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国寸期汉族风俗文化的历史背景
1.民国时期汉族风俗文化的时空范围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的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的新型国家——中华民国。从此,中国社会走出了长期以来封建王朝循环更替的历史怪圈,并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下,开始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逐渐朝现代化方向的变迁。但是,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封建王朝,但并没有结束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中国社会仍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更使中国社会滑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深渊。成立于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闹革命,经过两次“国共合作”,先后推翻和打败了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和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并最后推翻了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反动势力在大陆的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国时期,发端于辛亥革命,终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历时38年。
民国之初,中国的疆域南起曾母暗沙,北至漠河附近的黑龙江上,西至帕米尔高原,东到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汇流处;东邻朝鲜,南接越南、老挝、缅甸,西南和西部与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阿富汗接壤,北与俄国毗邻。全国领土面积11166500平方公里。1945年,被日本割占50年的台湾重入中国版图,1946年,外蒙古宣告独立。此后,中国领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民国时期的汉族风俗文化主要就在这一空间范围内生存、发展和变迁;同时,在东南亚,以及欧美等地的华人聚居区内,汉族风俗文化的流布和传承也非常活跃。
2.民国时期的社会特点
1911年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王朝,但其果实却被军阀袁世凯篡夺。1912年开始的北洋军阀统治,虽然仍挂着“中华民国”的旗号,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并没有改变,中国政治反而由此进入了无序的纷乱的状态。肇始于1915年的新文化运动,点燃了中国思想启蒙运动的火炬,迎来了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新文化运动的骁将们,以崭新的姿态向封建文化进攻,提倡民主与科学,并从西方传来的形形色色的思潮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
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中国工人运动的兴起,中国共产党诞生了。从1924年开始的由国共两党合作进行的国民革命,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北伐战争,有力地动摇了北洋军阀的统治。1927年,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右派集团对共产党人实行屠杀政策,国共分裂,即将取得胜利的国民革命被葬送。1928年的“二次北伐”,结束了长达16年的北洋军阀统治,并确立了国民党对全国的统治。但是,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依然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控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强占中国东北。面对日本的入侵,国共两党实行第二次合作,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全民族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中国进入全面抗战时期。中国人民不畏强暴,进行了长达八年的浴血奋战。1945年8月,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终于取得了伟大胜利,从而解除了鸦片战争以来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威胁。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曾一度出现和平发展的形势。但国民党又背信弃义,挑起内战,向共产党领导的各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从1946年6月起,解放区军民对国民党的进攻进行了有力的反击。经过3年的艰苦奋战,中国人民解放军打垮了国民党的800万军队,并于1949年4月23日占领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南京。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华民族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3.民国时期汉族风俗的文化环境
