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壮族具有“全民皆兵”的传统。对于壮族社会的“全民御敌”、“全民皆兵”,梁庭望教授在《壮族文化概论》中也给予较多的强调。这就是壮族军事参与的独特之处。究其原因,乃是稻作生产的协作要求、以“峒”为主的居住特点、“都老”制的血缘纽带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氏族社会里,恩格斯所说的现象在瓯骆地区较为典型地存在着,即“个人依靠氏族保护自己的安全”,“凡伤害个人的,便是伤害了整个氏族”,[67]因此全族出动进行复仇的事情不可避免。这就是壮族“全民皆兵”制度的重要源头之一。而壮族居住的地理特点和建筑风格可以为这种制度的形成提供物质条件。据刘锡蕃在《岭表纪蛮》的观察:壮族的村寨往往是“军营式的村舍,此种村舍,悉含有军事上防御之作用……有警,丁壮御于外,老弱及妇女,悉运家私于洞中”。这种在战争中的性别分工模式直到近现代都还可以在壮族地区见到其踪影。又如,“龙脊结合团也实行全民御敌,各寨男女有事出战,无事归农。十三寨订立军事互助合同,规定互助方式、权利义务和赏罚条款。一旦有匪患或他乡侵扰某寨,十三寨全体出动,男子当先,妇孺继后,以勇为荣,不避锋刃。类似组织,从前各地都有。”[68]壮族“全民御敌”的作用还可以从较大的战争中得到体现。据推测,在秦军进攻岭南之前,两广的原百越民族约有50万人,其中能冲锋陷阵的青壮男子约5万人。经过六年的秦瓯战争之后,两广人口为40多万人,扣除那些留下的近30万的秦军士兵,原百越民族就只剩下10万人了,所减少的部分达40万人左右,其中可能有一部分是逃亡,但据史料记载其战死者也是“数十万”之众的。不言而喻,面对强大的有数十万之众的秦军,区区的5万瓯骆战士是远远不够的,必有比较严密的军事组织来“广泛发动群众”,使得男女老少齐上战场,才能使秦军“伏尸流血几十万”、“三年不解甲弛弩”,同时也才会造成自身如此巨大的人员损失。
其次,壮族男子是军事参与的主体和主导。“历史上有组织的战争中作战的绝大部分人是男人(及男孩),直到最近为止,专业的军事训练一直不让妇女参加。当然,当代史学家发现参与有组织战斗的妇女远比战时宣传或传统军事史让人预计的多,在后卫战斗或游击行动中尤其如此。”这是汉克斯通过对世界战争史的认真考察之后所得出的普遍结论。[69]就总体而言,壮族的战争也具有这样的性别特征。所以,在接触有关壮族战争的各类资料时,我们见到很多的是男子的作用。比如,即使在母系氏族时期,男子除了从事渔猎活动之外,“每当与其他氏族集团发生冲突时,他们还负责保卫集体财产和本氏族成员的安全。”[70]其原因乃是男子在“身强体壮”方面占有一定优势。这种身体上的优势经文化的不断“放大”之后,使人们“男强女弱”的观念越来越根深蒂固,并且反过来影响和促进了战争的性别分工。当然,在涉及壮族战争的各类文献和传说中,像这种“明目张胆”地突出男子地位作用的并不多见,更多的还是“将男性经历设为普遍经历”的描述。即是说,至少从奴隶社会到近现代,有关涉及战争的“人”只包括男人,因为如果情况特殊肯定会有“另加妇女掺和”式的叙述作补充的,而这些补充在浩繁的壮族军事天地中真可谓寥若晨星。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壮族男子也是军事参与的主导。汉克斯认为:“妇女在保障军需供给方面的作用也很重要,因为在自备军需供应和军供人员的现代军队产生之前,军队一般靠土地而生,比参战更多的人参与了寻找或准备食品、维护服装和设备供应。”[71]如前所述,壮族社会具有容纳妇女全面参与经济活动的优良传统,从而也为她们在战争中参与“保障军需供给方面”提供了前提条件。如前所述的“壮御于外,老弱及妇女,悉运家私于洞中”,以及“男子当先,妇孺继后”就是典型例证。而当年在“黑旗军”抗击法国侵略者时,壮族男子也持锄参战,老人妇女儿童则肩挑船运,把粮食弹药源源送到前方,受到了老帅冯子材的高度赞赏。
