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狼一直在人类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工业革命以来,以狼为主角的小说多次出现,并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这实际上反映出人类精神的反思,在人类重新思考和自然的关系时,狼成为一个代表的物种。(图片150)
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狼是强悍生命力的艺术符号,是自然界和人类文明社会原始的、充满鲜活气息的生命力的象征。《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它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这个声音吸引着它。最终,它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野生动物的生活。
《野性的呼唤》在简单的故事中蕴含着复杂的内涵。人类在文明进步与自身进化的同时,离自己的纯朴本性也越来越远,那荒野的呼唤也越来越让人感到陌生;而那种升华的、纯朴的自然本能——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巴克挣脱最后一点羁绊奔人荒野时,人们隐约意识到只有它才能真正追随那神秘的呼唤。
另一本关于狼的名着也引人关注——莫厄特的《与狼共度》。莫厄特是世界上读者最多的加拿大文学家之一,《与狼共度》是作者与一家狼在草原地带共度一个夏天的记录,但它带给当代人的遐想和余思是悠长而深刻的。
1946年,莫厄特受加拿大政府的派遣,到北极地区去考察狼的“罪恶”,取得证据,以便对其实行制裁。因为那边来的报告说,那里的驯鹿数量急剧减少,都是因为狼的十恶不赦。
莫厄特单枪匹马地出发了,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北极地区,和那里的狼群,特别是其中的“乔治一家”共同生活了一年,也详详细细地观察和考证了一年。但是,一切的证据都似乎偏离了政府的目的或者是莫厄特的初衷。(图片151)
以下就是莫厄特亲眼目睹的事实:
这一天,晴空万里,莫厄特架起望远镜对准狼窝,等待着两只成年狼的出现。但是,从上午观察到下午,仍然一无所获。当他灰心丧气地转过身时,却发现,那两只狼就在他的身后,不出20码远的地方,直端端地冲着他坐着,看上去轻松舒坦,愉快安闲,渴求好奇,已经好几个小时了。狼性不是凶残的吗?为什么不在莫厄特毫无准备的时候攻击他呢?
又一天,为了近距离观察狼,莫厄特把自己的营地建在了狼的领地之内。当觅食归来的狼发现时,表现出来的是迷茫,犹豫和完全不知所措。它只是直愣愣地盯着莫厄特和他的帐篷,目光是那样地深长。结果是莫厄特发出了抗议的声音。它这才站起来,生气勃勃地、有条不紊地沿着莫厄特的帐篷做上标记,然后,改道而行。狼不是贪婪的吗,为什么这么忍气吞声地就割让掉自己的领土呢?
莫厄特亲眼看见,一只狼一次吃下去23只老鼠;另一次则在不到一个小时内,捕食了7条体重可达40磅的北方大梭鱼。这些不但满足了它自己的需要,还能带回去反哺幼狼。通过多次的追踪观察,莫厄特还发现,三五成群的狼合力追捕猎杀的都是老弱病残的驯鹿,而且还不是每次都能得手,因为它们速度和体力有限。为了得到科学的证据,莫厄特又进行了粪石研究,结果48%的粪石中含有啮齿动物的遗骸。狼不是灭绝驯鹿的罪魁祸首吗,为什么它们的主食会是老鼠和北方大梭鱼呢?
