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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有备演讲和即兴演讲的目的(4)

如果把上面的说法改成一般家庭主妇所熟悉的用语,相信就更容易明白了:

你们都知道冰箱内放肉的冷冻库,也都知道冷冻库里常常结霜。这些霜会愈结愈厚,最后就必须消除,以保持冰箱的冷冻效果。冰箱里所结成的霜,就好像你在床上所盖的毯子,或像房屋墙壁里用来隔绝温度的石棉一样。现在,一旦冰箱里的霜愈结愈厚,里面的热气就愈来愈难抽出来,冰箱也就愈来愈难保持冰冷的状况。这时,冰箱的马达就必须更用力才能把热气抽出。假如你的冰箱有自动除霜装置,冰箱也就能维持更久的生命。

亚里士多德曾说:“思考时,要像一位智者;但讲话时,要像一位普通人。”假如你不得不使用专业用语,就得先详细说明一下,并确定每个听众都明白那些用语的意思。尤其是碰到一再使用的关键字,那就更得留意了。

有一次,我听一位股票经纪人向一群妇女发表演讲,介绍有关银行的业务和一些投资事项。他用简单朴实的语言解释,而且采用对话方式,使整个谈话显得十分轻松,内容也很详细清楚。只是他有些基本用语仍然十分专业,如“票据交换”、“特许权的买卖”、“长短期股票买卖”等。由于这位股票经纪人没有察觉到听众并不清楚这些专业用语,致使原来应该很成功的演讲,打了很大的折扣。

当然,你没有必要故意免去一些关键的专业用语。只要在用到的时候,记得说清楚便是。

第五,利用直观器材

由眼睛通向大脑的神经,要比由耳朵通往大脑的神经多上好几倍。而且科学也证明,我们经由眼睛所赋予的注意力,要比经由耳朵所赋予的注意力超过25倍。

日本有一句古谚语:“见一次,要比说上一百次有效得多。”所以,假如你想让听众能有一个清楚的概念,就要把你所说内容直观化。“国家现金登记公司”的创始人简·帕德森便一向主张如此。他为《系统杂志》写了一篇文章,告诉读者他是如何向同僚与员工讲话的:

我认为很难单靠讲话而让人清楚了解你的意思,或长期保持注意力。我们需要利用一些工具。无论什么时候,尽可能用图片来显示你的观点和内容。一般说来,统计表要比文字更加直观,而图画又比统计更具说服力。理想的说明方法是把题材图像化,文字仅用来串联组合那些图像。这是我长年与人接触所发现到的方法。一幅图画,有时要比千言万语有用得多了。

假如你采用图表或统计图,一定要准备得大一点,使每人都能看得清楚。但也不要做过头了,接二连三的图表往往让人生厌。假如你是一面讲解一面画图表,一定要动作迅速简洁,别慢慢吞吞、拖泥带水。听众们需要的是简单易懂的图表,而非精致的艺术品。尽量使用简称,文字要大,不过于潦草;可一面讲一面画和写,并不时转过头来面对听众。

当你采用这种展示性的演讲时,请记住以下这些建议,必可使你大大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1.把准备展示的东西拿开,直到用时才拿来用。

2.展示的东西要让后排的每个人都看得清楚。

3.别在讲话当中传递展示品,那会使听众转移注意力。

4.展示物品时,要直立高举起。务使每个人都见得到。

5.动态的展示要比静态的展示让人印象深刻。示范表演便是很好的展示方法。

6.别看着展示品讲话。记住,你要沟通的对象是听众,而非展示品。

7.如果可能的话,展示品一展示完毕,便立刻收起来。

8.在使用展示品之前,不妨略具“神秘性”。可将展示品置于身旁的桌子上,用东西盖起来,如此可引起听众的好奇心和兴趣。

视觉器材在加强演讲的明确性方面,愈来愈显得重要。

要想让听众了解你心中所想的,与其用言词告诉他们,不如用展示的方法更加有效。

有两位前任的美国总统,都是善于演讲的大师。他们都认为,要把事情讲得清晰有条理,唯有靠不停的苦练。林肯说,我们必须具有一种追求明确的热忱。他曾告诉诺克斯大学的校长格利弗,说明他是如何在孩提时代追求这份“热忱”的:

在我的孩提时代,每当有人同我讲话,而我却不明白他的意思时,就会使我苦恼万分。没有别的事比这更让我生气。记得每天傍晚,在听过邻居与我父亲谈过话之后,我独自回到我的小房间时,整个晚上都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就是想要弄清楚那些大人的谈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把一些谈话内容想了又想,直到能用一般男孩所能理解的语言说出来为止。这就是我追求明确的热忱,至今仍丝毫不减。

