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住地,平坦名曰梁土。后高前低名曰晋土,居之并吉。东高西低,名曰楚土,居之凶。四面高中央低名曰卫土,居之先富后贫。
凡宅东有流水达江海者吉,东有大路主贫,北有大路凶,南有大路富贵。
凡宅宜居宫观仙居侧近之处,主益寿延龄,人安物阜。不宜居当冲口处,不宜居塔冢、寺庙、祠社、炉治及故军营战地,不宜居草木不生处,不宜居正当流水处,不宜居山有冲射处,不宜居大城门口及狱门、百川口去处。
凡宅居淇润光泽阳气地者吉,干燥无润者凶。
凡人家门前有双池,为之哭字头。西有池,为之白虎开口,皆忌之。
凡住宅地形,卯酉不足居之自如,子午不足,居之大凶,南北长东西狭,主吉,先凶后吉。子午线为南北线宜长,卯酉线为东西线宜短。
对于门墙禁忌,《营造门》曰:
凡大门门房扇及两畔墙壁须大小一般,左大主换妻,右大孤寡。大门十柱,小门六柱皆要着地则吉。门扇高于墙壁,主多哭泣;门口水坑,家破伶仃,大树当门,主招天瘟,墙头冲门,长被人论。交路夹门,人口不存。众路相冲,家无老翁。门被水射,家散人哑,神社对门,当病时瘟。门下水出,财物不聚,门着水井,家招邪鬼。粪屋对门,痈疖长存。水路冲门,悖递子孙。仓口向门,家退遭瘟。捣石门居,家出离书。门前直屋,家无余谷。门前垂杨,非是吉祥。“巽”方开门及隙穴开窗之类,立自灾害,东北开门,多招怪异。重重开门,二门莫相对。
此外,《营造门》还记载了当时的一些建房杂俗,《营造门》又曰:
盖世屋布椽,不得以小压大,须两边骑梁,凡门以栗木为关者,可以远盗。
凡起新屋,防木匠放木笔于木柱上,令人家不吉,更防有盗木作柱者,不吉。
起宅门,其门要刷以醇酒及散香末,礼神。房门前不宜多种芭蕉,引鬼招邪,妇人得血疾。正门前不宜种柳,“大树通轩,疾病连绵。”
作灶须备新土净水为泥,不可用壁泥相杂,灶口宜向西南,向东北则凶。
四、器用习俗
明初器用有制,据《明会典》礼部二十载,明太祖时,曾明令禁止民间使用罗绢伞,并规定庶民家俱不许红漆金饰细木桌椅,酒具限用银、银或漆器。因此,器用习俗尚质朴、重实用,市井细民“衣饰器皿不敢奢侈”,即使腰缠万贯,“虽有货财,无所设施,是以咸安其分。”
嘉靖以后,此类禁止已经名存实亡。号称“奢靡为下最”之苏州,“豪门贵室,导奢导淫”,日用不惜以金银作溺器。文人吴昌时,家居时座榻四周环列梅花一百盆,水仙一百盆,“自奉奢豪无度”。流风所及,庶民之家也莫不以奢侈为荣,江南地区,“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山东郓城,肯隶之徒,“日用服食,拟于市宦”,汉族各地城镇莫不如此。
1.明式家具成熟
有明一代,以“苏作“为代表的“明式”家具勃兴,并形成风格。靠背椅、圈椅、扶手椅、火篮椅、太师椅、屏背式椅,琴几、茶几、香几、磬几,长桌、方桌、供桌、圆桌、炕桌,及木床、梨榻、顶箱、顶柜、交杌等,造型大方,结构简练,用料多用紫檀、花梨、红木、杞梓、铁梨等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光润的木料制作。
明代是中国家具艺术的成熟时期;各类家具都已发展到科学化的程度。具体到坐具中的椅子,除各部分榫卯科学合理外,其它如造型、尺度等都与人体各部位构造相符合。如椅子的靠背大多与人的脊背高度相等,且与坐面保持105度的背倾角。坐面多用藤心,由于藤屉富有弹性,在承受压力时藤屉自然下垂,形成3~5度的座倾角,形成人体较好的休息姿态。明代椅子根据形制、装饰花纹的不同。有宝座、交椅、圈椅、官帽椅、靠背椅、玫瑰椅等种类。
宝座是皇宫中特制的大椅,造型结构仿床榻作法。在皇宫和皇家园林,行宫里陈设,为皇帝和后妃们所专用。一般人也是有大椅的,这种大椅大多单独陈设,很少成对,常放在厅堂中心或其它显要位置。
