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鼓阵阵,浩天动地,号角声声,狼烟四起。
简兮一身银色宝甲,红蟒披风迎风招展,脸上罩着一片银白的面具,只余两只明亮的眼睛在外头,好像人心都能被看透。胯下一匹雪白的千里宝驹,衬得她竟如天上下凡的神将,潇洒威武。
这样惹眼的打扮着实是犯了沙场大忌,很容易成为众人的目标,但是简兮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她就是要成为整个战场的目标,她要的就是放那一抹红,如火焰一般,成为士兵心中的支柱。她要的就是提醒这些勇敢的士兵们,国家与他们同在,朝廷与他们同在!神明,与他们同在!
眼前是一队队身披铠甲,手持钢刀即将为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士们,每九百人分成一队,整整齐齐的站在校场之上。又将这一万三千人,分成三股,五千跟在简兮麾下,准备奇袭叛军,四千跟在御前侍卫统领李彦的麾下,再四千归于张之臣手下。整个军营整齐划一,丝毫不乱。
简兮手持一把轻便的短刀,振臂高呼道:“庆云男儿们,有不怕死的给本帅站出来!”
“我——!”
“我——!”
“还有我——!”
此起彼伏的嘹亮男声在浩渺的苍穹下响起,铺天盖地,山河震荡。
简兮一时心中慷慨激昂,热血沸腾。整整一万三千士兵,包括校场里站岗的士兵,无一不举起手中的刀剑,向天呼应。”
“好!庆云的男儿们,我们保家卫国的时候到了,有胆识的血性男儿们,都跟着我冲啊——!”声音透过银质的面具,显得深沉沙哑了几分,但更加有号召力。
“冲啊——!”五千士兵跟在简兮身后,英勇的向叛军大营冲过去,呼声震惊寰宇。
叛军赶了几天几夜的路,正是疲乏时刻,正整顿休憩为进攻做准备,完完全全没想到,处于劣势之下的漠原守军竟然敢率先进攻,以五千对五万,这不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吗?
所以,简兮率人偷袭敌营的时候,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之中,军号仓促响起,叛军被惊了个措手不及,睡意未消,军甲战袍还未整顿好,便疲于应付漠原守军的进攻。
简兮选这个时间不是没有道理的,考虑到敌我双方悬差太大,只能从细节处节节击溃敌军,才有得胜的可能。而天亮之时,正是人体最懈怠的时候,睡意正浓,突被惊醒,必心有余悸,气势减弱。再是主动进攻,占据主动权,令叛军士气再降一级。
简兮先派四千五百兵马在营前叫阵,吸引叛军的注意,而自己则领着余下的五百隐藏在敌营周围,趁着混乱,换上敌军的兵服混进叛军之中,把敌营的粮仓烧了个措手不及。
“统帅,敌军赶过来了。”熊熊火焰将那几十车粮草吞没,手下禁卫军汇报到。为了让粮草烧得更彻底,简兮甚至让人在上面浇上烧刀子。
简兮看烧得差不多了,立刻打手势,道:“撤!”
行动出乎意料的顺利,简兮所凭借的正是那一句“出其不意”。一是借了天时,二是霍争锋为人狂妄自傲,在双方实力悬差这么大的情况下,根本不会料到他们这群蝼蚁之兵竟然敢上门送死。
当然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幸而他们抓住了。
“前方怎么样了?”一边小心翼翼的躲过敌人的追击,一边打着暗号。
“回禀统帅,霍争锋正领兵在阵前与我军交战。李副军谨记统帅的指示,没有鲁莽交战,而是故意在阵前叫骂,后以九百人一个方队循序应战,尽量拖延时间,助我们安全撤退。”
就算如此,众人心里都明白,此番行动怕是损失了许多英勇的战友。但是有损失才会有成功的机会,那些为此英勇赴死的战士们啊,你们的精神永远不死!
