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的上海,另一种文明婚俗悄然兴起。有的女青年为了了解男方家庭而在订婚之后由媒人陪同择日登门拜见未来的公婆、丈夫,此后一直到举行婚礼之前都可以与男方接触,此俗被称为“通脚”。这种做法与汉族传统婚俗中直到结婚之日掀去盖头,夫妻才第一次相见的做法有很大的不同,表现出婚俗走向进步的新特征。比民间婚俗更进一步的是清季受到近代教育的知识分子或革命党人的自由恋爱、自主结婚,虽然并不普遍,但代表了晚清社会婚俗变化的正确方向。在此基础上,清末“文明婚礼”应运而生。
5.文明婚礼出现
“文明婚礼”,除婚礼地点不在教堂、不用牧师主婚外,许多礼节大致从西礼中移植过来,虽然杂有中国传统昏礼的某些内容,但精神和形式基本上西化。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记曰:
亲迎之礼,晚近不用者多,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礼堂所备证书(有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姓名),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即媒妁)、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词,亦有主婚人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结婚歌者。
文明婚礼,实有三长。一、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取男女之同意,以监督自由。其办理次序,先由男子陈志愿于父母,得父母允准,即延介绍人请愿于女子之父母,得其父母允准,再由介绍人约期订邀男女会晤,男女同意,婚约始定。二、定婚后,男女立约,先以求学自立为誓言。三、婚礼务求节俭,以挽回奢侈习俗,而免经济生活之障碍。结婚之日,当由男女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事,礼服一袭。文明婚礼制无定式,当时社会所习行者如下:
一、奏乐。二、司仪人入席,面北立。(以下皆由司仪人宣唱)三、男宾入席,面北立。四、女宾入席,面北立。五、男族主婚人入席,面南立。六、女族主婚人入席,面南立。七、男族全体入席,面西立。八、女族全体入席,面东立。九、证婚人入席,面南立。十、介绍人入席,面南立。十一、纠仪表人入席,面北立。十二、男女傧相引新郎新妇入席,面北立。十三、男傧相入席,面北立。十四、女傧相入席,面北立。十五、奏乐。十六、证婚人读证书。十七、证婚人用印。十八、介绍人用印。十九、新郎新妇用印。二十、证婚人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二十一、新郎新妇行结婚礼,东西相向立,双鞠躬。二十二、奏乐。二十三、主婚人致训辞。二十四、证婚人致箴辞。二十五、新郎新妇谢证婚人,三鞠躬。二十六、新郎新妇谢介绍人,三鞠躬。二十七、男女宾代表致颂词,赠花,双鞠躬。二十八、奏乐。二十九、新郎新妇致谢辞,双鞠躬。三十、女宾代表唱文明结婚歌。三十一、证婚人介绍人退。三十二、男宾退。三十三、女宾退。三十四、新郎新妇行谒见男女主婚人及男女族全体礼。三十五、奏乐。三十六、男女主婚人及各尊长面南立,三鞠躬。三十七、男女平辈面西立,男女晚辈面东立,双鞠躬。三十八、男族女族全体行相见礼,东西相向立,双鞠躬。三十九、男女傧相引新郎新妇退。四十、男女两家主婚人及男族女族全体退。四十一、纠仪人司仪人退。四十二、茶点。四十三、筵宴。
三、丧葬风俗
1.丧葬有制
