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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伊心如何

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人家连头都没抬一下,我这样直愣愣地盯着,算什么呢。要不是在办公室里面,我真恨不得拍自己一耳光,好好惩罚自己的不知趣。刚才,我还埋头看着每天都看过又每天必看的文件,周围静得似乎地老天荒了,心平静得如一眼千年枯井,身上每根神经都松松垮垮的,心满意足地庸俗着平淡着麻木着。

突然,死静的办公室里有人喊口令般地招呼了一声:“子凯!”仿佛这口令是向着我喊过来的,我的心猛地一颤,几乎是反射性地扬起了头,目光和刚刚进门来的那一对眼神碰了个正着,胸膛、手心、脸庞同时呼呼地燃烧起来,速度之快令我自己都大吃一惊。这一相碰使我的脑袋有些迷糊了,竟睁大了眼睛直直看过去,渴望着那美妙的时刻能延长一些。那对眼神却快速地转开去,眼里的光芒在一瞬间暗淡了,脸上平静得如同冰雕石刻。在转开眼神那一刻同时转过身,随即带上办公室内标准的笑容,向招呼他的那个人走过去,与人低声讨论起他刚刚拿进来的一份资料,头不曾再抬起来。

在他的一转一走间,我打了个激灵,猛地清醒过来,对自己刚刚炙热的眼神懊悔得咬牙切齿的。胸膛、手心、脸庞全窜上冷气。暗中环视了四周,很好,办公室中那种看不见摸不着却时时充溢着每个角落的冷漠帮了我,各人都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神游,都没空注意我自认为露骨的表情。我愤愤地重新埋下头,看吧,我不会再多看他一眼,别总以为世界就他一个人。虽然埋了头,但我握着笔的手依然在微微发抖,我相信,这都是因为生气。

奇怪,我坐着坐着就不得劲了,哪个姿势都不对头,怎么老感觉有两道目光停在自己身上。这两道目光在这个大办公室的那头,闪过办公的人员的脑袋和肩膀,拐过桌角,穿梭在过道中,七拐八弯地,不知怎么就到了我身上,多可怕的目光,射得我的脸又热辣辣地。不,不能回头,太没出息了。我的尊严抑制着我想追寻那目光的强烈欲望,表面看起来,我娴静如一支幽兰,一副与别人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有谁知道,我的心潮已如山呼海啸般翻腾起来了,思绪随着翻滚不定。

“梓黛,你看,这是什么?”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下课,正跟我聊天的同桌突然看到我书包下压着一小包东西。

我的疑惑程度不亚于同桌,把那包东西接过来,小心地掀开包在外面的白纸一角,一种奇异的直觉让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我啪地盖上白纸,嗖地一声塞进书包,把书包盖得严严实实的。同桌瞪大的眼睛盯着我发烫的脸庞,我支支吾吾地胡扯着什么,掩饰得呆拙极了。幸好同桌很快被班里其它趣事吸引了,又很快把这包不起眼的东西忘掉了。

那一个下午,除了上厕所,我不敢离开我的书包一步,虽然我还没看清楚纸包里的东西,但我猜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女生和男生不说话,有一条毫无道理但很分明的界线,要是哪个男生和女生说话了,那是要惹来闲话的,会被取笑是小两口。于是,男生见了女生大都会挥挥拳头,还不客气地吼两声,以表示自己男子汉的立场,女生理所当然要还以白眼,撇撇嘴角,表示自己的轻蔑之意。但这界线又让男女生之间变得又神秘又奇妙,那时我们暗地里传着高年级哪个男生偷偷送给哪个女生一些画片,哪个女生和男生在回家路上暗地里说话了,说这些的时候,我们都嗤嗤取笑着,心里却好奇得要命。不知为什么,掀开那一角白纸时,我突然想起来了这些,预感到了一些不平常的事。也真是挺不平常的,那时我才上五年级,现在想来,五年级不才那么一丁点大吗?不过,那时的心跳,那时的感觉可一点也不幼稚,直到现在还清清晰晰的。想想也怪不好意思的,难道我是属于早熟的那一类吗?

