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性别二元结构引出的宇宙二元对立关系思想,是世界许多民族所共同具有的。美国学者汉克斯说过:“虽然我们可以承认‘妇女和‘男人范畴的历史及社会性质,而且经常对那些无法归入这两个范畴的个人兴趣不已,但对于世界上大部分文化而言,妇女/男人是一个基本的二元系统……实际上一些语言学和社会学理论家的论点指出,性别对立是将事物分为二元对立面的普遍趋势的根源”[13]。基于布洛陀和姆六甲作为“伯乜”创造宇宙万物的思想,《布洛陀经诗》也包含着丰富的、由性别二元结构引出的宇宙二元对立关系的思想。
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存在都具有规定性,而这种规定性是由“终极存在”所赋予的。《周易》有云:“一阴一阳谓之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依此而言,在壮族及其先民的眼里,“伯乜”也应该具有“终极存在”的属性,所以它们对各种“存在物”的本质和内容可以起到某种规定作用。深入研究我们确实发现,《布洛陀经诗》中就富有这样的寓意:既然宇宙及万物是由具有特定性别关系的布洛陀和姆六甲创造的,所以它们的存在也必然具有性别二元结构的特征,即是说也以类似“倌叭”、“伯乜”、“剖娅”的模式而存在。比如《造房园网经》说:布洛陀派巢氏王下来,“他教人们建住地,他教百姓做房屋”;“造房屋谷仓、就从那时起,造夫妻父母、也从那时来。”在这里,制造或划分“倌叭”、“伯乜”显然是被作为布洛陀、姆六甲造万物的一个重要内容甚至是核心内容来看待的,既然如此,“伯乜”就必然成为万物存在的规定性或贯穿于其中的主线。所以在《祝寿经》中就有一段隐喻事物都以“配对”形式存在的叙述:“锣钹配唢呐,星星绕月亮,公羊守母羊;父亲陪母亲,相伴成新婚,密似蜂进窝,亲如榫进洞,勤像鱼下簖,绞成对鸳鸯,如青春男女。”而在《造火经》中,布洛陀和姆洛甲曾这样教人们砍树造火:“你砍树成节,你砍树成段;以七节做公,用九段做母;拿去安四周,拿去做灶口。”即是说,只有把握“阴阳合德”这一本质才能造出了旺旺的火苗和火一般的生活。
《布洛陀经诗》所反映和体现的壮族性别二元结构思想具有深厚的基础和广泛的影响。比如,在《赎谷魂经》和《祈祷还愿》等篇章中,均有把秧田叫做“母田”的说法。《祈祷还愿》有云:“上块做秧田,下块做母田;要母牛去犁,要公牛去耙;要糯谷去播,要粘谷去撒。”把举行过祭祀仪式的田块称之为“伯那、乜那”(Bohnaz、Mehnaz,即公田、母田),这种习惯在目前的壮族地区还是时有所闻。并且,要用母牛和公牛一起耕作,似乎也有特定的寓意:一阴一阳才顺乎“丰饶”之道;而禽畜“无母也繁衍”、谷物“无种也繁茂”的情况,都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又如,有些壮族神话认为:太阳是女的,月亮是男的。当时大家都是赤身裸体,女的因为害羞而带了很多金针,出来时光芒四射,使人们眼睛受刺而不敢看她。而有些神话则认为:太阳是父亲,月亮是母亲。他们共同生下12个小太阳,把大地照得焦燥。后来人间英雄用箭射落10个小太阳,并把另外两个也给阉割了。由于阉得不干净,两个小太阳还能生育,但所生的儿子只能发出弱光,这就是星星。即便如此,太阳仍怕人们的怪罪,所以一出来就会把儿孙们吞食下肚,并洒下了满地血痕,这就是早霞、晚霞的来历;而作为母亲的月亮只能暗自悲伤、哭泣,这就是早晨露水的来历。[14]另外,在现实生活中分“公母”、比刚柔的现象至今仍十分普遍。这些都说明性别二元结构的世界观在壮族地区扎下深根、远为流传。
“伯乜”作为宇宙的“终极原因”,还表现在能够对万物的存在秩序、存在形式起规范作用这一点上。《布洛陀经诗》在颂扬布洛陀、姆六甲的创世神功时,就典型地表达了这种壮族式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思想。一是为自然界制定运行规则。《造天地(一)》说:“远古先造天,然后才造地;天罩地不周,天盖地不全。把地往里收,把地往里拢,成丘陵高山,成纵横山脉;王造物遮天。”即布洛陀和姆六甲不仅造出天地,也为它们的合理搭配、和谐运行做出贡献。在《造天地》(三)中,布洛陀在“上面”看到天地未分,就传令授印让盘古去造地、造石头、造月亮和星星,并且使它们各得其所、各尽其能,从而使宇宙有序化:“太阳有位置,北斗有轨迹;月亮有地方,星星有道路;春秋连冬夏,黑夜连白昼。”结合有关的神话传说来综合解读《造万物篇》和《造人篇》,可以说“定万物”也是布洛陀和姆六甲的一个重要神绩:原来天地间的花草鱼虫、人畜鸟兽都是无名无姓,无所归依,不知所往;后来布洛陀给万物起名安姓,定下动植物的活动规矩,于是才有了井然的生活秩序。二是为社会创建管理模式。布洛陀和姆六甲在造天地以后,紧接着就是创建社会管理模式。比如,在《造万物篇》之后出现的《造土官皇帝篇》说到:古时没有土司来做主,没有皇帝管天下,“世间乱纷纷”,“天下无章法”。后来,布洛陀和姆六甲“造一人做主,造一人做君,造一人掌印,造土司管族,造皇帝管国”,“造官又造府,建州又建县,天下才有主,公事有人管”。可见,壮族先民正是借助于“伯乜”的权威,初步解决了“官府”的“合法性”问题。也正是基于此,该篇才接着理直气壮地提出了“守法”的原则和要求:整个地方的人都要支持土司,全天下都要纳官税官粮,这样才能“土司像土司,皇帝像皇帝”。三是教人们遵守伦理道德。《布洛陀经诗》是通过编制“古事”、“古规”来彰显各种伦理道德的,并且通过“去问布洛陀、去问姆六甲”的方式来让人们体会到违背伦理道德的错误与代价。在《伦理道德篇》中,布洛陀和姆六甲经常循循善诱,耐心讲清问题的症结,明确指出“解冤”的方法,最终化解父子、母女、兄弟、婆媳之间的矛盾,从而维持了家庭的和睦氛围与和谐关系。