交椅,由汉末北方传入的胡床发展而来,形制为前后腿交叉,交接点作轴,上横梁穿绳代坐。于前腿上截即坐而后角上安装弧形栲栳圈,正中有背板支撑,人坐其上可以后靠。由于交椅可以折叠,所以不仅陈设室内,外出时亦可携带。明《宣宗行乐图》就绘有这种交椅,挂在马背上,以备临时休息之用。
圈椅,其椅圈与交椅同,但自搭脑部位伸向两侧,然后又向前顺势而下,尽端形成扶手。人就坐时,两手、肘、臂一并得到支撑,舒适感强,故颇受人喜爱,在
明时逐渐发展为专在室内使用的坐椅。圈椅在厅堂陈设及使用中大多成对,单独使用的不多。圈椅的椅圈多用弧形圆材攒接,搭脑处稍粗,自搭脑向两端渐渐收细。为与椅圈形成和谐的效果,圈椅的下面腿足和面上立柱也采用光素圆材,只在正面牙板正中和背板正中点缀一组浮浅简单的花纹。明代晚期,又出现一种坐面以下采用鼓腿彭牙带托泥的圈椅。明代圈椅的椅式极受世人推重,以致当时人们把它称之为“太师椅”。
官帽椅,依其造型酷似古代官员的帽子而得名,又有南官帽椅和四出头式官帽椅之分。南官帽椅的造型特点是在椅背立柱与搭脑的衔接处和椅面两侧的扶手都做出软圆角,背板作成“S”形曲线,一般用一块整板做成,明末才出现木框镶板的做法。面下由牙板与四腿支撑坐面,正面牙由中间向两边开出壶门形门牙。南官帽椅在南方使用较多。四出头官帽椅在椅背搭脑和扶手的拐角处不是做成软圆角,而是通过立柱后继续向前探出,尽端微向外撇,并削出光润的圆头。
文椅在宋时已经出现,明时这种椅式的使用逐渐增多。它的椅背通常低于其它各式椅子,和扶手高度相差无几。背靠窗台平设数椅不至于高出窗台,配合桌案陈设时又不高过桌面,故深受人们喜爱,民间又称之为“玫瑰式椅”。
靠背椅只有靠背而无扶手,分一统碑式和灯挂式两种。一统碑式的椅背与南官帽椅同;灯挂式椅的靠背与四出头式一样,因其两端长出柱头,又微向上翘犹如挑灯的灯杆,因名其为“灯挂椅”。靠背椅形体较其它各式椅略小,有轻巧灵活、使用方便之特点。
明时的凳子和坐墩形式多样,主要有方、长方、圆形几种,按制作手法,又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形式。束腰凳大都用方料,很少用圆料,如罗锅枨加矮佬方凳,裹腿劈料方凳等,足端都做出内翻或外翻马蹄儿,无束腰凳的足端则很少用装饰。
明时长凳中有长方和长条两种。长方凳若长宽之比差距不大则统称方凳;长宽之比差距明显的则又称春凳,长度可供二人并坐,北方有时也可坑桌使用。条凳坐面窄而长,可供二人并坐。一张八仙桌四面各放一条长凳是市镇中店铺、茶馆常见的使用模式。条凳的四腿大多做成四批八叉形、显得牢固稳重。
明代圆凳造型敦实,三足、四足、五足、六足均有。做法一般与方凳似,以带束腰的为多数。
明代又有一种脚凳,常和宝座、大椅、床榻组合使用,除蹬以上床或就坐外,还有搭脚的作用。明代道教养生术还把脚凳与健身结合,制成滚凳,其形制为在平常脚凳的基础上将正中装隔档分为两格,每格各装木滚一枚、两头留轴转动。人坐椅上,以脚踩滚,使脚底涌泉穴得到摩擦,取得使身体各部筋骨舒展、气血流通的效果,明高濂《遵生八笺》曰:“置木凳,长二尺、高如常,四柱镶成,中分一档,内二空。中车圆木两根,两头留轴转动,往来脚底,令涌泉受擦。”
明时坐墩比宋元时形体稍小,但制作更为精致。其中有一种鼓墩,其作法是直接采用木板攒鼓法,做成两端小、中间大的腰鼓形,两端各雕花纹和象征固定鼓皮的乳钉。为提携方便,有的在腰间两面钉环,或中间开四个海棠式透孔。
明代传统家具艺术的成熟和发展,“漆器”也得以行世,永乐年间,漆器“以金银锡木为胎,有剔红、填漆两种,所制盘合、文具不一。”明中叶后,漆器种类已有戗金、贴金、洒金、泥金、彩漆、缥霞等。郎《七修类稿》载:“宣德间有杨埙者,精明漆理,各色俱可合,奉命往日本学制漆画器,其缥霞山水人物,神气飞动,描写自如,愈久愈新。世号洋倭漆。”
2.陶瓷餐具式样繁多
