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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是不能忘记的(9)

1962年暑假,我从北京大学回到千里之外的故乡温州。沈老师来到我家,同我母亲聊天,闲谈之中,知道我尚无“对象”。几天之后,沈老师对我父母提起了她。我父亲和她父亲是老朋友。很早以前,她父亲便曾赠我父亲墨宝。听到沈老师、施老师作荐,我父母非常高兴,便催我见一见她。

就这样,1962年8月15日傍晚,沈老师领着羞羞答答的我,来到离我家大约十来分钟路的一个大杂院,跨进一间小屋。

那是第一次“相亲”。她那时瘦瘦的,一双大眼睛显得格外明亮。白衬衫,蓝长裤。她母亲跟沈老师没话找话,不断地说东谈西,尽讲些无关宏旨的“废话”。尽管我明白为何而来,她也知道我为何而至,但是都像“热水瓶”——内热外冷。邻居们很快就从敞开的房门和窗口发觉她家有点异样,有人远远地站着观看,弄得我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临走时,我送她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是《十万个为什么》的主要作者。她和母亲一直送我和沈老师到大门口。我不敢与她握手告别,匆忙中向她和她母亲弯了弯腰,挥了挥手,点了点头。

就是那一个晚上,决定了我和她的命运——彼此一见面,都觉得中意,尽管没有发表过任何“爱情宣言”。

一年之后,在我和她极为简朴的婚礼上,施老师和沈老师作为“证婚人”出席。他们是恩师兼月佬。

我们没有买任何家具——别说三十六条“腿”,就连半条“腿”也没有。所谓新房,不过是在父母弟妹聚居的一间十几平方的房子里,隔出六平方米的小间,床、柜、桌都是父母的——因为我已被分配在上海工作,过几天便要离开家乡。只买了一顶新帐子和两床新被子,给她买了一只上海牌手表,如此而已。

我临走那天,她双眼泪水汪汪。我们新婚只有十多天……那情景,如同杜甫笔下的《新婚别》:“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翌年,我终于把她接来上海。

那时候,我在单位里不过是“见习编辑”,分配住房之类沾不上边。我们买了半间私房,其价格还不及一台普通的黑白电视机!那房子总共十二平方米,四周是竹篱上抹了石灰而已。不管怎么样,我们总算有了立足之地——有了自己的家。我们在那间简陋的小平房里,度过了十六个春秋!

举目无亲,一切都要靠自己。初来上海,我们什么都没有,连一双筷子也没有。我和她这时候才真正开始“恋爱”,懂得爱情的珍贵,爱情的力量。

我和她都来自赤贫的土壤,都能吃苦。微薄的工资,每月分寄给我的父母和她的母亲之后,所剩无几。我们的家具不过一张床、一张桌、一把椅子、两个竹书架而已。炎夏,半间屋不通风,如同闷罐,挥汗如雨,何况屋里还生着煤球炉;寒冬,门窗紧闭,烧饭炒菜弄得满屋烟气,我家对门,相隔六米,是一家茶馆,人来人往,吵吵嚷嚷。大清早便开始说书,把我们从梦乡中吵醒。最糟糕的是下大雨,小屋地势低,雨水漫过低矮的门,涌进屋里,积水二三十厘米。我和妻自己动手,砌高了门槛,无奈雨水从四周竹墙渗入,无法抵挡……

妻安贫若素。她穿着打了大补丁的裤子,走上讲台,也处之泰然,尽管上海是很讲究时装的地方,何况她正是青春年华。结婚多年,依旧梳一对大辫子——只是常常央我给她梳理。每天,她风风火火做完家务事,便坐下来帮我抄稿、描图。偶然得闲,摆好象棋杀一盘。她单纯,心地善良。相处越久,相知越深,相爱弥笃。两个人仿佛有一个共同的灵魂。

在那狂风暴雨的日子里,我们风雨同舟,历尽劫波。我们结婚后的第四年——1967年,长子来到世间。爷爷正挨批受斗,刚看到长孙的照片,就含泪离开了人世。紧接着,我作为“文艺黑线干将”受到“批判”。造反派来抄家,小屋里挤满了人,屋外也有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看热闹,成了茶馆里“头条新闻”。夜深人静,面对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家,妻哭了。她的学校离家只有三百米,她的学生大都住在附近,目睹了今天抄家的情景,明天叫她怎样步入校门?

