米,1.5米见方,北侧有一尊头西面南的汉白玉卧佛,卧佛对面摆放一个17至18厘米高的铜制香炉,中间平放着3件铜制法器、10多个瓷盘,法器下面有水晶珠、小件玉器、小玉兽等……大件约有60多件,小件物品若干。倒卖文物的主要嫌疑人陈某尚未抓获,大件的主要文物尚未追回。追缴佛珠、玉兽、玉片等涉案文物总计约100余件,收缴、冻结赃款34万余元,桑塔纳3000型轿车一辆、江铃陆风吉普车一辆。
2005年,57岁的苏某和妻子何某在ebay电子网上注册,把淘到的古玩等拍照扫描后,上网向美国、加拿大等国客户销售砍价时标明是文物,价格谈妥后,以“工艺品”名义通过邮局向海关申报、验关出境,境外客户再将款汇到何某的账户。在被捕后,苏某辩称“都是在国家批准的市场购买的,我怎么知道那是不是文物?况且即使是文物,我也没故意逃避海关监管”。
2009年1月,成都的丁某通过一个叫比尔的美国人,在ebay网上,利用网上商店设置了“东方古董股份有限公司”,用英文兜售和交易古钱币。由于网站内容全部是英文,他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他把古钱币通过国际挂号信件邮寄给外国买家,每次只寄两枚,用“蚂蚁搬家”的方式进行走私,累计走私珍贵古钱币66枚。
2010年,武汉的廖某在网上公开交易文物时被抓获。他从2005年起在网络上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为外国买家收集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文物。从2006年9月与一名法国人互通多封电子邮件,承诺可以弄到年代更久远更有价值的文物,2007年2月廖某曾一共邮寄了10个包裹给法国买家,共47件文物,被武汉海关收缴,经文物专家鉴定全部是文物。
初步调查,目前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文物艺术品交易的网站大约有300家左右。除了少数几家具备相应的文物经营资质外,绝大多数网站均属“无证经营”。其实上述案件仅仅只是没有破获案件千分之一不到。作为长期混迹网络的“古玩虫”们,好的古玩艺术品只要发到网络论坛、空间或者网络店铺,基本都是迅速找到买家。监管部门由于力量所限和鉴定能力的缺失,根本无法监管到网络文物海量信息。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目前我国网上文物艺术品交易还未得到有效监管,存在大量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交易欺诈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广大收藏者的权益,也成为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的销赃渠道。”
网络走私的现状
如今互联网上文物贩卖已经很普遍,地下文物走私渠道借用高科技网络模式变的越来越隐蔽。网络走私文物如果在10年前还很陌生,但在近几年是收藏领域人人皆知的事情。也是又一重要的文物走私平台和走私渠道。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和安全性,使得网络文物走私越来越普遍,并保持常态化和规模化发展。
上个世纪盗墓团伙、文物商贩、境外机构勾结建立起来的盗墓、走私、交易地下渠道之后,他们贿赂海关或伪装货物走私或者通过海关商务夹带,利用边境边民农贸进出夹带,利用文博鉴定人员腐败获取“工艺品”的合法鉴定证明出境等,大量文物源源不断的流向国外。近30年来,通过“三盗”(盗墓、盗捞、盗窃)流失的文物之多难计其数,“每年要流失一座故宫”,绝非危言耸听。而且,这些文物上至远古,下至明清朝,涉及整个中华文明发展、进化的全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科研价值。其中相当多的珍品堪称真正的国宝重器,远非近些年来拍卖场上那些天价明清宫廷用器所能相提并论。
互联网的革命,使得文物艺术品专业网站、文物艺术品论坛、文物艺术品空间、文物艺术品博客、文物艺术品微薄和微信,甚至一些非艺术品门户网站都开设文物艺术品专栏和论坛。近些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发展势头越发迅猛。互联网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国内外都可以及时参与和分享。由于网民参与度高,加上方便快捷,文物艺术品专业网站已经成为拍卖机构、藏家、古玩商、网店、古玩贩子等发布文物艺术品的重要平台。由于互联网的及时共享性质,国外文物艺术品机构、藏家和商家都可以“翻墙”进来浏览和寻找需要的藏品,这也促使网络走私悄然兴起。网络文物艺术品走私的范围广、隐蔽性强、品种丰富,相比传统地下走私渠道,几乎没有什么风险,减少了原来层层的中间环节。其次,网络文物交易价格的低廉也是最大的特点。互联网交易有着极大的便捷性,客户通过网络浏览商品一目了然,通过网上支付交易迅速,文物艺术品的网购和网拍已经成为民间收藏和交易的新兴渠道。一些大的网站成交量早已超过了实体店铺和传统拍卖行。文物在网络交易形式主要有三种形式存在,即网上拍卖、网络店铺和论坛交易。
网络走私的平台
国内从业网站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面向全球的国内综合类电子商务网站。如阿里巴巴、淘宝网、ebay网等,文物交易店铺是其业务组成部;二是文物艺术类专业门户网站,主要围绕文物艺术品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在中国,正式注册的文物艺术品收藏网站大概有500余家,加上单纯以文物收藏论坛形似存在的网站,加起来差不多有近1000多家。但具有合法资格的文物艺术品交易和拍卖平台的网站不到20家。国内艺术品网站依靠网上店铺租金和提供货款双向担保金盈利的有:收藏在线、盛世收藏、博宝网、华夏收藏网、中华古玩网等几家。靠艺术品收藏网站论坛藏家资信树立品牌的网站有:雅昌艺术网、藏龙纹网、艺超网、东方古美术网(论坛)等。第三类是嘉德在线、赵涌在线、中国收藏热线等专业文物艺术品交易网站;第四类是一些艺术品公司、古玩店、画廊或个人开办的网络平台。这些网站仅仅为藏家提供展示平台,至于通过店铺或者论坛进行藏品买卖交易就是更复杂的事了。这些网络交易平台、艺术品网站和艺术品论坛仅仅提供一个电子平台,至于是否参与文物走私,只有具备在线支付能力的网络后台才能清楚。还有线上确定货品,私下线外支付也是常态,这些都很难有效监管。
