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兴盛的那几年,时常写部落格,也习惯性流连某些人的部落格。有时遇见心动的部落格地址,会一篇一篇很认真地读完,甚至小心翼翼复制保存下来,日后细细再读。大多时间不会评论或者留言,自始至终匿名,宛如青春期里的一种暗恋。
偶尔忍不住,与原作者交流一点想法,写下寥寥几句,也是时隔不久就又登录进去看看,作者有没有看到,有没有回复,各种暗里纠结的心情。仿若《重庆森林》中神出鬼没的王菲,悄悄潜进梁朝伟家充当家政女工,把室内卫生打扫完毕,怡然自得地消失一般。
孩童时期热爱过养花花草草。那个时候,最常见还是太阳花、一串红之类平庸随意的花朵,但却有着繁盛的生命力。幼时外婆庭院当中有一池塘,盛夏时节常会开出小朵小朵的清荷。北国长牡丹,南国生莲花。世人厚此薄彼,常说:“久不见莲花,竟觉牡丹倒是不曾亲历其姿容的,故而一直心有慕往。传奇里说,女皇武则天要百花一夜之间盛开,满城百花惶恐怒放。唯有牡丹,傲娇拒绝。虽天生富贵,却也骨骼清高。
少年时代,矫情地幻想自己是古时的清冷男子。拂一裘长衫,下过深红色雕木花的马车,掸落肩上尘,踏过古洛阳的熙攘长街,看城内牡丹遍野。所以一直想去北方,去洛阳,看满城盛放的牡丹。可是,直至成年也未能成行。
又想到兰花,原本清高朴素,大多数都被装饰在铜臭味十足的庭院里,炒作成天价,只成了少数人的炫耀品,未尝不是天下憾事之一。
还喜欢收集票根。每场电影,每场演唱会,每次汽车火车票,皆因其背后都有故事,能在飞速旋转的时空里,将往事发生的时刻停格,复刻记忆之中的废墟。
还曾收集过厚厚一叠电话卡。刚上大一那时候,没有手机,买了电话卡,三十元一张的那种,需要输入繁冗复杂的几串数字才能拨打通。每个周末给妈打一通,还要算好资费掐好分钟,到了点就匆匆挂断。两年下来倒也积累了不少用光的废卡。
冬天的时候,每天还是习惯系一条围巾再出门,即使时近春分,也觉得增添安全感。有一天早晨突然怎么都找不到之前的那条围巾,也不记得最后一次看到它是在哪里。如同有些人,若河流突然哪天就毫无预兆地从你的生活中溜走不复见。即使后来买来更多式样与纹理的围巾,还是会怀念起那一条来,实在是奇怪的事情。
将一幅图片换成自己手机的屏保。淡茶色的花瓣簇拥铺缀,开出一团团小小的坚决与美。宛如流苏旗袍上用手工精心缝制的岁月静好,又似帛画屏风中执素笔细致描画的时光安稳。是为享受这样的欢喜。
大学里有过一只极普通的背包,没有logo,没有质保,也没有好看的外形。中等大小,绛瑰色,劣质而结实。里面常会装有黑色钱夹、笔记本、便笺本、矿泉水、创可贴、纸巾、书、CD、充电器以及半盒益达。
出行的时候,都会背在身后,有沉坠充实的感觉。仿佛背着我的小宇宙,彼此不离不弃。晃荡在南京的那些时日,是它一路一路一路地陪伴我消磨掉孤独的光阴。
有两年热衷于给自己买各种各样的衬衣,长袖的,短袖的,格子的,条纹的,棉质的,牛仔的,白色的,浅灰的,一件一件挂在衣柜里,像是我的爱人,有的穿上去会走得好像一条狗;有的好像一个录音机,常以为打开会有千言万语在播放,而那声音似极了某个人的哭泣。
于是潜意识里成为写过的小说,和小说里那个总是穿黑衣的男子,他孤独地住在空旷的房间里,衣柜里挂满白衬衣,崭新的,洗过的,散发樟脑清香的,都干净而整洁地排成一排,但都没有钉纽扣。他曾爱上一名小裁缝,小裁缝死掉之后,他再也没有穿过白衬衣。
就像再也没有那么一个人,有手艺会缝出他要的样式,也再也没有那么一个人,住进他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