忍辱负重,咽泪吞声。天天面对冷漠、鄙夷的目光,度日如年。但是,我们的心靠得更紧,相煦以湿,相濡以沫。

紧接着,我被下放到“五七”干校,一去好几年。每月,只有四天可以回家。我浑身晒得黝黑来到家中,对面的茶客们常常投来惊异的目光。

1970年3月21日,妻生了次子。我承蒙“照顾”,被从“五七”干校调回上海做煤渣砖,总算可以每天回家。不料,孩子出生的第二十天——4月11日,岳母在家乡含冤去世。那时,大字报贴在岳母的门上,勒令她“滚蛋”——从温州市区迁回乡下……我接到电报,没有吱声。我关照邮递员,暂且“封存”我所有的来信。我让妹妹照料妻子,借口岳母有病回到家乡探望。等到我处理好岳母后事,从温州回到上海,妻子还蒙在鼓里。直到满月之后,妻盘问怎么不见她母亲来信,这才把真情告诉她……

那年月,在上海做煤渣砖,是一份使许多人羡慕不已的“美差”。妻已满月,我的“美差”也到期了。妹妹要回老家。无可奈何,我带着3岁的老大到干校,妻则带着老二在上海。干校那狭窄的单人床上,睡着我和老大。炎夏,孩子头上长了一个又一个疮疖……

我终于被调回上海。这一回的“美差”,则是挖防空洞。一天,忽然我被“工宣队”召去。我头戴藤条帽,脚穿长筒套鞋,身穿满是泥巴的劳动服,胆怯地走进办公室。那里坐着一个陌生人,看样子是来外调的。一问,使我吃了一惊:来者是安徽人民出版社编辑。“文革”前,我曾投寄两部书稿给该社。事隔多年,如今竟还在那里,而且决定出版,要我修改……

于是,在每天疲惫地走出防空洞,洗去泥浆之后,我又拿起笔来“重操旧业”。妻帮我去买稿纸,买资料。虽然家庭拮据,但她总说:“你不抽烟,不喝酒。这些花费比烟、酒值得!”1973年,书终于出版了。没有一分钱稿费,只收到五十本样书。妻兴高采烈地抚摸着新书,喃喃地说:“终于又出书了!”她又帮我抄稿子,在那三年之中,我总共出了近十本书。

爱情,就像橄榄似的,苦尽甘来。磨难深重的日子过去,祖国除去了毒瘤,国兴方有家旺。此时此刻,我和她都步入人生的秋天,我的创作也进入了丰收季节。我们迁入了新居。直到这时,她才算开始办点“嫁妆”。

她更加忙碌了。除了一如既往帮我抄稿,前前后后起码抄了百万字以上,还要帮我处理各种来信,接待客人。她一直是我作品的第一读者。每一次,她总要直言不讳发表自己的评论,往往对我的创作颇有影响。

有几件事,充分显示了她的美德:虽然我父亲的冤案得以昭雪,但父亲留给我的“遗产”是一笔数目颇大的债务。因为自从父亲蒙冤,已十多年没有工资,他又多病,只得借债度日。

她与我商量,决定还清所有父债。一笔又一笔,都是由她去汇还债主。虽然我还有兄弟姐妹,但她从未说过一句该由他们分担多少的话,总是说我们家的境遇好,应当全部由我们来还。

