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耀。家耀——”黄氏看儿子要走,急忙追出来.在院子里喊住了他。
“家耀,你别走了……你爸他走了,这个家里得有个人撑着呀……”黄氏说着。
“妈。不是还有你吗?!”许家耀没好气的呛了她一句。
“我一个女人怎么行……你就别走了……”黄氏开始乞求。
“不行!我是偷偷跑回来的……回去晚了,让他们知道,我会被军法处置的……”许家耀态度很坚决。
“唉哟……早知道这样,当初,老爷就不该拿一百担谷子给你换这身衣裳……”黄氏哭起来。
“原来我的副官是拿粮食换来的?!”许家耀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他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这是真的?
“怎么,你还以为是凭你的本事?”黄氏看他迟疑不信,又说着。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许家耀突然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但事实他已经是个副官,军纪不能不遵守,他必须得走。他稍犹豫了片刻,还是狠下心来,“妈,我不能不走呀……共产党来了,一样会杀我的……丧事你就和妹妹简单一些的办了吧……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黄氏哭得更厉害了。
“妈。好了,别哭了。我还有正事告诉你。”许家耀看了看周围没人,小声地说:“如果有什么急事,就到野鹭岛来找我……顺着江边往下走,到了虾子沟,找一个用搬网捕鱼的人,他叫灰三。叫他送你们上岛……记住了!”
黄氏眯着泪眼,点了点头。许家耀转身欲走,忽然又想起一件事,他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东耳房,命令式地对母亲说:“把钥匙给我!”
黄氏明白他想干什么,但还是顺从地把钥匙从怀里掏出来递给了他,自己赶紧回到正乱轰轰的堂屋里去了。
许家耀拿着钥匙,抓紧时间打开了东耳房门上的大锁,推开门走了进去。
韩雨婷一看有人走了进来,止住了哭,站起身,胆怯地直往后退。
许家耀走到韩雨婷的面前,和她面对面站着。他看到,眼前的这位姑娘,比三年前他认识的那个韩雨婷长高了些,身体也显得丰满成熟,更挺拔秀美、更漂亮了。他心里空发一种喜爱,想亲近她。但当他的目光与她那愤恨的泪眼接触时,他的心凉了,继而产生一种怜悯之情。他想安慰她,可他又确实不知该说什么好。好半天,他才木讷地对她说:“你快走吧……”
韩雨婷望着面前这位似曾相识的年轻军人,清楚地听到了他说的每一个字。她不知道屋外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只看到了大门已经敞开……她顾不得去想许多,感激地向面前的“恩人”鞠了个躬,然后像只受惊的小鹿,飞快地跨越门槛,向屋外跑去。
许家耀看到韩雨婷跑了出去,长叹了一口气,好像轻松了许多,自己也赶紧往回赶……
桂子金带着四个随从,乘着快艇,在黑灯瞎火的怀江上行驶了大半夜,直到早晨才进到高山峡谷之中,最后在一个叫獐子坡的山脚下靠了岸。桂子金观察了一下地形:“没错!就是这里了。”他肯定地说。
这条水道,桂子金已走过多次。不是代表城防司令部来送钱、送粮,就是闲得无聊,过来打猎消遣。他也清楚这里是除了能从枫垭坪的旱路进山之外的另一条水路。这里离天罡寨更近。
桂子金留下两个士兵看守快艇,然后带着两个亲信警卫上了岸。他们又翻过一道山梁,走了一段山路后,走进了一片密林。桂子金在密林中找到了刀砍的记号,他知道此处已经到了天罡寨的山坡下——头道坎——黑松林。
桂子金大声喊着:“出来吧!别藏了……老子来了……”
他语音刚落,大树后随即闪出四五个身穿黑布大衫、蓬头垢面的土匪来。为首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一看是桂子金,收起枪,满脸堆笑地说:“哦……原来是桂参谋长……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桂子金假装客气地:“哦……是猴旦带着弟兄们在这里趴窝呀!……好啦,别罗嗦了,快带我去见熊爷,我有要事相告……”
“好咧!”猴旦说着,伸出了双手。
桂子金知道这是山寨的规矩,他掏出自己的手枪,同时也让两名警卫把枪也拿出来,一起交给了土匪。土匪收了枪后,掏出黑布带把他们三人的眼睛蒙上,领着他们上了天罡寨。
