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不记得是十几岁的年龄了,那天早自习因贪睡落了单,晨曦若明还暗,白桦树在风中哗哗作响,胆战心惊地出了家门,突然听见他喊我的名字-直到那天才知道,原来他总是骑着单车跟在我后面的不远处,无论上学还是放学,固守着简单而又含蓄的方式;正是那天,我也简单而又含蓄地走近了他。我坐在单车的后座上,风在耳边呼呼作响,他白色的衬衫不时飞卷在我的脸上,我们肆意谈论着物理老师那仿佛鹅卵石的脑袋,大笑,掩饰着不安与激动,可忽然又会陷入一种慌乱的安静中,只听见心怦怦地跳。
正是多梦的季节,每个少年的青春里都会有一场朦胧纯粹的暗恋。那时的我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他只是想走近我,走近一份单纯的美丽,而我,也只是懵懂地欢喜,在一个少女的日记里,绽满花开的心事。
就那样没来由地喜欢上了茉莉,仿佛是喜欢它那暗涌着的花香,一如少女心中暗涌的渴慕,抑或是席慕蓉“在日里在夜里/时时开着小朵的/清香的蓓蕾”诗中的清纯打动了我,便又坐了他的单车,去花卉市场选了掌心大小的袖珍花盆,一株袅袅婷婷的茉莉正嫣然吐出洁白的芬芳来,欢天喜地地一人抱回一盆,养在书桌上。我就每天趴在那里,看那青翠精致的叶子怯怯地伸出脑袋,仿佛他那油亮亮的青春的脸,还好像上课迟到的他,探着脑袋,蹑手蹑脚溜进了教室。
只想看他的背影,却不敢迎视他偶然飘过来的目光;喜欢听他结结巴巴背诵英文,当听到“Love”这个单词时,心轰然作响,时光就在那刻凝固成照片,在记忆的相册里来回地穿梭;还有他生日那天,我送给他一张无字的贺卡,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因为一提起笔,眼前便是他骑着单车,白色的衬衫在风中翩翩飞扬。
我甚至想过,采下亲手栽种的茉莉,泡一壶芳香,放在他奔跑的篮球场旁边,或者用江南的彩丝,给他缝一个天荒地老的香囊……然而这些还未曾实现,复习考试就到来了,被疏忽、遗忘在书桌上的茉莉不知何时枯萎了,洒落一桌惨白,茕茕孑立花楚楚,唯有香如故。
我记得当时把它们收集在一个信封里,在信皮上写道:10年后,再见!还记得当时写着写着就落泪了。这一份不知何为爱情也无疾而终的情感,就在分校上学的时光中,化为一抔遥不可及的香土,飘落在我青春花园的最深处。
如果说生命是一列迅疾而过的列车,那么我们则是在青春的站台上对望了一眼就擦肩而过,或是想不起,或是来不及道一声再见,时光就已渐行渐远,一个10年过去了,又一个10年过去了,曾经迷恋粉红公主裙的我已经换上了曳地的长裙,白发在鬓角悄然而生,一路颠沛奔波的我留在了远方的城市……直到蓦然回首时,不想,却已半生。
总在时光的拐角,我频频张望,那个藏在心底最柔软最隐秘的白衬衫,是否也和我一样,在陌生城市的清晨醒来,会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小茉莉?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就好像从来没有忘记他曾经留给我的那句话:10年后,做我的小茉莉!
