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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交游篇 转益多师是汝师:民国交游(7)

“我现在要求你替我做一篇序,但并不是一般出版物上所要求的恭维的序。恭维一件事,在施者是唯心,在受者是有愧,究竟何苦!我所要求的,是你的批评;因为我们两人,在做诗上所尝的甘苦,相知得最深,你对于我的诗所下的批评,一定比别人分外确当些;但这样又像我来恭维你了!——其实不是,我不过说:至少也总没有胡‘蚕眠’(!)先生那种怪谈。”

不过,不知何故,周作人并没有给《瓦釜集》做序,而是为他的另一部诗集《扬鞭集》做了序。在序中,周作人对刘半农的新诗创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周作人说,写新诗的人很多,但有天分的,一是沈尹默,另一个就是刘半农。周作人认为,刘半农十年来只做新诗,“进境”“明了”,是因为他“驾御得住口语”,而《扬鞭集》正是刘半农新诗创作成绩的集中体现。

除了新诗,周作人和刘半农还有一个共同的嗜好:语言学。

刘半农写过一篇《打雅》,文中说,“打”字从“手”,“丁”声,其原义是“打一个嘴巴”,“打破饭碗”,“打鼓骂曹”的“打”,但与原义不相干的用法有很多。刘半农一口气举了一百个“与原义不相干的用法”,如:打电话、打秋风、打听、打点、打鼾、打量等。

周作人对《打雅》一文很感兴趣,阅后即给刘半农写信,给他提供了十四则以打开头的词语,如打气、打针、打油、打短工、打头阵、打补丁等。信寄出后,周作人还不过瘾,又写一短简给半农曰“《打雅拾遗》补”:“半农兄:前寄《打雅拾遗》想已收到。其中尚有一句‘打尖’忘记寄,今补上,又记得仿佛嫖界有‘打钉’的术语。在《青楼梦》(!)上见过,不知对不对,请审查。”

看来,周作人和刘半农成为密友,根本原因还在于趣味相投。

两人通信,刘半农称周作人为“砚兄”,旁人不明究里,刘半农就写了一篇文章说明:

记砚兄之称

“余与知堂老人每以砚兄相称,不知者或以为儿时同窗友也。其实余二人相识,余已二十七,岂明已三十三。时余穿鱼皮鞋,犹存上海少年滑头气;岂明则蓄浓髯,戴大绒帽,披马夫式大衣,俨然一俄国英雄也。越十年,红胡入关主政,北新封,语丝停,李丹忱捕,余与岂明同避菜厂胡同一友人家。小厢三楹:中为膳食所;左为寝室,席地而卧;右为书室,室仅一桌,桌仅一砚。寝,食,相对枯坐而外,低头共砚写文而已;砚兄之称自此始。居停主人不许多友来看视,能来者余妻岂明妻而外,仅有徐耀辰兄传递外间消息,日或三四至也。时为民国十六年,以十月二十四日去,越一星期归,今日思之,亦如梦中矣。 ”

本来就是好友,再加上有一段共患难的经历,两人的关系就更密切了。

刘半农曾说,自己的文章就像“谈天”一样:“所以,看我的文章,也就同我对面谈天一样:我谈天时喜欢信口直说,全无隐饰,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喜欢开玩笑,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往往要动感情,甚而至于动过度的感情,我文章中也是如此。”

这篇《记砚兄之称》就动了很深的感情。

不过,在避难期间还发生这样一幕,刘半农没提,周作人做了补充。当时,刘半农妻子来探望,临走前,两人“潜至门后,亲吻而别”,结果被周作人妻子窥个正着告诉周作人,两人“相与叹息刘博士之盛德,不敢笑也。”周作人由此感叹,胡博士与刘博士性格不同,但两人对“糟糠”之妻的态度却是一样的:“足以令人钦佩。”

其实,刘半农刚到北大时,还不脱名士气,谈话时曾流露过“红袖添香”的绮想,周作人和钱玄同就讥刺他,将他的号改为龚孝拱的“半伦”。龚孝拱不承认五伦,只有一妾,自认为“半伦”。在朋友的批评教育下,刘半农思想发生了转变,对妇女越来越尊重了。

