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通过考察自然界物质的运动变化而提出的“道”概念,必然要落实到人生哲理和政治行为上去。由宇宙论伸展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伸展到政治论。老子认为宇宙是逐渐生成的东西,那么它现在的地质的、地理的、气候的状况,也一定是某种逐渐生成的东西。人也是由物质分化产生的,也是自然物的一部分。和万物一样,也从属于“道”的法则。“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同上,第25章)人既然是自然物的一部分,人也应该遵循自然客观规律行事,遵道而行,就能获得无穷的力量。背道而行,必遭凶灾。
由于老子的“天人合一论”以天道推动人道,天人不二。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其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妄作凶。老子哲学的中心思想是强调按自然客观规律行事的重要性。所以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同上,第16章)。循道而行,就能终身不出毛病。老子主张,探索天道的人就应该与天道合为一体,探索物质本性的就应该与物质的本性合为一体;“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同上,第23章)。老子把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伸展到人类社会里去,伸展到政治领域里去,这就否定了人类社会矛盾的特殊性,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时代和阶级局限所致。但是,对于老子以天道推论人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应该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客观地具体分析。
1.天道无私
“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同上,第2章)。天之道生养了万物而不占为己有,施为万物而不图报,事业完成了而不夸耀,所以永远不会失去。正因为天道无私,它不是为了自己而生存,所以它能够长久生存。“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不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同上,第7章)。老子对天之道的认识是唯物主义的,揭示了“不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的对立转化的辩证思想。“功成身退,天之道也”(同上,第9章),人之道,“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同上,第9章)。他所赞誉的古代社会的领袖“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同上,第17章)是不乏其人的。汉初的张良和唐朝的李泌都是功成身退,口不言功的楷模,对当时和现实社会的发展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2.天道无欲
“衣被万物,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万物归焉,而弗知主,则恒无名也”(同上,第34章)。老子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变迁揭示了从夏朝开始由禅让制变成世袭制,私欲逐渐膨胀,建立了种族奴隶制王国以后,天下就不安宁了。他认为,“罪莫在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也。咎莫大于欲得”(同上,第46章)。老子开始触到了社会祸乱的实质根源“私有制”。但他不曾认识到,矛盾运动是推动人类社会的动力,没有找到揭露矛盾积极斗争,解决私有制社会的救世之策,而是以消极软弱的态度得出“知足之足,恒足矣”(同上,第46章)和“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同上,第37章)的结论,提出“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同上,第3章),让人们没有私欲,使那些贪得无厌的人就不能为世作乱了。并由此推导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同上,第3章)的救世之策。进而提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去利,盗贼无有”(同上,第19章)的见解,最后主张“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同上。第19章)的愚民政策。他滑向了片面地认为人们若能减少私心,降低嗜欲,灭绝了学术,天下就恢复太平了的唯心主义思想。
3.天道无为
“道恒无为,而无不为”(同上,第37章),“天地相合,以降甘露”(同上,第32章),这是自然规律。天之道看起来经常没有什么作为,却又没有什么它不能作为的。老子认为,人之道也应该遵循自然客观规律行事,不要妄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同上,第57章)老子把自然界的发展变化的规律伸展到人类社会,贬低了人的主观能动因素,除了他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根源以外,其社会思想根源反映了农业小生产者的政治要求和思想愿望。老子的“无为”学说,既能为头脑比较清醒的封建社会统治者所接受,有利于封建社会的统治,也有利于实现农业小生产者的思想愿望,起到了缓解阶级矛盾的调和作用。历史上的汉唐盛世由于遵崇道家“无为而治”的方略,实行宰相制,君主处于虚位化的“无为”状态,没有具体的行政职责,宰相日理万机,处于“有为”的状态,御史监督宰相不能做坏事,君主就可以“无为无所不为”,出现了国泰民安的盛世景象,人民也得以修养生息的机会。韩非子以法解老,把老子“无为而治”学说看作是用术的总原则。君主掌握主要的权柄,事情分散在四方的臣僚身上,君主只要虚静的对待他们,臣僚们就会各自表现自己的才能。君主就可以敞开大门,接受他们的政见和政绩。韩非子认为老子的“无为而治”是集结众人的才智,收缴总成果的策略,“无为”可以把自己隐藏起来窥测臣子的实情,可谓是“道”中有“术”,“术”中有“道”。
4.天道不争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同上,第73章),是因果相关的自然规律。像一张广大的天网,虽然稀疏,但疏而不漏。老子认为这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他以“不争”为“争”的辩证法思想是他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渊博的哲理所凝练出的智慧。他观察现实社会中的变迁,认识到人类社会的事物经常在对立关系中产生,不仅相互依存,而且相互转化的哲理,总结古遗训加以阐述揭示出“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同上,第22章)的客观真理,进而提出:“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同上,第22章)的辩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5.天道均衡
昼夜交替,寒往暑来的自然现象,从直观看来都表现为一种均衡性。自然界的这种均衡统一,不是人为外力给予的,而是由事物自身运动表现出来的。老子以天人为一的观点,把他从自然界得来的直观认识,运用到人类社会,面对当时社会阶级剥削、压迫,贫富对立的现实,认为人之道也应该像天之道那样“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同上,第77章)。老子也认识到当时社会阶级斗争的现实。“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正是他对“民之饥者以其上食税之多也”(同上,第75章)的概括批判。这是老子代表被压迫被剥削阶级提出的均衡主张和愿望。但是老子在考虑如何实现这种均衡的分配主张时,并没有提出积极的斗争纲领,而是把希望寄托在“唯有道者,是以圣人”。老子所指的“为而弗者,成功而弗居”的体道圣人,是农业小生产者的阶级要求的化身。因为农业小生产者他们不能主宰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并且主宰他们。
老子生活在春秋末年,亲身经历了周王朝由盛到衰的变化,并根据典籍史册记载夏商周以来的演变和人类在征服自然界的斗争中直观的影响,深化了相反相成道理的认识,以相互联系和转化的观点,揭示了刚柔,洼盈,以弱胜强的客观真理。老子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同上,第43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者莫之能先。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弗知也,而莫之能行也”。(同上,第78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之王者”,以其善下之也,故能为百谷王(同上。第66章)。老子以这些自然界相反相成的哲理,推论人道“圣人之欲上民也,必以其言下之;其欲先民也,必以其身后之。故,其居上而民弗重也,居前而民弗害也,天下皆乐推而弗厌也。”(同上,第66章)是说,天下人民都乐拥护而不厌烦。对这些相反相成哲理的精辟概括,具有朴素辩证法的局部真理。
老子认为自然界的物质运动是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以天道推论人道,由于人的私欲的膨胀,迷失了本性,导致天下祸乱。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复兴人之所以,以辅万物之自然”(同上,第64章),返回到人们走过头的道路,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发展,返朴归真。老子由想往到美化氏族公社式的纯朴安静的生活,是有其复杂的历史意义的,不完全是循环倒退的社会历史观,有其向往美好理想社会的进步意义。
从总体上看,老子的宇宙观是朴素唯物主义的,对当时的社会发展有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意义,但由于唯物论宇宙观的直观性和辩证法的朴素性,特别是以天道推论人道,导致其“消极退让”的人生观,“无为不争”的政治观和带有循环意义的社会发展观,是他朴素唯物论宇宙观自发辩证法不彻底性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