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守仁毕竟还有些名声,所以上司都得给他几分颜面,如此他就算给了全县一个满意的交代。
No.3 第二把火
孔子曾经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当孔子听人诉讼时,总是觉得各有各的理,很难让人判断是非曲直。
那究竟应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就是要让百姓无讼可争。那又怎样才能让百姓提高觉悟到没有争讼之心呢?看来是需要加强风俗教化,实行以德治国。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就曾说过:“教化者,国家之急务也,而俗吏慢之;风俗,天下之大事也,而庸君忽之。夫为明智君子深识长虑,然后知其为益之大而收功之远也。”
故而守仁当初在山东乡试时命题之一,便包括“及分封、清戎、御夷、息讼,皆有成法”。
想当初陆象山先生在知荆门时,其为官清正廉明,执法公正。有人诉状,他不拘早晚,必亲自受理,但他断案多以调解为主。如遇诉人隐私、有背人伦及有伤风化的,他便要劝说告状人自动撤回上诉,以维护风俗之淳厚。只有那些罪行严重、情节恶劣和屡劝不改的,才依律惩处。
由于象山先生治理有方,所以当地民事诉讼越来越少,到他上任的次年,来打官司的每月已不过两三起。
显然,象山先生就是守仁的榜样。
一天傍晚,庐陵县各乡村里都聚集了一群群的人,他们在阅看县里新张贴出来的告示。
有些会识字的人,便为大伙高声念道:“庐陵文献之地,而以健讼称,甚为吾民羞之。县令不明,不能听断,且气弱多疾。今与吾民约,自今非有迫于躯命、大不得已事,不能辄兴词。兴词但讼一事,不得牵连,不得过两行,每行不得过三十字。过是者不听,故违者有罚。县中父老谨厚知礼法者,其以吾言归告子弟,务在息争兴让。呜呼!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破败其家,遗祸于其子孙。孰与和巽自处,以良善称于乡族,为人之所敬爱者乎?吾民其思之。”
原来守仁的第二把火就是烧向那些好诉讼的,他为此写下了这道《告谕庐陵父老子弟》。
有了先前的教训,守仁再也不轻易受理状子了。
但是县官不受理,乡民则会不断往上递,有人甚至将状子送到了府衙、按察分司;有的则因官府不理而自行了断,从而引发了斗殴——民间时常发生械斗流血事件,往往很恶性,有个别严重的地方每年都会死不少人。
比如在闽南地区,互相结众仇杀之风甚盛,其起于永乐年间。彼杀其父,此杀其兄,并迁延杀其同社,以致结成不结之仇,订日互斗:本村壮丁不足,甚至会到别处去雇佣;及至临场互殴,竟有父子各受雇一方的,于是若不相识,拼命死斗,更以战死为荣。
显然,这些悲剧都是由于官府的不作为引起的。因此,守仁不能坐视不理,但必须改弦更辙。
看来这把火不烧是不行了,但是不能用猛火,只能用文火,因为移风易俗绝不能急于一时!
某一天,小心翼翼但又理直气壮的守仁便将一干属吏、乡中父老士绅、豪杰人物等,都统统召集到一起,要大家帮着自己拿主意。
此前,通过蠲免加派,守仁已经有恩于庐陵百姓,这是当地百姓不与他为难、体谅其苦衷的前提;而且他在告谕中也说得在情在理,不由得大家不听。
最后,大家在统一了思想认识后,便决定以恢复太祖旧制为根本,兼以采取各种具体的管理新措施。
在大家的建议和帮助下,守仁先是恢复了名存实亡的申明亭和旌善亭,又依国初旧制,慎选里正三老,使其委曲劝谕,重在调解,让他们重新负起教化乡民的责任。
守仁还注意加强社会教育,在庐陵在官七月之中,告示十六,使父老教诲子弟,毋令荡僻,要求各家家长对子弟进行管束和教育。
守仁为政不事威刑,惟以开导人心为本,很好地贯彻了自己的德治思想。因此,经过半年多的精心治理,当地严重的讼风算是被基本平息下去了。
如此一来,即便守仁去职,换上一些不作为的官员,也不会对当地风气产生太大的消极影响。可见治本的确要强过治标,教化风俗不可忽也。
时任太仆少卿的文宗严,是南宋丞相文天祥的裔孙,他重新刊刻了《文山别集》,并嘱托了守仁来写一篇序文。
想当年,在大宋即将土崩瓦解之时,身为赣州知府的文天祥率先响应朝廷勤王的号召,率领从当地募集到的一万多人的队伍奔往杭州附近勤王。后来,几经挫折,尽管战事不利,南宋方面兵败如山倒,但以文天祥、陈宜中、张世杰等为代表的抵抗派却一直在坚持抗元。
至元十五(1278)年底,文天祥不幸被元军擒获。元世祖对其礼敬有加,元廷多次威逼利诱,但文天祥始终不改初衷,只求一死,“今日事到这里,于义当死,乃是命也”。在被关押了三年之后,见于当时的动荡形势,元廷只得处死文天祥以绝后患。
几天后,他的妻子欧阳氏来为他收尸,竟发现其面如生。又从他的衣带中还翻检出了这样一段赞辞: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文山别集》者,宋丞相文山先生自述其勤王之所经历,后人因而采集之以成者也。其间所值险阻艰难,颠沛万状,非先生之述,固无从而尽知者。先生忠节盖宇宙,皆于是而有据。后之人因词考迹,感先生之大义,油然兴起其忠君爱国之心,固有泫然泣下,裂眦扼腕,思丧元首之无地者。是集之有益于臣道,岂小小哉!