天罡峰在群山中突兀高耸。它周围陡壁怪石密布,峰顶巨岩似帆,直插云端。天罡峰下有一个高大宽阔,而且蜿蜒幽深的山洞。洞外古树参天蔽日,荆丛蓬勃遮风。洞内地面平坦,洞壁脚处还有一条长年不干枯的小溪。当年,熊武就是看中了这是一处绝好的藏身之地,就在这里安顿下来,暂以栖身的。后来势力大了,人也多了,他就让手下在洞外大树林间搭盖起一些草棚木屋,在进洞的山坡路上架起一个大门,形成了一个寨子,熊武自己给它取名叫天罡寨。他还特地在洞内布置了一番,把很深很长的山洞后部用石块砌上,只留下一个少数人知道的暗门。在暗门前空一块地方再砌一堵墙,这堵墙一来隔出了自己能进能退的卧室,二来让山洞前部高大宽阔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大厅。为了显示自己的威名,他给这个大厅命名为打熊厅。他将那张张牙舞爪的大熊皮铺开挂在正面居中的石墙壁上,在熊皮下,他为自己安置了一把粗木的宽大坐椅,作为王位。王位前左右两边,又立了两排石桌木橙,这是他为手下的头目们准备的。整个大厅俨然一个官府大堂的架势,他就是要这个气派,就是要过足这个瘾。他梦想着这个洞天福地为他千年传诵打熊英雄的故事。
打熊厅是‘大布衫’的议事厅,也是土匪们聚会的场所,动乱的年代给了他们生息的条件,他们盘踞在这深山老林、高山岩洞也有七八个年头了。这伙土匪的首领共有三个人,称为三个当家的。
匪首熊武已四十开外,他高大黑粗,站起一大节,坐下一大堆,足有二百来斤。他大脑袋、扫帚眉、牛眼、蒜头鼻、马嘴,再加上粗皮的额头上、脸上、腮边、脖子上,全是黑熊的利爪留下的横七树八已经凸起的紫色伤痕,使他的面目变得狰狞可怕,显得更加凶残。如果陌生人夜晚看他一眼,真还会以为撞上了鬼。他平时,有事无事都待在打熊厅里。显示着他这个山大王的威严。除了舞刀弄枪、打拳、练功外,还要发号施令,指挥众匪。
老二庞小壮是个地道的猎人,有二十七八岁。他瘦高的身材,相貌平平,身体强壮、结实有力。他从小就跟着父亲在卧龙山里翻山越岭、追寻猎物,练就了能攀壁跨涧的好腿功和能百米之外分辨出各种声音的好听力。他枪法很准,基本上是指哪里打哪里、弹无虚发。他的父亲是被黑熊咬死的。他特别恨黑熊,只要他撞见黑熊他非杀了它不可。他一直是靠打猎物,换粮食、换油盐、换些日常生活必需品度日,过得很艰苦。直到快小三十了才认识了山里羊角村的一个叫娥子的姑娘。他们准备那年春节结婚。就在结婚前没多久,他在打猎时发现了黑熊的踪迹,他顺着脚印追去,结果就发现了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的熊武和他身边已被杀死的大黑熊。他也不管这只熊是不是咬死他爹的那头熊。他只当是熊武杀了黑熊,为他报了仇。他仰慕他,把他当作英雄、当成恩人。他和娥子一道,好不容易才把他拖进自己的小木屋,他们推迟了婚期,给他治伤疗伤,给他喂药喂饭,硬是把熊武给救了过来。熊武能走动后,他俩结拜为兄弟。熊武拉竿子称王后,也把他拉来入伙,封为二爷。也就是这个时候,熊武把他正要过门的媳妇娥子占为己有,留在了山寨。从此,他们两个结拜兄弟就面和心不合。
庞小壮对熊武虽有夺妻之恨,但又认为熊武是他的恩人,内心十分矛盾,不知如何是好。后来他发现熊武实际是打着绿林好汉的旗号,干着祸害老百姓的勾当时,他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救错了人,害了娥子,害了老百姓,也害了自己,使自己无脸面对乡亲。他曾想过杀掉熊武,但已经晚了。熊武的势力已经很大了,加上熊武对他保持着警惕,他无从下手……他虽然是个二当家的,可熊武从来不听他的。他看不惯熊武的所作所为,又不愿与土匪为伍,就干脆还住回自己的小木屋,对山寨的事不管、不问、更不参与,还打自己的猎,过自己孤身的日子。熊武看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没把他怎样。有时还假腥腥地送点吃的、用的去。反正他也不碍事,有他也可,无他也过。
老三鲍元才肚子里鬼点子多,坏水也多,山寨里称其为军师。因鲍和豹音相似,也称其为豹爷。他已有三十好几,是个瘦高个子,小脑袋,溜肩,贼眉鼠眼。总是喜欢弓着腰,走路一颠一颠的,像只大公鸡。这小子的家就在山下的枫垭坪村,他父亲是枫垭坪一代有名的恶霸地主鲍显仁。这小子从小娇生惯养,好逸恶劳。长大了,上了两天学堂就退了学,到处游逛,偷鸡摸狗,惹事生非。后来听说城防团招人。他就报名参了军,当了个粮库保管员。可是他恶习不改,只要当班,他就擅自打开库门,偷些粮食去换钱、换酒。后来偷的多了,被唐司令发现,就把他捆了起来,准备抢毙,杀一儆百。还是桂参谋长从中斡旋,把他从抢口下救出,然后又悄悄地把他送出城。他回到家乡之后,别无出路,只好在其父亲的引荐下投奔了熊武……
这伙土匪为何叫“大布衫”呢?其实来由很简单。熊武伤好后,拉竿子时已是热天,他身上大片大片的伤疤暴露在外,难看、吓人、还恶心。伤疤上散发出来的腥臭味还特别招引蚊虫叮咬。是庞小壮未过门的媳妇娥子想出了个办法,她用薄些的布料给他缝制了一件宽松齐膝的对裰大褂,他一穿上,既遮了丑,又挡住了蚊虫,也使他有一种独特的威武神气,他总舍不得脱下。久而久之。他手下的大小头目也纷纷效仿。穿大布衫的人慢慢多起来。熊武一看很高兴,有了钱后,干脆按面料湘云纱、纺绸、夏布……分人分等地给每人做了一件,还付于它一些迷信色彩。每次土匪出去行动,杀人放火,都统一穿上“大布衫”,他们把它当成自己的保护服。可是老百姓却把它视为魔鬼服……从此,“大布衫”就成了这帮穷凶极恶的土匪的代名词。
日上三竿,熊武才爬起来。他看娥子早已起来,不高兴地问:“起来这么早干啥?”
娥子收拾着衣物没有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