1905年10月,《中华小说界》第2卷第10期发表刘半农译诗《希腊拟趋》。刘半农在题记中说:“去冬十月,本界刊载启明君所译《希腊拟曲》二首,情文双绝。古色灿然,读者每称为译林珍品。”刘半农对自己的译作不满,说:“启明见之,得勿嗤为狗尾续貂耶。”由此可知,刘半农是真心佩服、敬重、信赖周作人,故一再称对方为“畏友”,说两人“相知甚深”,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任何时候都会无条件地附和周作人。刘半农是个有生气、有真气也有脾气的人,一旦他认为周作人某些话说得不妥,他也会直截了当地批评,不拐弯抹角,也不吞吞吐吐。

溥仪被驱逐出宫后,钱玄同与周作人都写了有关文章,刘半农看了不舒服,就在给周作人的信里说:

“因为溥仪君的一件事,你与玄同都作了一篇文章。玄同文章中还有点牢骚,你的却完全是至诚的忠告。无如这位世兄,一则是年纪尚轻,程度尚低,二则是被他不良的家庭教育坏了,你们的话,说上去总不免有些隔靴搔痒。

但是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这样起劲?据玄同所说,他从非人升而为人,也不过同青皮阿二出了习艺所一样。那么,为什么天天有青皮阿二出习艺所,你们并不天天写信作文章,却偏在这位世兄身上卖气力?若说你们心中,欲存着他是‘前皇帝’的观念,那么,你们也就逃不出‘狗抓地毯’的一条定律了!”

所谓“狗抓地毯”,是指狗的祖先为狼,狼在野外生存,临睡前要把杂草踏平。后来狼变成狗,进入了文明社会,住进有地毯的家,但“刨地”的蛮性却遗留下来,所以才喜欢“抓地毯”。这里,刘半农是借此来讥刺周作人对溥仪过于热心,说明脑子里还残存着皇帝的观念。

周作人和弟子江绍原大谈女裤问题,刘半农也反感,认为这件事不谈也罢。他对周作人说:“我总以为服装问题,只有‘时尚’是个真主宰;科学家与审美家,都处于无能为力的地位……你们两位,不是有些多事么!”

既然是好友,当一方遭遇人生创痛时,另一个也会感同身受。

周作人女儿若子15岁那年因医生误诊而夭折,这是周作人遭遇到的人生最大打击。女儿夭折,周作人痛心,刘半农也心痛。若子因误诊而死,周作人对主治医生山本忠孝恨之入骨,在多篇文章里痛斥他“草菅人命”。周作人还给北平市卫生局递上一纸呈文,要求卫生局取消山本忠孝的开业许可证。

作为好友,刘半农十分理解周作人的愤怒。对北平市糟糕的医疗环境,刘半农和周作人一样极为不满,他在《北旧》一文中,将周作人《若子的死》和《为山本大夫扬名》的启事全文照录,一则为周作人出气,二则也为自己泄火。因为刘半农一个侄儿一个侄女也因庸医误诊而死。

不过,无论是周作人给卫生局的呈文,还是刘半农这篇充满火药味的战斗檄文,都未能改善北平市的医疗环境。几年后,刘半农同样因为庸医误诊而英年早逝。

刘半农病逝后,周氏兄弟都写了纪念文章。在周氏的共同朋友中,享有此殊荣的,不多。

鲁迅的《忆刘半农君》虽褒贬分明,但流露的尽是真情;周作人的《半农纪念》,貌似平淡,实则难掩沉痛。

两人不约而同在文章中都提到刘半农的“真”。

鲁迅是通过比较来突出半农之“真”的:

“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

正因为刘半农坦诚实在,鲁迅才不觉其“有武库”,才亲近他。在鲁迅看来,刘半农因为真诚而“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

作为刘半农的至交,周作人认为,刘半农有两大优点,其一就是“真”:“他不装假,肯说话,不投机,不怕骂,一方面却是天真烂漫,对什么人都无恶意。”

刘半农在北大时已经是颇有名气的教授,为何还要吃辛吃苦去外国留学?对此,有各种各样的说法。而刘半农自己却老实地告诉我们,他之所以要去外国留学,是因为自己的知识不系统。在《留别北大学生的演说》里,刘半农说:

“我到本校担任教科,已有三年了。因为我自己,限于境遇,没有能受到正确的、完备的教育,稍微有一点知识,也是不成篇段,没有系统的。”

刘半农这样的真人,从来不会往脸上贴金,相反,他总是有一说一,不管说到什么,都是竹筒倒豆子。海外留学归来,一次,谈到自己的求学经过及将来工作,刘半农说:

