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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红头发协会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老朋友福尔摩斯先生,他正和一位矮矮胖胖、满脸通红且长着一头红发的老先生说着什么。我为自己的贸然到访深感抱歉。正想退出的时候,福尔摩斯却一把将我拉进屋里,并随手把门给关上了。

“亲爱的华生,你来得真是时候。”他高兴地说。

“你们正忙着吧?”

“是忙着,非常忙。”

“那我到隔壁房间去等一会儿。”

“不用了。威尔逊先生,这位先生是我朋友,也是我搭档,他帮我成功地破获了不少重要案件,毫无疑问,在你的这个案件中,他也会给我很大的帮助。”

矮胖的红发老先生在椅子上欠了欠身,向我点头致意,可那双肥胖的小眼睛却闪过一丝怀疑的目光。

“你坐下吧,”福尔摩斯说着又坐到了扶手椅上,手指并拢——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动作。“亲爱的华生,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对日常生活中单调无聊的那一套毫无兴趣,而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着特别的兴趣。你非常细心地记录了那些离奇的案件,你的所作所为,为我的冒险事业添了不少光彩。”

“我对你经手的案子很有兴趣。”我说。

“你应该没忘记前几天我们讨论玛丽·萨瑟兰小姐提出的那个简单的问题之前,我非常感慨地说出的话吧:为了取得奇特的成功和非常默契的配合,就必须深入到生活中去,它比任何大胆的想象都具有冒险性。”

“我不赞同你的说法。”

“是吗,华生?但你最好和我的看法一致,不然,我将不停地举例说明,直到你认输为止。好了,这位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今早专程赶来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很久没听过这样稀奇古怪的故事了。我以前说过,最离奇独特的事件往往和一些轻微的犯罪有关联,与较大的犯罪倒没什么关联。甚至这些事件根本和犯罪无关。现在,我还不能推断这事与犯罪有关,但它的经过非常离奇古怪,威尔逊先生,请你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再讲一遍,这事太古怪了。我想从你的讲述中获取一些更详细的细节。一般情况下,一个能说明事情经过的细节,能让我想起几千个类似的案例,并由此引导我的推断,可这次,我得老实承认,这件事很不一般。”

那位矮胖的老先生有些自豪地挺起胸,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又脏又皱的旧报纸。他把报纸放在膝盖上,伸长了脖子在广告栏里查找着。趁着这个机会,我开始仔细地打量他,希望能和福尔摩斯一样,从他的外表上看出什么东西来。

可是,我几乎没看出什么东西来。这位老先生表面上看,是一个很普通的英国商人,他肥胖、自负、动作迟缓,一条肥大的裤子上是一件有些脏了的燕尾服,因为衣服没扣上,里面褐色的马甲就露了出来,马甲上系着一条粗重的怀表链,链上坠着一个晃晃荡荡、中间钻着方孔的金属装饰。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旧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领子压得起了褶皱。总之,这位老人除了一头鲜红的头发和那满脸的懊恼和不满外,就没什么特别之处了。

敏感的福尔摩斯立刻看出了我在干什么,他看到我疑惑的样子时,微笑着摇了摇头。“他曾经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会员,他去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一看就知的东西,我也没发现别的什么。”

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一听这些,立刻坐直了身体,两眼紧盯着福尔摩斯。

“哦,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他吃惊地说道,“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这是真的,我以前在船上作过木匠。”

“亲爱的威尔逊先生,你看你的手吧,右手明显比左手要大,而且肌肉也比较发达,这说明,你用右手干过重活。”

“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要告诉你的话,那显得你的理解力太低了,何况,你还不遵守你们团体的规定,别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啊,是的,我确实忘了这个,那么写东西呢,你怎么知道的?”

“那还用说吗?你右手袖子有一块五寸长光亮的地方,左袖肘关节的地方还打了块补丁,这都是与桌面摩擦的结果。”

“那中国呢?”

