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处于过渡时代,风俗的演变也表现出承先启后的过渡性特征:一方面,古老的传统习俗仍顽固地要保住地盘;另一方面,新的社会习尚在艰难地夺取阵地,守旧势力与革新势力激烈斗争的结果,是旧俗与新风的并存与杂糅。女学的兴起,本来是清代后期文明战胜传统观念的产物。但清代后期的女学却掺有较多的封建意识在其中。宣统元年(1909年)湖北黄陂县在新潮流的冲击下办起了县里第一所女学——木兰女子学校。为了迎合当道,不触犯当时的封建礼教及所谓风化,创办者把校址设在“铁锁龙潭的中心处,碧水环绕,人烟稀少,偏野僻静,还多处筑篱构墙,戒备森严,只一门与外相通,几乎与世隔绝的禁闭之地”,“修身课讲的则都是当时要女子们必须服从和照办的三从四德等等封建道德的旧观念”。易绍菊、彭准口述:《黄陂第一所女子学校——木兰学校》,《武汉文史资料》1985年第2辑。这样的女学堂没有一点清代后期女学的影子,实际上成了变相的尼姑庵、敬节堂。同样,于父母之命外,征得子女认可始通媒的“允诺婚”,就是包办婚姻与自由婚姻之间的一种过渡形态。把女婴送育婴堂固然比溺女陋俗要进步得多,但比起节育优生却有距离。类似现象在许多风俗事项中都可以看到。新事物流变得合于传统,旧习俗被改头换面地保存下来,造成了社会风俗演变中许多新旧杂糅的现象。这恐怕是过渡时代之所难免的。
2.融汇
风俗习惯固然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各个国家、民族、地区人们的风俗习惯呈现出各种不同的风貌;但它又具有渗透性,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人们的风俗习惯可以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汉民族早就在不断地吸收异域异族的风俗来改造、丰富自己的生活方式。“吾国中种种旧俗,皆由兼并包蓄而成”,“其迎新纳异,杂糅众俗,飚转豹变,初无一日之息”。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第36页。到了清代后期,一方面由于满族统治者解除了禁止满汉通婚等禁令,殄除了满汉之间的民族鸿沟,使得满汉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交流进一步加深、加快,促进了满汉风俗的融汇进程。在饮食方面,“满汉全席”大餐在社会上的流行,即是一个明证。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俗大量涌入。汉族人更是多方面吸收许多国外传来的先进风尚,使自己生活的领域不断扩大,生活方式不断丰富,使民族性习俗向综合性多元习尚演变,甚至出现了民族性习俗与西方习尚并存的局面,有的则成为复合习俗,体现了中西合壁的兼容性。
例如清末民初滥觞之“文明婚礼”,堪称中西合壁的范例,在西洋婚礼的影响下,人们参酌中西礼法,吸收西礼隆重、热烈、简便的特点,根据中国的国情摒弃了教堂宗教仪式(基督教徒仍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创造了“文明婚礼”这种新俗。这种婚礼,既有西俗的因素,如宣读婚约,交换戒指,行鞠躬礼,主婚人、证婚人致词,唱文明结婚歌等等;也有中国的传统,如客人退后,举行新人谒见双方主婚人及全体亲属礼,有拜舅姑、认大小之成妇礼的遗意。这种婚礼是中西习尚融汇的积极成果:承传中国的良俗,借鉴西方的美制,创造出富有中国特色的新俗,这是清代后期汉族风俗演变的主要趋向之一。
3.非衡
