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不住的衰败
初秋时,夏葵休年假,决定回家好好陪陪父母。她还去了那个住了快二十年的大院。
好几年没去,那里的变化很大,周围新建了许多商业区,好多人都搬出了大院,只有上了年纪的人固守着不愿离开。那份衰败,即使大院里那些过分高大茂盛的梧桐树也掩饰不住。
经过梁远家的那个大院时,夏葵隔着矮墙看到了梁老师。他苍老了很多,应该已经退休了吧。也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他看起来不那么严厉了,表情里居然有一些慈祥。院子里不知何时种了一片向日葵,梁老师正割下花盘分给围在他身边的一群小孩子。
分完葵花子,那些孩子很快一哄而散。夏葵踌躇着要不要打个招呼,梁老师却扭头看到了她,便拿了一个花盘隔墙递给她,说:“姑娘,你也拿一个回去吧。”他并没有认出他曾经的学生。
“哦,谢谢。”夏葵有些慌乱地接过来,她想起多年前有个少年也曾这样拿过向日葵花盘给自己。这些年来,他过得怎么样?和父亲的关系好些了吗?
生命中的向日葵少年
夜晚,夏葵打开电脑,看到了孟乔给她的留言:夏葵,有件事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我们刚交往没多久时,有一次你让我帮你用邮箱发照片给你表姐,我无意中点开了你的一封邮件,是一个叫梁远的人发给你的表白信,说他喜欢你。我自私地没有告诉你,并以你的口吻回信给他,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让他别再这样。真的很抱歉。
夏葵有些恍惚地坐在电脑前,她不知道,原来过去的时光里曾发生过这样的故事。她也不知道,如果当年她看到那封信会作何反应。她更不知道,当年那个所有人都不愿意亲近的梁远,在鼓起勇气表白后,收到这样的回信,有多么伤心。
那个向日葵花盘正挂在白墙上,沉默无声。据说向日葵的花语是“沉默的爱”,她没想到,原来她的生命里有过一个向日葵少年。只是,没有来得及发生的爱,最好的结局是让它就这样掩埋在时光里。
回去上班的前一天是教师节,夏葵又去了一次大院,她拐进旁边的水果店买了一个果篮,并附上一张卡片:老师,节日快乐!她将果篮放在梁老师家的门外,敲了敲虚掩的门,听到应答后下楼离开。作为一个虽然对待学生太严厉,但对工作十分负责的老师,他应该得到这样一声问候。
而在地球另一端的梁远,夏葵希望他能遇到一个热情奔放的姑娘,靠近他,温暖他。
我们的青春,曾路过那棵山楂树
-by:于小鱼-
别说八竿子打不着
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和某个人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也绝不能排除他会在某一天突然就撞到你竿子上的可能性。是的,他的确是被我用竿子打下来的,而且,只用了一竿子。
那天晚自习,我以上厕所为由向值班老师请了假,便急匆匆地跑向教师公寓。公寓楼前的花园里有一棵山楂树,如果我白天的侦察没有失误的话,那些沉甸甸的暗红的果实已经可以吃了。是的,我是来偷山楂的。
我踮着脚在树下绕了好几圈,绷着小腿连续往上蹿了3次,当我确信每次只能摘下几片可怜巴巴的树叶的时候,索性从篱笆上抽下了一根竹竿。“嗨,小山楂们,对不起了!”我仰起头半眯着眼睛,用尽全力朝着黑暗的树影一竿子打了下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依次传入我耳朵的是这3个声音:哗啦,咚,哎哟!也许是做贼心虚,我的嘴巴在那一刻张成了“O”形,但教师公寓的一楼亮着灯,那声“啊”终究没敢喊出来。“你下手也太狠了吧!”那个人缓缓地站起来,扭了扭腰小声地抱怨。“活该!谁让你偷东西也不给个暗号呢?”我发现他摔得不重,那颗提到嗓子眼儿的心缓缓沉了下来。女生来干这种事情,毕竟不怎么光彩。我扔下那根竹竿,转身要走。“嗨,你等一下!”没用几分钟,他重又爬上了树,下来后把大捧的山楂塞到我的兜里。“以后我先给你偷下来,放在树下那个空花盆里,想吃了你就来拿。”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你别担心。我叫夏志明,我妈是高一(3)班的班主任。这棵树,归我妈管。”
我兔子一样跑开的时候没敢告诉他我叫安朵,也没敢告诉他,我,就是高一(3)班的。
我的城池沦陷了
如果不是看到静初一整天下来都捂着小腹疼痛难忍的样子,我是万万不会去做贼的。
也只有静初,16年来如同亲姐妹,发誓和我永远不离不弃的静初,才会让我心甘情愿地去做任何事情。所以那天我对静初说:“晚上我去给你偷山楂,女孩子这几天吃了,活血化瘀。”
夏志明还是很守信用的,后来我从班主任的住所经过的时候,果然能从树下的花盆里摸出山楂来。而每次,我都会在离开的时候敲敲他家的窗户,等他探出头来,我也只是小声地向他说声“谢谢”便扭头跑开。
而那次去拿山楂,我真的很后悔带上静初。那天我可劲儿地拉着她往回走,她还是一遍遍地回头张望,她说:“安朵,这个男生怎么可以那么好看?”