再见时,是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公共场合,他目光深沉,举手投足间尽显干练与世故。可突然间,我却再也没有了与他相认的欢喜与渴望,就那样远远隔着,看他与别人颔首、客套、握别,然后各奔东西。
回程,那个映照我面庞的车窗上,有一个女人潸然泪下。原来,我一直怀念的并不是他,而是那无法割舍的年少青春,那无法忘却的往事情怀。
年少茉莉淡淡香,它无关风月,无关爱恨,无关世俗,如生命深处那朵温暖的云,轻轻托起翩然远去的岁月,如月光下婉转悠扬的钢琴曲,悄悄拂去我尘世的创伤。千帆过尽,那缕若淡还轻、简单纯真的年少情怀,日渐丰盈着我干涸苍白的心灵故乡,穿过岁月的烟尘,我总能看到一个绿茵遍地、小鸟啁啾的明媚世界。我那无悔的青春啊,如茉莉般,总有一缕淡淡的暗香,凝落在这古老而又静谧的幸福时光。
错过了做你的平凡姑娘
-by:陈小愚-
K: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大一的迎新晚会上,你大二,受邀来我们学院表演,一群黑衣牛仔裤的男生中,你最高最显眼也跳得最好,在舞台上闪闪发光。
演出中途,我跑到表演厅旁的走道里接听电话,走道里的灯坏了,黑漆漆的一片。我蹲在最暗的角落,听妈妈在电话里哭诉,眼泪忍不住滴滴答答地落下,隐隐约约听到表演厅里的音乐声和人群爆发出的热烈掌声。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拍我的肩,我吓了一跳,回过头,就看到了你。
我站在黑暗中,你站在手机照射的光亮里,笑得很温暖。我承认我吓傻了,才会推开你跑掉,或者说我不愿你看到我没出息的泪水,我们绝不能这样狼狈地开场。后来想想,我们从来没有开场,像是被淘汰的剧本,永远也不会有在舞台上表演的机会。
人们称之为一见钟情,对我来说却不单单如此,好像我前世就惦记着你一直惦记到今世,仿佛海产标本馆里惦记大海的贝壳。从此心里落下一颗种子,先天发育不良,但我很想把它种出果实,即使有毒也在所不惜。
我断断续续找到关于你的信息,知道你的学院、你的班级、你的宿舍、你的“人人”账号。每天下课,我骑着自行车绕很大的圈儿从你经常上课的教学楼前经过,再骑往你住的男生宿舍后的小道上。有次你宿舍的阳台上出现一个人影儿,我想努力看清是不是你,没注意路面,连人带车扎进芦苇丛中,脸被剐花了,一个月之后疤痕才完全消去。可是,心里的疤,却顽固得很。我后来再也没有骑车从那一带经过。
据说大多数情侣到最后总是要把对方弄得遍体鳞伤,才算证明他们相爱过。他们恶语相向,但过后还可以你侬我侬,相拥着走进电影院,回忆起来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爱过一个人渣”。可是你看我啊,不用你动一点念头,也能把自己弄得支离破碎。
第二次见你时,你和你的一群朋友嬉闹着从我身边走过,有人吹了口哨,我知道那口哨绝不是吹给我,而是吹给我前面那位长发飘飘的美丽姑娘。我在后面,捧着饭盒,刚从食堂打饭出来,很想把脸埋在饭盒里,永不抬头。
可以这么说,所有的单恋都可以总结为自卑在作祟,自卑让人寸步难行。你根本不知道,毕业后我回过一次学校,走过那段走了无数次通往食堂的路,与那个想要把头埋在饭盒里的姑娘重逢,我多希望可以和她交换,把现在的我换成当年的她。
第三次见你在大二平安夜,天气预报有雪,不知是谁的传言,在平安夜下雪时许一个愿望,来年愿望就会成真。入夜后,我和睡在下铺的同学一起等雪,两个人傻傻地裹着羽绒服坐在宿舍的阳台上,一边聊着无关紧要的事一边等。我看到你牵着一个姑娘从校道那头走来,路灯很亮,所以我很容易就认出是你。那姑娘手里捧着大束的玫瑰,走路时你一直牵着她,走到女生宿舍楼下,你轻轻吻了她。
而那个吻于我却像一个世纪般漫长。
我在那天晚上暗自衡量我与被你亲吻的姑娘的差距,远得叫人绝望,也叫我迫切地想要把自己浇上汽油浴火重生。那是我第三次见你。每一次,我的世界都是那么狼狈,而那一天终究也没有下雪,愿望当然落空了。