对刚刚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莫厄特来说,狼的世界比人类世界更可爱,更令人迷恋神往,因为它给人类带来的不仅仅是荒漠上顽强生命的象征,不仅仅是茶余饭后的妙趣,而是今日进步意识的启迪,是生存与发展的样板。
从根本上说,狼在维护自我世界的生态平衡方面,趋于尽善尽美,鲜有人类社会那样的重重危机。比如,在狼的世界里不会出现资源匮乏,因为它们对资源的要求就是食物,而食物又是丰富多样的;由于狼的征服欲、占有欲是十分有限的,这就使得它们的消耗极其有限,仅以能维持生命为度,因而没有破坏和毁灭的冲动,不至造成物种的濒危和灭绝。水里的游鱼,地下的鼠类,草原上的病弱驯鹿,形成了狼的主要食物网络,由于网络的互补性强,这就从外部条件上保证了狼的种群在消费品供给上的平衡稳定。另一方面,狼又有极强而神秘的内部调控能力:丰年多产,灾年不育,这就排除了因出现“人口爆炸”而引发综合危机的可能性。或许是由于本能的预见性,狼总能与岁月的起伏跌宕同行。尽管狼也有领土的要求和尊严,但它们能够避免自我能力的异化,决不诉诸武力去解决争端。
《与狼共度》在表现人、动物、环境的关系中,突破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沙文主义,克服了人类传统行为的惯性,批判了人类在开发自然的过程中的霸主态度和殖民行为。在作者眼中,狼似乎是我们雍容大度的友好邻居,它们安身立命,自觉地与自然一体的生存之道堪称人类的榜样。莫厄特感叹“狼使我认识了它们,也使我认识了自己”,可以说,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自省反思的一种声音。
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莫厄特观察研究叙述描写的是生活在荒无人烟的北极地区的原生状态下的狼,那是一些按照它们的本性,与它们的天敌和伴生物种平等竞争,相依相存着的种群。它们是和在人群密集区生存着的狼不同的。不是因为狼不再成为狼,而是因为千百万年来,人类自持有着越来越先进的文明,对身边的一切生物,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不论是弱小还是强大,都有恃无恐,烧杀抢掠的结果。俗话说得好,环境决定意识,既然人类用残暴的手段对待狼及一切生物,那么狼们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延续,也只能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来对待人类。在天长日久的改造中,原生状态下的狼性,也就是莫厄特在北极冻原上看到的狼性,也就一天天地被异化了,而人和狼的关系也就一天天地恶性循环下去。如此一来,为什么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狼会有着凶残的行为,为什么人们会对狼深恶痛绝,也就不难得到答案了。因为人类开始发展成一个自命不凡、企图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种群。
出入意料的是,进入21世纪的中国,也因为一本小说《狼图腾》的悄然上市,掀起了一股巨大的“狼文化”热潮。无论是在社会竞争层面对狼性精神的学习,还是文化教育层面对个体性格的培养,很多人都受到这股热潮的影响,如当选为2007年世界青年领袖的中国男篮队员姚明,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就曾经说过:
“你看过《狼图腾》么?我们就是要当那一群狼,我是头狼,但所有的狼要一起布阵,一起进攻和防守。我看《狼图腾》里印象最深的就是它们的整体作战和那股血性。如果有狼受伤了,绝不会拖大部队的后腿,它会心甘情愿地给别的狼作军粮,被吃掉也是为战斗做贡献。到了球场上,每个人都得拿出所有你能拿出的东西来,今天我们做到了。”
狼为什么会成为图腾?回到小说的具体内容上来,在额仑草原上,狼之所以能够从众多生物物种中脱颖而出成为蒙古人的图腾,根本原因就是,在草原的生物链条中狼处于高端最为关键的一环。
在草原生态系统中,肉食动物、草食动物与植物之间相互构成了一个动态平衡的食物链。而狼在这个食物链中则是占据着高端的、捕猎者的地位。通过维系自身的生存,对草原上人放牧饲养的羊、马、牛及老鼠、野兔、旱獭、黄羊等野生食草动物的猎食,狼间接地调节着草食动物与牧草之间的平衡关系。额仑蒙古人把狼作为图腾崇拜,正是建立在狼对生态平衡的关键性调节作用上。正是狼对人以及羊、马、牛的生命威胁,不但迫使人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和智慧,以提高生存能力,同时迫使人控制自己的欲望,不能过于贪婪(超越生存需求之外、无节制地扩大畜群和猎杀野生动物),自觉维护这种平衡关系。