“你右手腕上有条鱼的纹身,这肯定是在中国纹刺的。我研究过纹身,甚至还写过相关的文章。能够细腻地给大小不同的鱼鳞着上粉红色,只有在中国才能做到。另外,你怀表链上吊着的中国钱币,更能证明这一点。”

杰伯茨·威尔逊先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说:“哎呀,我怎么没这么想,一开始我还以为你神机妙算呢?可说出来后,事情原来这么简单!”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真不该说出来,我应该大智若愚才对。你知道,我的能耐就那么回事。如果尽说实话,很快就会名声扫地的。威尔逊先生找到广告了吗?”“找到了,在这里。”他说着,粗红的手指指着广告栏,“就在这儿,所有事情都是它引起的。先生,你们自己看看吧。”

红发会

因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已故黎巴嫩人埃基亚·霍普金斯之遗赠,红发会现有一每周四镑、纯系挂名职务之职位空缺,凡红发男性、年满二十一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者均可前来应聘。应聘者请于周一上午十一点亲临舰队街教皇院7号红发会办公室楼向邓肯·罗斯提出申请。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把这个奇怪的广告读了两遍后,情不自禁地说。

福尔摩斯在椅上笑得哈哈直抖,他高兴时总这样。“这广告很奇怪,是吗?”他说,“好啦,威尔逊先生,你就从头讲起吧,把你的一切——你的家人和这个广告带来的运气都讲出来听听吧。华生,请先把报纸的名称和日期记下来。”

“这是一张《记事晨报》,一八九〇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正好是两个月以前。”

“很好,威尔逊先生,请讲吧。”

“噢,福尔摩斯先生,我刚才说过,”威尔逊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说,“我在市区的科伯格市场附近开了家小当铺,这是小买卖,几年来,我靠它勉强过日子。以前,我雇了两个伙计,可到了现在,我只能雇一个,本来这一个伙计我也雇不起。多亏了他为了学会做这种买卖,情愿只拿一半薪水。”

“这个伙计叫什么名字?”

“他叫温森特·斯波尔丁,我不知道他年龄多大。福尔摩斯先生,这伙计非常精明能干,凭他的能力,我知道,完全可以挣到更多的钱,但是,既然他自愿,我又何必给他加薪水呢?”

“是的,何必呢,你能以这么少的薪水雇一个这么好的伙计,可真够幸运的,像你这样幸运的雇主,恐怕没几个,不知你雇的伙计有什么缺点呢?”

威尔逊先生说:“他也有缺点。他是个摄影迷,拿着相机到处跑,一点上进心都没有。照完相以后,就到地下室去冲洗,一冲就老半天。不过,虽然他毛病很大,但还算是一个很好的伙计,没有坏心眼。”

“我想,他还和你住一块吧。”

“是的,先生,除了他,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这小女孩负责做饭,收拾房间。我是个老光棍,没结过婚,所以,我们就这几个人住一起。

“打破我们平静生活的就是这个广告。两个月前的今天,斯波尔丁拿着这张报纸走进当铺,他说:‘威尔逊先生,我真想让上帝把我变成红头发的人。’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

“他说:‘为什么?红发会又有一个空缺了!谁要得到这个职位就发财了,听说空缺的人很多,所以受委托招聘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假如我的头发变成红色的了,我或许能够得到这个肥差。’

“我又问他:‘这到底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干我们这行的,是送上门的买卖,所以,我通常很长时间不出门,外面的事一无所知,能听到点新闻总是挺高兴的。

“‘你没听说过红发会的事?’他问我。

“‘从没听过。’我说。

“‘哎呀,怎么这样?你完全有资格去申请这个职位呀!’

“‘值得去申请吗?’我问他。

“‘年薪有两百多镑,工作轻松又不影响自己另外的工作。’

“‘事情就这样,你们应该知道,额外的两百多镑收入对买卖一直不景气的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喜事。’

“于是,我要他把事情的原尾说清楚些。

“‘喏,’他把广告指给我,‘你自己看吧。红发会有职位空缺,还写明了招聘的地址。听说,红发会是由一个叫埃基亚·霍普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创建的,他长了一头红发。这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他对所有红头发的人都怀有深厚的感情。他死后,人们发现,他把所有财产交给了托管人,他立下遗嘱要用遗产的利息为红头发男人找个好的工作。听说薪金很可观,而且,不用做什么事。’

“我说:‘可是,申请这个职业的红发男人肯定也不少。’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多,’他告诉我,‘你看,这个美国人是在伦敦发迹的,所以这个职位只限于伦敦人,而且必须是成年男子,我还听说,申请人的头发必须是火红色,深红或浅红都不行,威尔逊先生,你要想申请就赶快去。不过,你也许看不起这区区几百英镑。’

“先生们,你们看,我的头发正是火红色,没错吧,因此,我想,要是我去申请这个职业,肯定会比别人有希望得多。温森特·斯波尔丁好像很了解这件事。所以我让他和我一起去,以便到时帮我一把。于是我叫他关了店门和我一起去,他很高兴能放一天假。就这样,我们向广告上说的那个地址出发了。