大三我去日本做交换生,我下定决心要用一年的时间改头换面。去了日本我也没有停止关注你的消息,虽然没有加你微博却把你的页面收藏在“收藏夹”里。在大阪学习烦闷的日子里,我常常翻出你的微博看一看。
老实说你挺自恋的,发那么多的自拍照,还有各种猫和狗的动态图。有一天你发了条微博:我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就是做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娶一个相爱的姑娘,养胖一群猫狗。
能和你相爱的姑娘,该有多幸运。
半年后,我听说你和那个你在女生宿舍楼前亲吻的姑娘分手了,还听说你出了车祸。隔着千山万水,我在陌生的国度为你揪心。而车祸带来的后果是,你的微博闲置了大半年之久,我每天多看一眼,忧愁就更多一点,因为你杳无音信。我把你过去的微博看了一遍又一遍,你说过的句子我快能倒背如流了。
人总是希望逃离自己受伤的城市,然后在另一个城市里得到重生。
我从日本回来后你已离开学校。我有时候会问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去日本?如果不去,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在学校里寻找与你相遇的机会。可我认为,你不会喜欢那种只是躲在暗处观察你的姑娘,你喜欢那种发光发亮的姑娘,喜欢自信的有明媚笑容的姑娘。
我决定豁出去一回。
毕业后我去了深圳,其他城市我看也不看一眼,包括我出生的那座势利眼儿大城市。妈妈哭着哀求我,我也不回。我打发掉追求我的男生,用的借口都是你,你是我永远存在的隐形男友,氧气一样无所不在。有时候,我会按着你微博上的地址,去吃你推荐的馆子,不吃辣的我会点一桌川菜,吃得泪流满面。
在深圳的这两年,我感觉我们有时离得很近很近,也许你就在马路那边,我就在马路这边。我们走过很多条相同的街,也许在下雨的时候同时忘记带伞,而我如果可以走到你面前,一定会勇敢地向你自我介绍。
可是,我在害怕什么呢?我害怕一切变得太过真实,就像你自拍照里渐渐发福的脸。
今年年初,你的微博终于更新了。你发布了即将结婚的消息,附上一张和未婚妻的合照。姑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笑容很温暖。
原来最终,你选择了一个平凡无奇的姑娘。此刻,我想起电影《壁花少年》里的那句话:你不能只是坐在那里,把所有人的生活看得比自己的重,然后把这叫作爱。
我开始日夜无法安宁,当初坚信你绝对不会喜欢那种平凡无奇的姑娘,到头来你给我重重一击。我有勇气改变自己,却没勇气迈向你一步。
后悔吗?我问我自己。能够真实地活在有你的世界里,足够给我安慰。我像喷了农药的蔬果,长得又迅速又茂盛,又饱满又鲜美,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要害。
如果将来,我有女儿,我一定会告诉她关于你的故事,让她知道她完全可以用另一种轰轰烈烈的方式,给她的人生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让遗憾变得苍白。
祝你幸福。
暗恋你的人:莉安
像风一样的少年
-by:紫堇轩-
乔捧着一束花回来时,脸上沮丧的表情就像踢了十几年足球,最后不得不宣告离开绿茵场的退役球员那样。
我正在专心制作一款新口味的糕点,所以在尝试成功之后兴奋地想和他分享成果时,才迟钝地发现这个小男孩红了双眼。要知道,18岁的男孩子是最爱面子的,哭对于他的丢脸程度无异于同龄女生在大街上走光。
“她跟别人走了,我好失败。”
他嘴角下弯的弧度,像一座小小的拱桥,我在这浓重的北方口音里,把甜点推到他的面前,“吃这个吧,吃甜的东西心情就会变好。”