经过“浩劫”,我们的长辈唯有我母亲健在。当我母亲七十多岁的时候,她主张把婆婆接来,让她安度晚年。我母亲在我们家生活了十几年,她待婆婆如同自己的母亲。后来,母亲年迈,思念家乡,我们在家乡为母亲买了房子,并且为她雇了保姆,照料她的生活。

另外,她常说,我们能有今日,全靠国家的关心。我们一次又一次向国家捐款,都是她去办理的……

她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论俊美,她算不上第一流;论才华,她也不算如何出众;论脾气,她有时候还有点急躁。但是,她是一个纯真的人,在风风雨雨之中,使我们的爱情坚如磐石,爱之深,爱之切。

如今,我们的两个儿子,都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并在美国公司工作,进入美国的“白领阶层”。大儿子已经成家,长媳一家也都在美国工作。我们的家庭和美、幸福。我曾出过一本书,叫做《我的家一半在美国》。我感谢当年施老师、沈老师的真诚荐引,使我有了如此忠厚可赖的终身伴侣。

她在中学教书,很难有机会出差,更未去过北京。1983年夏天,正值我们结婚二十周年,我应中央电视台之邀,赴京写作电视系列片剧本。我让她自费去京。我们未曾“旅行结婚”,却在婚后二十年同坐火车到首都旅行。如今,她退休了,成了我的写作助手,帮我电脑打字。她还学会了拍照、录音。我外出采访,几乎都带她一起去。我们跑遍天南地北。一起去北京,已经是“家常便饭”。就在写这篇文章之前的两个月内,我们先是去安徽合肥,接着飞往珠海,然后又在北京人民日报社工作了近半个月。

这么些年,我从未给她写过“情诗”,在结婚二十周年之际,我忽然发了“诗兴”,写了一首《长相知》送她:

长相知,不相疑。你信我,我信你。

长相知,不相疑。同携手,求真理。

长相知,不相疑。共白头,终如一。

在我们结婚三十五周年的时候,已是老夫老妻了,却应一位摄影师朋友之邀,赶上现今“流行潮”,拍了“婚纱照”——当年,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拍过婚纱照。如今,这帧大幅“婚纱照”就挂在家中的客厅里,甚至还在杂志上发表了呢——题为《重温春梦》。

惶恐年代

束元龙

作者简介:

束元龙,男,1974年入北大中文系。现为一杂志主编。

从1966年到1974年,“文革”经过八年运动,已进入了深入持久阶段。1974年初,毛泽东又提出要批林批孔,于是一场新的声势浩大的批判又开始了。此年秋天,我被选送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学习。与我一同入学的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工厂、部队、生产建设兵团。这些人很朴实,有的在校园里还继续穿草鞋和有大块补丁的旧衣服,本色不变。他们也非常能吃苦。记得我们74级一入学,中文系领导就安排我们铺设32楼(中文系学生宿舍楼)前的道路。铺路材料是水泥砖,即使是两个小伙子抬也很重,但我们都像工人一样干得很起劲,并没有谁认为这不该是我们干的活。那时,能上大学是很幸运的事。你能上大学,首先是领导和群众认为你是一块上大学深造的料,其次,你其他条件也要十分优秀。

那时的北大,处在工人阶级和解放军的领导之下。各个系派有工人代表和军代表参与管理学生思想工作。当时其他的校系领导也都是经过“文革”运动的“战斗洗礼”被推上“三结合”领导岗位的,政治上坚定,对北大要在“文革”中扮演什么角色,在“教育革命”中发挥何等作用,培养出什么样的接班人,似乎心里也很有数。我们入学后,整天灌进耳朵的,就是人民送我们上了大学,我们不能忘记劳动人民本色,要做“又红又专”的新一代大学生。记得那时开全校或全系大会,气氛往往比较紧张,因为会上总要涉及学校里阶级斗争的新动向,点名批判一些具体的人与事。这些当然与我们学生关系不大,被点名批判者都是那些从“文革”开始多半时间在家赋闲的教授们。但我们开会时也很不安,因为台上总是反复说一些先我们入学的学生出了政治问题,犯了道德错误,乃至犯罪、入狱的例子。会上讲到这些时,会场上就鸦雀无声。大家都在担心,总觉得进了北大,自己稍不留神,也会重蹈这些人的覆辙。

