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白华先生,现代中国的美学泰斗,其美学著述抒情、艺术,充满着中国古典的诗情画意,从一丘一壑、一花一鸟中发现无限,于方寸间体现广阔之天地,处处透露出诗人的敏锐和近代人的感受,牢牢地且又直观地把握了中国美学的精英和灵魂。宗先生一生著述不多,而《美学散步》则几乎汇集了其一生最精要的美学篇章,也是宗先生生前唯一的一部美学著作,荟萃了美文精品二十二篇,是宗先生所写美学论著精品中的精品,曾影响了几代学人。
他没有构建什么美学体系,只是教我们如何欣赏艺术作品,教我们如何建立一种审美的态度,直至形成艺术的人格。作者用他的一贯的看法引导我们去欣赏中国的诗歌、绘画、音乐、书法。用他抒情的笔触、爱美的心灵引领读者去体味中国和西方那些伟大艺术家的心灵,待得我们散步归来,发觉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升华与净化。因此,阅读这部书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的享受。
在本书中,宗先生对美学对象、美的本质等方面的观点和看法都体现了一种“中国化”特色,并将意境理论上升到现代美学的思辨高度,达到了“前无古人,后为来者追慕的思想高度”。他是第一个将中西审美空间意识作为比较对象加以探讨的作家,我们同样能领略西方艺术在本书中独特的风采。
欣赏古诗文中的美的同时,他以诗人的敏感写出他眼中的李白、杜甫,体味一般人体味不到的妙境;他还引领读者走近中国书画,从王羲之、顾恺之的一笔一画里探出美的因子,并由此将视野放开了去,谈到西方的艺术以及中西艺术之不同。宗白华一会儿谈商、周钟鼎彝器及盘鉴上图案花纹与汉代壁画的关系,一会儿又谈到中国古代的音乐寓言与音乐思想,一会儿又把目光锁定在魏晋南北朝,娓娓道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真是美不胜收。无论是花花草草,还是坛坛罐罐,总是旁征博引、考证严密、论述生动、见解独到,令人深觉宗先生的大家风范。
随着宗先生疾徐有度的节奏,我们走近了美学。智者的隽语,让人回味无穷。“诗与画的分界”、“艺术表现的虚与实”、“意境创造与人格的修养”等等这些硬梆梆的学术语,到了宗先生笔下都变得如小桥流水,或如高天行云般,易于让人接受。
“如果你在自己的心中找不到美,那么,你就没有地方可以发现美的踪迹。”艺术欣赏不过就是对美的发现与感悟,而美就在我们心里。在与大师心灵之间的对话中,你会感觉到魂与魄契合、情与思拥抱,将天下最美的一切尽收却不占有的心境。
在阅读此书的女人,你会发现任何美的事物,都不是人们物质上的需求,而是一种精神的安慰和享受,为此,人总是在生活中不断地发现美、追求美、创造美。而如果你要想进入美的殿堂,感受那旖旎的光明,相信宗白华先生的《美学散步》倒是一本带领着我们在美的精神家园里散步的好书。
9.幽默闲适的人生艺术——林语堂《生活的艺术》
“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
林语堂的作品,一直被视作阐述东方文化的权威著述,并以高超的艺术造诣和非凡的文化修养,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生活的艺术》是林语堂旅美专事创作后的第一部书,该书于1937年在美国出版,次年便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达五十二周,且接连再版四十余次,并为十余种文字所翻译。林语堂在该书中将旷怀达观、陶情遣兴的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浪漫高雅的东方情调予以充分地表达,向西方人娓娓道出了一个可供仿效的“生活最高典型”的模式,并让我们惊叹于林氏那“极其美妙,令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既羡慕敬佩又深感惭愧”的精纯娴熟的英语,和为世界展现了一个悠久深邃却具有睿智旷达的东方人生。以至有书评家Peter Precott称:“读完这书后,我真想跑到唐人街,一遇见中国人,便向他行个鞠躬礼。”
从风格上讲,林语堂散文的最大特色是它的闲适幽默。林语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使用“幽默”一词的人。最初他只是把“幽默”当做一种语言风格来看待。后来他则把“幽默”理解成“一种心理状态,进而言之是一种观点,一种对人生的看法”。林语堂的所谓“幽默”,不是粗鄙显露的笑话,而是幽默中有睿智,洒脱中显凝重,“是人类心灵舒展的花朵,是心灵的放纵或者是放纵的心灵”。