汉族社会的风俗文化在清代后期确实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出现了朝着文明、民主方向发展的趋向。但是,我们对清代后期社会风俗的这种变化又不能作过高的估计,因为那些变化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毕竟属于局部的,表现了习俗改革的不平衡性。就风俗内部看,有些领域,如生活风俗,衣、食、住、行和娱乐等,由辫子到短发,由小脚到天足,由长袍马褂到西装革履,由轿子到小汽车,变化较大。而有些领域,如宗族风俗、信仰风俗等,则变化甚微,中国农村的宗族制度及其影响一直延续到1949年以后,反对联宗祭祖、宗族械斗,曾是20世纪年代政府农村工作中颇费力气的艰巨任务;鬼神迷信则在农村仍一代一代流传。就区域来看,城市变化较大,上海、广州、天津、青岛、武汉等中心城市,得风气之先,变化比较迅速,比较深刻;而边远农村、山区,变化程度甚小。在那里交通不便,文化教育落后,经济发展十分缓慢,清代后期的近代文明之风难以吹到。就社会人员构成看,新式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和青少年,改变旧传统、接受新风俗比较快;而封建遗老、地主乡绅和老年人,则思想比较保守,不愿放弃旧风俗,接受新风尚。即使是辛亥革命后,有许多人仍不愿剪去象征清代遗老的辫子。寓居香港的遗老遗少,其家族生活与香港工商界人士就大不相同,虽然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杂以西洋的某些新派头,如备置汽车,摆大钢琴,时而放留声机作消遣等;但仍固守封建风俗。有的人于门前悬挂某府的大灯笼,于厅内悬挂清室小朝廷内务府下发的御书福寿字,视作无上光荣。他们穿着长衫马褂,夏葛冬裘,以狐白裘、灰鼠裘相夸耀,以宁绸、漳绒的衣料为名贵,拒绝西装革履,顽固者还不肯剪辫,只是盘发于顶,以小帽遮盖。陈谦:《香港旧事闻见杂录》(四),《广东文史资料》第47辑,1986年4月。所以,总的来说,清代后期汉族社会风俗的发展和演变有着地区、阶层差异性,从而具有非衡的特点。
4.洋化
西方物质文明在清代后期对外开放以前就已渗入我国。16世纪初叶,葡萄牙商人首先来华交易。不久,西班牙、荷兰、英、法、美等国商人、使节先后从海上到达中国。1684年,清朝政府开海禁,在云台山、宁波、漳州、澳门等处设海关,进行正常的中外互市。
外国商船从海上带来的货物和西方使节奉献的“贡品”,多为中国人所罕见,于是人均“辄以洋名:陶之铜胎为洋瓷,髹之填金者为洋漆,松之针小、木矮者为洋松,菊之瓣大色黑者为洋菊,以及洋、洋绵、洋绮、洋布、洋铜、洋米之类,不可偻指”。欧洲钟表在明万历年间传入中国,到清康熙乾隆年间,已是“宫延卿从,皆有此物”。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补编》,第59页。嘉庆年间,“纱袍颜色米汤娇,褂面洋毡胜紫貂”得硕亭:《草珠一串·时尚》,《清代北京竹枝词(十三种)》,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54页。已成京城时尚。到了清道光年间,“凡物之极贵重者,皆谓之洋,重楼日洋楼,彩轿日洋桥,衣有详绉,帽有洋,挂灯日洋灯,火锅名为洋锅,细而至于酱油之佳者亦名洋秋油,颜料之鲜明者亦呼洋红洋绿。大江南北,莫不以洋为尚”。陈作霖:《炳烛里谈》,转引自陈登原《中国文化史》下册,第300页。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经济侵略而来的西方物质文明的大量渗透。各种洋货逐渐冲击着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使得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改变原有生活方式,接受某些外来的生活方式。据郑观应《盛世危言》卷三“商战”所记,在当时社会上已被人们接受使用的洋货有:
洋药、水药、丸药、粉药、洋烟丝、吕宋烟、夏湾拿烟、俄国美国纸卷烟、鼻烟、洋酒、火腿、洋肉脯、洋饼饵、洋糖、洋盐、洋果干、洋水果、咖啡,其零星莫可指名者尤夥。此食物之凡为我害者也。洋布之外,又有洋绸、洋缎、洋呢、洋羽毛、洋漳绒、洋羽纱、洋被、洋毯、洋毡、洋手巾、洋花边、洋钮扣、洋针、洋线、洋伞、洋灯、洋纸、洋钉、洋画、洋笔、洋墨水、洋颜料、洋皮箱箧、洋瓷、洋牙刷、洋牙粉、洋胰、洋火、洋油,其零星莫可指名者亦多。此用物之凡为我害者也。此外更有电气灯、自来水、照相玻璃、大小镜片、铅、铜、铁、锡、煤斤、马口铁、洋木器、洋钟表、日规、寒暑表,一切玩好奇淫之具,种类殊繁,指不胜屈。置家备,弃旧翻新,耗我赀财,何可悉数!