就在我对时间怀疑了好几次的时候,学校的铃声终于不情愿地响了。我抱着书包飞一般地窜出学校,冲进离学校不远的那片小树林,边冲边把手伸入书包掏去那包令我心神不定了整整一下午的东西。

几张卡片溜出来,是那种很普通的风景画,但卡片后的署名让这些卡片有了异样的光芒:送给梓黛朋友,子凯送。每张卡片后面者郑重其事地写上了这些话。当时,我觉得从来没见过这么潇洒的字,不过我越大越发现当年那些字其实歪歪扭扭的,甚至还有一两个错别字。这都是当时心灵被什么遮蔽了,才把一切美化了吧,就像现在这样,莫名其妙地鬼迷心窍。他不是在那边跟别人讨论问题嘛,我竟以为他暗地里把目光投过来,我又责备起自己来。不过,当年那几张卡片倒真的让我那本来空白得只有零食的脑袋多了不少东西。从那时起,我才发现放学一路,竟如此美妙。路边的小草那样软软绿绿的,天那么水水蓝蓝的,池里的水如此清清凉凉的。

首先,卡片的来源就让我整整惊奇了一个晚上。子凯,呀,那个斯斯文文不声不响坐在我前面的男孩,我可没暗地里跟他搭过话,他甚至很少转过身来。不过,细细想来,他好像有时总偷偷看着我,每次我上台领奖时他好像是鼓掌鼓得最起劲的。还有,同桌说她曾看见他在放学时翻了翻我的作业本,大概是我成绩好吧。想到这,还真觉得有那么一回事,那一晚的梦变得五彩缤纷的。

第二天,我们在校门口碰见了,心在一刹那间开了花,红着脸,咬着嘴唇拼命忍住脸上的笑意。我看见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亮得发出了光,真的,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到现在,关于那双眼睛的回忆还能使我的心莫名地跳动。接着,他低下头匆匆走了。我们没说一句话,但我觉得因为刚才看的那一眼,我们已经认识了,很熟悉了,而别人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共同的秘密。我的心里因为有了这小小的秘密而满溢着甜蜜,满面春风地蹦进我本不够喜欢的教室。

自那以后,每个课间我都能与他相遇。当然,不是两个人单独地相遇——那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我拉着几个朋友的手,他扳着几个朋友的肩膀,在相隔不远的地方站着,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嘻嘻哈哈地与各自的朋友推搡着,眼光却隔着朋友的脖子暗视着对方。当两人交换了心照不宣的眼神后,就心满意足地夸张地大笑着,觉得完成了件什么重要的事。真真委屈当年那些朋友,浑然不觉地为我们创造了绝妙的条件。

那时,每一次下课铃都成了甜蜜的呼唤,每个课间都成了一种朦朦胧胧的幸福,我简直有些悠悠然起来了。

我从不知道世界可以因一个人而变得如此美丽。就连最枯燥的课堂,也因了他就坐在我前面而变得回味无穷。我常望着他铺着厚厚黑发的后脑勺,琢磨着他正在想什么,他总是这样一动不动的,一定在很认真地听课。想到这,我脸红起来,羞惭不已地责备自己,我怎么能影响自己学习,说不定也影响他,他一转头,我可就让他笑话了。忙埋下头,拿得寸进尺在书上乱划拉着。同桌用肘子轻轻碰碰我:“哎,别拿笔,还没笔记,老师看着你了。”她还以为我刚刚坐得那么端正是在听课呢。我决心改过来,老师说,我们得做个好孩子子,我想我这样的可算坏得可以了。然而,下一节课我又盯着他的背影愣过了一节课,还在怀疑学校的下课铃有问题,一节课怎么变得这样短呢。

一天,我发现他的上衣在肩膀的地方破了个小小的洞,看起来是磨破的,他一定跟伙伴们闹得在地上打滚弄出来的。我不禁微微笑了,好像看到他跟别人玩闹时的顽皮,心里顿时涌起一股莫名的热乎乎的东西,那时我被那股暖流拥着,手足无措。直到下课铃响起,我才暗暗后悔,这节课又是什么也没听进去,今晚又得重新复习了。(我喜欢每次单元测试,老师表扬前几名,念我的名字时他拼命鼓掌的样子。白天没听好的课,当晚回家就熬夜补上。现在想想,好在当时的课本不难,加上自己那点小聪明,在那种状态下,成绩居然稳居前矛。)