在《生活的艺术》中我们读到了一个真实、幽默、恬淡的智慧者。在那些精短简练的语言中,可以发觉智慧的火花,不经意中就得到了喜悦与宁和,他在《悠闲的情绪》中说道:“享受悠闲生活当然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得多,要享受悠闲生活只要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于生活之艺术中,表达了对老人的赞美,对真理与艺术的剖析,对自然之美的歌颂。在《想做另一个人》中道:“一位现代中国大学教授说过一句诙谐语:‘老婆别人的好,文章自己的好。’在这种意义上说来,世间没有一个人会感到绝对的满足的。大家都想做另一个人,只要这另一个人不是他现在的现在。”这些诙谐深邃的言语带给我们多少想象与思考的空间,读着便就有那会心的一笑。他用平和言语向我们道来深邃的哲思,对我们展示了最真实纯朴的生活之艺术。并让我们透过那些哲性的文字,去感悟到那颗纯洁高尚的灵魂。
做一个幽默旷达的生活智者的首要前提是爱生活,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的,“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无聊”。怀着一颗诚爱之心,懂得如何在平常生活中挖掘生活中的真理与美,并以此思索人生的人才是真正的生活艺术家。女人,放掉手中那些所谓生活情调的时尚、闲时杂志,从精神上找到最悠闲超脱的生活心境,并用闲适装点生活,用幽默体察人生,以旷达心态将人生做到静逸、沉着,它将教我们在矫饰的世界里保持着朴实真挚,演绎自己“生活的艺术”。
10.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
“我一直在山上转到筋疲力尽,才踉踉跄跄翻过峭岩,开始下山。哦,我爱着的姑娘你在何方?我四处寻觅着,就像我曾在山下那个狭小的世界里寻觅着一样。站在山颠上极目远眺,展现在我眼前的是富饶美丽的美洲大陆。在遥远的东部,疯狂的纽约正向天空喷吐着可怕的烟雾和有毒的棕色气体。”
“我还年轻,我渴望着上路。
“我还太年轻,我怎么会沦落到这般境地。
“我觉得,自己仿佛就像是在这悲哀的土地上被夕阳染红的一抹灰尘。
“我的兴趣太广泛,不原循规蹈矩,喜欢四处游荡,看着星星一颗颗从夜空中消失,直到我筋疲力尽。人生犹如漫漫长夜,能渴望什么呢?除了我自己的困惑,对于任何人,我可以说一无所有。”
作为“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杰克·凯鲁亚克,虽然死去已有三十五年,但仍是全世界众多青年的精神偶像。其代表作《在路上》1957年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公认为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它是现代西方(主要指美国)思想革新的开创之作,就是在现今,凯鲁亚克的长篇小说《在路上》也仍旧拥有大量读者。这些嬉皮士文学经典现今正为当代中国新生代作者引为范本,从生活方式到叙述方式。
由于作者遵从即兴式自发性写作手法,任凭思绪闸门打开,读者若是试图在小说中寻求完整意义上的情节,只能是徒劳无益。小说中的“故事”抑或“情节”、“事件”可以被认为是超越时空的自发性思绪的拼接或混合。总体说来,乍看似混乱,事实上,每一“事件”仍很清晰,从而构成了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垮掉的一代”的奥德赛传奇,是40年代末、50年代初“垮掉的一代”生活方式和情感的忠实记录。混乱的描写,任意随性的旅行,梦呓的言语,杂乱的叙述。凯鲁亚克这部作品本身就像是在路上,没有结束,没有终点。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性代表作,他用三个星期在一卷三十米长的打字纸上一气呵成。小说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狄安、玛丽露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吸大麻,玩女人,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同时,书中体现了作者主张的即兴式自发性写作技巧——思绪的自然流动,反情节,大量使用俚语、俗语、不合乎语法规范的长句,并广泛涉及美国社会及文化习俗;另一方面,书中又展现了美国辽阔大地上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镇……如一幅幅画卷展现在读者面前。