我预感,许静初这次要出事儿了。不得不承认,夏志明是个秀气耐看的男孩,一尘不染的白衬衣映衬着略显苍白的脸,偶尔坐在山楂树下专注地读书,的确有几分那个年龄的男孩不多见的书卷气。
从那天起,静初每天都要换上不同的衣服在夏志明的面前晃上几圈,上课接二连三地走神儿,甚至晚上做梦的时候,我都要不时地去堵她的嘴。她恬不知耻地跟我说:“安朵,我的城池沦陷了。”我说:“许静初,你真贱!”
那天我看见她心急火燎地满抽屉翻东西,求到我的时候都快急出了眼泪:“糟了,我把那张纸条夹在作业本里了。”“急什么,还会发回来的。”我漫不经心地白了她一眼。“是她的作业啊!”静初指了指在前面值班的班主任,“那张纸条上,写满了夏志明。”我一个激灵,放下笔,弯着腰偷偷从后门溜出教室。班主任一直都把作业拿回家批改,如果幸运的话,她可能还没看到。
在夏志明的帮助下,我翻出了那张纸条。还给静初的时候,我恶狠狠地朝她吐了一口山楂核儿:“真酸!”
我们都是好孩子
许静初毕竟是许静初,除了那一味的固执和任性,她还是有很多优点令我刮目相看的,比如她的天生丽质,比如她的率真胆大。她同样会做很多女孩子都做过的,在我看来俗不可耐的事情-给男生叠纸鹤。她那一脸的认真让我无语:“安朵,你要是不追,就别怪我先下手了。叠完1000只纸鹤,我立马向夏志明表白。”
有时,她会背着班主任,拽上我一起去约夏志明踢球,在雨后的操场上疯跑。回来的时候,我们一边唱着《我们都是好孩子》,一边看着彼此的脸傻笑。我们就那样欢快地挥霍着偷来一样的青春,而现在想来,那段时光,真的很美。
我们的狂傲不羁最终惹来了别人的嫉妒,有人偷偷把静初没来得及送出的纸鹤串起来挂在山楂树上,那一天,全校沸腾了。
走在校园里,我们能感到异样的眼光从四面八方射过来,甚至,我能听到人群里的窃窃私语:“胆子好大啊,连班主任的儿子都敢勾引!”“真不要脸,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成绩!”是的,他们用的词是“勾引”,他们说我们“不要脸”。
那段时间,我和静初每天都用那脆弱的自尊承受着铺天盖地的流言蜚语。风波渐渐平息后,静初紧紧抱着我说:“安朵,我们还能不能把失去的东西再夺回来?”我说:“能,一定能。静初,我们拼了!”
