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妾本就靠着母凭子贵,生了一个又生了第二个,白雨辰的胞弟机灵可爱,十分讨老爷子的欢心,于是这个傻儿子就越发显得多余了,一副呆呆傻傻的样子,被人拍一巴掌过三分钟才给个反应,还是露着小虎牙呵呵一笑,半个酒窝里仿佛盛着纯真又甜蜜的美酒,既不懂得生气也不懂得恼怒的样子。做母亲的,看着看着就心烦意乱起来,心说这孩子怎么就那么傻呢。
人心险恶,白雨辰在七岁那年,被乳母带着出门,假装去逛庙会,将他故意丢在了集市上。生母可能佯作悲痛欲绝地哭了一场,心肝儿肉的乱叫了一通,也就不了了之了。
市廛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煞是热闹,小贩们担着胆子吆喝着,卖豆腐脑哟,卖莲藕粉哟,卖花生粥哟……小白雨辰坐在一家破店面的门口,摸了摸自己饿得瘪瘪的肚子,委屈得扁着小嘴,却没哭。
娘说过,哭就打板子。
三寸长的竹篾,打在手心里,生疼生疼的,一下就肿起老高,打了十来下小白雨辰就再也忍不住哇哇大哭了。哭了之后是要饿肚子的,关在小黑屋里,三天不许吃饭,只给一点水喝。白雨辰饿红了眼,在柴堆里翻来覆去地找,蟋蟀蟑螂跳蚤,蜘蛛虫蛇蚂蚁,抓到什么吃什么,虽然那肉硬邦邦的,有些腥味扑鼻,既恶心又难吃,但总比饿死要好。
吃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肚子疼得直翻滚,胃里面火烧火燎般难受,小小的身子不断地撞在坚硬的墙壁上,以新的疼痛减轻身体内部的剧痛,他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脊背贴着冰冷的砖石抽搐着,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那股疼痛暂歇,胸中欲呕的感觉退散。
他在漆黑的小房子里蜷起身子,手脚并用,往小天窗的方向艰难爬去。外面下了雨,淅淅沥沥的,他颤巍巍地支起身子,将柴堆一摞一摞垒起来,踮脚将身体绷成一条直线,将惨白的小手伸出窗外。
那瘦骨嶙峋的手暴露在临街的烛光下,宛如一片簌簌发抖的秋叶。
手心里,接了一小泓雨水,却在迫不及待地伸进来品尝时漏了个干净,他饥渴难耐地用火一般难受的舌头,沿着手心手背舔了个干净,喉咙里发出小兽一般的呜咽声。神色疯狂好似吸血恶魔。
天知道,这点水远不足以慰藉他,他的脏腑之间依旧灼痛如火烧,可是孩子很小,破坏力很小,也很容易满足。他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整个人安静下来,瘦弱的身躯贴墙靠坐着,一声不吭地伏于黑暗中,唯有一双眼睛辘辘发光。
那是他长这么大,唯一仅有的记忆。
剩下的便是母亲尖利的呼叫,在打开柴扉的门时操起墙角的一根烧火棍,重重地往他身上招呼,“鬼!恶鬼!”她从看到他这副模样的那一刻起,就认定了这一点,整个人呈崩溃状态。
将他打了个半死,拖在地上狂奔到了奶娘房里,吩咐有生之年再也不要让她看见他!
她已经打得脱力,手脚直抖,连看他最后一眼都不敢。
他明明不想记住的,可是偏生记住了母亲最后留在印象中的那副样子,不再是温柔可亲的,而是宛如地狱恶鬼一般狰狞。
她满头散发,眼神狂乱,嘴唇颤抖发青,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
他在那一刻觉得,这已不是自己的娘了。奶娘给他洗了个香喷喷的澡,虽然洗下大半桶血水,可他仍然很开心,在血色的浪花里手舞足蹈的样子。
奶娘深深地看他一眼,“痴儿……”已是泪流满面。
“痴儿是什么意思?”他歪着小脑袋问。
“痴儿是说,”那个秉性良善但却地位低下的女人告诉他,“你今后会遇到一个疼你爱你的人,正如你爱上他。哪怕是飞蛾扑火,依旧是不改初衷,此乃痴。”
傻子对爱是忠贞不二的,真正的矢志不渝。只要那人赐他一口饭,他便认其为主,挫骨扬灰不更其志。
奶娘给他擦干净满是新鲜血痕的身体,涂了清凉的止血化瘀膏,再换上崭新的绸布衣衫,他从头至尾都很乖,奶娘伺候得很轻松,像在摆弄一个小偶人似的。新料子刮在伤痕上好似藏了细细刀片,他忍着痛不敢叫唤,也不哭泣,只是咬着下嘴唇不说话。
咬出血来了被奶娘看见,拍了他一下,叹道:“怎的如斯傻笨!怪不得七夫人她……”剩下的不说了,抱了他从后门疾走,上了一顶软轿,走了大半天功夫。
他又累又饿,浑身上下说不出的疼,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到了一个热闹喧嚷之地,奶娘将他拍醒,他睁着茫然不知所措的眼睛,看了看四周围,发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之地。
奶娘牵着他的手站在街心,骗他说,要去给他买好吃的桂花糕,让他站在原地等候。他最喜欢的就是桂花糕了,软软糯糯的特别香甜可口,可是一年到头难得吃上一回,欣然应诺。