入学后不久,有一次班长在班务会上宣布了学校的三条规定。规定学员在校期间:一、不准恋爱;二、不准结婚;三、不准生育。如果在其他地点和环境下,这些规定会显得不可思议。但在我们刚进入北大的时候,我们并不觉得过分,只是增加了点我们入学后的紧张感。大家认为,学校这样规定,自有其道理。我们这些工农兵大学生,入学时多已二十岁有余,少数已近或过了而立之年,可谓都处在青春期,处在谈情说爱、谈婚论嫁阶段,个别已婚的说不定正计划生育下一代。如果校方不趁我们入学之初就立下规矩,到时候恋爱的、结婚的多了,甚至弄不好再有几个请长假去生孩子、坐月子的,事情就不好办了。当然,学校这样做也决不是空穴来风,因为在前几届学生中,就有人在这些方面出了问题。学校对我们74级防患于未然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饮食男女都有七情六欲,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男女,朝夕相处在一起,就免不了有情爱产生。至于那些在入学前已有情侣的倒也好办,天各一方,秘密保持恋爱关系即可;而那些已婚的,把生育计划推迟了也不算难。真正难办的是那些爱情上还是空白,年龄不大又不小的同学,这些人难免会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碰到情投意合者;而对于那些生性多情、情感容易泛滥的人来说就是难上加难了。我记得,那天班长在32楼一层西头大房间宣布这些校规时,一改平时的语气,态度郑重,神情严肃,似乎在才入学不久的我们中间,已有人谈起情说起爱了。当时在座的同学们面面相觑,似乎都想在谁的脸上发现点破绽,以证实自己的猜测。班务会开完,大家没有像以往那样有说有闹地离开,而是默默地回到各自宿舍,关起门来议论去了。

我们9月入学,两个月后已进入初冬。那时我家住在西单,每星期天晚上返校时,要从市区骑近一个半小时的车到学校。由于入冬后天黑得早,到白石桥路口时天已全黑了。那时,从白石桥到北大的马路两侧,建筑物很少,夜晚也很少有车辆,所以一个人骑车走在四周漆黑的路上,往往有不安全感。我同班有一个女同学,也住在西单,于是每星期天傍晚返校时,我们就结伴而行。但自从我们的班长宣布了学校的“三不准”校规后,就听到一些议论,说我与那位女生如何如何……开始我与她并不在意,心里想: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后来议论多起来了,而且班务会上,班长又几次暗示,说班里有违反校纪的苗头,要注意了,否则要抓典型。这时,我们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怀疑班长的暗示,可能与我们在一起搭伴走路有关。于是那位女同学找我商量,说无论班长所指是否包括我们在内(每周都相约在一起,可能就有问题),反正她害怕被人误会,更怕被当典型公之于众。从那以后,我们就各走各的路了,一直到毕业也是各走各的路。现在想起来,这事很滑稽。当然,也多少有些遗憾。那时我和那位女生相约,在初冬落日还悬在西顶时,从西单的路口出发,沿京西那宽阔的两侧有高大白杨树的路悠悠地骑行。夜色降临了,一路上聆听着秋虫的鸣叫,闻着郊野的草香,边走边述说上学前各自的经历,讲各自工作和当兵时遇到的趣闻和故事……可惜的是,我们这种正常交往会被人家误会,不能维持很长时间。后来,那位女同学每周日只好提前从家里上路,以便能在天黑前返回学校。而我每周照例走着夜路。路上没有了一位女性作谈伴,当然有点怅然和寂寞。但是,从此班里再没有人议论我们了,我们也从此解除了怕被误会、被伤害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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