高三那年,我们纷纷跃居年级前十。而这一路的艰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高考前,我们再一次路过那棵山楂树,突然发现,那满树的山楂花,开得那么骄傲。
成长里最好的礼物
我和静初考入了同一所大学,我们依旧那样形影不离,惺惺相惜。那天路过西语系的小花园,我和静初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我们看见了一棵山楂树。
静初说:“安朵,那时候,你有没有喜欢过那个山楂树下的少年?”我说:“喜欢过呀。”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是那么坦然,尽管我知道,那段岁月,曾带给我们青春期里最初的伤害。而我想静初也一定明白,那种伤害,曾经那样地激励过我们。也许,它是我们成长里最好的礼物。
我也喜欢那年喜欢你的我
-by:琐琐-
“谢谢你喜欢我。”
“我也很喜欢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
听到这样的一段对白,心里总会咯噔一下。这里面明明藏着很多时光的秘密,虽然结果并没有美好到死,可是那种时过境迁后的小波澜却也抵死动人。
我们都有过那种把喜欢一个人看作和吃饭、念书、走路一样重要的日子。自己的心里像是默默地打开了一个开关,早晨一睁眼就想到一会儿早操能不能见到他;在返回教室的拥挤人潮里准确地分辨出他的背影而心跳加快;装作不经意地和闺密一起路过某间教室和他不期而遇;认真对待每一场期末考,因为这决定了能否和他分在一个考场;明明爱晴好灿烂却看到他爱的阴天替他高兴不止……
那个我,浑身充满了莫名其妙的动力,生活被有序地分为了看到他的和看不到他的。看不到他的时候,我和我自己的幼稚的梦想一起并肩作战;看到他的时候,我会偷偷地想,他什么时候会从我的梦想变成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人?
那个我,把喜欢看得很郑重也很固执。不愿随随便便地写信给他,信纸要精挑细选,内容要精雕细琢,写得自己也被感动,半夜坐在房间里掉眼泪。想要探究他所有的世界,在他的朋友们那边一点点地收集细枝末节,还原一个我不知道的他,然后听他爱的音乐,走他走过的路,心里满溢着欢喜。
那个我,相信一切的美好。他的声音和冷幽默相得益彰,他的沉默寡言映衬着内心的千山万水,他操场上模糊不清的身影有着别样的美感,甚至一厢情愿地将美好封存至很多年后。
好些年后,经历了一些人事之后,我突然发现,好难找到词句来定义那样的喜欢。比暗恋要多一些,比恋情要少一些,像是一种简单的信仰,傻傻的坚守。
那种喜欢,或许一生也就只能那么一次了。
在我还是一个不善言辞、内心倔强、容易脸红、敏感惆怅的小女生的时候,我却耗费了那么长的时间去做了一件这么巨大的毫无目的的事情。或许,相比现在的我,那个我要勇敢得多真诚得多,她更强大更无畏,更顺从自己坦荡的内心。
那样子倾心的喜欢,也让我相信了,我有能力这样去付出,用力爱,用心爱,尊重爱的价值和意义。
我的人生并不像是热门的青春热血电影桥段,始终没能听到过有人对我说起“谢谢你喜欢我”。只是偶然翻看那年的毕业纪念册,看到一堆记忆碎片之后的这样一段话:“以上是有关我的一些片段和我与你的一些片段,供你源源不断地回忆。”禁不住嘴角上扬,原来他比我更早明白,回忆总是美的。
后来遇到身边这个人的时候,已经像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头。
当我像是一个经历了很多的大人,小心矜持、应对得体时,终究还是被他识破了,那副外表下面的、源自很多年前的柔软美好,已经筑起一座城堡,静候有心人的光临。
瑕疵,完满,相聚,离开。我想说,我们终会在生命的某个转角发现,那些被辜负的、被隐匿的、被埋葬的喜欢,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你是我生命中的盐
-by:柒柒-
苏小南喜欢传媒系的陈子昊,这是全校都知道的事。那个叫苏小南的女孩子,在大一军训阅兵时,突然窜上体育场的主席台,拿起话筒,一点儿也不害臊地大声告白。那句“传媒系的陈子昊,我喜欢你!”至今仍在南大校园里广为流传。
用苏小南的话说,这叫贴标签,你陈子昊的名字走到哪儿,人家都知道这是我苏小南喜欢的人。你不爱我,你爱谁?