另一位杰出的总统是伍德·威尔逊,我也把他的话节录于下:

我父亲是个精力很旺盛的人,他丝毫也不能忍受含糊不清的谈话。我所受的最好训练都得自于他。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练习写作,直到1903年他去世时为止。父亲死时享年81岁,所有我写给他的东西,至今仍都保存着。

父亲常要我把写出来的东西大声念给他听,这是我最感痛苦的事。因为他常常会打断我的话,问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于是得用更简单的话把纸上的文字解释一番。父亲就会问我:“那么,你原先为什么不这么写呢?”他还说:“开枪别用打鸟用的散弹,效力不大又弄得满村皆知;要用来福枪,然后一枪打中。讲话也是如此。”

说服性讲演

第一,想办法得到听众的赞同

前西北大学校长沃尔特·斯科特说过:“一个新的想法、观念或结论往往在刚提出来的时候被视为真理,除非它得到一种对立观念的阻碍。”这句话说明了我们应该如何让听众对你产生一种认同心理。我的好朋友哈利·奥维奇博士,曾在纽约社会研究学校发表演讲,检视这个说法的心理背景:

懂得说话技巧的人,会在一开始就从听众那儿得到许多“是”反应。这样可以引导对方进入肯定的方向。就像撞球一样,原先你打的是一个方向,但只要一稍有偏差,等球砸回来的时候,就完全与你所期待的方向相反了。

在这里,心理的转变方式可以看得很清楚。当一个人真正说“不”的时候,他不仅仅只是说一个“不”字而已,他全身的所有组织——内分泌腺、神经、肌肉——都会进入一种拒绝状态。但假如他说“是”,这些拒绝状态便都消失,全身的组织则都呈开放、接受的态度。因此,假如我们能在谈话一开始便获得许多“是”的反应,则愈有可能使对方接受你的整个意见。

获得听众的“是”反应,这是个很简单的技巧,却为大多数人所忽略。也许有人以为,一开始便提出自己的相反意见,正可以显示出自己的重要与主见。事实上,这有什么好处呢?假如你只是想得到一些斗嘴的乐趣,或许可以这么做,但假如你想达到某些目的,这么做便显得愚不可及了。

无论是学生、顾客、小孩、丈夫或妻子,一旦开始说了个“不”字,就是智慧天使也很难把逆势扭转过来。

那么,如何在谈话开始便得到观众的赞同反应呢?十分简单。林肯曾说道:“我的方法是,首先你得先找出一个彼此都会同意的基准点。”林肯发现,即使在讨论极为敏感的奴隶问题时,这个方法仍然有效。在一份描写林肯谈话的报告书曾提到:“在最初的半个钟头,他的对手都同意他所说的每个字。从那时起,他便开始一点点把话题引至他所要涉及的方向,而且完全在他掌握之中了。”

所以,与听众持不同说法,只会诱发他们原本固执的个性,并开始进行自我防卫,一旦这样你就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了。假如你一开始便说:“我要证明这个或那个。”听众就会产生反感并在心里说:“让我们走着瞧吧。”假如你一开始就强调你和听众都相信的事实,然后逐渐提出一些适当的问题,使每个人都愿意回答,这不是更为有利吗?引导听众回答这些问题,与他们一同寻找答案,在共同寻求答案的过程当中,使他们不知不觉地接受你的结论,这样他们会对你所提出的事实更具信心。“最好的争论方法,看起来就只像是一场说明。”

在许多争论当中,无论双方的差异有多大,通常都可以找到双方同意的基准点。举个例子:

1960年2月3日,英国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到南非联邦的国会发表演说。那时,南非仍然实施种族隔离政策,因此麦克米伦首相在南非的立法院表露了英国对种族政策的看法。他是不是一开始就反对这种政策呢?不。他一开始便强调南非在经济上所取得的许多成就,对世界其他地区的贡献等。然后才极富技巧地把问题引至不同的观点上。即使如此,他还是不断表示,这些差异点都是基于彼此不同的信念。“身为大英王国的一位公民,我们极其愿意对南非献出我们的支持和鼓励。但容我直言,你们有许多政策实在很难让我们支持和鼓励你们。在我们的国土上,我们一向致力于谋求政治地位的平等。我知道我们不该彼此居功或互相责难,而应以朋友相互对待。事实是,在当今这个世界,我们彼此仍存在着许多见解上的差异。”

