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认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可以适应企业的多层次融资需求和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需求。整体上看,我国资本市场的层次还比较单一,制约了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发挥。当前,要重点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并根据各方面条件的成熟情况,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逐步积累经验,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增加融资渠道。②
刘鸿儒主张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现在中国既有条件也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所谓需要,主要是指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大量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特别是高科技型的企业和风险投资已形成相当的规模,迫切需要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他提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推动:第一,积极推进创业板,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具有潜力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二,进一步完善代办转让市场,现在是作为退市公司流通股的交易平台,未来如何发展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第三,关注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过去有两种,一种是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另一种是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可以参加的产权交易市场。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对推动产权交易、壮大创业投资和培植上市公司起了重要作用。今后国资委要统一管理重新组合。①
曹凤歧认为,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继续扩大股票市场的规模。同时,还应在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稳定发展及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步解决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实现股权的全流通;第二,应当积极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创业板市场应定位于专门为中小民营企业、中小高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绝不能搞成第二个主板市场,也不能成为主板市场的附属市场。创业板是个前瞻性的市场,主板上市条件看历史成绩,而创业板不以历史成绩论英雄,关键要看企业的发展潜力;第三,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是国债市场,而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所占比例很小。今后应当大力发行包括可转换债券在内的各类企业债券,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等方式。同时,应逐渐允许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第四,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市场。应该大力推进以开放式基金为主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丰富基金品种,引导储蓄流向投资。同时,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第五,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加快金融工具的创新。同时管理层要加强对创新金融工具的有效管理;第六,中长期信贷市场的发展不可忽视,应引起足够重视;第七,规范直接的企业产权市场;第八,加快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步伐。要通过资本市场利用外资来发展我们自己。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去筹措资金,同时也允许境外投资者到我国内地资本市场投资。②
巴曙松认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首先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首先必须推动资本市场组织结构的创新,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对原来形成的单一的资本市场体制的突破和制度创新;第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应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第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他认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必然会对原来的计划管制形成不同程度的冲击,因此,此时不应借口稳定而再次像1997年那样对全国的区域性市场进行清理,因为这虽然可能赢得暂时的、局部的稳定,但却直接制约了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增长潜力的发挥;第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必须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会触及到当前经济金融体系中已经形成的利益格局,因此,需要协调好各种利益格局。①
王开国认为,为了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第一,应积极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基础;第二,要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吸引中小投资者入市,增强市场的投资者基础;第三,应健全资本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第四,应鼓励市场主体开展自主创新,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增强市场活力;第五,拓宽融资渠道,为市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第六,改革发行制度与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七,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形成规范化、法制化、国际化的监管体系;第八,循序渐进地推进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除此之外,还应形成一批实力雄厚,即有国际竞争力的证券公司。②
王道云等人认为,对于如何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应以风险控制为由要求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应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一元化主板市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基地,将深圳主板并入上海,形成真正的全国规模的大交易所,形成国际竞争力;第二层次是创业板市场和区域性交易市场。创业板是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进行风险投资的主要场所。区域性证券交易市场应该是一个既分散交易、又相对集中的区域性特征明显、与主板市场由规模层次区别、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证券交易市场。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体系远不能满足创业板企业的需要,因此,相对而言,区域性交易市场更具有迫切性;第三层次是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借鉴美国的信息公告交易所,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价合作制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不宜进行股权量化的大宗产权交易为主,国有股转让也可以放到该层次市场内,纳入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范围;第四层次是柜台转让市场。柜台转让市场就是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③
王敏玉和史元认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第一,沪、深两个证交所应尽快合并,形成一个主板市场。沪、深两个证交所目前在组织体系、上市基准、交易方式和监管机构等方面几乎没有差异,因此两个交易所可以合并为一个交易所,形成一个主板市场,同时将该市场定位为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的场所;第二,推出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板市场相比,企业上市的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募集资金。故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对象多为具有潜在成长性的新兴中小企业。我国即将设立的创业板市场是一个全新的相对独立的市场,在发行、上市、交易、监管、股权结构设置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历史包袱和遗留问题,因此创业板市场在方案设计时一开始就会与国际惯例接轨,以高起点、高标准来运作和发展;第三,恢复和发展柜台交易市场。可考虑在北京、武汉、西安、沈阳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中心城市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等的柜台交易市场,形成区域性的柜台交易市场与全国性的证交所市场、创业板市场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①
股票全流通问题讨论综述
中国的股票市场一开始就是在规范和发展中前行的。中国股票市场最大的不规范就是由股权分割造成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区分,让非流通股流通起来应该是中国股票市场规范与发展的题中之意,但这却是困扰了中国股票市场长达十余年的第一大难题。直到2004年初,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才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如何看待股票全流通问题,如何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和一般的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资本市场建设乃至国民经济发展的大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方方面面的参与者都十分关注的一个大问题。现将近年来关于股票全流通问题的讨论作一简要综述,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