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在百老汇大街上与姐姐戈苔洛忒巧遇,这事当时却让马丁十分尴尬。她在街角等车时首先看见了他,留意到他饥饿的面孔上出现的皱纹和急切的表情,也看到了他目光里的绝望和焦急。他当时的确既绝望又焦急。他刚去过当铺,想凭已经送进当铺的自行车再弄出几个钱,结果遭到拒绝。泥泞的秋天到了,马丁早已把自行车送进当铺,把那套黑外衣保留在身边。
“你还有那套黑外套呢,”当铺掌柜对他的财产了如指掌,这么回答道。“别骗我说你把它当给了那个犹太人利普卡。因为你要是这么……”
那人满脸的恫吓神色,马丁连忙嚷道:
“不,不,还在我身边。可我做生意要穿呢。”
“好吧,”那个盘剥重利者的口气也软下来。“我也是做生意,要拿到衣服才能给你钱。你不会以为我干这一行是闹着玩儿的吧?”
“可我的自行车值四十美元呢,车子没问题,”马丁这么争辩道。“你只让我当了七块钱,不,不是七块钱,是六块二毛五分钱。你预先把利息给扣了。”
“若是你还想要钱,就把外套拿来。”对方的回答逼着马丁离开了那座令人窒息的魔窟。他内心的绝望反映在脸上,引起了姐姐的怜悯。
他们刚刚见面,电报大街的车就到了,停下来让下午外出买东西的人群上车。西杰勃特蒙太太察觉到,他扶她上车的方式不对,显然他自己不打算跟她上车。她在踏板上转过身来,望着他。他那张憔悴的脸又让她感到心疼。
“你不上来?”她问道。
她转身下车,走到他身边。
“我走回去,是想运动运动。”他解释道。
“那么,我陪你走几条街,”她说。“也许对我的身体也有好处。这些天来,我的身体不怎么灵活啦。”
马丁朝她望了一眼,知道她说的话不假。她浑身上下都显得非常邋遢,一身的肥肉,肩膀耷拉着,疲惫的面孔上布满了下垂的皱纹,脚步沉重,没有弹性,仿佛在故意模仿、丑化一个自由自在、心情愉快的人轻快的步伐。
“你最好别走了,”他说,她走到第一个街角时已经停下了脚步。“搭下一趟车吧。”
“我的天哪!我还没有累惨呢!”她气喘吁吁地说。“瞧你穿的这双鞋,我准能跟你走得一般快。你的鞋底那么薄,不等走到北奥克兰就会磨穿。”
“我家里还有一双好的呢。”他回答道。
“明天来吃晚饭吧,”她岔开话题邀请道。“西杰勃特蒙先生不在家。他去圣莱安德罗办事去啦。”
马丁摇了摇头,然而一听到晚饭,他就抑制不住目光中饿狼般的神色。
“你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蒙汤,所以你才不坐车。还说运动运动!”她想发出个轻蔑的哼声,不过只是轻轻哼了一下。“让我找找看。”
她在手提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个五块钱的硬币,塞进他手里。“我忘了在你上次生日送点礼物了,蒙汤。”她找了个笨拙的借口,低声说。
马丁的手本能地握紧了那枚金币。可他马上就明白不该拿这钱,内心的斗争把他弄得痛苦不堪。这块金币意味着食物、生命、体力和脑力,意味着继续写作的力量,说不定能写出好多作品,换得许多金币呢。他新写出的两篇论文历历在目。他能看到它们就搁在桌下那堆退回来的稿件上,因为买不起邮票而没有寄出去,他在脑子里能看到打印在上面的题目:《神秘的祭司长》和《美之摇篮》。他还没有把它们寄给任何地方。这两篇文章跟他写的其他东西一样好。要是有邮票把它们寄出去多好啊!接着,他心中涌起必然成功的信念,它是饥饿的同盟者。于是,他迅速把那枚金币塞进衣袋里。
“我会归还的,戈苔洛忒,还你一百倍。”他呼了口气,喉咙哽得发痛,眼眶顿时变得湿润了。
“记着我的话!”他忽然自信地嚷道:“不出一年,我要把整整一百个这种黄璨璨的小东西放进你的手里。我不要求你相信我。你等着瞧好啦。”
她实在也不相信他的话。她心中的疑虑让她感到不安,因为一时想不出其他办法,她说道:
“我知道你在挨饿,蒙汤。你浑身都露出饥饿的样子。随时来家里吃饭好啦。只要西杰勃特蒙先生不在家,我就打发孩子来叫你。另外,蒙汤……”
他等着听她的话,可心里明白她要说些什么,因为他太了解她的想法了。
“难道你现在还不想去找份工作吗?”