洋纱洋布的进入,使人们在衣着服饰方面的消费习俗有了改变,虽然劳动时仍穿自制土布,“然其他或祭祀,或应酬,或往稠人广众之中,皆穿洋布细密光泽者,以为外观美丽”。彭泽益主编:《中国清代后期手工业史资料》第二卷,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39页。再如被称为“洋火”的火柴进入中国后,人们逐渐弃置了原始的取火用具火镰与“纸媒”,时人写竹枝词赞曰李静山:《增补都门杂咏·洋取灯》,《清代北京竹枝词(十三种)》,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99页。
纤纤寸木药硝粘,引起灯光胜火镰。
莫怪粹奴夸利用,缘他工省价还廉。
当时社会风俗的洋化特点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西服的流行。李伯元《文明小史》描写曰:为外国矿师当翻译的通事,“鼻子上架着一副金丝小眼镜,戴着一顶外国困帽,脚上穿着一双皮鞋,走起路来格吱格吱的响,浑身小衫裤子,一律雪雪白,若不是屁股后头挂着一根墨测黑的辫子,大家也疑心他是外国人了”;“洋装元帅”魏榜贤的打扮是:“穿了一身外国衣裳,远看像是黑呢的,近看变成染黑了麻线织的,头上还戴了一顶草编的外国帽子,脚上穿了一双红不红、黄不黄的皮鞋,后里拿着一根棍子”;自称“新学家”的鸦片烟鬼郭之问,“外国打扮,穿了一身毡衣、毡裤、草帽、皮鞋”;虹口女学堂的学生,“只见一个个都是大脚皮鞋,上面前刘海,下面散腿裤,脸上都架着一副墨晶眼镜”。汪康年《汪穰卿笔记》载曰:“有憎向来衣服宽博不便者,遂竞为西装。”汪康年:《汪穰卿笔记》卷五。
吃西餐大菜也成了当时社会的一种时髦。北京的六国饭店、德昌饭店、长安饭店,皆西式大餐,清朝大官常光顾,“红花翎顶日日来”。上海的英法大餐馆则有杏花楼、同香楼、一品香、一家春等,是买办、富商和过往官绅常去的地方。中下层民众受这种风气的影响,也有偶尔尝尝西餐者。
而在住的方面,上层人物和暴发户多建西式住宅,当时有一买办,“家内有一西式花园,四季花草无一不备”;至于室内陈设,则有“其乐器如钢琴等,皆一一均备”。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3册,第1525页。
器用方面的洋化最为迅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二回描写轮船公司督办在汉口为其新姨娘布置的新房是“一式的是西式陈设:房顶上交加纵横,绷了五色绸彩花;外国床上,挂了湖色绉纱外国式的帐子,罩着醉杨妃色的顾绣帐檐,两床大红鹦哥绿的绉纱被窝,白褥子上罩了一张五彩花洋毡,床当中一叠放了两个粉红色外国绣套的洋式枕头;床前是一张外国梳妆台,当中摆着一面俯仰活动的屏镜,旁边放着一瓶林文烟露水,一瓶兰花香水。梳妆台那边,是一排外国椅子;对着椅子那边,是一口高大玻璃门衣柜;外面当窗是一张小圆桌子,上面用哥窑白瓷盆供着一棵蟹爪水仙花”。这一描写是写时通商口岸富有阶层洋化生活的缩影。《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六回则写到了当时官员的洋化生活:“此时山东省城是早已晓得钦差脾气不喜欢洋货的,所行辕之内,一切摆设铺陈,凡是洋钟、洋表、洋毯、洋灯、洋桌、洋椅之类,一概不用。”这从反面可以看出,当时许多清朝官员的宅邸内是一应西式陈设。这趋洋的风气也传到农村,江南吴江县乡下的书香人家也点了洋灯看书。《文明小史》第14回。
四、清代后期汉族风俗学史情况
1.清代后期学者对风俗的论述