很显然,主人公狄安是一个注定的流浪者,他的父母在颠簸的车上让他降临到世间,而接着成为一个年轻的囚徒,他是一个必须凭借不断的奔波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的人。狄安的野性与自我如剌破了平静生活的尖刀,令人感到无比畅快——“狄安的智慧更能给人启发,也更为完整,绝不故作斯文、令人乏味。他那种越轨的‘劣迹’甚至也并不招致愤懑,被人鄙视。那是美国式的欢乐对人生所持的肯定态度,是情感的疯狂发泄,具有西部特征,犹如西部吹来的狂风,自西部草原的一首赞美诗,令人感到清新……”从东部到西部,再从西部到东部,拦住那些呼啸而过的货车、卡车、轿车还有公共汽车。尽管身无分文,但是他们一定要去一个地方,有体力可以付出,迫不及待地寻找途中的姑娘。他们都热爱漂泊,因为他们不愿意被束缚起来。丢掉一切无聊的担心,让本能的需要占据他们的心——“迎着社会现实冲刺,渴望面包爱情,不要因为这事或那事而顾虑、担心。要知道,生命是神圣的,生命中的每时每刻都弥足珍贵。他们渴望到更遥远的地方去寻找他们的生命之星。”
《在路上》虽然是垮掉派的文化圣经,可在阅读中,我们能感受到的不是他们如何放纵堕落,而是他们反抗世俗与对自由的追求。他们不停地在路上走,在路上追寻他们的生活与理想。
也许女人们正在傍晚,在明亮的灯光下,在温暖的房间里阅读这本书,而这些适合阅读的时间与地点正好背离了“在路上”的精神。但在阅读中,我们会希望告别那因为过于熟悉而变得庸常的生活环境,踏上一条不知目标的道路,并在路上达到生命中快乐的巅峰。其实女人一生都在路上,追逐完美,开始追逐成熟;追逐完爱情,开始追逐幸福;追逐完实现自我,又开始追逐超越自我。人生恐怕是条最漫长也最简短的路,流浪不是波西米亚的风情打扮,而是有一颗不对世俗妥协的心,并将此流放到最本真的自我完美中,在路上不断寻找你的灵魂。当然,在路上重要,时刻准备上路同样重要。当然,希望你在路上能不断地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
11.用身体思想,不是用身体写作——艾云《用身体思想》
“每个人对自己的写作负责就足够了。真正的写作是自己和自己较量。当然,尽量缩短与读者的距离也不失一种能力,但默默去写,始终有话可说并不容易。”
“用身体思想”不单是西方女权主义在话语方面的一个重要提法,中国的女作家在新时期的文学运动中已有创造性发挥。艾云《用身体思想》就是对把运用智慧和开掘身体作为两种并行不悖创作资源的女性写作给以讨论,希望找出由此认识、感应世界的内心空间。通过写作,她越过了各种“主义”及“论”的泥沼,描述那些难以名状的事物,离析心智生活的光与影。
由于一些女性写作者自身的表演等等原因,女性主义写作、身体性等不少严肃的话题都被戏谑化了,被误读了。艾云以对真相的尖锐判断力,以对如海德格尔、克尔凯郭尔、韦伯、德里达等入思之道的彻悟,对茨维塔耶娃、阿伦特及当下一些女作家的检省,直抵女性主义写作的神秘内核。她看到进入真正书写的女人,其感官的私人化享受都已不属于自己,而只属于语言。知性、经验、个人魅力、辐射感、良知,还有僭越与原罪等,都存在于她们体内,艾云在“跋”里写道:“关于这本书,我不想正确只想尽量准确。看写作是如何像毒素一样侵袭了我们周身。”探讨女性写作,其实是探讨普遍性,我们都没有道德优越的特殊身份。
这本书没有一点儿女权的气息,不是警醒,而是天性使然。艾云从来没有给两性的命运划界,她一直在寻找合作,她进入灵魂深处、智力内部、身体内部,维护和发现人的复杂性体验。一切经验,哪怕是伤害,经由艾云的目光,便没有了一点儿毒气。艾云的写作和她本人一样,具有明媚、上升的气质。只有热爱并了解创造性生活的人才这样体谅写作的男人,譬如“暗示:我想体会无爱的激情”这一章,由法国电影《激情维纳斯》谈起,她把劳伦斯和爱莲娜之间的情与怨理得那样清亮。劳伦斯对盛怒中的爱莲娜这样解释:“因为我热衷于自我毁灭,因为她对我毫无意义。”艾云对此这样解释:爱在真正的意义上是“禁忌”。有所禁忌必然导致紧张。他太过疲劳,要绝对的休息,要那无爱的激情,不惜借用毁灭的形式。“在语言中,人具有非道德主义倾向。”理解的前提是承认真相,一个再好的男人也秉承了人类进化史上不可讳言的某种动物性本能。
在分析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女性作家时,其评论主张显然超脱一般文学批评的皮毛之辩。如评论张洁:“她以一篇《爱是不能忘记的》开其人性写作先河,其功不可没。而后的《祖母绿》《方舟》乃至后来的《无字》,则笔锋由深情而犀利,日转星移,见出始终的生机和霸气。由文本分析,她的女权主张十分彻底,是从骨头缝里看出了男人的色厉内荏。张洁是永远的女人,永远带刺的玫瑰。她的写作生命可伴随终生,以恨为写作资源也能浇灌嫣红之花。她是一个彻底的孤独者,若能一直运笔自若,也能找到日常拯救自己的办法。张洁的生命存在方式,绝对具有极大的可解说性。”
如评论徐小斌:“徐小斌对一个精神病人的调查的小说,颇有先锋探索之英气。她的理性作用小说,属典型的知识女性气质:收敛、温文、智识,透着隐隐的伤与痛,但不会狂吼乱嚎。她属于一直缓慢而不停歇写作的那种,常青不谢。她不会造成大红大紫的轰动效应,但艺术实绩不可菲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