“我从来没见过那种场面,福尔摩斯先生,舰队街到处都是来自各个地方的,长着红头发的人,教皇院看起来像堆满了桔子的推车。我怎么也没想到一则广告竟然招来这么多人。他们的头发五花八门——砖红色、橙色、棕红等等。斯波尔丁说得对,像我这样火红色头发的人并没几个。我一看那么多人来应聘,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打算放弃,可斯波尔丁不让。真没想到,他会那么卖力地把我连拉带拽地从人群中挤了进去,一直挤到了红发会办公室的台阶上。楼梯上有两股人流——一些人灰心丧气地下楼,另一些人满怀希望地上楼。我们拼命往上挤,不一会儿,我发现我已经进了办公室了。”

威尔逊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把鼻烟拿了出来,使劲吸着。

福尔摩斯说:“你的经历可真逗,接着说下去吧。”

“我发现办公室很简陋,只有几把椅子和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头发比我还要红的矮个子男人。每个应聘的人走到他面前,他都先说几句,然后把他们不够资格的那些毛病挑出来,看来想得到这个职位并不容易。可轮到我的时候,这个小个子男人对我特别客气,我们进去后他还特别关上了房门,以便我们单独交谈。

“我的伙计向他介绍我,‘这是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他愿意补红发会的空缺。’

“‘他简直太合适了!’矮个子男人说,‘他符合我们的要求!没有哪个应聘者的红头发有他的这么好。’他说完退了一步,歪着脑袋打量我的头发,把我看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一把握住我的手,很热情地祝贺我申请成功。

“‘你要是推辞的话就太令人失望了,’他说,‘不过我得以防万一,相信你不会介意的。’说完,他就紧紧地揪我的头发,直到我痛得大喊大叫,他才放手。‘你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他说,‘你的头发是真的,请原谅我的谨慎,我们上过当,两次是假发,一次是染红的,所以,我们必须小心些。’他说着就走到窗前,扯着嗓子告诉下面已经有人补缺了。窗外一片叹息,人群很失望地散开了。他们走了以后,红头发的人就剩下我和那位矮个子经理了。

“‘我叫邓肯·罗斯,’矮个子男人说,‘我也是红发会巨额基金的受益者,威尔逊先生,你结婚了吧?’

“我回答说没有,他的脸就沉下来了,神情严肃地说:‘老天,这就坏了,你真让我失望,这个基金会就是为保护红发人的数量,让他们繁衍后代而设立的,可你是个光棍,这太让人失望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一听这话就灰了心,以为没希望了。可他想了一会后又说:‘没关系。换了是别人,就得走人,可你有一头特别的红发,我们可以通融一点。你什么时候能来上班?’

“‘这就有点麻烦了,我自己开了家当铺。’我告诉他说。

“温森特·斯波尔丁这时说:‘威尔逊先生,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看好铺子的。’

“‘上班的时间是几点到几点?’我问。

“‘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

“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当铺的生意大多都在晚上,特别是周四、周五的晚上,这两天正是发工资的时间。所以,能在这之前多赚几个钱我当然乐意,何况,我很清楚我的伙计,他是个好人,会把铺子看好的。

“我就说了,‘我接受这个工作,工资多少?’

“‘每周四英镑。’

“‘都干些什么呢?’

“‘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这话是什么意思?’

“‘嗯,就是说,上班时间你必须始终呆在办公室里,不能出这幢楼。只要你离开一步,就等于你自动放弃这个工作。这一点,遗嘱上说得很清楚。上班时间离开了就得走人。’

“‘每天不过四个小时嘛,我不会离开的。’

“‘不许以任何借口离开,’邓肯说,‘即使生病也不许。你必须好好呆在这,否则就是自炒鱿鱼。’

“‘那我到底做些什么事情呢?’

“‘抄《大英百科全书》,我这有第一卷,你得自备墨水、笔和纸。我们只提供你桌椅。明天你就来上班吧。’

“‘行!’我说。

“‘那好,威尔逊先生,我再次祝贺你得到这个职位,再见。’他向我鞠了一躬,我们就离开办公室回家了,我被自己的好运喜昏了头脑。

“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件事。可到晚上,我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了。我担心这是一个大骗局,可又想不出他们到底要干什么。有人立下这样的遗嘱,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么简单的事付这么大的价钱,太不可思议了!温森特·斯波尔丁说了很多让我放心的话。睡觉前我决定了,不管怎样,我明天一定要到那儿去看看。第二天早上,我花了一便士买了一瓶墨水、一支羽毛笔和七张大的书写纸,然后去了教皇院。