有清一代,随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发展,我国的传统风俗得以空前的丰富,又由于印刷技术的进步和外国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这一时期的风俗学着作空前地多了起来。特别是到了清末,更出现了黄遵宪这样在风俗学理论方面有突出建树的“风俗学家”。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人。出身于商人官僚地主家庭。清同治六年(20岁)入州学,十二年(26岁)考取贡拔生,光绪二年(29岁)考取顺天乡试举人、三年任驻日本使馆参赞、八年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十六年任驻英使馆参赞、二年后任驻新加坡总领事;光绪二十年(1894)回国在张之洞幕下主持江宁洋务局,积极参加康有为的强学会活动,创办了《时务报》。光绪二十三年(1897)任湖南长宝盐法道,并署理湖南按察使。着有《人境庐诗草》、《日本杂事诗》、《日本国志》等。
他出生于鸦片战争以后,亲身经历了帝国主义殖民者对中国的侵略,受到资本主义启蒙思想的影响,与康有为、梁启超等一起投身于改良主义的运动,提倡风俗研究,希望通过移风易俗来治理国家、振兴国家。并身体力行,深入民间,搜集客家山歌;提倡妇女天足、婚姻自由、办女学塾;还在日本进行社会考察,在所撰的《日本国志》中记录下了许多宝贵的日本风俗事项。更重要的是,他对风俗之形成、特点、内容、研究目的和方法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和研究。他在阐述风俗之形成及其传承性、地域性、社会性、变异性特征时说:“虽然,天下万国之人、之心、之理既已无不同,而稽其节文,而乃南辕北辙,乘隔歧异,不可合并,至于如此:盖各因其所习以为故也。礼也者,非从天降,非从地出,因人情而为之者也。人情者何?习惯也。川岳分区,风气间阻,此因其所习,彼亦因其所习,日增月益,各行其道,习惯既久,至于一成而不可易,而礼与俗皆出于其中。”又说:“风俗之端,始地至微,搏之而无物,察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然一二人倡之,千百人和之,人与人相接,人与人相续,又踵而行之;及其既成,虽其极陋甚弊者,举国之人,习以为然;上智所不能察,大力所不能挽,严刑峻法所不能变。夫事有是,有非,有美,有恶,旁观者或一览而知之,而彼国称之为礼,沿之为俗,乃至举国之人,辗转沉锢于其中,而莫能少越,则习之囿人也大矣!”“五帝不袭礼,三王不沿乐,此因时而异者也。”“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此因地而异者。”他把朝会、祭祀、婚娶、服饰、饮食、居处、岁时、乐舞、游宴、神道、佛教、氏族、社会、技艺、物产等皆作为风俗之内容。他研究风俗之目的,是移风易俗、改造社会、治国安民,他说:“先王之治国化民,亦慎其所习而已矣”,“古先哲王,知其然也,故于习之善者导之,其可者因之,有弊者严禁以防之,败坏者设法以救之,秉国多者,其念之哉!”(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三十四“礼俗志”,光绪二十四年浙江书局重刊本)
2.第一部风俗史的出现
张亮采,湖南萍乡人,生活于清末民初,所着《中国风俗史》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本风俗史学术专着。“萍乡张亮采编篡”;书前《序例》,署“宣统二年九月既望萍乡张亮采识于皖江之寄傲轩”;上海商务印书馆辛亥年(宣统三年、公元1912年)11日初版,32开本,竖印。据此可知作者是于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灭亡前夕完成了这一着作的。该书上起自太古,下至明代,把中国风俗的发展历史分为浑扑时代(自太古至周中叶)、驳杂时代(自春秋至两汉)、浮靡时代(自魏晋至五代)、由浮靡而敦扑时代(自宋至明)四个阶段来叙述。该书把风俗的范围和内容看得很广泛,如第二章,写唐代风俗,其目次包括饮食、衣服、科举之观念及仕宦之现影、忠义之缺乏、人民之规避税役、朋党、清议、氏族、家法、婚娶、赌博、斗鸡走狗养鹰、游宴、任侠刺客、械斗、巫觋、言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