其三,“伯乜”在万物发展中的动力作用。
世界是变动不居的。在许多哲学家的眼里,宇宙万物变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也在于“终极存在”。比如,赫拉克利特关于“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的命题,就是把“火”看成万物运动变化的基础和本原。而《易经》中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命题,就表达了最具性别意蕴的“阴”和“阳”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万物的变化发展和生生不息的思想。基于布洛陀和姆六甲作为“伯乜”创造宇宙万物的观点,我们还可以说《布洛陀经诗》也包含着许多颇具性别特征的、关于万物不断发展变化的思想。
宇宙万物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社会制度从不完善到完善,人们生活从贫困到富足,这些都是《布洛陀经诗》常常表达的发展变化思想。不言而喻,作为壮族巫教的经诗,它也常常把万物发展变化的原因说成是得益于布洛陀和姆六甲。一是认为得益于两位祖神的庇护和扶持。“庇护”在壮语中叫做“感”(Goemq)或“揠”(Ywz),它是《布洛陀经诗》中一个很有价值的重要思想。比如《祝寿经》有云:“叶子遮芋头,榕树保神社,彩云拥太阳,您如此护儿。”又说:“斗笠遮蓑篷,裙子挡衣服,苍天盖大地,您如此护儿。”“扶持”在壮语中叫做“育”(Yo),它也是《布洛陀经诗》中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思想。比如《祝寿经》有云:“大海扶江河,您如此扶儿;众人扶土官,您如此扶儿。”又说:“四根脚扶桌,两根脚扶凳,您如此扶儿。”作为一种壮族民间宗教仪式,“感”和“育”原来都是保佑小孩健康成长之义,但结合“去问布洛陀,去问姆六甲”的经常性唱颂来看,它们应该具有更深远的寓意:自然万物、人类社会都是在“伯乜”的庇护下才得以顺利发展的。二是认为得益于两位祖神的矫治和修正。“绥”(Coih)在壮语中的原义为矫治、修正;作为贯穿于《布洛陀经诗》始终的又一个重要思想,则主要是指人们在布洛陀和姆六甲的帮助或指点下,通过举行“解冤”仪式,纠正各种偏离发展方向的现象。比如,在《寻水经》中人们因“水”而结交“冤怪”,于是“姆六甲来扶,布洛陀来修:这样做才对,这样改才好。”而在各个“解冤”篇中,一旦触犯神灵、亵渎祖宗或者家庭成员出现矛盾,布洛陀就讲、姆六甲就说:“也要这样修,也要这样解,也要这样做。”两位祖神如此努力地“绥”,当然就可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外因,使自然事物、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运行、和谐发展。
世界万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这种相互联系就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布洛陀经诗》中,“缟”(Gweu)的说法最能体现和表达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思想。比如,在《祝寿经》中就有集中讲到“缟”的一段,即它通过一连串的排比句式,描述了各种事物互相缠绕、互相迷恋、互相依存、和谐共处的关系。潘其旭先生对此的评价是:这些表述“启示和加深了人们对其中的哲理性的领悟,体现了壮民族和谐共处的生活理念和精神追求,蕴含着二元一体、对立统一的自然哲学观。”[15]其实,有关“缟”的这段叙述除了一些表达求财的愿望外,有相当部分是关于阴阳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寓意和暗示。比如:“绞成婴绞母,大女绞大男,蜜蜂绞花朵”,又如:“四月有蝉鸣,绞成犁入土,母鹅找公鹅,情人相约会,成四月青蛙;锣钹配唢呐,星星绕月亮,公羊守母羊;父亲陪母亲,相伴成新婚,密似蜂进窝,亲如榫进洞,勤像鱼下簖,绞成对鸳鸯,如青春男女。”在《布洛陀经诗》看来,“缟”思想所表达的“二元一体”主要是来源于性别因素的二元结构,“缟”思想所体现的“对立统一”主要是依托于性别关系的矛盾统一,“缟”思想所追求的“和谐共处”主要是取决于性别和谐的生活理念。而这些,无论是在社会生活的进步中还是自然事物的发展中,都是不可或缺的表现形式和重要的动力源泉。
(第二节)壮族人生论与性别界限