第一次见到乔的时候,他穿着短T恤和最普通的裤子、球鞋。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寻常的零部件组装在他身上可以显得那样赏心悦目。唯一让我觉得不满的是他那头跟2007年的二宫和也一样的长发。我是他的剧迷,最喜欢他在《敬启,父亲大人》里清爽的短发模样。年轻时候人的身体里仿佛驻扎着一股蛮劲儿,总是会为自己喜欢的事物竭尽所能地争取完美和极致,而后来我也在乔身上看到了相似的地方。
“请问,这里是要招兼职吗?”他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身后的阳光像调制得浓度刚好的蜂蜜水,浸润着他颀长的身形。
我收下了他,而事实也证明我并没有看走眼,他是3个员工里最勤快好学的一个,又谦逊。最后,那两名学徒在试用期满后,都毫无意外地拿到了我的辞退函。
他完全没有得意的表情,站在店门口和他们说再见的时候依然礼貌地称呼他们为前辈,挥着长长的有点小肌肉的手臂和他们道别,样子看上去有点儿傻气。
在这家只从黄昏到深夜营业的日式料理店里,乔成了招牌式的掌厨。虽然表面不说,但我心底比谁都清楚很多小女生成群结队地来光顾,并不是因为店里百吃不厌的食品,而是因为他。
乔做料理的态度比我还要吹毛求疵,甚至细化到放多少粒芝麻,及芥末和酱油的比例。有时候我会笑他说:“将来你是要当官的吧?”他一边用搭在肩上的汗巾擦汗,一边笑着问我为什么那样肯定。我说:“你是很有控制欲的那种人。”他摇摇头,说:“不,我是崇尚自由的,吃得上饭、睡得好觉的那种生活才是我想要的。”
乔一直表现得很敬业,除了有一次他去送外卖,竟然去了近一个小时,回来的时候一向干净的白衬衫上还有几处明显的污垢。
“我刚才迷路了,还不小心摔了一跤,真是丢人……”他解释后一直向我道歉,转身的时候还失手打破了一只用来装大麦茶的水壶。后来那个月拿到全额薪水的时候,他抽出一张50元面额的钞票留在了柜台上:“这就当是我那天工作失职的罚金吧,请你一定要收下。”我塞还给他的时候,他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一转,又说:“那,我请你喝奶茶吧。”
或许是那天的灯光太柔美,又或许是晚风打开了乔的心扉,这个一直卖力工作、少说话的男孩子第一次在我面前袒露了他最隐秘的心事。
他喜欢上了一个比他大一届的学姐,和许许多多的女孩子一样,她是个逛街购物狂,喜欢用最漂亮的衣服、饰品来装点自己,毫不掩饰地在闺密面前承认自己幻想可以拥有一张刷不完的银行卡。但是在乔看来,她只不过是有那么一点点爱慕虚荣罢了。乔喜欢她为了奢华的明天而拼命学习的样子,她在图书馆总是看书到值班的阿姨催促好几遍才肯最后一个离开。而倒数第二个,永远是风雨无阻地跟随在她身后的乔。
“可是那样物质的女孩子,我感觉跟你是格格不入的,你们一点都不适合。”在我心底响起这样强烈的一个声音,可是我最终没有让它冲出口,毕竟还是不忍心凭自己的武断去扼杀一个少年对初恋正直美好的遐思和希望。
“所以,你才到我们店里,努力赚钱,想尽自己所能送更多礼物给她,是吗?”
“嗯,我不想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样子,好可怜。她太骄傲也任性,连女孩子都不大愿意跟她走到一块儿去。”
乔很感激我的一件事,便是年底的春节返乡大潮前,我帮他订到了一张卧铺票。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店里奋斗了6个月。他的老家在哈尔滨,我之前听他说过,自己已经3年没有回去过了。
情人节那天,乔比平常早起了一个小时,跟我提前预支了那个月的薪水后便穿戴整洁地出了门。他神秘兮兮的背影让我惘然,因为我知道这个特别的日子对于他意味着什么。
后来,便出现了开头一幕的情景。说实话,我并没有感到多意外,因为一开始我就没有真正看好过这段感情,但仍然虚伪地不断给予他鼓励,告诉他“我相信你能行”。
我盯着柜台上那束打了蔫儿的玫瑰和一封信发起呆来。乔在告别的信里,跟我说起他学姐和一个外国老男人谈恋爱的事实。那天弄脏白衬衫是因为他看到他在亲吻学姐,以为她被冒犯,两个人干了一场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