清代后期,仍然实行丧葬有制。为了保证丧葬礼制的实施,清代统治者不惜约之以严刑峻法,严令各地丧葬,“务从简朴,毋得僭妄。”光绪《钦定大清会典》卷三九八《礼部·丧仪》规定,丧家若因财力有限,不够礼制规定的可以从简,但独不能以下僭上。若有僭妄,律令规定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用;无官者杖五十,罪坐家长,违式之物责令其改正;承造违式之物的工匠并笞五十,自首免罪。此外,清代还专门设立违礼纠察队,查禁违礼行为;并责成地方官推行礼制,要求“居官以正俗为要务”;对士庶治丧遵礼之人量加劝奖,以求在全国上下实行礼制,确保社会生活以礼而行。
2.厚葬成风
但是不管统治者如何控制,违礼越制、重殓厚丧的事总是时有发生。重殓厚丧在汉族文化中根基甚深,与传统文化“敬天法祖”、“慎终追远”等观念紧密相连,因之很难改变。清代后期,在沿海地区,由于工商业发达,社会经济生活水平提高,在丧葬风俗方面,盛行厚葬之风。当然,实行厚葬的主要是殷富之家。至于官宦人家,则因受朝廷礼制的束缚,不能过分地奢侈铺张,但仍比普通人家要浮靡排场。相比之下,厚葬之风在北方,特别是天津等地比较盛行。
光绪四年(1878年),天津一古董老板出殡,“铙钹喧阗,幢幡缥缈”,“头锣而外为飞龙飞虎等旗,头牌掌扇、雉帽、蛇鞭、文执事外又有长枪、大戟、巨斧、金瓜为武执事。次而真亭、罗伞则绫锦凌云,绣幡则金碧映日,此外为香亭、炉亭、玩器亭、敕诰亭等,而又鬼斧神工、勾心斗角,有木刻祠宇一架,门外额以俎豆馨香字样,有门而阶而廊而堂,规模毕具,制度精工。”《申报》1978年11月19日。如此豪华的丧葬场面还只是“津人常用之件也”。报道此事的记者好奇地打听丧主功名,结果仅举“孝廉国学以对”。对此奢风,地方官府曾试图改革,然而民间照旧我行我素,禁令刚过两天,天津“东门外南斜街又有两家出殡,一来一去,仪从辉煌,路途拥塞,未至灵辆,相左不能前进,几经周折然后过去。”《申报》1878年11月19日。这里葬仪变成了财富和势力的的显示。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占领天津期间曾强行禁止在家停放灵柩,必须随死随葬以防传染病的发生。清政府接管天津后停柩之风立即死灰复燃,或21天,或29天,甚至将棺木摆在家里达数月之久,停柩期间延请僧人诵经超度,有钱人家除僧人外还请来道士、尼姑、喇嘛,花费达千百金。甚至有“去冬死人,于今夏出殡,延僧、道、喇嘛连念经百余坛,竟因经棚香烛失慎,全宅付之一炬。”《大公报》光绪三十年四月二十七日。念经只是出殡前的一项仪式,真正出殡时,“仪仗亭座点缀外观,其巨富者之殡仪更无限制,仪仗亭座之排列迤逦至数里……聘京都上等工匠制作纸人及车船房屋等物,其纸人之衣皆以绫缎为之,此项工价有多至十千金者,其一殡之费用有多至数万金者”。厚丧之风愈演愈烈,引起公众舆论的强烈不满。有人甚至建议国家立法严禁厚丧,提倡用西方“良风美俗”改造中国。
同治年间,有人讥讽这种丧葬之俗时说:“商纣炮烙惨莫比,犹且加生不及死……谁知吴俗民居稠,贫家墓地无力谋,竟举亲柩付烈火,竟视父母同深仇。悲风箫箫振林木,新鬼烦冤旧鬼哭。”袁学澜:《适园丛稿》卷六。
3.传统丧礼因袭如故
清代后期,广大的汉族民间仍然流行着传统的丧葬礼俗。人死,北京丧仪要开殡书、念“倒头咒”。《民社北平指南》说:“平市之业堪舆者,大都兼业阴阳,人死后开死者之生年月日,谓之“开殡书”,又名“殡榜”,书上率为择于某日时入殓,停柩,并禁忌某相(即属相。例如忌马,则属马的人在死者入殓时不可在旁,否则会导致种种灾祸出现),亲丁不忌。”“停尸于床,合家举哀。富者延僧诵经,谓之倒头咒。”范祖述《杭俗遗风》丧事类“批书入殓”条也载曰:“僧人旁念材经。”可见此俗南北皆有。而南方则要于孝堂外挂遗像、挽联、设神主等风俗。《杭俗遗风》载曰:“孝堂外,挂神像,旁挂孝子挽联,灵桌供神主,男女从杯箸香炉烛台之类。”小殓后还要给给死者套米斗。民间认为尸体旁有十二生肖动物走过,要僵尸挺立,套上一个米斗,尸体便站不起来了。范祖述:《杭俗遗风·丧事类》。