苏小南说这话时,脸上洋溢的喜悦,像她鼻翼两旁的雀斑,一小点一小点地跳跃,好像要糅合到一起开出花朵来。林素素便会鄙夷地瞪她一眼,苏小南,你的脸皮能再厚一点吗?这时候的苏小南亦如刚吹饱气的气球,还没飘飘然,就碰上了针尖,瞬间四分五裂地破碎。偶尔遇见,两人在周围同学的推搡起哄里面红耳赤地点头微笑,除此之外,便再无瓜葛。后来连苏小南也想不通,自己当年的那场告白是怎样迸发而出的。为此,她曾缠着林素素陪她在图书馆泡了3个小时,翻阅医学书籍寻求答案。她相信,医学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说明她真的不是一时冲动,也并非大脑有病。两个人圈圈点点,终于在一堆化学元素中得出了一条怪异的结论-当体内分泌肾上腺素和一种活性酶时,这些化学物质,便转化成了一种本能、一种力量、一种不顾一切的驱动力,能让人一时处于近乎疯狂的状态。它有一个综合的名字,叫爱情。
苏小南拿着她写在纸条上的结论,眼睛都笑成了弯月牙儿,林素素,你看呀你看呀,原来这就是爱情。
陈子昊喜欢的人不是苏小南,这是全世界都知道唯独苏小南死活不愿知道的事。他那样一个玉树临风、如王子般优雅的少年,怎么会和神经大条、满脸雀斑、不漂亮没才情的东北姑娘苏小南恋爱。这就像一个不可逆转的命题,不管苏小南当初的表白怎样轰轰烈烈,同学们又如何开他们的玩笑,陈子昊仍认真地把一切当成一场玩笑。所以当苏小南气喘吁吁地跑来喊他的名字时,他甚至有3秒钟的陌生感。苏小南在宿舍练习了千百次的告白,受到林素素的怂恿,一鼓作气跑到陈子昊面前时,除了重复吐出单音节“我”字外,其余皆不可思议地化成了一长溜儿的省略号。这在苏小南心里多少有些可悲,但在陈子昊眼里只剩滑稽。他拿起书本上一直嗡嗡震动的手机,嘴角上扬,眉眼中带着自然流露的温柔对电话里他刚刚喊作“小乖”的人说,我也想你。
苏小南在逃回宿舍的路上,一直反复琢磨这个“小乖”是不是他养的一只宠物,后来又觉得荒谬,他怎么会和小动物讲电话。但这个“小乖”就像那枚扎破她心中气球的针尖一样,轻轻浅浅就让她破碎不堪。苏小南失恋了,至少在她心里是这样。她抱着林素素在宿舍里哭得稀里哗啦,她说医学的解释不准确,爱情应该是两情相悦。林素素不知道苏小南到底有多认真,才会如此伤心。和所有人一样,她以为,苏小南只是爱玩爱闹,只是对陈子昊一时的盲目崇拜。原来她所有正大光明的热烈的坦诚的喜欢,都和她的人一样,单纯得只剩下真切。
陈子昊的那个“小乖”,终于还是让苏小南失望了,她不是小猫小狗,她是陈子昊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剑桥的留学生,陈子昊的高中同学,郎才女貌。这是林素素多方打听回来的小道消息,据说可靠度百分之八十。苏小南当即跳了起来,那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不确定呢。林素素只恨自己不能代表月亮消灭她,世上怎么会有苏小南这样死心眼儿又后知后觉厚脸皮的姑娘呢!
苏小南决定在陈子昊主持的元旦晚会上,再次厚颜无耻地表白。为此,她不顾天寒地冻,大衣下裹着向林素素借来的素白长裙,裙角绣着大朵蔷薇花。她减了十多天的肥,才顺利穿上这条裙子。化了淡妆,盘了发髻,看着镜中被粉底遮住雀斑、面若桃花的脸庞,她忽然觉得自己也可以是公主。公主不就是要和王子在一起的吗?
林素素说,苏小南,这算是最后一次,别再浪费青春了。你看,你多美。说这话的时候,苏小南正在涂指甲。指甲油的气味充斥着眼睛,她有种想掉眼泪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