网络走私的方式
从实际情况来看,文物艺术品收藏网站对促进民众文物保护意识,方便藏友之间相互间交流和转让,提升收藏鉴别能力,拓展文物艺术品视野等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具有这些优越性的同时,也隐藏着文物秘密流失境外的巨大危机。国外买家对中国文物收藏购买从原来的传统秘密渠道,转移到网络平台。网络的好处是可以回避各种税收和手续,国家明令禁止出境的文物也可以很轻松的通过网络平台和渠道获得。网上文物拍卖、交易隐蔽性特点,尤其是平台式拍卖网站,委托人卖出人的交易行为处在监管较弱或不受监管的状态,非法经营的现象突出,现行法律严重空缺,使得这一领域成为文物走私的重灾区。
2003年出台的《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文物拍卖企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利用互联网举行文物拍卖活动。”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是由于太过笼统,并没有针对文物艺术品网上交易的特点制定,执行起来难度相当大。国家文物部门对网络文物的鉴定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文物鉴定专家连面对今天市场上出现的实物鉴定都很困难,凭靠网络图片鉴定和网络卖家的深层了解的缺乏,就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其实,文章开头上述的这些案件,仅仅只是网络文物走私境外的冰山一角,其实笔者经常混迹于国内各大收藏网站,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都在发生。国外买家在网站上和收藏论坛藏家所发的文物帖子中选好所需要的文物之后,便私下通过网站短信或者QQ的方式再次向卖家索要高清晰图片来确认文物的真伪和价格,双方达成后,便支付卖家定金,让其把文物送到国内指定的地点再拿剩余的尾款,这些网络文物便进入传统的秘密渠道走私国外。还有一种网络文物走私是直接使用支付宝,通过国际邮局直接邮寄。一般经常从事这项生意的卖家,在国际邮局都有拉拢的关系,所送包裹基本不会拆包查看。再说大量包裹外面表明的“现代工艺品”和“茶具”根本就看不过来,这几年能查到的网络文物走私案件也就这么几宗,可见这一漏洞有多么的严重。
网络走私应对策略
业内人士建议:为了进一步规范网上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还应当拟定行业标准,制定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审核机制、纠纷仲裁机制以及交易保障体系。同时,互联网上的监管不是某个部门就能管的,还需要联合信息产业部、公安、税务、工商、海关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形成合力。但这些建议都是过于理想化,真正的要堵住网络这张大网,国家应该建立机制,吸收各个网站和论坛上具备网络实战鉴别能力的藏家或者学者,对网络上出现的真品文物进行监控和掌握,及时提交给所在网站进行与IP地址相应的登记,一旦有境外走私动向和信息反映,便及时汇报执法机构进行处理。并对发现人员和有功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奖励。只有发动群众力量,才能最终解决问题,否则国家文博机构人员人少不但无暇顾及,网络鉴别能力也是严重滞后于民间草根专家的。
解决网络文物走私的问题,必须要解决网络信息化时代的文物鉴别能力。因为只有图片,不是面对实物鉴定,所以其发现的难度非常之大。但在民间诞生一大批具备实物鉴定和网络图片相结合鉴定的“藏家”和“鉴定家”,他们长年累月混迹在国内各个网站和论坛上,对图片文物的真赝鉴定、卖家的背景都很内行。这与文博体制内依靠馆藏研究和史料研究的鉴定专家形成鲜明对比。国家如果有效利用好民间这些实战型两栖人才,与网络建立联动机制,加上文博人员、公安、税务、工商、海关的配合,相信网络文物走私会得到大大的改善。
还有,传统地下国际走私渠道和现在的互联网走私渠道的盛行,他们走私的文物主要是以高古陶器、高古青铜器、高古瓷器为主。从我国现行文物拍卖交易法规定,这些文物都是在国内限制交易流通的,这些陈旧的法规也许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还有用,但在80年代之后就难以适应全国的收藏现实环境了。国家规定不让公开流通,在利益的驱使下自然就会转入地下隐蔽状态进行。他们会寻找可以接受的买家进行交易,通常自然会走地下渠道走私国外或者偷偷卖给古玩商以及一些敢冒风险的收藏家。如果国内市场可以放开高古领域的公开交易,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力度,这些高古文物就会进入国内正常流通渠道,喜欢的藏家就会进行光明正大的收藏,从而减缓走私的规模。
我们也非常理解国家对于放开高古文物领域所带来的的巨大风险,拍卖交易价格的攀升,甚至出现天价高古文物进一步加速地下文物的盗挖成风,更不利于整体文物的保护。理解的同时,但这些都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国家这些年死守高古文物阵地不予公开交易,地下盗墓和盗挖势头仍然逐年大增。并没有因为政策性保护而有所减缓,与其让走私的文物回流赚取国内藏家的巨大利润,还不如尽早放开。至少对于国内藏家而言是良性的循环。也不至于让那些私下收藏高古文物的人铤而走险。无论传统走私还是现在新型的网络文物走私,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共同难题。也是文物主管部门需要认真对待的严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