到明代,陶瓷餐具式样愈加繁多,据明人沈德符在《敝帚斋剩语》一书中载,其纹饰多“用白地青花,间装五色,为古今之冠”。按瓷器烧制年代有洪武窑、永乐窑、宣德窑、成化窑、正德窑和嘉靖窑之别。据清代唐秉均《文房肆考》等书记载,永乐窑出产的压手杯,“中心画双狮滚球为上品,鸳鸯心者次之,花心者又次之。杯外青花深翠,式样精妙”;宣德窑所出之瓷器“不独款式端正,色泽细润,即其字画亦精绝。尝见一茶盏,乃画轻罗小扇扑流萤,其人物毫发具备,俨然一幅李思训画”;其中的祭红红鱼靶杯,“以西洋红宝石为末入,鱼形自骨内烧出,凸起宝光,总以汁水莹厚如堆脂。又有竹节靶,罩盖卤壶、水壶,此等亘古未有。又有白茶盏,光莹如玉,内有绝细龙凤暗花,花底有暗款:大明宣德年制”;成化窑所出之食器,其纹饰“以五彩为上,酒杯以鸡缸为最,上画牡丹,下画子母鸡,跃跃欲动。五彩葡萄擎口扁肚靶杯,式较宣杯妙甚。次若人物莲子酒盏、草虫小盏、青花纸薄酒盏,各式不一,点色深浅,莹洁而质坚。神宗尚食御前成杯双,直钱十万,当时已贵重如此。五彩齐箸小碟、香盒、各制小罐,皆精妙可人”。由此可知当时食具之多、制作之精巧。
3.折叠扇和眼镜的传入
原系帝王将相、达官贵人权势之象征的伞,到了明代时已步入民间,《云间据目抄》载:“上海生员,冬必服绒道袍,暑必用鬃巾绿伞。”并出现了折叠扇,眼镜等物。
折叠扇,又称聚头扇、撒扇,刘元卿《贤奕编》曰:永乐年间,“朝鲜进撒扇,上喜其舒卷之便,命工部如式为之。”后流入民间,成为夏日常用之器物。晚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五曰:“南方女人皆用团扇,惟妓女用撒扇,近年良妇女亦有用撒扇者。”眼镜,汪汲《事务原会》硬:“加于皆目,能辨细书”者,原名爱逮,“本来自外洋,玻璃所制,后广东人仿其式用水晶制成,更出其上矣。”
此外,居室照明有“发烛”,明初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载:“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似纸,溶硫磺涂木片顶分许,名曰发烛,又曰淬儿,盖以发火代灯烛用也。”育儿有“摇篮”。李诩《戒庵漫笔》载:“今人眠小儿竹篮,名摇篮。”文具有“笔床”,屠隆《文具雅编》载:“笔床之制,行世甚少。有古鎏金者,长六七寸,高一二寸,阔二寸余,如一架然,可卧笔四矢。以此为式,用紫檀乌木为之,亦佳。”
搔背有“如意”,并讲究造型和用料,文震亨《长物志》曰:如意“以上有金银错,或隐或现,古色璆然者最佳。至如天生树枝、竹鞭等制,皆废物也。”
暖床有“汤婆子”,多用铜合金或陶瓷制成,《金瓶梅词话》第六十七回曰:“如意儿就知他在这房里歇,连忙收拾伸铺,用汤婆熨的被窝暖洞洞的,打发他歇下。”明人陈基还曾作过《汤婆传》。熨衣服之“熨斗”,使用比前代更为普遍,诗人瞿佑有《熨衣斗》诗行世,中有句曰:“随时用舍属闺房”。起居卧具,则南方用床、北方用炕。顾炎武《日知录》曰:“北人以土为床,而空其下发火,谓之炕。”并有折叠卧褥,“形如围屏,展之盈丈,收之仅三寸许,厚三四寸,以锦为之,中实以灯心。”
五、交通习俗
明代汉族交通行旅习俗的沿革和变迁,既是明代社会生活发展、演变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衡量和测定明代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国力的强盛,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总体生活水平的提高,明代汉族官民人等的交通条件、工具较之前代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在交通行旅的习尚和禁忌方面,由于封建国家礼制的限制和传统伦理观念的束缚,仍处在“循规蹈矩”的状态,并传承了前代的许多文化因子,从而构成了明代汉族交通习俗的特有内容。