“让我吃惊的是,一切正常,办公室里,桌椅早就摆好了。邓肯先生也在那里了,他让我从字母A开始抄,然后就走了。可他不时地来看我工作的进展情况。下午两点,我离开时,他还夸我抄得又快又好,我走出办公室后,他就把门锁上了。

“福尔摩斯先生,就这样,我每天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到星期六,邓肯来了,他付给我四英镑作我一周的工资。后来,每星期都这样。我照常上班下班。我发现邓肯先生来得越来越少,起初,每天来一次,后来,他几乎不来了。不过,我还像往常一样,一刻也不离开办公室,因为,我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这个工作很好,我不想丢掉它。

“这样,一晃过了八个星期。我已经抄完了Abbots、Archere、Armour、Archilecture和Attica等辞目。正想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抄到以字母B为首的词,我甚至花了很多钱买来了大量的书写纸,可突然间,这件事令人吃惊地全结束了。”

“结束了?”

“是啊,先生,就在今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发现办公室的门锁着。门板上钉了张小卡片。喏,就是这张卡片,你们看看吧。”

他拿出那张便条纸般大的卡片,上面写道:

红发会业已解散,此启。

1890年10月9日

我和福尔摩斯看看这张卡片,又看看满脸愁容的威尔逊,觉得这件事太滑稽可笑了,一时间两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威尔逊先生大声说着,脸涨得通红,“如果你们除了取笑我外别无他招的话,我可以另请高明!”

威尔逊先生起身要走,福尔摩斯一把把他按回到椅子上,“我一定接下你的案子,不过,这个案子太古怪,我们从没听说过,请你别介意,这事情确实很古怪。对了,你发现这张卡片后,都做了些什么?”

“我当时惊呆了,不知所措。后来我向办公室附近的人打听,可他们对这事一无所知,最后,我找了房东,他在一楼住,是个会计。我问他红发会到底怎么了,可他说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组织。我又问他邓肯·罗斯是什么人,他说他不认识这个人。

“我说,‘就是那个红头发的先生呀!’

“‘什么,那个红头发的男人?’

“我说,‘是啊。’

“‘哦,’他说,‘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住爱德华国五街17号,圣保罗大教堂附近。’

“于是我就赶紧动身去那里,可到了之后,才发现那是一个护膝制造厂,厂里没人认识威廉·莫里斯或邓肯·罗斯。”

“后来你怎么办呢?”福尔摩斯问。

“我只好回家,我的伙计安慰了我大半天,他让我耐心地等一段时间,可能会收到什么信的,可是,我不想听他那些话,我不想就这么失去一个好好的工作。我听别人说,你足智多谋,经常给别人解决难题,所以,我马上来找你了。”

“你做得对,”福尔摩斯说,“你的事情不同寻常,我很乐意接手。根据你刚才所说,我想事情可能非常严重。”

威尔逊先生说:“当然严重了!你看,我每周要损失四英镑。”

“就你个人来说,你不应该对这个异乎寻常的红发会有什么抱怨。”福尔摩斯说,“相反,你不仅赚了三十多镑,还通过抄书获得了不少知识,你没有吃亏。”

“我是没吃亏,先生。我只想弄清他们是谁,玩这套把戏耍弄我的目的是什么?这玩笑可真昂贵,他们花了三十二英镑呢。”

“我们会为你解开疑团的,不过,威尔逊先生,我得先问你几个问题。是你的伙计让你看到那张广告的吗?他在你那儿干了多久?”

“当时才一个月。”

“他怎么来的?”

“他看了我登的招聘广告后找来的。”

“他是惟一来应聘的?”

“不,有十多个人来应聘。”

“你是怎么选中他的?”

“因为他挺机灵,要的工资也不多。”

“这个温森特·斯波尔丁长什么模样?”

“个不高,但很健壮,手脚麻利,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没长胡子,前额有块被硫酸烧伤过的疤痕。”

福尔摩斯有些激动地坐直了身子:“这些我都预料到了,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扎了耳孔没有?”

“是啊,先生,他说那是小时候被一个吉卜赛人给扎的。”

“哦,”福尔摩斯又靠到椅上,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说:“他现在还在你那儿吗?”

“是的,我来时他还在那。”

“你不在的时候,当铺由他照管?”