“你以为我不会成功?”他问道。
她摇了摇头。
“除了我之外,谁也对我没信心,戈苔洛忒,”他的声调变得激烈,充满反抗情绪。“我已经写出许多好作品,迟早会有人要的。”
“你怎么知道是好作品?”
“因为……”他迟疑起来,广阔的文学和文学史的海洋在他的脑海里激荡着,他知道无法把他的信心传达给她。“唔,因为我的作品比杂志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文章都好。”
“我希望你肯听听别人的忠告,”她的口气很温和,但是表达的内容却相当坚定,她以为诊断出了他的病症。“我希望你肯听听别人的忠告,”她重复道,“明天来吃晚饭吧。”
马丁扶她上了车,随后连忙赶往邮局买了三块钱的邮票。那天傍晚,他在去蒙埃司家的路上拐进邮局,把一个个又长又重的邮件过了磅,贴上邮票,最后只剩下三张两分钱的邮票了。
对马丁来说,这是个关键性的夜晚,因为他在晚饭后结识了拉斯·勃利斯德。马丁并不知道他怎么会碰巧去了那儿,不知道他是谁的朋友,也不知道他是由哪个熟人带去的。马丁对他缺乏好奇心,因而没有向露思打听。总之,马丁起初觉得勃利斯德萎靡不振,一副愚蠢模样,也就不去注意他。一个钟头之后,马丁看出勃利斯德也是个粗夯之人,因为他在一间间屋子中随意溜达,朝墙壁上的油画瞅瞅,从书桌和书架上随便拣起本书刊翻翻。尽管是个生客,居然当着众人的面大咧咧坐进一张活动靠背的扶手椅中,蜷在里面独自看起自己随身带的一本小册子。他一边出神地阅读,一边用手指缓缓抚弄自己的头发。他跟几个年轻女子逗乐,似乎很开心,除此之外,马丁就没有再注意他。
马丁离开蒙埃司家走出来时,碰巧追上已经走出一截路的勃利斯德。
“嗨,是你吗?”马丁问道。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充作回答,两人并肩走着。马丁不想跟他谈话,两人默默走了好几条街。
“自命不凡的老傻瓜!”
这一声来得突然,讲得刻薄,让马丁吃了一惊。他觉得好笑,同时也更加厌恶这个人了。
“你去那种地方干什么?”又默默地走了一条街后,那人猛地提了这么个问题。
“那你呢?”马丁反问道。
“鬼知道,”那人回答道。“我这么不加思索还是第一回。一天有二十四小时,我总得设法把它们打发掉才行。跟我去喝一杯,好吗?”