不过,我很快又高兴起来,因为下一节是体育课。别看他语文数学不行,体育课他可是全班最显眼的。课前的体操由他带,操后的队形由他整。老师的哨子给他叼在嘴上,吹得雄赳赳气昂昂的,全班同学都得一步步跟着哨子走,别提多神气了。那时候,我总昨把头抬得高高的,腰挺得直直的,希望他看到我走得最认真最标准。体育课还是很长时间的自由活动,那时跳山羊、翻跟斗、打球全是最棒的,我偷偷给他鼓掌。

体育课,那节体育课上的他。为什么现在的他跟那时不像同一个人了。那节课上,他和伙伴们在打球,我们追着捉迷藏。我跑得太起劲,没提防脚上的塑料鞋的带子早上就要裂了一半。这会儿忽然断了,我一滑,身子重重向前摔去,来了个狗啃泥。幸好没什么事,可是膝盖让沙子磨破了,渗着血,火辣辣地疼。农村孩子摔摔打打的常事,偶尔肿个大包或流点血没人在意,过几天自然就好了。伙伴们见我能站起来,又哗地玩笑开了。只是我脚疼跑不快,没有哪个小组要我去当拖累。我只好灰溜溜地退在一边看热闹。

坐在操场边,习惯性地抬眼去看,子凯不知什么时候不在乒乓球桌边了。跳山羊的那一群里没有,打闹的那团人里也没有。真快,我这一摔,他跑哪里去了?

摔着了,回教室去吧。他突然凭空而降似的站在我不远处,声音并不大,我却吓了一大跳,打了个激凌。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面跟我说话,我不敢确定是不是对着我说的,因为他的眼光怯怯地向四周望了一圈,因为我们女生是不能跟男生偷偷说话的。我连反应都忘了,只愣愣地盯着他。

快点,到教室坐坐去。他显然有些着急了,仍然低声,但加重了语气说。周围的同学都在尽情玩闹着。

我慢慢站起来,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顺从,微微瘸着步子向教室走去。他却转身绕到伙伴们中去。

我在教室里莫名其妙地坐了一会儿,他轻轻地走进来了,不知从哪里弄来个破碗,清洗得干干净净,盛着半碗水,用手扶着。另一只手还抓了把青草叶。

看着他亮着眼慢慢走近来,我觉得胸膛里的心左蹦右跳的,就要冲出来了。他让我坐在凳子上,半蹲在我跟前,低着头,让我把裤腿拉高一点,免得碰着了膝盖上的伤口。我看他用手从破碗里捧水给我洗伤口,那手微微抖着。很奇怪,我的心反而不跳了,慢慢静到原来的地方去。面前的他好像一下子长了好几岁,变成了我的亲大哥,很细心地给我处理伤口。水碰到伤口,很疼,我咬着嘴唇忍着。可是,脚还是下意识地抽了一下。他努起嘴向伤口轻轻吹着气,疼痛顿时让一阵清凉代替了。洗净了伤口,他从刚才拿进来的青草摘出叶子,一节节掐碎,再在手心捣烂,然后小心地敷在我的伤口上。

他把地上的草叶和破碗拢作一小堆。我以为成了,缩回了脚。他又终于又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等等。”他说着,从兜里摸出一根灰黑的花布条,帮我把青草泥绷定在膝盖上。

明天拆下来就不疼了。他向我笑了笑,把地上的草茎和破碗捧出去了。自始至终,我像个傻子似的大睁着眼呆坐着,最后他出去时,竟忘了回着笑一笑。为此,我后悔了好一段日子。

他送我卡片,我能回送枫叶。这回,我能回什么呢?为着这个荒唐的念头,我暗暗希望他削铅笔时割破了手指,这两天我向奶奶探听了另一种更好的治伤青草。或者是他轻轻扭了脚,我好拿家里的药酒给他擦,保证几次就全好了,要知道那瓶药酒是一位很远的亲戚送来的,说是贵得很,灵极了。后来一想,又觉得不可能,男孩子割破了点皮或扭了脚不算什么事,过几天自然就好了,是不兴擦什么药的。要是喊疼就是伙伴们的笑柄。再说,他真割破了手,我怎么把青草给他?削铅笔又不是在体育课上,可以躲开同学们。

当我为这件事遗憾时,没想到真正令我后悔的事在后头。

已经放学了,他还和几个伙伴在教室里玩闹着。我暗暗庆幸还有好几个女生在教室里作业,我当然也可以堂堂皇皇地留下来做作业。他们突然玩起了一种新式游戏。不知是谁先助跑后跃起来,抓住了后门的门框,让整个人得意洋洋地吊在门框上晃荡着。这引起了一片赞赏与羡慕的目光,这目光当然也包括正做作业的女生们的。