“是的,先生。我对他很信任,而且,上午没什么生意。”

“好啦,威尔逊先生,我会在两天内把调查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就能给你个答复了。”

“喂,华生,”威尔逊走后,福尔摩斯问我,“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没看出什么,”我老实地说,“这事太古怪了。”

福尔摩斯说:“一般说来,越是离奇古怪的事,真相大白之后它就越简单。就像一张很普通的面孔让人很难辨认一样,没有特征的案子侦破起来也挺让人头疼。现在,我们得马上行动。”

“那你现在从何下手?”我问。

“先抽烟。”他回答道,“这事得好好想想。请你五十分钟内别和我说话。”说完他就蜷起身子,曲着的膝盖快要碰到他的鼻子了。他眯了眼睛坐在那儿,叼在嘴里的黑色陶制烟斗像是某种鸟类又尖又长的喙。我以为他睡着了,而我自己也禁不住打起了瞌睡。突然间,福尔摩斯跳了起来,看起来已经胸有成竹了。

他把烟斗放到壁炉台后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斯有萨拉沙蒂的演出,华生,你没什么事吧!”

“我今天没什么事,我的工作并不忙。”

“那就戴上帽子跟我走吧,我们先到市区吃午饭,我看到节目单上有很多德国音乐。我觉得德国音乐比意大利的或法国的音乐都好听得多,它能让人有所领悟。我正好需要好好领悟,走吧。”

我们乘地铁到了阿尔得斯盖特,然后没走多远,就到了科伯格广场——那个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儿。这是一个简陋的小巷,狭窄破落,在一个铁栏杆围成的墙里面,是四排灰暗破旧的两层楼的砖房。旁边杂草丛生的草坪上有几簇要枯萎的月桂。拐角处的房子上挂着三个镀金圆球和一块棕色的招牌,上面写着“加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看到这个招牌,我们就知道这是威尔逊开的当铺。福尔摩斯在那幢房子前面仔细地观察着。然后,他沿着街道徘徊着。最后,我们回到当铺那儿,他用手杖使劲地戳了戳人行道后才走到当铺门口去敲门。一个小伙子把门打开了,他看上去精明能干,他请我们进去。

福尔摩斯说:“对不起,请问到斯特兰特怎么走?”

“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往右走到第四个路口再向左拐。”那伙计很快地说完后就把门关上了。

“好精明的伙计!”我们离开那儿后,福尔摩斯说,“据我所知,他是伦敦第四精明的人,而他的胆大妄为,我还不能肯定是不是排在第三。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了解。”

“很明显,”我说,“这个伙计在这个神秘的红发会一案中是个关键人物,我想你去问路,不只是想看一看他吧。”

“不是看他。”

“那你看什么呢?”

“看他的裤子,膝盖那一部分。”

“看到什么了没有?”

“我看到了我想看到的东西。”

“那你干嘛用手杖使劲戳人行道呢?”

“华生,现在不是我们聊天的时候,还是细心去观察吧,就像在敌国侦察一样,我们知道科伯格广场有问题,现在得查清它背后隐藏着的东西。”

我们离开了偏僻的科伯格广场,转过街角,我们看到了与先前的街道完全不同的景象,这是一条繁华的大街,是贯通市西和市北的交通要道,路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上黑压压一群来来往往的人。当那一排排华丽的商店和豪华的商业楼呈现在眼前时,我简直无法相信它真的紧挨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个萧条破落的广场。

福尔摩斯在街道拐角处沿着那条商铺一路望了过去。“让我好好看看,”他说,“我必须记住这些房子的顺序,希望能一清二楚地了解伦敦——先是墨地兰烟草店,再是报亭,再往那边是城郊银行科伯格支行、素食馆、麦可法兰马车行,往下就是另一条街了。好了,华生,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该休息了。先来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吧,然后再去听小提琴演奏会,那里只有悦耳动听的音乐,而没有什么麻烦打扰我们。”

福尔摩斯是一个对音乐充满了热情的家伙,他不仅善于演奏,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很强创作能力的作曲家。整个下午,他在观众席上,完全陶醉在一种幸福中——他修长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挥舞,他满脸微笑,目光痴迷。此时此刻的他和那个断案如神,敏锐机智的大侦探判若两人。在他异乎寻常的个性中,双重性格交替出现。他的机智、敏锐和多愁善感的诗人气质真是鲜明的对比。这双重性格一会儿使他精力旺盛,一会儿使他疲惫不堪。而且我很熟悉的是,他会一连几天懒洋洋地靠在他的扶手椅上,终日瞑思或创作,在这种时候,他会突然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追捕罪犯的欲望。那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会上升到直觉的程度,以至于不了解他的人不敢正视他,认为他无所不知。所以,当我看见他沉醉在音乐中时,我就感觉到他要捉的人肯定得倒霉了。

听完音乐走出来时,福尔摩斯说:“华生,你要回家了吧?”

