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在前几章已看到的那样,大学相对来说是现代的机构。在英国,多数大学创建于大约最近40年内。虽然有可能把大学的存在追溯到许多世纪以前,但它们的发展主要还是和民族国家的强大连在一起。大学的文化(或观念形态,涉及有关机构自治、学术和批评的自由等),更多的是和关于大学的作用的性质有关(其作用主要包括服务于国家所认定的精英人士),但和以前中世纪脱离国家而独立的行会的概念关系不大。中世纪的协会和社团基本上已被新的国家统治者所取消了,它们一般已被更为现代化的企业组织形式所取代,而不是被有关“部分自治”的权限的概念所否定的,现代企业组织是根据以贸易为基础的法人团体———“集体”(collective personality)———的法律概念而组建的。大学以前把自己看成是个人的组合(为了实现自治,这种看法会周期性地出现),但现在大学认为:法人组织是大学合法的“外表”。这种观念的转变一般是很慢的。近年来,由于各种需要(包括加强对经费的控制、明确经济责任以及可公认的管理职能的加强等),这些发展加快了。
大学为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以及后来)工业化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者提供了技术性的知识和一种传递民族文化与智力结构的手段,这似乎适合于现代化及其正在发展的趋势。作为交换,学术界被准予一定程度的自治,这种自治基本上使学术界脱离了更为广阔的社会运动。然而,尽管有这种制度上的保护,在单个的层面上,独立的见解和创造性的智力似乎难以理解地但又合适地同资产阶级和维多利亚时代(Victorian)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企业家的“不介入与自己直接利益无关事情的态度”(privatism)结合在一起,而这种见解和智力是远离那存在于古老的学习室门外和社会中的娱乐与美女的。一个结果就是,如同许多人所设想的那样,坚持学术界的“专业特性”(professionalism),这已使得人们难以用一种集体的或“团队的”观点去理解专业特性(例如教学方法中的专业特性)。
在20世纪的发展进程中,我们见证了国民高等教育体制的发展,高等教育获得了大量的拨款,其一部分目的在于培养更好的公民和获得更多的社会福利,此外,也越来越需要高等教育帮助实现以下目标,即提高国民经济在知识型和全球化的资本主义市场中的竞争力。而这转而又导致了更多的公共和财政的义务,去除了把正规学校分成双轨制和单轨制的做法。当教育更多的学生被看成是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必要的一部分时,研究工作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开始得到确认。但是,随着市场力量的运用和有关公共管理的新观念的发展,大学的发展在20世纪80和90年代中也处于停顿状态。新右翼的意识形态和一种普遍的看法的结合,就是福利国家的模式被一种“制定规章的政府”(regulatory state)的形式所取代(所谓“普遍的看法”就是看到了福利国家模式强调公有制的做法的失败)。
福利国家是一个提供服务的国家,在这种国家中,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不仅是提供范围广泛的服务,而且还要负责生产。一方面是这种方法的不透明性和低效能,但同时在另一方面已出现了制度上明确的管理者,由他们负责协调各部门(公立和私立的)人员的工作,并在离开中央政府一定距离外进行操作。其结果是在管理中透明度更大了,但形式主义也发展了,各种规章体系也发展了(这些规章常常是很明确的,但是和早先政府管理的各种形式的处理权限以及各种关系是不一样的)。使用竞争性的招投标方式就是一个例子,说明正规的管理是如何有助于区分以下两种不同的责任:政府的责任是作出规定,而私立部门的责任更多的是负责操作和生产。“制定契约的”(contracting)或“授权的”(enabling)政府把市场看成是提供更强的敏感性与创新的来源,同时也是竞争的场所(公共机构要变得更有效和更实在,也就需要对外界的快速反应和创新)。通过一系列的私有化,转让国家对财产的所有权,“制定契约的”或“授权的”政府的地位在商业部门得到了巩固。随着这些方法在大学的应用,这些方法被看作是必要的东西,它们可以使大学在为国家的经济与其他需要服务方面更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