奶娘走了,临走之际似乎望了他一眼,随即消失在穿行如梭的人流中。
周围形形色色的人走过,却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街道两旁屋宇环绕,不少红檐绿瓦,煞是瑰丽霸气,却不是他所熟悉的门庭。
他站累了,又不敢动,怕奶娘待会儿找不到自己。直到有富贵人家赶着马车吆五喝六地冲过来,四蹄扬起,差点将他撞翻在地,幸得及时扭转马头,他才捡回了一条小命。车上马夫扬起马鞭对他怒声呵斥:“小杂种!死开!”他才形色僵硬地退到一边的屋檐下,呆愣愣地坐下来。
下雨了,破旧的屋檐无法遮雨,他瑟缩着肩膀蜷身于角落里,从枕着的胳膊缝隙里看着外界,天上咻地一声打雷,再哗地一声闪电,红红白白的光芒煞是好看。
如果还有力气的话,他几乎想要拍手大笑。可是他饿得实在无法动弹了,身上的老旧新伤在这个潮湿天气里发作得厉害,一阵比一阵疼,疼得他脑门上直冒烟,只想以头抢地,以获得片刻的安宁。
事实上他这么做了,额头上的血顺着眼角淌下来,垂到苍白纤细的下颔上,这种温热的感觉令他眷恋,好比饮鸩止渴,但他不介意,他感到心里稍微好受一点。
“主子,您慢点。”满目黑暗之中,忽然传来一个轻灵如梦的声音。
他微侧着小脸,循着那个声音望去,好像沙漠久旅突然发现了甘美的清泉。
两个年轻的少年人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衣着华美璀璨,面容端丽无暇,好似画中拓下来的神仙中人。其中一人为另一人撑着天青色的雨伞,为首的少年却不甚领情,一把推开他疾走而至,步伐迈得又稳又快,冒着大雨往屋檐下冲去。
后面的少年疾呼:“主子,您慢点!”
小主子一副大人模样地走到了他的面前,躬下身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永远记得那一幕,小主子弯着眼睛笑的样子真好看,声音柔柔的有种直透心扉的力量,可惜他答不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
他的本名自己早就忘了,大概跟阿猫阿狗有的一拼,随便给人安上的,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怎么可能叫这样一个恶俗的名字。可是在家的时候,都没人正儿八经地唤过他名字,当着爹娘的面,下人们也许会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大少爷”,私下里没人时,旁人一般都是叫他“小傻子”,就连娘亲,也是“没用的东西”,“蠢货”地叫他,他实是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你的意思是没有名字,还是不记得了?”小少主的表情显得有些惊讶,看他凝神思索的模样,蓦然笑了,“没关系,那个不重要。”
他又继续摇摇头,动作幅度很大,晃得一片头晕眼花,几乎看不清眼前物事。他想说不是的,那个很重要!至少他想要一个名字。
一个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名字。
小主子似乎懂了,脱下自己厚实的外套裹在他的肩上,将他冻得僵硬的身体拥进怀里,凑近他耳边,用微笑的语气轻声说了一句话:“雨辰,我管你叫雨辰可好?我在雨天遇见你的。白雨辰,字少篱,望你早日挣脱囚笼,一飞冲天。”
温热的气息一直萦绕耳边,他终生都记住了这一句话,也记住了这一个名字。
这是洛景赐予他的,新的魂灵跟生命。
隐姓埋名,随侍左右,出生入死,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要背弃这样一位主子,哪怕旁人说的他再不济!
白雨辰这个名字,是他珍而重之的瑰宝,从不肯轻易使用,更不肯轻易叫人知晓。
与他有着同样身份的还有另外一些人,每个人都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仿佛带着面具的隐形人,哪怕行走市廛依旧不沾染一丝人气。
这一群隐形人,借助着酒楼、赌坊等热闹场所隐藏自己的行迹,可以说是他的第一批朋友,也是他需要随时监督的人员。
这是在无数次同生死、共患难中建立起来的感情,他们之间的羁绊,因了洛景的存在,而变得更加深厚难解。
值得一提的是,洛景在那个雨夜里将衣服披上他双肩的那一刹,是另一双温暖的手将他抱在怀里,嘴里埋怨道:“主子,你能不能别这么多废话?再说下去天都亮了,还不快点救人,你是要等他全部死透吗?”
那个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宛如九天之上的星辰,埋首在他并不宽广的胸前,他平生第一次有了安全感。
他后来知道,那个人的代号是——陆廉,一个很讨厌,老是咋咋呼呼,但是同样给过他温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