“是的,也该回去了。”

“我还要办几个小时的事,科伯格广场的事是一件大案。”

“怎么说是大案呢?”

“有人策划了一宗大的犯罪,我相信我能及时制止他们,可惜今天星期六,事情难办了些。我希望今晚你能帮我。”

“晚上什么时候?”

“十点。”

“好,那我十点钟到贝克街。”

“太好了,华生,不过。这次可能有危险,你最好带上你那把在军队里用过的手枪。”

说完,他挥手向我告别,然后一转身消失在人群中。

我相信我并不笨,可和福尔摩斯在一起,我总觉得我还是太笨了。就说这件事吧,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从他的话里面,我明显地感到他不仅对已经发生的事了如指掌,还对将要发生的事也一清二楚,而我呢,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对这件事还是一无所知。在回家的路上,我又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位红发老先生离奇的经历到对科伯格广场的勘查,到临分别时福尔摩斯给我的那番暗示。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让我带上枪?到底要去哪儿?干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话中我觉出当铺的那个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可能会耍一些花招。我总想把这些谜给解开,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反正到晚上事情就会水落石出,所以我把这事搁到了一边。

我九点十五分从家里出来,先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贝克街就到了。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了福尔摩斯的家门口。过道里传来楼上说话的声音,进门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挺热闹。其中的一个我认识,警察局的侦探彼特琼斯;另一个男人是个瘦高个,头上戴着闪光的帽子,身穿很考究的礼服大衣。

“哈,我们的人都到了。”福尔摩斯边说边系粗呢大衣的扣子,然后从架子上拿下了那根打猎的鞭子,“华生,我想你应该认识伦敦警察厅的琼斯先生吧?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梅里维瑟先生,我们这次冒险行动的搭档。”

“你看,医生,我们又一起行动了。”琼斯还是那副很神气的样子。“我们这位朋友是个猎神,他需要我这样的狗去帮他捕获猎物。”

“希望我们今晚的行动别白费了。”梅里维瑟先生嘟哝着。

琼斯说:“先生,你应该相信福尔摩斯,他总是很有办法的,尽管他那些办法有些不可思议,但他具备侦探的素质,有时比官方警察的推断都正确,真的,我没夸张,比如在侦破萧尔拖凶杀案和阿克拉珍宝盗窃案中就这样。”

陌生的梅里维瑟先生不屑地说:“琼斯先生,你这样说我也不反对。不过,我错过了一场牌局,二十七年来我可是第一次在周六晚上不打桥牌。”

“我想,”福尔摩斯说,“你很快就会发现今晚不仅赌注下得很大而且牌会打得更精彩激烈,梅里维瑟先生,你今天的赌注大约有三万英镑,琼斯先生,你呢,你的赌注就是你一直要抓的那个人。”

“约翰·克雷!这个杀人犯、强盗、小偷、骗子,梅里维瑟先生,他年龄不大,却是一个犯罪团伙的头头。抓住他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们必须对他高度警惕。他祖父是皇家公爵,他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头脑相当灵活,尽管我们知道他到处作案,可就是抓不住他。他这个星期还在苏格兰撬门盗窃,下星期却跑到科维尔筹集资金兴办孤儿院。我注意他好多年了,可连他的影子都没见到过。”

“我想今晚我能给你介绍一下,我也曾和他打过一两次交道,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一个盗窃集团的头子。好了,现在十点多了,我们该行动了。你们两位坐前面那辆车,我和华生坐后面那辆跟上。”

一路上,福尔摩斯没说什么话。他背靠在座位上,嘴里哼着下午刚听过的乐曲。马车在迷宫般闪烁着煤气灯的街道上穿行,直到法林顿街,福尔摩斯才开了口。

“快到了,”福尔摩斯说,“梅里维瑟是银行的董事长,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而我把琼斯带上,是因为他还不错,他最大的特点是,尽管他有点笨,但对他要抓的人,他会像猎狗一样凶猛,像龙虾一样顽强。好了,我们该下车了,他们在等着呢!”