“好吧。”马丁回答。
他刚刚回答完,马上就为自己那么爽快地答应感到为难起来。他上床之前还得写好几个小时的卖钱文章,上床后还要看一本韦斯曼的著作,更不用说还要读赫伯特·斯宾塞的自传,照他看来,这本书的离奇情节并不亚于任何浪漫小说。他干吗要浪费时间陪这个让他讨厌的人喝酒呢?然而,能让他动心的既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酒,而是酒店里的环境:明亮的灯光、一面面镜子、一排排闪闪发亮的酒杯、一张张暖意融融的面孔,还有那嘈杂的人声。不错,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声音,是那些乐观豪放的人,他们富有男子汉的气派,买酒时一副成功者的腔调。他的问题在于太孤独了。所以他才会一口答应对方的邀请,活像一条鲣鱼一口咬住鱼钩上的钓饵不放。自从在雪莱温泉旅馆跟乔一起喝酒以来,除了跟那位葡萄牙食品商一起喝过一杯葡萄酒之外,马丁还没有进酒吧喝过一杯酒呢。精神疲劳跟肉体疲劳不同,不会引起喝酒的欲望,所以他没有感到喝酒的需要。可现在他十分想喝一杯,或者说,他想在卖酒、喝酒的气氛中享受一下。岩洞酒吧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勃利斯德和他舒舒服服地坐在宽大的皮椅子中,呷着威士忌苏打。
他们交谈起来,谈到许多事情,勃利斯德和马丁轮流叫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马丁的酒量很大,此时却为对方的豪量感到吃惊,而且他还常常为对方的谈话惊得忘记了喝酒。他很快就发现勃利斯德是个无所不知的人,并且断定这是他遇到的第二个知识丰富的人。然而他看出,勃利斯德并不缺乏卡得韦尔教授所欠缺的那些东西,那就是激情、敏锐的洞查力和理解力,以及横溢的才华。从他嘴里滔滔不绝流出来的是生动的语言。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时而像机器上的一副冲模,冲出的词语既尖锐,又刺激;时而又撅起来,发出委婉动听的声音,构成轻柔华彩的词语,优美得让人难以忘怀,那些话揭示出了神奇的生命之奥秘。这两片嘴唇又像一个号角,吹出宇宙浑沌中的厮杀声,这种词语听起来明亮得如同银铃般清脆、如星空般皎洁,不但概括表达了科学的结论,而且还用富有诗意的语言,表达出自觉感受到的真理,这是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但是却能靠普通词语微妙而不可捉摸的弦外之音体会到。他独具慧眼,能看透经验的最远边界,那是不能用语言描绘的领域,然而他凭着自己神奇的语言天才,给已知的词语赋予未知的定义,把那些普通人无法理解的信息传达给了马丁。
马丁忘记了自己最初对他的恶劣印象。书本能给人的最大好处全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他是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让他崇拜的活人。“我对你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啦。”马丁一连自言自语道。
“你研究过生物学?”他出神地问道。
让他吃惊的是,勃利斯德竟然摇了摇头。
“可你讲的那些道理只有生物学才能证明啊,”马丁刨根问底说,得到的答复仅仅是对方的白眼。“你得到的结论跟书上的结论是一致的,你一定读过那些书吧?”
“我听了很高兴,”他仅仅这么答复道。“我这些一知半解的知识居然让我抄近路找到了真理,可真叫我欣慰。可我从来不操心自己是对还是错。弄明白也没用。人永远也无法了解真理的精髓。”
“你是斯宾塞的信徒!”马丁得意地喊道。
“我少年时期读过他的书,当时只读过一本《教育学》。”
“要是我也能这么不费力气就学到知识多好啊,”半小时后,马丁这么感叹道。他一直在仔细分析着勃利斯德脑子里的知识。
“你纯粹是个断言者,这就更加令人惊异,因为你断言了许多最新发现的事实,那是科学家用归纳的推理方法才确立的呀。你抄近路,一步就跨到了正确的结论上。你这是在用光的速度,依靠超理性的方式找到真理的啊。”
“不错,从前有一位名叫约瑟夫的神甫和一位叫达顿的修士,他们想不通的也正是这一点,”勃利斯德回答道。“啊,不,”他接着说,“我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我命中有幸,在一所天主教会办的大学读过书。你的知识是从哪儿学来的?”
马丁一边告诉勃利斯德,一边打量着他,从他带有贵族气质的清瘦面孔、他溜削的肩膀、一直看到他放在旁边椅子上的大衣。那件大衣口袋里鼓鼓囊囊塞着不少沉甸甸的书。勃利斯德那一双纤长的手和脸都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马丁觉得有点太黑了,让他觉得费解,因为勃利斯德显然不是个过户外生活的人。他怎么会受到阳光的摧残呢?马丁心想,他的这种黑肤色也许是病态,其中也许有文章。他转而仔细观察起他的面孔来,只见这张脸又窄又长,颧骨高耸,两颊深陷,鹰钩鼻子狭窄而雅致,是马丁从来没见过的。他的眼睛大小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既不非常大,也不特别小,但是它们的颜色却是一种无法准确描绘的棕色。但是眼睛里好像燃烧着熊熊烈火,更确切些说,那双眼睛里蕴藏着相互矛盾的双重表情。它们一方面流露出挑战、不屈不挠,甚至是过分的严厉,另一方面又能激发起人们的怜悯心。马丁就感到了这种怜悯之情,可他并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是他马上就弄清楚了。
“唉,我患有肺病,”勃利斯德信口说道,他刚说到,他是从亚里桑那州来的。“我在那儿住了两年,是因为那儿的气候好。”
“呆在这儿,你不害怕发病吗?”