“我出国的时候,是想研究文学与言语学的。不料一到国外,就立时觉得‘二者不可得兼’;于是连忙把文学舍去,专重言语学。但要说到混通的言语学,不久可又发现了预备的困难,因为若要在几种重要的活语死语上都用上相当的功夫,至少也得十年八年,于是更退一步,从言语学中侧重语音学。这样总以为无须更退了,但不久又发现了我的天才不够,换句话说,就是我的嘴与耳朵,都不十分灵敏,于是只得更退一步,从普通语音学退到实验语音学,要借着科学上的死方法,来研究不易凭空断定的事,正如谚语中所说的‘捉住死老虎牵猢狲’。

从这‘退避三舍’的事实上,我得到了两个教训:第一是野心不能太大,太大了仍不免逐渐缩小;不如当初就把自己看的小些,即在小事上用水磨功夫。第二便是用死方法去驾驭活事,所谓‘扎硬寨,打死仗’。以我这样预备不充,天才缺乏的人,后来能有些一知半解的结果,就完全是受了这一个教训的驱使。”

真诚的人,敢于直面自身缺点,并根据自身条件随时调整人生的努力方向,如此扬长避短,坚持不懈,终有所成。而那些喜欢虚张声势,惯于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则千方百计掩盖自己的缺陷,最终自欺欺人,沦为笑柄。

除了“真”,刘半农的另一个特点是“勤”。

刘半农中学毕业后,即去上海谋生。短短三年他就发表了上百篇的小说,在上海滩声誉鹊起。在海外留学那几年,他的勤奋更是无人能比。为获得博士学位,他要修多门艰深的课程,课余还得爬格子贴补家用,其间,家中的病妻弱女还须他照顾,除此之外,他还给自己一个额外的任务,抄写巴黎图书馆的敦煌资料。他的勤奋给巴黎国家图书馆工作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回国前,刘半农去图书馆辞行,工作人员对刘半农依依不舍,他们说:“博士回国后,这些书再也不会有人读,只好喂虫子了。”

胡适鲁迅周作人在纪念文章中都提到刘半农的勤奋,但各人的侧重点却完全不同。

胡适说:“刘半农之死,是很可惜的,半农的早期训练太不好,半途出家,努力做学问,总算是很有成绩的。他的风格不高,有时不免有低级风趣,而不自觉。他努力做雅事,而人但觉其更俗气。但他是一个时时刻刻有长进的人,其努力不断最不易得。一个‘勤’字足盖百种短处。”

作为学术大师,胡适肯定了刘半农的勤奋,“努力不断”,但也没有讳言其“缺少早期训练”,“有低级风趣”。由此可知,胡适作为“血统纯正”的博士,对刘半农这种“半途出家”的教授,难免有成见。(胡适和刘半农都是《新青年》编辑,后来,编辑部决定由编辑们轮换主编杂志,因刘半农没有博士文凭,胡适不同意刘做主编。此事对刘半农是一个刺激,他后来出国力学与此并非毫无关系。)

鲁迅在《忆刘半农君》的最后,饱蘸感情地写道:“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鲁迅对作为战士的刘半农赞赏有加,对他后来的保守和颓唐则极为不满。在鲁迅眼中,十年前的刘半农和十年后的刘半农判若两人。十年前,刘半农的“勤”于中国有益;十年后,刘半农的“勤”,比如写打油诗,为赛金花写传,给梅兰芳做广告等等,在鲁迅眼中,全是无聊而油滑的行为,于国无补,于人无益。

因为“勤”,刘半农在各方面都有所涉猎有所建树。周作人很称道他广博的杂学:“他的专门是语音学。但他的兴趣很广博,文学美术他都喜欢,作诗,写字,照相,蒐书,讲文法,谈音乐。有人或者嫌他杂,我觉得这正是好处,方面广,理解多,于处世和治学都有用,不过在思想统一的时代自然有点不合适。”

周作人既褒奖了刘半农学问之杂,暗地里却朝左翼文人放了一枝冷箭。因为,正是思想激进的左翼文人把辛勤做事的刘半农看成是无聊乃至“帮闲”文人的。

刘半农看重朋友,却反对朋友间的相互吹捧。对于朋友间的吹捧,刘半农直言“看不惯”“不理解”:“这种朋友对于他们的朋友,是怎样的心理,我真推想不出。若说这样(指相互吹捧——笔者注)便是友谊,那么,我若有这样朋友,我就得借着Wm.Blake(威廉·布莱克)的话对他说:

‘Thy friendship oft has made my heart to ache :——

Do be my enemy ,for friendship’s sake’。”

(大意为:这种(相互吹捧)的友谊让我难过,为了友情,批评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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