于是,男生们一个一个地试着助跑,跃起,两手吊在门框上。男生们玩了个遍后,不知谁又提议在门前放一张板凳,能跳过板凳再跃上门框才算有本事。板凳一张张加,男生如一只只小豹一个个跃过去。后来,我们女生看得忘记写作业,眼都直了。当加到六张板凳的时候,他先站出来了,说要跳一个最漂亮的。我紧张得把作业本都揉皱了。

我看见他咽了口唾沫,有弹性原地跳了几下,身子轻轻地飞出去。没等我回过神来,那跃出去的身子突然改变了方向,向下坠落。他的一只脚碰着了凳子,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我们还来不及惊叫,他已经静静躺在地上。

男生们开始还拍着掌笑话他像只乌龟,但很快把手僵在半空中。因为他并没有很快地跳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豪气地说要再来一次。依然那样一动不动地趴着,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男生们变了脸色,七手八脚地把他扶起来。只见他额角青肿,眼睛紧闭着,手一松,他就软绵绵地倒下去。再扶,他再倒。不单是女生,连两个小点的男生都吓哭了,跑着去找教师。

我脑里轰地一声,他是不是死了!

老师把他抱走了,我见他的手软软地垂在老师肩上,脚也跟着软了,步子都迈不开。

老师说他是昏倒了。狠狠地批评了男生玩这样危险的游戏。

那几天,他在家里休息。很多男生去看望他,带瓜子的,带弹弓的,带右珠子的,还有带立冰棍的……他们好像因为他的受伤而变得大方了。我多么羡慕男生可以大摇大摆到他家去看他,甚至希望自己也是个男的,就可以带着舅舅带来的最好吃的奶糖去找他了。舅舅说,那奶糖可有营养了,他吃了一定好得更快。

星期天,我终于忍不住,衣袋里揣了一把奶糖,跑到他家去。远远地看见他妈妈在喂猪。我绕到屋子后面去。后面种了一丛竹子和几棵黄皮,我高兴极了,因为我钻进竹丛中,别人很难发现我的。有一个小小的窗口,我搬了块石头,站上去偷偷探着窗子一角。这一探,吓得我差点摔下来。他就在这间屋子里。垂着头坐着,我只看见他一边脸,还有额角上贴着的药。看起来,我好像很无聊。我张了张嘴,没敢喊他。把奶糖放在窗台上吧,这里有竹子和树,别人看不见,他晚上要关窗准能看见。我为自己的点子暗暗高兴。放了奶糖,我便轻手轻脚地走了。

我想,他一定是拿到了奶糖的。不然,几天后他回学校时,整个人怎么那样精神?远远看见我时,还扬起嘴角笑着。

“好的,就这样了,那我走了啊。”子凯突然高声地对近在他眼前的那个人说。打断了我纷飞的思绪。我把刚才的自责忘得干干净净,再一次条件反射般抬起头。与此同时,我看见他转身走出办公室门时快速地回了回头。没错,这一次我看得很清楚,那眼光是那样直接地与我的眼光相触了。我的心再次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他那样高声地表示自己要走,是在说给我听的吧?不然,何必那样提高嗓门。再说,他每天跟其它人讨论问题平常得很,进进出出的,用不着跟人告别呀。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不过,他的表情怎么好像还是那样冷冷的,是在嘲笑我么?——我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维,可以在一瞬间来个别180度大转弯——天,我又在干嘛呢?难道在大学时我还没看清楚,没受够吗?

第一次发现子凯竟和自己上同一个大学时,暗暗惊喜于天意的巧妙安排。要知道他的成绩一向比我差了一截,而我的发挥并不失常,加上报考时我们全不曾沟通过,这样还能走在一起,不是天意是什么。

领到通知书的那一天,我又高兴又忧虑。高兴的是这通知书便是我报考的那所大学,忧虑的是他究竟考得怎么样,他考上的大学所在的城市,将来离我学校所在的城市远不远?将来,我们上的是不同的学校,这意味着连续几年,我们将生活在不同的天地里,谁知道谁过得怎么样呢?我越想越不习惯,要知道从小学到高中,我们都在同一个学校。小学同班,初中和高中都在镇中。我没敢奢望过两人会上同一所大学。想不到鬼灵精怪的梓绮,先偷偷帮我探听了,探听来的那个学校的名字跟我的通知书一模一样。我心一蹦,还不敢相信,再看那地址,也丝毫不差。考上大学的喜悦终于完整地溢出来。