再次,壮族妇女的军事参与有较高的广度和强度。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的战争史,妇女的直接参战就总体而言都是少之又少的,所以“木兰替父从军”、“穆桂英挂帅”才会显得那么弥足珍贵。汉克斯指出:“关于妇女参战的故事一般是用来突出战役的严重性--情势如此危急,连妇女也不得不参战!”[72]然而,壮族妇女较多的直接参战却不完全出于如此原因,而是可以看成一种文化积淀的结果。即是说,壮族作为一个女性文化很突出的民族,它的战争也必然更多地体现出两性相对平衡的迹象。如前所述,广西大明山至上世纪30年代还保留的“娅王”神庙,供奉的神像乃是“一个带兵打仗的女统帅”。这就是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就是进入父权强势的时代也仍没有被完全湮没的。虽然与男子的直接参战相比,壮族妇女的直接参战不算什么,但是与其他民族妇女的直接参战相比,确实是非常突出的。最早见之于史书的、带兵打仗的壮族妇女或许就是二征。《后汉书》卷86《南蛮传》有云:建武“十六年(40年),交趾女子征侧及其妹贰反,攻郡。于是九真、日南、合浦蛮里皆应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为王。”二征起兵打仗,前后持续了3年多时间,活动范围南达今天的越南中部,北到今天的广西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地方。这是秦统一以后200余年以降,骆越人民反抗中央王朝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斗争。之后的壮族女中豪杰就越来越多了,基本上每一次大的战争都有巾帼英雄涌现。尤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从广度和强度上说,壮族军事参与的两性差距有了明显的缩小。下面我们介绍其中几个最具壮族传统文化意蕴的着名代表:
代表之一是被尊为“岭南圣母”的冼夫人。她出生于南北朝时期岭南高凉郡一个俚人大首领的家庭里,少年时已经“幼贤明,多筹略,抚循部众,能行兵用师”。冼夫人大约20岁时嫁给汉族人高凉太守冯宝。婚后夫妻俩共同主政,推行政令。冼夫人于隋开皇九年遣孙冯魂率兵迎隋军人广州,次年又指挥平定俚帅兵变的战斗,并亲与隋使巡抚诸州从而使岭南重获统一,并被朝廷封为“谯国夫人”。周总理曾经称誉她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巾帼英雄”;江泽民同志高度赞誉冼夫人,说“其功不可没,是我辈后人永远学习的楷模”。
代表之二是侬智高之母阿依。她在侬志高起义的整个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比如,《宋史》有载:阿侬“有计谋,智高攻陷城邑多用其策,智高败走,阿侬入保特磨,收残众三千余人,习骑战,复欲人寇”。在起义之前,侬智高曾七次向宋朝求附,此乃遵从母命的结果。在朝廷不予理睬的情况下,侬智高才被迫起兵反宋的。在起义过程中,已经60余岁的阿侬经常亲征前线,奋勇杀敌。并且在她的带领下,侬军出现了大批的女将领,如着名女将杨梅、阿侬的孙女侬智英,她们各带数千女兵英勇作战,名震南国。1054年,在起义面临失利的时刻,阿侬仍然坚守阵地,统帅全体侬军抵抗到最后一刻,表现出壮族女性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代表之三就是抗倭女英雄瓦氏夫人。她自幼聪明好学,饱读诗书,习练武艺,精通兵法。长大成人以后,嫁给田州(今广西田阳县)土官岑猛为妻。瓦氏夫人曾两次主政代理知州事,政绩斐然。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中国沿海频频遭受倭寇侵扰,明朝廷不得已征调广西壮族土官所属的“俍兵”。当两广督府把征调“假兵”的命令送到田州时,年近花甲的瓦氏夫人不顾自己年迈体弱,毅然请命应征,并被授予“女官参将总兵”。瓦氏夫人率广西田州、归顺州、南丹州、那地州、东兰州等的军队六千八百余人,奔赴东南沿海剿倭。四月,倭寇出动三千余人突然侵犯金山卫,瓦氏夫人率队迎击,杀得倭寇四散逃命,一战而扭转了抗倭战局。之后,瓦氏夫人所带俍兵又屡战屡胜,并因战功显赫而被朝廷封为“二品夫人”。
代表之四是被称为“大脚女人”的太平军女军们。据学者考证,参加金田起义的群众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少数民族人民,其中壮族最多,瑶族次之。比如,参加起义的韦昌辉所部几乎全是壮族,石达开所部包含了贵县龙山、奇石、中里和桂平武平、庆丰等地的壮族,桂平县军营村一千多壮族全部加入了太平军,石龙县的新寨村参加太平军的壮族人民就占了全村80%。[73]在太平天国女军中也有许多是壮族、瑶族妇女。张德坚《贼情汇纂》中说:“贼素有女军,皆伪王亲属,瑶壮丑类,生长洞穴,赤足裹头,攀援岩谷,勇健过于男子,临阵皆持械接仗,官军或受其刃。”在我们看来,在这种明显的贬损中实际上包含着某种肯定,即壮族女性在军事参与的广度和强度上是很令人震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