无论你的看法与演讲人有多大不同,上面的讲法,由于演讲人所表现出来的公正态度,应该很有可能使你接受他的观点。

假如麦克米伦首相当初不是先寻找共同点,而是一开始便大肆强调双方的差异,那结果会如何呢·詹姆斯·罗宾逊在其《心灵制造》一书中,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心理学上的答案:

有时候,我们发现自己可以毫不困难地改变自己的思想。但是,假如别人跑过来告诉我们错了,我们必定要起来表示愤慨,并且更加坚定我们的决心。关于许多信仰,我们对其形式或组织其实并不太注意。但假如有人极力想改变或破坏,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竟然对这些信仰充满热忱。很明显,倒不是这些信仰的内容多么吸引我们,而是我们的自尊不容受到伤害“我的”这两个字,是人类事务当中最重要的词汇,可能也是人类智慧的起源。无论你是讲“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或“我的”父亲、“我的”国家、“我的”神等等,这两个字都具有同等的威力。不仅是别人指出我们的手表出了差错,或我们的汽车破旧不体面等引起我们的愤慨,甚至像某些观念,如火星上面的线条、某某字的发音、或是水杨酸的药效等等,若有人指出“我的”看法不对,同样会引起我的愤慨。我们喜欢相信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若有人对这些信仰提出质疑,不但会引起不快,我们还会找尽各种理由去维持我们固有的信念。

第二,把你的热忱传递给听众

假如演讲人在介绍自己的观念时能更加富有感性,并把自己的热忱传递给听众,通常是不会引起对立看法的。我所谓的“传染性的热忱”指的就是这一点。这种热忱会把一切否定和对立的观念扫至一边。假如你的目标是在说服听众,请记住,鼓励大家的情绪要比引发思考有用得多。情绪要比冷静的思维更具威力。要想把群众的情绪鼓动起来,演讲人必须把自己的热情传递给听众。无论他讲的是否虚构,无论他的内容是否东拼西凑,无论他的声音与手势是否运用得当,假如他讲得不够真诚,一切便都显得空洞而虚有其表。如果你想给听众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你必须先给他人留个好印象。你的精神会通过眼睛发出光芒,通过声音释放热情,也经由一举一动展现自己,与听众直接沟通。每次你开口讲话,而且目的是要说服对方,则你的所有表现都会影响到对方的态度。假如你表现得不起劲,你的听众也不会起劲;假如你的态度随便或不够包容,你的听众也会如此。亨利·沃德·比彻曾说过:“假如教徒在听到的时候睡着了,只有一样事情可以做——给教堂管理员一根尖细的木棒,要他马上给传道人戳上一记。”

我曾应邀到哥伦比亚大学颁发一个演讲比赛的奖牌。当天连我在内,共有三个裁判。参加比赛的大学生约有六七名,每个人都受过良好的训练,并且准备在当天好好表现一番。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的全副精力都用于去赢得那面奖牌,却忽略了真正去说服听众。

他们所选择的题目显然并非个人的兴趣,而是基于演讲技巧的发挥。因此一系列的谈话只不过是演说艺术的操练而已。

只有一位来自祖鲁的王子是个例外。他的演讲的题目是《非洲对现代文明的贡献》。他所讲的每一个字都充满强烈的感情,而不仅仅是演讲技术的操练。他所讲的都是活生生的事实,完全出自内心的信念和热忱,他好像成了祖鲁人民的代表,也为自己的土地发言。由于他的智慧、高尚品格和善良的心意,他向我们传达了那块土地人民的希望,并祈求我们的了解。

我们把奖牌颁发给了他。虽然他在演讲技巧上还不能跟其他两三人相比,但由于他的谈话充满了真诚,燃烧着真实的火焰。同这一比,其他人的演讲都只不过像煤气炉微弱的火苗而已。

第三,尊重并热爱你的听众

诺曼·文森特·皮尔博士曾如此说道:人的性格当中,都有一个共性:需要得到他人的爱和尊重。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份价值意识,他们希望被看重,希望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你伤害了这些特质,你就永远失去了这个人。因此,假如你用自己的爱和尊重对待一个人,不但能使他变得茁壮,他也会以爱和尊重回报你。

有一次,我和一位娱乐界人士参加一个节目。我与这位娱乐界人士相交并不深,但自从参加那次节目之后,我知道他颇难相处,也知道原因何在。

那天,我一直安静地坐在他旁边,等候演讲的时刻来临。“你很紧张,是吧?”他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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