开学那一天,我远远地看见他从操场走过,感到有一片美丽在朝我招手,对大学的日子,我充满了说不清的五彩的期待。

谁知我越来越失望,先是在同乡会上碰到了。当我好容易摆脱迎面而来的各个同乡热情的问候,客气地应付了一张张笑脸,满心欢喜挤到他面前,向他展开一个他乡遇故知的欣喜的笑,想借这个热闹的聚会,自自在在地与他交谈时,他只是对我淡淡地笑了笑,客气地点点头,然后转身与另一个女孩子说起话来。我心里的温度当即就降到了冰点,一直到同乡会结束,我都无法再笑起来,连朝他那边瞧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从小到大,没有一次尴尬能如此深地刺伤我。接下来每逢在学校里相遇,他总是一副冷淡的样子,连嘴角的笑容都带着几丝勉强,有时甚至半低了头,步履匆匆地赶过去,是在躲我么,气得我扭了头,躲得比他更快。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成绩不行,在大学里却如鱼得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在校园里小有名气了。入了广播站和学生会,成了合唱团成员,文艺晚会的主持台上开始频频出现他的身影。身边多了女孩子的身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每每见他在众人面前潇洒而自信的样子,我便转身离开,他的面目是一天天光亮起来,对我来说,却是一天天地模糊。很多次,我怀疑起眼前的他跟童年那个揉着青草泥,小心翼翼敷在我膝盖上,轻轻呵气的他完全是两个人。

与他偶尔的路上碰面,照例是很有分寸的笑,那笑使我确信他早把送卡片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而我还痴痴地保存着那几张内容过时却洁白如新的卡片,一股掺杂着耻辱与酸涩的感觉涌上心头,抓起那卡片,想毁个痛痛快快。手却鬼使神差般地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泪莫名其妙地大滴大滴地滚落。这是保留了快十年的东西啊,这十来年来,它们几乎成了我最隐密的朋友,成了我青春时光所有酸甜苦涩的见证。后来,卡片终究没有撕毁,却是包好深藏起来,不再翻看了。要不是真正心冷,我怎么改得了这个习惯呢?

我知道他在学校参加的活动多,工作多,跟女孩子接触得自然多,很多时候还要一起商量、合作。我该了解的,这是我对他身边那些女孩给他也是给自己最好的解释。然而,我为什么非得要这些解释呢?已经没有关系了。是的,就算没有解释也没有关系了。

那天,刚上高三的表弟说要先看看大学的生活,跟我就读的大学又在同一个城市,便到学校找我。我带了他满学校转,他还带着即将高考的学子特有的,梦幻般憧憬的眼神,不住地问这问那。我累得双脚发软,他还不肯放过我,硬要我到大学里最浪漫的林荫道走走,那林荫道让他的同学们在想象中渲染得朦胧而动人。

这林荫道不愧是被称为“恋之路”,郁郁葱葱的树木夹着干净的沙道,幽静而清凉,长长的,两面边的绿树在远方相执在一起。再不浪漫的恋人走到这儿都难免生出几缕柔情来。

突然,我发软的双脚发起硬来,僵僵地挪动不了。是他!不,不是他自己,他身边还有个女孩,是同级的吧?或者是师妹,站在不远处那棵树下说着什么。不,是我自己乱想的,他们一定是在谈工作,是学生会的,还是谈关于广播站的事,或者是关于哪场晚会的。我的心稍稍松了松。但立即又浮起另一个念头,不对,谈工作何必来这林荫道,学生会和广播站有的是宽敞堂皇的办公室,他们的关系不单单是工作的。我的心像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狠扎了一下。

近了,慢慢地走近了,他那样冷冷地看着,是在嘲笑我么?天,看他身边那个女孩,半仰着脸那样子看着他,那只手竟摇着他的手臂,亲热地说着什么,脸上含着那样的笑意,这还是普通朋友么?我眼前一黑,表弟拍拍我的肩膀问我什么,我觉得那声音飘飘忽忽地,忽近忽远,什么也听不清。快走,快走,还在这儿现他的眼么?我催促着自己,然而全身有气无力,偏偏迈不开脚,只好半扶着表弟,咬着嘴唇,拼命把眼里将溢未溢的潮湿忍回去,在这种状况下,绝对不能掉泪,眼眶也不能红,千万。