我们到了上午去过的那条繁华的街道。把马车打发走后,梅里维瑟先生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闪进一扇侧门后,里面又有一条小走廊,走廊尽头一扇巨大的铁门。梅里维瑟打开铁门,带着我们下了一段旋转式石头阶梯,最后来到一扇看了让人有几分恐惧的大门前面。梅里维瑟先生点亮一盏提灯,又领着我们走上一条散发泥土气息的通道。把第三道门打开后,我们便进入了一个庞大的拱形地下室,地下室里堆满了大箱子。

“要从上面打入这里还真不容易呢。”福尔摩斯举起灯四下打量着说。

“从下面也很难进来。”梅里维瑟先生说着,用拐杖狠狠地捅了捅地板石,“哎呀,上帝,听起来下面是空的!”

“请你小声点!”福尔摩斯很严肃地说,“别给我们的行动添麻烦,劳驾你坐到一个箱子上去行吗?”

梅里维瑟先生委屈地坐到了一个箱子上。福尔摩斯跪到地上,借着灯光,用放大镜仔细查看石板间的缝隙,只一会儿,他就满意地站了起来,把放大镜放进口袋。

“我们还得等一个小时,”他说,“在那个当铺老板沉睡之前他们不会行动的,他一睡着,他们就会很快地行动起来,他们干得越快,逃跑的时间就越多。华生,我看你已经猜出来了,我们这是在伦敦一家大银行的分行地下室。梅里维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他会告诉你为什么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对这个地下室那么有兴趣。”

“这里有法国的黄金,”这位董事长轻声对我说,“我们已经接到警报,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法国的黄金?”

“是的,几年前,我们为加强资金来源,向法国银行借了三万法国金币。你们现在都看到了,我们至今连箱子都没打开,金币原封不动地放在这儿。我坐的这个箱子里就有两千个用锡铂纸包着的法国金币。我们这儿库存的黄金量比任何一家分行的储备量都大得多。没想到竟然走露了风声,董事们对此一直忧心忡忡。”

福尔摩斯说:“你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现在我们得准备一下,我估计一小时内事情就会弄清楚的,梅里维瑟先生,我们得把提灯用灯罩罩上。”

“在黑暗里等吗?”

“恐怕只好这样了。我本来带了一副牌,我们四个人正好可以打牌,你也就不会错过牌局了。可我们的敌人恐怕快要动手了,所以我们不能亮灯,以免发生意外。首先我们要选好各自的位置,这些家伙都是胆大包天的人,我们要趁他们不及防备突然袭击。我们必须格外小心,否则很危险。我就站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到那些箱子后面去躲着吧。等我把灯照到他们身上,你们就扑上去。要是他们开枪,华生,你就别手软,干掉他们几个。”

我拿出枪,上好了膛,把它放在我前面的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给罩上了,我们突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这么大了,我还从未经历过这种黑暗。我闻到一股烧焦的金属味,这说明灯还亮着,一有动静福尔摩斯就会把灯罩拉开。我们在紧张的气氛中等候着,突如其来的黑暗,地下室阴冷潮湿的空气,让人有一种压抑感。

“他们只有一条路,”福尔摩斯把声音压得很低,“那就是退回科伯格广场的那家当铺,琼斯,你已经按我的要求去布置了吗?”

“我已经派了一个警官和两名警员守在大门外了。”

“这样我们就把他们的退路堵死了,我们好好等着吧!”

时间过得真慢!我事后对了一下表,我们只不过等了一小时十五分,但我当时却觉得等了一夜。我手脚麻木了,都不敢活动一下,我的神经高度紧张,我的听觉异常灵敏起来,我不仅能听出福尔摩斯轻微的呼吸声,还能分辨出粗重的呼吸声是琼斯的,而那位董事长发出的是微弱的叹息。从我藏身的箱子向前望过去,能够看到石板。突然间,我看到了隐约可见的一丝光亮。

开始还只是火花般零零星星地漏了出来,然后,这些一点点的光亮连成一条光线了。地板上无声无息地裂了一条缝,一只手伸了上来,在光亮的地方四下摸着,这是一只白白的,活像是女人的手。这手摸了一会儿又缩回去了,四周又是一片黑暗,只有一丝微弱的光亮从石板缝里透出来。

那只手消失一会儿后,随着一声刺耳的迸裂声,中间一块宽大的石板翻了过来。一个四方形洞口出现了。灯光从洞口射了上来,紧接着,一张清秀的脸在洞口边露了出来,他四周扫视了一遍后,两手扒着洞口往上爬,不一会儿他就爬上来了,他站在洞口边拉下面的同伙,那个同伙也身手敏捷,他个子不高,面色苍白,一头乱蓬蓬的火红头发。

“一切正常。”他低声说,“带凿子和口袋没有?——天哪!阿奇,快逃,跳下去!别的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藏身的地方跳了出来,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子。另一个则猛地往下跳,只听“嘶”的一声,琼斯只抓住了他的衣服下襟。慌乱中一支左轮手枪伸了出来,福尔摩斯的猎鞭猛地一抽,手枪掉到地上了。福尔摩斯不急不慢地说:“没用的,约翰·克雷,你跑不了。”

“我看是的。”对方竟也非常平静地说,“不过,我的朋友会逃掉的,你们只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我们有另外三个人在那边等着他呢!”

