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的基本原理和执行程序具有普遍性,适用于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生产计划的制订,其普遍原则是使人力、财力和物力用于最需要和最有用之处,将主要精力放在影响产品安全的关键点上,这一思想使该体系在缺乏人力、财力和物力的中小型企业成为极为理想的工具。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规定了质量体系中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实施规则和合格评定实施规程,实行产品质量认证或质量体系认证。200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是建立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基础上,整合了ISO9001标准的部分要求,直接或间接介入生产链中一个或多个环节的组织。该标准通过安全食品链的理念,使消费者、农民、食品加工商、食品零售商和政府相关部门认识到提供安全食品的重要性,最大限度地扩展食品的追溯性,确定整个链条的脆弱环节。
ISO22000标准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都是风险管理工具,后者源于企业内部对某一产品安全性控制体系,以生产全过程的控制为主。而ISO22000标准适用于食品链工业的食品管理,包含了HACCP体系的全部内容并融入企业的管理活动中,体系完整、逻辑性强,属食品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除了通行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企业还可建立一些适合本企业的特色控制体系来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与管理。2008年10月,在上海市质量协会举办的上海食品企业座谈会上,上海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按美国生产标准生产,除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操作规范(GMP)、标准卫生操作规范(SSOP)、全面质量控制(TQC)之外,还有一些特色控制体系,如冷链控制、清洗卫生控制、采购控制、持续改善体系、“最中之最”项目评比体系等。
中小型企业由于受资金、设备、生产工艺、原材料、生产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现阶段全面导入这些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尚难以实现,但可借鉴先进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和措施,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控制体系以确保质量安全。
5.加强企业内控标准的制定
内控标准是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创造优质产品,保名牌、创名牌而制订的内部使用的技术标准。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对此进行了探索,如《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1995年实施,2004年修正)等。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更加严格的内控标准,作为生产依据和出厂检验的依据,不仅对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更对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增进经济效益大有裨益。
6.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运用相关的技术方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地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是企业“从原料到成品”、“从农田到餐桌”安全工作的守门员。要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或杜绝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在突发产品安全事件时要通过专业、敏捷、妥善的应对,重新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保住企业来之不易的品牌信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也是企业中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使者,通过他们的宣传,提升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7.自觉抵制部分协会或机构的非法承诺
“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须经隶属于农业部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有机食品”须经国家注册并认可的组织机构认证。有些协会或非法机构宣称缴纳几千元钱就发放“绿色健康食品证书”,可以在食品包装上印刷“绿色健康食品”,缴纳会费加入协会就可以在包装上印刷“某某协会推荐产品”等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误导消费者,也造成了不正当竞争,让货真价实的安全食品得不到正面宣传,所以食品生产企业要自觉抵制这些以敛财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是供应链的中游阶段,包括批发、仓储、零售环节,涉及企业间的业务往来,各企业应认真履行进、出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原料、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或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履行对供应商、销售商的监督责任,保证流通环节中的食品安全。以乳品行业为例,由于乳品生产的技术门槛不高也无需太大资金投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面临奶农、奶站及消费者等众多环节的管理关系,一个环节出了差错将影响到整个链条的运作。食品流通过程中应确保储存和销售过程食品能保持在良好的状态而不发生劣变,如水果、蔬菜的冷藏以及熟食的保鲜等,保证食品按预期的方法食用,预防因食品变质和非预期食用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不受潜在污染源的危害。
2012年4月24日晚,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节目曝光了山东、杭州等地部分工厂蜜饯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随意添加添加剂、生产环境脏乱、伪造检测报告等严重问题,遭到曝光的杭州灵鑫、梅园、永海3家蜜饯生产企业均为上海“来伊份”休闲食品的主要供应商。被曝光后“来伊份”公司第一时间将从杭州地区采购的蜜饯产品在全国所有门店停售,并将上述产品再次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表示检验结果将及时公布,但消费者并不买账,对生意有一定影响。“来伊份”公司走休闲食品连锁门店经营的道路无可厚非,但由于其本身没有生产能力,所有产品全部外包代工,这对公司采购、管理、质监等环节的把控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如何在快速扩张下掌控食品安全和供应链,正是企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此次被曝光的问题症结就在于此。
消费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指餐饮企业。2010年5月1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第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餐饮服务规范,如武汉市在2010年3月发布了《餐饮业服务规范》,其中规定餐馆企业,包括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周边25米内不得有垃圾站、污水池、公厕等污染源。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场所,应有洗手间,并添置洗涤用品。该《餐饮业服务规范》对于餐饮服务人员要求男性头发“前不过眼、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不准留长胡须和大鬓角;女发不披肩(长发女性在服务时应盘起)。要微笑服务,不在顾客和食物面前打喷嚏、咳嗽等;在顾客面前,不允许出现剔牙、挑耳朵、挠头皮、修指甲、打哈欠等不雅举止。对于顾客的投诉要做到事事有回音。该规范中还要求用转基因原料制作的食品必须向顾客明示。
三、企业的内部监督与事件应对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还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该法对企业还设立了资格处罚,被吊销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严格地用法律和道德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对于食品安全企业应遵循“防范为先”的原则,做好企业的内部监督,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和赔偿制度,对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等环节上的缺陷产品实行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出现问题,按照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承担责任。内部监督的方式有很多,常见的是通过开展内部审核、管理层评审、内部安全例会或成立专题项目小组。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和赔偿标准,对问题食品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公开声明下架问题食品,及时公开销毁问题食品,及时按合格食品的质量和数量要求补充因问题食品造成的缺口,满足市场需求,对要求退货和取消订单的行为给予支持,对已有损失按标准给予赔偿,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民众的舆论监督,敢于承担道德谴责和法律责任。
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是由新加坡丰益国际有限公司所辖的益海嘉里集团投资兴建的集油脂精炼、食用油小包装的大型粮油加工企业。该公司针对自身特点,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追溯控制》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产品追溯控制》系统从原物料、生产过程到最终产品都有批次信息、生产记录、代码、标记等标识管理,每瓶小包装产品信息中都包含了生产线号、生产时间(精确到“秒”)、产品代号等,消费者通过客服热线均能查询。《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首先明确了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各部门分工,进行事故处理、原因调查、现场管理、安全保障、对外联络等。还成立专门小组对产品安全性产生影响的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摸,识别情况后根据《紧急预案》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紧急对策、后续处置等。
为回应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生产的关注,日本食品公司都积极公开产品信息,例如原料产地、添加剂成分等,以免不实消息导致消费者产生恐慌。多数食品厂家设立了专门接待消费者咨询的窗口,一旦有消费者反映问题就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日清奥利友公司创立于1907年,从未发生过引起消费者恐慌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公司没有出现过重大事故,但也有消费者反映过诸如产品瓶盖很难开启之类的问题,公司立刻加以改进。消费者存在疑惑时公司也会积极释疑解惑。例如有的消费者认为食用油味道和以前不一样,公司马上会让内部研究部门或委托公司外的研究机构进行化验,打消消费者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