人死三日,要“接三”。《民社北平指南》曰:“死三日,为接三,门外设鼓乐,立幡(男左女右),或铭旌,随满汉而异。亲戚悉赴奠。夜延僧唪经,送纸糊车马扛箱于相近之旷地而焚之,曰送三。送时,孝子复哭于灵前,合家亦号泣。至夜,僧入棚放焰口,孝子按时跪灵举哀。”南方则有题主之俗。《杭俗遗风》载:“殁日之第三日,请善书者题书神主,魂魄二幡。主字只写王字,为后日另行点主。”送殡队伍回来后,于死者牌位前举行“点主”仪式。哀乐声中,点主者(一般为当地最有学问且有功名的读书人)毛笔蘸上死者长子或孙子手上的鲜血,在预先写于灵牌的“王”字上点一个点,成为“主”字。这一点,表示子孙代代血亲相传。然后用红布包牌送进祠堂,叫做“进主”。
入殓,《南京采风记》曰:“入殓,届时亲人均须环送,即将亡者舁入棺内,棺内诸物为:黄土、石灰、炭屑、雄黄、衾、褥、鸡鸣枕、脚炭、纸卷;棺外诸礼节为:兜巾、暖肩、分金、收钉、上凳、安位、叫好、正荐魄幡。”《杭俗遗风》载:“亲人均应跪于材前,材内底下稍用桴炭、草纸盖好,再用七星板压住,然后衾褥入殓。”
出殡时,亲友要前去吊丧送葬,届时所送的吊仪有所讲究。《杭俗遗风》载曰:“除亲友送礼吊奠外,至亲如儿女亲家,又须上饭。礼用素席汤饭、龙香彩烛、五花五神、祭轴、绫匾、绫对、四事。龙香者,高三尺许,上有顶,下有座,中立一柱,盘龙一条,装饰人物花卉等。在改用香亭一座者。彩烛亦高三尺许,下有座,纸扎白象一对,象背插烛;或改用宫装仙女,手擎彩烛。五花五神者,造像生花五盆,像生神五位,长尺有半,暗藏戏文一出。有改用八仙者。总之,愈出愈奇,愈形讲究而已,此系花神店所造,用五色绸绢为之。祭轴呢羽绸缎不等,匾对、挽联,以白绫墨字为重”。又杭俗约定,女婿、女儿及孙婿、干儿女等,须送树灯一架。这种树灯,是向寺院租借的,高约丈余,上有宝盖,下有座,朱红油漆,彩画描金,中立一柱,柱周围排列曲柄灯座共七层,每层点琉璃灯七盏,共计四十九盏。因其形状像树,故俗称“树灯”。送树灯者多,则象征死者家里人丁兴旺。
在四川巴渝地区、陕西华县等地则要给死者发“路引”。“路引”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民间认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阎王小鬼的阻拦。“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住址等等,要由治丧人将死者的情况一一填写清楚,纸上印有这样一段话:“尊奉佛法僧三宝,愿我佛大慈大悲、兹因大限已到,特此路引前往丰都阎罗天子殿前报到。伏愿怜悯,大施慈悲,度信士某某极乐世界,不胜哀祷之至!”“路引”上面还有盖3个大印,一个是“阴天子印”,一个是“城隍印”,一个是“地方衙署印”。当人死,其家人在烧了“倒头钱纸”之后,便把“路引”填写好,然后焚烧掉,以示死者顺利通过阎王殿。四川丰都为鬼城,是十殿阎王所在地,因此,该地出售的“路引”价格最贵。人们每到此地总要多买几张,以送亲朋好友之长辈。
4.七七追荐依然流行
传统的七七追荐之俗,在清代后期依然流行。首七,一般在死后的第六天举行,《杭俗遗风》曰:“做七,须在第六日上,故首七名曰“敲头六儿”,必用土地庙和尚为合式,盖首七宜乎敲打,以其能技也。拜十五忏,挂功德画,张挂榜文,唯例如不放焰口,只观灯而散。”也有从第七天开始作首七的。《满汉礼俗》曰:“有从亡人死的第七天念起的,叫做迎七。”
二七在死后第十四天(或第十三天)举行。《杭俗遗风》载:“二七与煞期不远,有兼煞七法坛,或论做送七的。”