也正是以宗教的神圣形式肯定了狼对草原生命与生态平衡的决定作用,那里的人才不把狼作为不共戴天的死敌而赶尽杀绝,从而使水草丰沛的额仑草原维系了几千年。在这样一种生存环境下,蒙古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存能力,形成了独有的智慧。因而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蒙古人打猎,打围,打仗都是跟狼学的。”
而要维系人自身的生存,又不能完全对无理性的狼听之任之,因为狼群对人的威胁也是致命的。“至少狼群的进攻,给牧场每年造成可计算的再加上不可估算的损失,使牧业和人类无法原始积累,使人畜始终停留在简单再生产水平,维持原状和原始,腾不出人力和财力去开发贸易、商业、农业,更不要说工业了。”于是,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富有智慧的猎手就出现了。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捕猎经验,机智顽强地与狼进行斗争,打狼、杀狼,但不是灭狼。为什么会形成既恨狼又拜狼、既打狼又不灭狼的悖论呢?毕利格说:“我也打狼,可不能多打。要是把狼打绝了,草原就活不成。草原死了,人畜还能活吗?”(图片153)
不灭狼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狼对整个草原的生态平衡具有关键的、不可或缺的调节作用。对于《狼图腾》这本小说,人们有多重解读。但它最大的意义在于揭示出,生态危机是全人类最大的危机。在《狼图腾》中,生物链中最重要的一环——狼,不仅不是人类的敌人,还是人类的朋友。狼的消失,是草原沙漠化悲剧的开始。这样的悲剧不仅仅发生在蒙古草原,几乎在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不同程度、用不同的方式发生过。
人们从狼的悲剧性命运中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人和狼的关系,其实是多么的紧密,“动物是人类的老师”,狼与自然的相处,以及狼的许多品格,都值得人类研究和学习。
人类和地球上一切生物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是相互依存,共生在同一个星球的,只是人类在成为地球主宰以来把它遗忘了,人类太得意忘形了。此时人们回望狼的身影,不再是计谋着血腥的杀戮,而是思考着人与狼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
五、人和动物和睦共处的加拿大
如果你去过加拿大,你就会对那里的动物有所感触。走在安静宽敞的路上,一群肥油油的乌鸦经常挡住人们的去路。它们的羽毛黑得发亮,扭动着滚圆的身体在地上打打闹闹,争先恐后地抢夺地上遗留的面包屑。玩到兴头上也不忘“哇哇”地叫上两声,那样毫无戒备,自由自在,好像这里从来不是人类的地盘。姿态姣好的鸽子也不会让乌鸦抢了风头,总是静静地在地上走动,一身银灰色的羽毛显得很优雅,脖子上闪着银晃晃光亮的绒毛更是雅致。海鸥散步的姿势真的很闲适,可站在海边一动不动,任凭海风吹拂的姿态就更美了。只见它双眼微闭,像是被海风吹得生疼,却也像是陶醉在曼妙的海风中。细腻的茸毛被海风层层吹起,静静观看的时候,还真觉得那是浮动在海鸥身上的一潭泉水。海鸥翱翔时的美感更是没法形容。他好像是被风送走的,灵巧得令人眩目,那舒展张开着的翅膀很坚定,毫不动摇的意志也使我为之动容。
在班芙的旅途上也让也可以让你饱览了动物们的风采。老羚羊带着小羚羊在公路中央悠闲地散着步,来来往往的车辆它们仿佛视而不见。笨重的黑熊们转着精灵的小眼睛,坐在马路边,欣赏络绎不绝的大巴与小车。如果你遇到了一只鼹鼠,并且喂它食物,它会毫不胆怯地去啃你奉献的美食,并且还会招来只一群小鼹鼠们大吃特吃。
在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有个小城叫做埃德蒙顿,此地远没有北京的气派,没有故宫、长城那样充满历史文化气息的建筑,当然也没有北京的喧闹、拥挤。作为城市,它的风格别具特色。
整个市中心建在山上,高楼林立的地方是政府机关、写字楼、商业区、健身中心。商业区的地下四通八达,相互联通。驱车离开市中心,别是一番景色。沿途有山丘,有开阔的草地、密集的树丛。道路时而平坦,时而起起伏伏。当你怀疑自己身处郊区时,购物中心、学校、超市又呈现在眼前。这里,城市与大自然交融在一起。
山丘、草地、树丛很少是人工雕琢的,它们保留了原有的自然景观。最美的景致在秋冬两季。柔柔的秋风中,道路两旁起伏的山丘上闪动着金黄的枫叶,在湛蓝的天空淡淡的白云映衬下构成一幅绚丽的画面。置身其中,顿觉神清气爽。树叶凋零的暮秋,早上或是傍晚,成群的大雁鸣叫着飞翔在蓝天白云间,一排又一排,这时你的心也似乎随着它们飞向遥远的故乡。冬天一场大雪、一次冻雾之后,树木像披上了银褛玉衣,住家后面白皑皑的雪地上常常可以看到兔子的身影和脚印。它们不怕人,人们从不伤害它们。只有走到距离它很近的地方,它才会噌的一下子,跑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