渐走渐远了,鬼使神差般,我竟还很没出息地稍稍偏过脸,眼睛的余头落在后边,他还在那,那个女孩还是说什么,手一直没有放下来。出了林荫道,我不单单是脚,连身子也发软了,喘着气跟表弟说确实累了,想歇歇,让他自己去走走。表弟回过头,惊慌地说:“表姐,想不到你真这样虚弱,才走了这半天,脸就苍白成这样子,还冒冷汗。要不,我带你去校医务室看看。”我勉强笑笑,“不必了,我在这石凳上坐坐就行了。”哎,表弟哪里知道我这时累的是心。这么多年来,这是最疼的一次。

我觉得自己在石凳上坐了有半个世纪那么长,眼睛一直盯着林荫道一头,没有,他们没有出来。或都早已从另一头走了罢,一定是边走边说说笑笑的。

那一次,回到宿舍后,我就把那几张卡片封存起来了,再也不看了。想起自己一个多月前,是多么傻呵。

2月14,校园里飘荡着浓浓的玫瑰的味道,在这花香中走来走去的少男少女脸上全被晕上一层粉亮的光彩。是这样美丽的日子,谁还能心静如水?心神不宁地上着课,下了课在校园里莫名地乱走着,似乎走到哪儿都没着没落的。双脚发酸,垂头丧气地回宿舍时,我才清楚今天我还没碰到他,是的,连他的背影都没看到,这一天是不完整的。

回到宿舍,床上两束鲜艳欲滴的玫瑰向我展颜欢笑,我的心顿时灿烂如那床上之花,捧起那两束花的时候,我颤着手去找夹在花束里的卡片,隐隐期待着什么。然而没有,这两束花没有一束是我真正缺的那束,没有他。我颓然坐在床沿发呆。一会儿,我终于又给他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是的,他不该送的呀。他家里的情况我的不是不明白。就算他在学校再忙,听说晚上和周末还到处打杂工,做家教,以挣点生活费。情人节这样一大束玫瑰该够他几个星期的伙食费了吧,我竟然还想到这儿上去。为此,我深深自责了。

下午,广播站的点歌栏目异常火爆。虽然点歌者不敢明确地点出什么,但大部分是点歌都不留名,被送歌者是女孩,点出的歌全是柔情百转的。相信无论是点歌者,还是收歌者都心知肚明。学校的那个黄昏,也被软化成一曲朦胧至美的音乐。我抱着书,坐在已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呆呆地听着那些歌。心被那些绵绵的歌词缠得柔柔软软的。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这些歌全是点是我的,是他是放的这些歌,专门为我话放的。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我认定了这期点歌栏目是他主持。我疯了般抱着书跑到广播站外面,坐在花圃上,借着月季花的遮掩,静静地等广播站主持节目的那个人出来。

校园里的路灯开始亮起来的时候,广播结束,主持节目的那个人出来了。没错,真的是他!我双手掩脸,坐在花圊里傻乎乎地笑了半天,觉得收到了一份最美丽的礼物。直到把两个路过的师妹吓了一跳,也不好意思地站起来,心满意足地回宿舍。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自己真是太自作多情了。今天的事就是对我最大的嘲笑。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只要远远地看到他,就找另外的路躲开了。实在躲不开,就昂首而过。尊严成了我最重要的外壳。有时候,我发现他的眼睛似乎在忧郁地盯着我,像有什么话跟我说。但想到林荫路上的事,那双眼睛就远远退开了,我清醒过不过来,警告自己的眼睛别再给我丢脸。

大学那几年过得真是一塌糊涂。

如果说上同一个大学算是天意,毕业后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则是缘份了,至于是什么样的缘我就说不清楚了。因为他表面看起来跟我很熟悉,但当他每天早上微笑着跟我问好时,我觉得他遥远而陌生。在这样的熟悉与陌生之间,我的心不断地起起伏伏发热发冷。

哎,这磨人的日子,不去想了。我气愤地甩甩头,不知是第几次下定决心不再看他想他。想必这时候,他正冷冷地看着自己的文件,对刚才的事毫无知觉,可笑我在这一边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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