民国时期,是一个社会动荡的历史时期,也是中西文化激烈碰撞、新旧文化相互交错的历史时期。辛亥革命以来,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不仅早已被打开,而且伴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新兴阶级的成长,各种新思潮也像开启闸门一样汹涌澎湃,各种新思想竞相传播、试验。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及文化诸方面的现代变革如潮水般冲击着中国,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着急骤的变化,使此期间的社会文化类型显现出多元的、斑驳的色彩。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给封建文化和帝国主义文化以强烈冲击,使资产阶级文化和无产阶级文化得以广泛传播,民主和科学深入人心。此后,在汉族社会的文化体系中,除原有的传统文化外,有资产阶级的文化,有帝国主义的文化,还有无产阶级的新文化。从阶层看,少数有产阶级文化程度较高,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民众则被剥夺了享受文化的权利;从地域看,部分沿海沿江地区文化较为发达,趋向于近代化,而广大边远地区以及内地则文化相当落后,仍固守传统文化,变化很少。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文化差异也十分悬殊,文化的区域性十分明显。对此,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依据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之原理,指出辛亥革命以来中国有三种文化:即“帝国主义文化”,一切包含奴化思想的文化,皆属于这一类;“半封建文化”,凡属主张尊孔读经,提倡旧礼经、旧思想,反对新文化、新思想者,都属于这一类;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1]。这段话精辟地、科学地概括了辛亥革命以来30多年中国文化的基本属性。
民国时期的汉族风俗文化正是植根于这种大的文化背景之中。此间的民众生活方式和风俗范式必然是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具体地说,整个国民的生活表现为在封建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了一些现代文明的成分。中国的芸芸众生是在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封建的生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是封建生活方式的塑造品,但随着清末最后一个皇帝被驱出皇宫,随着西方文明和生活观念的不断涌入,传统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遭遇到从未有过的挑战,尤其是那些不合时宜的风俗事象,尽管流过了漫长的历史,也被无情地抛弃,而更多的则是表现为在封建的内涵上雕铸现代的外壳。不稳定的社会滋生了不稳定的风俗,并使之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
二、民国时期汉族风俗文化的变珏
民国时期是汉族风俗文化演进中的一个特殊时期。在这一时期,传统风俗的现代化是汉族风俗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辛亥革命以来的无数社会精英,在风俗的革故鼎新方面所作的大量主观努力,则加速了民国风俗现代化的进程。民国时期汉族风俗文化的现代化是以其民主化、文明化为标志的,明显透示出以下几条变迁轨迹。
1.趋向人本
民国风俗发展史,贯穿了一个有目共睹的现象,就是于人的身心健康有损的风俗在逐渐减少,反之,被大力倡导并获得广泛流播的风俗,都把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革除“旧染污俗”的政令,推进社会风俗的改良。其目的是为了捣碎束缚人们个性发展的封建锁链,提高人的地位和尊严。与此同时,宋教仁、蔡元培等发起成立了社会改良会,力主“以人道主义去君权之专制,以科学知识去神权之迷信”,提出不押妓,不置婢妾,提倡成年以后有财产独立权,实行男女平等,提倡结婚、离婚和再嫁之自由,戒除拜门、换帖、认干儿女之习,废跪拜之礼以鞠躬、拱手代之,废大人、老爷之称以先生代之,废缠足、穿耳、敷脂粉之习,不赌博,为官时不受馈赠,一切应酬礼仪宜去繁文缛节,年节不送礼,吉、凶等事不为虚糜之馈赠,婚、丧、祭等事不作奢华迷信等举动,废除居丧守制之形式,戒除迎神、建醮、拜经及诸迷信鬼神之习,戒除供奉偶像牌位,戒除风水及阴阳禁忌之迷信,提倡公坟制度等36条改革旧俗的“章程”,用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去替代那些相沿成习的非人道的、戕害人性的陋俗恶习,体现出对人的生存价值的尊重。
之后的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目的是要把民众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战争期间自然也就伴随着种种文化革命,其中之一就是以人道主义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废除各种野蛮落后的习俗,恢复人的地位与尊严。在20世纪40年代的解放区,有相当多的蹂躏、摧残人性和压抑人格的陈规陋习得以真正根除。
2.科学化俗
破除迷信一直是民国移风易俗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这一时期风俗发展的一条基本线索。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迷信的地盘已趋萎缩,人们的迷信心理已相当淡漠。据民国22年刻本《闽侯县志》,福州共有已知修建年代的寺庙95所,而兴建和重修于民国以后者,竟无一所。据民国13年旅沪同乡会铅印本《定海县志》记载:有修建年代的庙宇共146所,其中修建于光、宣时期的29所(占19.87%),而修建于民国以后的8所(占5.48%)。在民国各地方志中,常可见到“僧道祈禳之风渐息”,“偶像之拜,形家之言,巫蛊之祸,日见消灭”,“禳灾祈福,祠祀鬼神渐废”之类的记载。作为各种神像置放场所的寺庙,在信仰者心目中本应视为圣地,可是,民国期间的许多寺庙被毁或改作它用,并没有激起信仰者的义愤,也没有出现群众性的护庙运动,这不能不视作民间传统迷信的心理衰微的表征。