“害怕?”
他重复马丁那个词的时候并没有加重语气。但是马丁从他禁欲主义者模样的脸上看出,他无所畏惧。他的眼睛眯起来,像鹰眼一样锐利,马丁注意着他的鼻子,看得几乎屏住了呼吸,只见他张大那鹰钩鼻子的鼻孔,显得富有反抗精神、强横并且盛气凌人。马丁暗暗叫绝,心中十分激动。他高声朗诵道:
时或乖而命有舛,
头可破但颈不弯。
“你喜欢亨莱的作品,”勃利斯德说,他的表情顿时变得和蔼淳厚。“当然,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啊,亨莱!真是个勇敢的人。他在当代诗人中,尤其是为杂志写诗的诗人中,真是出类拔萃的,就像站在一帮宦官中的角斗士。”
“你不喜欢杂志。”马丁带着责备的口吻低声说。
“你喜欢?”他咆哮着野蛮地回答,把马丁吓了一跳。
“我……我为杂志写,或者说是只是想为杂志写点东西而已。”马丁结结巴巴地说。
“那还算不错,”对方的语气缓和了一些。“你想写,可他们不要你的东西。我向你的失败表示敬意,也表示钦佩。我知道你写的是什么。我就是只睁开半只眼也能看出你的作品里有点内容,所以杂志对你关上了大门。那是真正的内容,可杂志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他们要的是连篇废话,污七八糟的破烂货。老天知道他们就是要那种东西,但不是从你手里弄到的。”
“我写的也并不高明,无非是些卖钱的东西。”马丁纠正说。
“正相反……”勃利斯德停顿了一下,用傲慢的目光上下打量着马丁一览无遗的穷相,从那根旧领带和边缘发毛的领子,到磨得油亮的外衣袖子和有点磨损的袖口,最后望到他塌陷的脸颊。“正相反,那些卖钱作品比你高明,远比你高明,它们甚至是你高不可及的。不是吗,伙计,我只要请你吃东西就能侮辱你。”
马丁的脸颊不由变得通红感到火辣辣的,勃利斯德得意地放声大笑起来。
“这种邀请可不会让个饱汉感到受辱。”他作出结论。
“你真是个魔鬼。”马丁恼火地嚷道。
“不管怎么说,我并没有邀请你。”
“你不敢。”
“噢,这我可说不定。现在我邀请你。”
勃利斯德说着从椅子上半欠起身,作出要离开这间酒吧,去一家饭馆的样子。
马丁握紧了拳头,太阳穴上的血管全都涨了起来。
“快来瞧!生吞活蛇!生吞活蛇!”勃利斯德模仿着当地一个著名吞蛇人招徕过往观众的口吻,大声嚷着说。
“我真想把你一口吞下去。”马丁说着,也用傲慢的神色朝他病弱的身子上下打量一番。
“可惜我不值得一吞。”
“恰恰相反,”马丁思忖道,“可是不值得这么小题大做。”他忽然开怀大笑起来。“说实在的,你愚弄了我,勃利斯德。我的确挨着饿,你发现了。可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我一向嘲笑一般人谈话时的那种无聊的道德观念,结果你溜了过来,抛出一句尖锐中肯的话,可我却成了同一种道德观念的俘虏。”
“你刚才觉得受到了侮辱。”勃利斯德一口咬定说。
“刚才的确是这样。你知道,这是自幼年就有的根深蒂固的成见。我那时学到了这一套观念,后来学到的东西都被它们弄得庸俗了。这种观念是我见不得人的秘密。”
“你现在把它抛弃了?”
“当然啦。”
“当真?”
“当真。”
“那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由我付账。”马丁回答,说着掏出那两块钱里剩下的最后一点儿零钱,打算付刚才的酒账,可是酒吧掌柜在勃利斯德的威胁下,把那些钱又放回桌子上。
马丁扮了个鬼脸,把钱装回衣袋里。他感觉到勃利斯德的手亲切地搭在自己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