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可能不是慈悲的主人,但绝对是能干的奴仆。
——《塔木德》
从经商角度而言,犹太人不是在做生意而是在“管理风险”。就他们的生存状况而言,也需要有很强的“风险管理”意识。
犹太人不能干坐着等“驱逐令”之类的厄运到来,也不能毫无准备地在关键时刻措手不及。在每次“暴风雨袭来”之时,他们都需要准确把握“山雨”到底会不会来,来了有多大,这种事关生存的大技巧一旦形成,用到生意场上去就游刃有余了。有时候,犹太人的确靠准确地投资这种“风险”而得以发迹。
哈默最大的一次成功在利比亚。无论是哈默本人,还是西方石油公司的3万名职员和35名股东,一提起此事,他们都会惊讶不已。对于一个像西方石油公司那样的一个企业,从来没有碰到过近似利比亚的事情,这类事情也许是百年不遇。
在意大利占领期间,墨索里尼为了寻找石油,在利比亚大概花了1000万美元,结果一无所获。埃索石油公司在花费了几百万收效不大的费用之后,正准备撤退,却在最后一口井里打出油来。壳牌石油公司大约花了5000万美元,但打出来的井都没有商业价值。
西方石油公司到达利比亚的时候,正值利比亚政府准备进行第二轮出让租借地的谈判,出租地区大部分都是原先一些大公司放弃了的利比亚租借地。根据利比亚法律,石油公司应尽快开发他们的租借地,如开采不到石油,就必须把一部分租借地还给利比亚政府。第二轮谈判中就包括若干孔“干井”的土地,但也有许多块与产油区相邻的沙漠地。来自9个国家的40多家公司参加了这次投标。
哈默虽充满信心,但前途未卜,尽管他和利比亚国王私人关系良好。因为他在这方面经验不足,而且同那些一举手就可推倒山的石油巨头们竞争实力悬殊,真可谓小巫见大巫。但决定成败的关键不仅仅取决于这些。
哈默的董事们坐飞机都赶了过来,他们在4块租借地投了标。他的投标方式不同一般,投标书用羊皮证件的形式,卷成一卷后,用代表利比亚国旗颜色的红、绿、黑三色缎带扎束。在投标书的正文中,哈默加了一条:他愿意从尚未扣税的毛利中拿出5%供利比亚发展农业用。此外,还允诺在国王和王后的诞生地库夫拉附近的沙漠绿洲中寻找水源。另外,他们还将进行一项可行性研究,一旦在利比亚开采出水源,他们将同利比亚政府联合兴建一座制氨厂。
最后,哈默终于得到了两块租借地,使那些强大的对手大吃一惊:这两块租借地都是其他公司耗巨资后一无所获而放弃的。这两块租借地不久就成了哈默烦恼的源泉:他们钻出头3口井都是滴油不见的干孔,仅打井费一项就花了近3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用于地震探测和向利比亚政府的官员交纳的不可告人的贿赂金。于是,董事会里许多人开始把这雄心勃勃的计划叫做“哈默的蠢事”,甚至连哈默的知己、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里德也失去了信心。
但是哈默的直觉促使他固执己见。在创业者和财东之间发生意见分歧的几周,第一口油井出油了,此后的另外8口油井也出油了,而且是异乎寻常的高级原油。更重要的是,油田位于苏伊士运河以西,运输非常方便。与此同时,哈默在另一块租借地上,钻出一口日产703万桶自动喷油的珊瑚油藏井,这是利比亚最大的一口井。接着,哈默又投资1.5亿元修建了一条日输油量100万桶的输油管道,而当时西方石油公司的净资产只有4800万元,足见哈默的胆识与魄力。之后,哈默又大胆地吞并了好几家大公司。这样,西方石油公司一跃而成为世界石油行业的第8个姊妹。
犹太人很少以主观的情绪投资风险管理,即使在投机生意中,犹太人也十分讲究稳妥可靠。
在英文中,“投机”和“考察”是同义词,犹太人的投机买卖可说是对该词的最好诠释。犹太人的考察,并不光看商品的流通情形,还要视该买卖的商品在转卖或交换之后的状况,当事人对于该项交易的最后满意程度。犹太人最后决定的投机买卖一定是根据周详和缜密的思索之后所作出的商业行为。
除此之外,也许同犹太商人经商时的积极乐观态度也有很大的关系。犹太民族历经劫难,但在看待事物的发展趋势时,却常抱乐观的态度,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事实上,无论经商还是做其他事,乐观者总要多点机会,投中的次数也更多些,发财的机会也更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