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纸登载,有关方面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制止或限制网络人肉搜索。信息发布,社会褒贬不一。我的看法是,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在公众话语权畅通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止或限制网络人肉搜索,不一定是一件坏事。因为,现代文明社会,人们总有一点点不愿让更多的人知道的事情。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总会有个把对立面。如果人肉搜索畅行天下的话,一方面,会搞得人人自危,破坏正常和谐的社会生活;另一方面,会豢养滋生出一些新的不务正业的社会渣滓。
然而,为什么众多的网民反对有关方面制止或限制人肉搜索的举措呢?其一,“搜索”对那些道德低下者,行为不轨者,确有立竿见影的打击力度。其二,贪官污吏如若被“搜索”者盯上,那也是跑也跑不掉的。其三,“搜索”者始终把事实公布于众,跟踪追击。被锁定者,只要你已经干下了坏事或者继续为虎作伥,那就怎么也逃不脱被“搜索”到身败名裂的下场。其四,在民众的话语权被压制,反腐败力度不大的地区和行业,“搜索”确实有着打击准确,收网迅捷,大快人心的奇效。“搜索”者解恨解气,广大民众拍手称快。歪风邪气不敢露头,社会正义得到伸张。这样好的社会效果,你不让它发挥作用,网民们怎么能不抵制?老百姓怎么会不反对呢?
由此看来,人肉搜索在正党风、正民风、正社会风气等方面,有着纪检监察、公安法院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一盒名牌香烟,“搜索者”跟踪追击,揪出了一大贪官。由一次蹊跷的出行,狐狸的尾巴被锁定,最终被押上了审判台。明星逃税,网上炒得你不补交税款就无法再登台上镜,没个说法,电视台也不敢邀请上台呐。见死不救,你小心被曝光。出了安全事故,你敢瞒报或少报,早有人盯上了你,唯一的选择是从实招来。总之,有了这一社会公众的监督手段,老百姓的气顺多了,胆大妄为、贪赃枉法者收敛多了。
诚然,揭露丑恶,打击罪恶,需要正常的渠道,党和国家机器——公检司法、纪检监察就是干这个的,这些年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总体上,老百姓是比较满意的。比如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就很得民心,它有效地防止了许多冤假错案。有人就说,如果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提前十几年,山西就不会出现把尸体放三年,上访三年的冤案了。在畅通公众话语权方面,近些年,许多地方出台了许多积极的政策、办法,对于下情上达,打击贪官污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不过,老百姓不满意的地方也还很多。为什么抓出来的腐败分子,绝大多数都是一把手,或者是其在前一个岗位一把手的位子上犯的罪。这些问题到现在没有解决好,老百姓有意见,但是话语权不够畅通,看不懂,想不通,没办法,说了也白说。怎么办?把希望寄托于网络人肉搜索。既然存在,就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当正常渠道表达不了民情民意的时候,网络人肉搜索应运而生,再正常不过了。
既然人肉搜索是一件网民们,老百姓十分认可的事情,那么不妨不要着急着限制它,消灭它,而应该在鼓励其发展中规范它,让它走上正确的轨道,发挥媒体监督的真正实效。其实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既不夸大它的作用,也不漠视它的不可替代性,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