在这种情况下,凡带有宗教迷信、盲目信仰性质的旧节令习俗,在民国各地也逐渐式微或被废除。如昌黎县“三月三日……官请城隍神像出门。祭于厉坛……不举行矣”;“七月十五日,是日为中元日,官祭厉坛如清明,民国亦不举行矣”;“十月初一,城隍出巡,官祭厉坛,今亦废矣”。临晋县“申月十五日,为中元,清制于此日祀厉坛,今废”。义县“五月五日,是日清晨,邑令偕同班房等诣城隍神前拈香毕,用轿舁城隍木像出巡,游行街市,邑令等步从于后,返归木像于神所,礼毕皆散,今废”[2],如此等等。不仅是节令习俗,其他类型的习俗中的落后、迷信内容也被科学、文明内容所代替。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是民国风俗现代化的必要途径和主要内容。
当然,民国风俗在涤荡迷信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五四”前后的统治者和一部分知识分子中流行着“祀天、信鬼、修仙、扶乩”等等迷信活动,还出杂志宣传这种迷信;称“鬼神之说不张,国家之命遂促”,甚至说鬼神之存在能用“科学”方法证明。竟有一些知识界人士自称“平日主有鬼论勘”,断言“鬼之存在至今日无丝毫疑义”[3]。可见封建迷信在当时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尚有较大的市场。
但民国风俗演进的总趋势是向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迷信势力遭到了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拥护者的抨击。当时在社会上影响最大的杂志《新青年》,常常登载以科学辟迷信的文章,如第三卷第四号“读者论坛”上发表了徐长统的《论迷信鬼神》一文,指出破除迷信的方法有二,“一日壮其胆力也”,“二日多求知识也”。作者举例说:“人皆以风为神物所呼吸,雷为天神之击鼓,而曾学天文者,必知其妄矣。人皆以磷光为幽灵所燃火,地震为鳌鱼之转身,而曾学地文者,必知其诬矣。”这就是说,人们掌握了科学知识后。鬼神迷信便不攻自破。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们用普及科学知识来破除鬼神迷信,通过破除鬼神迷信的宣传来普及科学知识,对广大民众迷信观念的淡化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3.政治易俗
还是在20世纪初期,资产阶级就认识到社会习俗与政治的相互关系,认识到改良社会习俗在政治进步中的作用,所以他们得出一种共识,那就是改良风俗必须成为社会全面变革的一部分,必须把政治变革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有人指出:“我国近十年来,举国上下,竞言变法,揭其纲目,不外政治二端,揣其要旨,则曰改良,上之所操者政,下之所习者俗。变政而不变俗,则政无由施;变俗而不变政,则俗无由此。盖政与俗,决不能相离而论也。”[4]不仅如此,资产阶级思想家和知识分子还具体论述了某些具体习俗改革与政治进化的关系。有的把改革婚姻家庭习俗视做政治革命的起点,认为“欲革政治命,先革家族命”[5];有的把改革发式、服饰习俗作为推翻清王朝的组成部分,认为“盖欲除满清之藩篱,必去满洲之形状”[6]。这样就强调了风俗改良的政治意义。
这种将移风易俗政治化的思路和做法,在民国时期得到继承和发扬。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为了尽快革除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种种弊端,造成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新的社会风气,将改良风俗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短短两三个月内,先后颁布了“废除贱民身份,许其一体享有公民权利”、“禁止买卖人口”、“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晓示人民一律剪辫”以及禁赌、禁烟、禁唱淫戏等一系列的法令与命令。在革命政府的领导与号召下,移风易俗很快发展为一场政治色彩浓郁的群众运动,各类改良风俗的团体,自然也就应运而生了。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则一直把移风易俗纳入革命的总体框架之中。20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各地领导组织的农民运动,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推翻族权、神权及男权,使“所有一切封建的宗法的思想和制度,都随着农民权力的升涨而动摇”[7]。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广东海陆丰苏维埃的所在地海丰,当地农会不仅替农民办学校、医院、合作社,而且还帮助农民组织妇女解放协会、婚姻问题研究会等团体,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大革命时期陕西农会领导的农民运动搞得轰轰烈烈。在陕西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农村妇女决议案》,要求把农村妇女组织起来,开展斗争。同时规定:婚姻须得女子同意,反对买卖制度及聘金制;严禁虐待童养媳和媳妇,禁止给女孩包脚;再婚妇女在社会上须一律待遇,不得歧视;妇女如愿再婚,其家人不得干涉;凡会员均不得虐待其妻女[8]。这次农民代表大会上还通过了《严禁烟赌决议案》,请政府严令禁止农民种烟、吸烟、赌钱,违者得惩。要求农协所在之地,严拿吸烟、赌钱之徒,酌量处罚,以儆效尤。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圣地延安,边区各级政府更是用法令的形式推行社会陋习的改革。如1939年8月1日,边区政府民政厅发给各县、区、乡训令,令饬严行放足运动,限6个月内全面完成边区妇女放足任务,并随令颁发禁止妇女缠足条例;1942年元月,成立边区禁烟督察处,颁布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1939年4月4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婚姻遵照本人之自由意志的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禁止包办强迫及买卖婚姻,禁止童养媳、童养婚(俗名“站年汉”)等陋习。为风俗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