人生论作为哲学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对人生道理尤其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探究,包括政治社会哲学和伦理学等内容。马克思说过:“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16]所以,人生论是最具性别特征的。在历史上,壮族除了形成带有区域性的古国、方国外,没有形成帝国或统一的政治实体,所以其政治社会哲学应该说一直没有超出萌芽状态。相比之下,由于壮族是一个重人伦、求和谐的民族,因此其伦理道德观念显得十分突出。
一、壮族伦理道德及其性别特征的演变
伦理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规范。在壮族的神话故事中,人类是姆六甲“用泥初造”和伏羲兄妹“撒种再造”的。有了人类就有人与人的关系,就有人与社会的关系,并且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就产生调整这些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
壮族伦理道德从无到有的历程,是容易从一些故事传说及有关文献中找到的。在《布洛陀经诗》中就有很多对过去时代缺少伦理道德的追忆:比如,《造天地》(一)说:过去的年代,人们不懂得伦理规范,因此出现“大小蛙相配,翁与媳同睡,伯与婶同床”的情况。《造人》(二)说:“那时书信不懂写,书文不懂认,还没有伦理,未曾有规矩道理;那时杀父来造房,杀孙送外婆,翁还与媳共枕头,婿还与岳母同床。”《唱童灵》说:“从前没伦理,古时没丧俗,活鸟吃死鸟,活人吃死人,杀父来造房,杀孙送外婆。”以上这些情况,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尤其是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就逐渐发生着改变。比如,壮族先民由于意识到男女杂乱关系的危害性,于是先选择了集团内群婚,进而选择族外群婚。在故事《布伯》里,伏羲兄妹经过砍竹重活、碎龟复活、滚磨相合、烟柱相交等一系列“问天”活动之后,才勉强结为夫妻。经诗《造人》(二)虽然对“伏羲再造人”的勇气和功绩持肯定和赞赏的态度,但同时也明确告诉人们:那是非常时期,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兄妹同肠生”,“兄妹结夫妻”会产生“冤怪”。列宁曾说过,一旦原始群婚和兄弟姊妹间的婚配停止,就表明原始人最初的、朴素的道德关系萌芽了。[17]经诗《唱童灵》则道出了“活人吃死人”习俗的改变经过:“童灵乖又乖,放牛在山坡;忽站又忽扒,母牛生犊苦。回家跟娘说,讲给众人听,娘就这样答:牲畜不够苦,母生子更难。小牛头尖尖,生一阵即过;胎儿头是园,痛三天四夜。灵把娘话刻脑里,铭记在心头;灵传娘话下三寨,游说上五村。”所以,到母亲逝世的时候,童灵拒绝众人分吃母亲遗体的传统要求,并且想出妙招化解这种陋习:“牛肝代娘肝,牛胆代父胆,向众人致意。”这既是壮族丧俗的改变,也是壮族孝道的开始。在经诗的《解婆媳冤经》、《寻水经》等文中,经布洛陀和姆六甲的开导,人们都认识到,那些没有规矩的现象都是“怖”(Bup,即蠢)、“拌”(Bamz,即笨)的结果和表现,都是需要“挼”(Coih,即治理)、需要“呗”(Bwi,即祈祷)的。当然,壮族道德的形成实际上并非“神仙”指点和督促的功劳,而是生产方式发展的要求和结果。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壮族伦理道德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这个方面的论证,我们可以从分析班固在《汉书·高帝纪下》中一段论述开始,它说:“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减,俱赖其力。”《史记·商帝纪》也有类似的论述。由此可以说,到秦汉之时,瓯骆故地已经形成较好的伦理道德局面,即“甚有文理”和“相攻击之俗益减”。对此,黄庆印先生也作了类似的解读:“壮族及其先民在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社会上已形成了讲道德的风尚,人们的往来,待人接物已有了礼貌。”[18]不过我们还认为,这种进步和变化不单纯由于中原文化的影响,主要的还是壮族社会内部发展规律作用的结果。从赵陀的作用来说,则是采取“和集百粤”、“以其故俗治”的结果,他甚至自称为“蛮夷大长”。当然,越人一些恶习的被戒除,有赵佗运用国家机器加以制止的功劳,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壮族社会也不是到了此时才“甚有文理”的,从现实众多的礼节礼规、尊称谦称和孝悌辈分等来看,壮族的很多良好伦理习俗是自古有之并世代相传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