“很好,发信号,让他按原计划向目标撤退。”简兮迅速令道。这时候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一切以大局为重,就算是自己亲手把他们送上了死亡之途,也只能咬牙挺过去。
“是!”一道烟火升入天空,前方收到信号后,立刻按照原定计划,立刻组织佯败退兵。他们这五千人在出发之前就被告知,这一去多半是必死无疑,他们最后的价值便是将敌军引诱到陷阱地点,然后便可以功成身退了。
出发前,简兮再三言明,怕死的趁早离开,可是这五千血性的汉子,愣是没有一个肯后退的,这五千张最可爱的脸,每一张上都是甘愿为国牺牲奉献的大无畏。简兮几乎要为他们感动到流泪,只是时机不允许,地点也不允许。她所能做的,只是送他们去死。只能在目送他们赴死的征程上,保存着侥幸的心理——也许,他们能活着回来。
在把敌军的粮仓烧了个措手不及之后,霍争锋大怒,率五万兵马追绞李副军一干四千五百将士。整整八十里征程,将士们一个个浴血杀敌,一个个不支倒下,一个个拼尽最后一口气,也要把手中的枪戳进叛贼的心口,也要在最后一刻,守卫自己的家园。
这一场厮杀,无比惨烈。
这一条路程,以血肉来铺就。
而简兮,却无法与他们同生共死,并肩作战,她要做的,是保留下更多战士的性命,保卫这整个皇城,乃至整个国家最后一道防线。
这场仗所仰赖的就是“出其不意,趁其不备”,她在赌,赌的就是霍争锋对他们的蔑视,赌的就是霍争锋够狂!而时间,是她能追求的最后一样东西。
马蹄阵阵,几近疯狂的速度,朝着那一座千丈高山疾驰而去,简兮不知道,那耳机刮过的寒风里,有多少,是自她眼中飞出的晶莹……
从天亮到正午,整整三个半时辰,整整八十里征途,终于到达雁荡山脚下的时候,这四千五百名精锐骑兵,还剩下不足三千人。这三千战甲上,沾满了敌人的,自己的,或者战友们的鲜血,但是没有一个人当逃兵。
雁荡山上下,神鬼亦骇怕。
雁荡山,两侧壁立千仞无依倚,只有两座山之间,一条不足十丈的山径。在雁荡山脚下往上看,巍巍高山,层峦险峻,那些暴露在薄雪之下的岩石,棱角如刀,好像下一秒就会砸到你身上。
霍争锋因粮仓被毁,激起滔天怒意,率人一路追赶而来,一路上光是他手中的那柄百斤长刀下便亡了百人之命,竟杀出兴致,双眼赤红,一路领兵乘胜追击。待立于着千仞之壁下,始觉已入这传说中的雁荡山。
也不急着下山,偏要把守军杀个精光,以报烧粮之仇。
待叛军全部进入雁荡山,李副军忽的停下马,吼道:“九百人阵,摆!”
三千带血的士兵立刻井然有序,以最快的速度摆成九百人阵。
李副军额上一道血痕,还在哗啦啦流着鲜血,振臂一呼反冲向一直紧追着他们的叛军,领着三千士兵冲进他们的阵营,迅速将敌军阵营打乱。
直到这时,霍争锋才感觉哪里出了问题,突然觉得头顶一暗,抬头一看竟发现这高高的雁荡山顶,竟出现了许多黑影,很远,远到看不清,就像一只只黑鹰正在伺机而动,似乎还有一个突出的红点,迎风招展。
霍争锋戎马半生,心知上面有埋伏,也不顾烧粮之辱,迅速令道:“撤退!下山!”
但是这九百人阵哪是一时半刻便能打破的?每个方阵九百士兵,都组成一个完整的圆,将叛军围在中间,就算敌人数目太多,也一时难以打破。
山顶上,一人银甲红衣,迎风招展,面具下一双锐利的眼睛,紧紧的盯着下面的状况,手起声落:“下!”这人正是——简兮。
一个个黑影迅速挥着翅膀从高山之上俯冲而下。
山下正在挥刀厮杀拼命的时候,山顶上突然飘下一群巨大的“黑鹰”,“黑鹰”们张开着巨大的翅膀,从山顶俯冲而下,似要啄食人肉。
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铺天盖地的黑色将整片天空都遮盖住了,叛军们皆惊慌不已,连厮杀的刀剑都慢了几分。
不知发生了什么,“黑鹰”急速向下俯冲着,手中一挥,“轰隆——!”的爆炸声响起,紧接着是无数凄厉的喊叫,烟雾弥漫,血肉横飞。
“是炸药!”霍争锋大吼一声,“快下山!快!”
但是怎么来得及?更多的“黑鹰”从山顶跃下,挥着撒旦的翅膀,扔下一个个土炸药,再从半空中飘然而去。这一切就像一个噩梦。
山下支持了这么久的将士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刻,纷纷听李副军的号令,在叛军慌乱之际,循着之前定下的路线逃离。尽管剩下的将士,不足千人。
简兮立于山顶,心如刀割,她不想看这山下可怕的场景,但是潜意识里却逼迫着自己不得不去看:看看吧,这就是五千将士甘愿用死亡换来的胜利。
她没有资格闭上眼睛,相反,她必须用一生去铭记。
李彦站在她的身边,躬身道:“娘娘,请您先行回营吧。”
简兮疲惫的摇摇头,不说一句话。
更多的将士披着帆布做的大翅,怀抱着炸药借着风力向下俯冲而去,更多的爆炸声在耳边响起。这些看似可怕的炸药是简兮按照化学书上说的土方法制的,它看似烟尘滚滚,实则威力不够,只能在近距离内有杀伤力,所以,她才不得不牺牲一匹将士,来完成这样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黄烟漫漫,刺鼻的血腥气似要把人吞灭。
霍争锋在属下的掩护下,领着一批人马迅速往回逃,却在山脚唯一一个路口前停下,张之臣正领着手下四千兵马守于此地,等待这仓皇逃窜之师。
到此刻,霍争锋终于知道,大势已去了……
这一战,终于赢了,成为有史以来,最为人称道的以少胜多的战役之一,但是简兮却没有笑,因为——这场仗,赢得太过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