古之君子之忠于其君,求尽吾心焉以自慊而已,亦岂屑屑言之,以祈知于世?然而仁人之心忠于其君,亦欲夫人之忠于其君也。忠于其君,则尽心焉已。欲夫人忠于其君,而思以吾之忠于其君者启其良心,固有人弗及知之者,非自言之,何由以及人乎?斯先生之所为自述,将以教世之忠也。当其时,仗节死义之士无不备载,亦因是以有传,是又与人为善者也。是集也,在先生之自尽,若嫌于祈世之知;以先生之教人,则吾惟恐其知之不尽也!在先生之自尽,若可以无传;以先生之与人为善,则吾惟恐其传之不远也!”
此前,文宗严的族弟已经就写序的事和守仁商量过了,所以守仁不好推辞,也无须推辞。
“呜呼!当颠沛之心而不忘乎与人为善者,节之裕也;致自尽之心而欲人同归于善者,忠之推也;不以祈知为嫌而行其教人之诚者,仁之笃也。象贤崇德,以章其先世之美之谓孝;明训述事,以广其及人之教之谓义。吾于是集之序,无愧辞耳矣!”
No.4 救民救火
在民间的传说中,庐陵是火神爷祝融的居地,是一座“火城”。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地的火灾特别多。
当然这是民间传说,守仁对此是有自己的认识的。他向来注重调查研究,通过一番了解,他发现火灾大多发生在夏秋之时,这是因天气亢旱所致。
而庐陵县城的民居,又都是木结构,且布局特别不合理。房屋之间,既无砖墙相间,又无火巷相隔,且建得非常稠密;加上街道狭窄,如此一旦发生火灾,就很容易发生窜火现象,一烧就是一大片。
守仁上任不到半年,庐陵就发生了大大小小的火灾不下几十起,被烧的县城居民有数百家之多,人员财产损失巨大。
如此严重的灾害,守仁自然不能无动于衷。在采取具体措施之前,他需要先干一件事情,以争取“上天”的谅解,这就是像皇帝下罪己诏一样——下一道“罪己书”,说是由于自己不称职,才获怒神人。
守仁这样做,主要还是稳定人心,让那些执迷不悟、妄信上天者都能看到自己的“诚意”。
随后,守仁便采取了具体措施:首先,他说服居民,凡临街的建筑,均要后退三尺,以拓宽街道。这样既作防火带,也便于疏散人口。
此外,每家房屋的两边要各退地二寸,作为火巷;另每家出银一钱,用以帮助临巷地的居民建筑砖墙,以断火势。
尽管这是利民措施,但执行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改造房屋这可不是一笔小的花费,还会损害到不少人的利益,因此很多人家起初都是有抵触情绪的。
这就需要守仁软硬兼施,拿出自己的官体来。他一面晓谕居民,一面对那些不可理喻者予以适当的惩戒;他知道,为官不能一味纵民,适当的时候就是要有官威!
关于这点,十年前他在江北录囚时处斩陈指挥,就可谓已小试锋芒了。
此外,守仁还组织、安排了消防事宜。如此一来,庐陵的防火救火问题便得到了基本解决。
除了化风俗和防治火灾以外,守仁还做了很多的工作。
当时狱牒盈庭,守仁通过对乡村的走访,大致了解了当地的具体民情,这对于他迅速而准确地断案是有很大帮助的。审案时,他注重以德感人,至有涕泣而归者。由是囹圄日清。
比如有一次,有父子二人因为一些纠纷来打官司。见父子二人互相指责,守仁于是对他们说道:“舜常常认为自己是最不孝的,所以他才能孝;而他的父亲瞽叟常常认为自己是最慈爱的,所以他才不能慈爱……”
“大人,小的不懂,这是为什么啊?”
“瞽叟只记得,舜是自己一手拉扯大的,现在为什么他不能让自己愉快呢?于是他便处处看不惯舜,为难舜。其实,瞽叟是不晓得自己的心已经被自己续弦的老婆改变了,他仍然以为自己能像以前那样慈爱,而因此越不能慈爱……”
“那舜呢,大人?”
“舜只是想着父亲从小照顾自己时是如何爱自己,如今父亲不再那么爱自己了,那一定是因为自己不能尽孝!舜整天想的都是自己不够孝顺的问题,所以他才越能尽孝啊……”
守仁的话还没说完,那父子那个已经有所感悟,竟互相搂抱着痛哭起来。向守仁叩谢过,之后便离开了。
守仁还杜神会之借办,立保甲以弭盗,清驿递以延宾旅。此法之良,乃至数十年犹踵行之。
明朝初年,明廷诏令实行严密的“里甲制度”,该制度规定: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轮流担任里长;余下的百户分为十甲,甲有甲首,每甲十人;对鳏寡孤独不能服役者,附于一甲之后,叫“畸零”,里长、甲首负责一里一甲的事务,十年一轮换。
当时设立此制度,主要是解决赋役的征收问题,兼有一定的社会治安功能。到了正德时代,这种制度已经近于瓦解,所以守仁在庐陵重新强化了这一制度,他划定县城内十户为一甲,乡村则以村为单位,要求平时邻里和睦相处,如遇“贼盗”,则互相救援。这可说是他后来在赣州、南安推行保甲制度的先声。
不过六七个月,守仁已经将庐陵治理得井井有条。他有了这种具体的办理事务的经验,也为他以后出任巡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而也就是在守仁知庐陵县期间,朝廷政局发生了一次剧烈的震荡,这就是刘瑾的倒台。为此,守仁也得到了一次在政治上新生的难得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