三七由和尚念受生经,晚上放焰口。《杭俗遗风》载:“三七亦和尚所做,须还受生经。晚放焰口。”三七时为了避免死者投生饿鬼,丧家应遍施食于鬼神。施食仪式通常是在黄昏时举行,届时,取一净器,盛以净水,及少许米饭糕饼之类,右手按器,口念经咒,后称如来名号;再取食器,泻净地上,以作布施,超度饿鬼。方立天:《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64页。
四七,按民俗,多由亲戚出钱请和尚念经。据《民社北平指南》所载:“亦有按七日唪经者,僧道番尼无定,有同时并举着,曰“对台经”。普通皆用僧。以其价廉耳。”
五七按俗应请道士做道场。《杭俗遗风》曰:“五七应做道士,大者九人,或七员、五员、三员不等。最大者铺设满厅经堂,均有三层方疏像板,搭天门地户玄都。天门门塔榜厂,纸扎蛟龙,并值年月日时各神道,高七八尺,摆于门首。道士之功德有五:名曰符、朝、忏、炼、灯。亦有做七日、五日者。符者,须先一日发符,召请神将也;朝者,朝天上表也;忏者,志心朝礼拜忏也;炼者,水火炼度焰口也;等这,观灯也。更能破地狱,跪五方,种种做作。惟做朝法符之道士,头戴莲花冠、如意顶,脚登方学靴,穿绛衣。大二法师,均系全金结线,其花样有莫名其妙者。其余道袍,各色不等。最体面者,道士游街,均坐宪轿,上罩红伞,手执如意,用鼓吹彩亭行往庙观之中,迎请神将。试问有何功德,不过花费金钱,图热闹而已。圆满还须谢将,即所谓请帮助之友亲吃演习也。”
六七须由女婿操办。《杭俗遗风》曰:“六七以前,灵前只供素菜;六七正日,须女婿开荤。从早点心起,酒席汤饭,均宜咸备。倘无女婿,亲戚中有小辈者代之。”
七七又称断七,这一天只放焰口。一般人家追荐以七七为止,但有的丧家却因送七之人太多而有做十个七的。也有一些富裕人家,为表示家境阔绰而做十个七。
5.流行纸冥器
广东办丧事要给死者送纸“冥器”,即用纸、竹等扎成各种物具,象纸屋、纸轿、纸人、纸牛、纸马等,切在制作上得十分讲究,包括院墙窗户、楼台厅堂、书斋、花圃、桌椅几案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金银仓库和箱笼橱柜等,其中贮藏着金银纸绽和经牒。
此俗上海也有流行。光绪年间上海点石斋发行的《吴友如画室》中有一幅《冥宅宏开》图,画有一座高一丈四五尺、宽四五丈的纸物,门前挂有“奉政第”的匾额,左右分门房、茶房,中有大堂、边堂、卧室,室内挂灯结彩,陈设十分华丽,应有尽有,还有如同真人般的纸人身着真衣,侍立两旁。纸扎屋或其他纸扎物具要先放在灵前祭奠,待死者下殓后用火焚烧,以象征死者到了阴间仍然能享受阳世的生活。清末上海还有烧楼库的丧葬习俗宗月锄《语崇杂记》曰:“架芦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
在晋中地区,丧葬流行烧纸扎。纸扎既可以表示亡者的年龄,也可作为丧家的标志。亡者谢世后第2日为烧纸日,此时,要把“岁纸”挂到大门外一侧,摆设香案、阳寿牌位、祭祀等物品,以此说明亡者的姓名、享年、生前身份等,同时也昭示了主丧人家的门户地址。假使年岁不足享寿(60岁)的,其死后不得用岁纸。岁纸的条数越多,说明亡者的年龄越大。按当地方言“岁纸”谐音“续子”,以象征招魂、反演子孙。由此,在当地还形成了一种抢岁纸的习俗,人们将抢到的岁纸用红纸扎成三角小包,或“手圈”、“戒指”,别在腰间,或佩戴于身;甚至还为满月婴儿做“满毛圈圈”(将岁纸卷成条状缝在孩子佩戴的“长命锁”的颈圈上),以期婴孩能够长命百岁。在晋中祁县一带,丧葬岁纸又另有特色,要用整张粗麻白纸剪条,每一条为一岁,死者寿终多少岁就剪多少条,然后再多剪两条以祭天地万灵。这些岁纸要扎成幡状,出殡日,与其他纸扎一同拿到坟地焚烧。
6.太平军对传统丧制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