明代社会官民人等的车舆规制与行止礼仪,是在明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时期逐渐制定和完善的。为了显示封建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权威、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至尊至崇地位,朱元璋参照古代的车舆与卤簿仪仗之制,不但对帝后、嫔妃等的车舆仪制、卤簿之制作了详尽的规限;而且还对百官、民人的车轿行止规范,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且严禁僭越违制。如由于明代官员的身份与官品各异,因而所乘坐的轿子的质料、装饰、大小和轿夫的人数,也不相同。又如,明代皇帝的座轿,顶髹红漆,以示尊威;故百官与民人凡轿皆禁髹红漆。明代前期,封建统治者采用一切手段来维护与保障这一套等级森严的车舆礼仪制度,且严惩僭越违制者,故违制现象不多见,交通习俗基本上是守制、俭约的。但至明末,随着封建统治阶级的日渐腐朽、封建法制与纲纪的废弛,致使法定的封建等级车舆制度根基动摇;于是在不少地区和民间,人们乘坐的车轿,开始出现了违制现象,汉族社会的交通行业习俗渐渐地丰富起来,并呈现出“别开生面”的景象。
1.官方车舆重等级
明代对帝后的车舆规制、卤簿仪仗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到繁、从不健全到完备的过程。洪武元年八月,有司奏造乘舆服御之制,明太祖诏令应用金者,“皆以铜”。六年八月,太祖又命令礼部考定古代的五辂制后,命其制作木辂二乘:一为丹漆为之,祭祀时供乘用;一为皮挽,供行幸时使用它。二十六年,朝廷开始制定卤簿大驾之制,设置玉辂一乘,大辂一乘,九龙车一乘,步辇一乘。永乐三年(1405年),又更定卤簿之制,帝王增设大小马辇、步辇,大凉步辇各一乘。《明会典》卷二三。至此,明代帝后的车舆之制基本得以确立和完善。明代帝王遇有大朝会、巡幸、祭祀、谒庙等一系列重大政治活动外出时,一般按照规制乘坐车轿;虽然有时自宫中也徒步到天坛祈祷,但午后返宫时,则要乘马而回。后妃等遇有类似的活动,随皇帝外出乘坐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车舆,要但从规模和等级上说,它远不及帝王的车舆豪华与气派。可见,明代帝后车轿之制不但有严格的等级规制,而且各种车舆有专门的名称,如帝王的车轿有大辂、玉辂、大马辇、小马辇、步辇、大凉步辇、板轿和耕根车等名目。
皇帝的大辂,极尽高贵华丽,描金纹饰和莲座、宝盖、天轮、辇亭形制和纹饰的设计、工艺之精巧,尤为绝伦。玉辂则较大辂简易。大、小马辇均由轮马所拉。步辇和大凉步辇为由伙役推拉而行的辇车。
明代皇帝的座轿因其顶髹红漆,故又称红板桥。由于乘坐轿子便于行动,可以弥补交通道路不便的不足与麻烦,所以从明代帝后外出活动的情况看,轿子辂辇是帝后经常交替作用的代步交通工具。如嘉靖十三年(1534年)谒庙时,皇帝与后妃等就是乘肩舆(轿子)出宫,至奉天门后降舆乘坐辂辇的。隆庆四年(1570年),宫廷设郊祀庆成宴时,皇帝便是乘红板轿由归极门出来,入皇极门,到殿上后降舆的。耕根,在汉代称耕车,晋代称耕根,系为“天子亲耕”时所用。嘉靖十年(1531年),因为嘉靖帝要仿效古制,将耕耤田,大颁诏制作“耕根车”。明代的礼官稽考诸礼书,参照《大明集礼》援用明代的车式,制作了“通用青质”的耕根车,供帝王耕耤田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