“噢,是呀?!你们布置得很周密,我得向你们表示敬意!”

“彼此,彼此,”福尔摩斯说,“你出的那个红发会的主意,也挺周密的。”

“你很快就会见到你的同伙的,尽管他钻洞的动作比我快。”琼斯说:“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把他铐上时,我们的猎物说,“你也许还不知道我有皇家血统吧,跟我说话的时候,最好用‘阁下’和‘请’字!”

“行啊!”琼斯瞪了他一眼,嘲笑着说,“那么,阁下,请你上楼吧,然后我们用马车把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这样行吗?”

“这还像话,”约翰·克雷说着,向我们三个鞠了一躬,在琼斯的监护下默默地走了。

我们跟着也离开了地下室。“果真如此,福尔摩斯先生!”梅里维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代表银行方面感谢您,毫无疑问,是您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盗窃案。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案子呢!”

福尔摩斯说:“我为这个案子花了一点钱,我想银行会帮我付账的。除此外,我已经得到丰厚的回报了,破获这起案子独特的经历给了我很宝贵的经验,就是光听一个红发会不平凡的故事,我也长见识不少。”

天亮后,我们在贝克街喝威士忌兑苏打水时,福尔摩斯向我解释说:“华生,不知你看出来没有,这事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荒唐的红发会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工作后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那个糊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支开几个小时。这个办法虽然有点古怪,但很管用。毫无疑问,克雷是因为他同伙那头红发而想出这个绝妙主意的。每周四镑对当铺老板是个不小的诱惑,但对想得到几万金币的他们来说,根本小菜一碟。所以他们先在报纸上登广告,然后由一个坏蛋去租办公室,另一个坏蛋怂恿当铺老板去应聘。这样一唱双簧戏,老头很容易地就支开了。他们就有时间干他们想干的事。当初我一听到那学徒只要一半工资时,我就觉得这肯定有什么阴谋。”

“你是怎么知道他的真实动机的呢?”

“假如当铺里有女人,那么我可能会认为他只不过是想做些风流快活的勾当。可事情并不是这样。店里的生意又小,没什么值得如此费心费力费时的东西,由此看来,他们的目标是店外的东西。那会是什么呢?我想到那个伙计喜欢照相,成天往地下室跑,那么,问题肯定在地下室。随后我又询问了一些他伙计的情况,结果发现他是全伦敦最冷静、最聪明、最胆大妄为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的勾当——是件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总共要用几个月的时间去完成的事。这会是什么事呢?除了挖一条通往其它地方的地道外,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费时的事。

“我们到现场去侦察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个。你很奇怪我用手杖戳地面,其实我是为了弄清楚地道是通向前面的,还是通向后面的。当我知道他不是通向前面的后,我就去按门铃,结果,正好是我想见到的那个伙计来开门。以前我们是有过较量,但从没有面对面看过对方。我没去看他的脸,而是低头看他的膝部。你可能也看到了,他裤子的膝部又脏又破,那是长时间跪着挖地道弄成的。这样一来,就只剩一个疑问了,他们挖地道是想干什么。后来,我在它的周围查看,发现他们的铺子和城郊银行相隔不远。谜底彻底解开了。当你在听完音乐回家后,我去了趟伦敦警察厅,又拜访了银行董事长。最后的结局,你全看到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动手呢?”我又问。

“哦!红发会解散是一个信号,这说明,他们不在乎当铺老板是否在家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挖好了。重要的是他们得赶紧使用地道,否则时间长了就会被发现。黄金也可能会转移。星期六比其他日子更合适,他们有两天逃跑的时间。所以,我觉得他们会在当晚行动。”

“你的推理真绝了!”我禁不住赞叹起来,“这么长的一连串推理,竟然全被你说中了。”

“这样可以让我不感到无聊,”他打了个哈欠说:“我又无聊起来了,我需要在忙碌中过日子,这些案子真帮了我的忙。”

“你真是我们的福分呢!”我说。

“也许是吧,”他耸了耸肩,“多少有一点点用,就像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的那样——‘人是渺小的,造物主才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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