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约束自我,尊重法律的故事,也值得我们重视。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记载,“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穚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廷尉奏当,一人犯跸,当罚金。文帝怒曰:‘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当是也’。”
有一次,汉文帝出行,途经中渭桥,突然有行人冲犯车马。经过审讯,知道是一长安平民知道皇帝车队来临,临时到中渭桥的引桥下躲避,许久之后,以为车队已经通过,于是从桥下走出,不想恰恰使汉文帝乘车的驾马受惊。主持司法事务的廷尉张释之按照汉代法律,判定此人违犯皇帝车舆出行时的戒严制度,应当罚金。
汉文帝一时大怒,以为惩罚过轻,他说道:此人令我的马受惊,幸亏这马性情柔和,如果是别的马,岂不是会发生致命的事故吗!廷尉却仅仅处以罚金!
张释之则坚持主张严格按照刑法来治罪。他说,“法者,天子所以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就是说,所谓“法”,是天子与天下臣民应当共同遵行的规则,今天这样的事件,“法”已经有处罚的规定,如果按照陛下的意见加重处罚,那么,将使国家的法令无法取信于民。汉文帝沉思良久,说道:廷尉所说的是对的。
扬雄《法言·渊骞》据此有“张廷尉之平”的评价。
这一故事,说明当时一些重要的执法官员能够以公正为原则,而汉文帝以天下之尊,在盛怒之下也能够虚心纳谏。他在实际上承认了“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这一认识的合理性,并且在执法中赞同落实“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理念,这样的表现,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也是有积极的历史文化意义的。
宋人许月卿《百官箴》卷四《大理箴》写道:“千载称贤,汉张廷尉。仁哉文帝,故能用之。为政在人,取人以身。移风易俗,黎民孔醇。几致刑措,岂无所自。考释之语恶刀笔吏曰:‘亟疾苛察,秦是以亡。恻隐之实,过失不闻,举措系风化,不可不谨。’帝善其言,进进吾仁。故其为廷尉,不以天子喜怒易其平,天下无寃民。岂惟释之贤,能用释之,文帝之功。”张释之“不以天子喜怒易其平”,而天子能够容忍这样的大臣,“能用释之,文帝之功”,确实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