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也叫房地产中介。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发展,并且发挥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然而由于利益驱使,有些中介会以种种理由诱使我们签订购房合同,然后用各种手段“毁约”,从而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上班族通过房屋中介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注意他们设下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马女士今年28岁,在一家公司从事翻译工作。经过几年辛勤工作,积攒了20万元,足够买房首付了。然而,马女士对买房的事情一窍不通,听说如果自己去办理,得找房源、地产商、银行、公证处等,非常麻烦。不如交给中介公司全权办理,省心又省力。于是马女士找到一家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表示会对她提供“一条龙”服务,从提供信息到交易的每个环节都由其经手办理。
后来,马女士看上房屋中介推荐的一套价值65万元的房子。签订协议后,马女士交了22000元中介费。她以为至此所缴的费用都结束了,没想到“一条龙”服务还意味着无休止的收费,查册费、看房费、合同打印费等接踵而至。事已至此,马女士毫无办法,只好按照中介公司的要求悉数缴纳。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的事情每天都有发生,主要是因为上班族没有破解房屋中介设下的陷阱,因此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有关专家指出,房屋中介的陷阱一般有以下几种。
1.擅自挪用房款投资
许多非正规中介公司利用房屋买卖资金由自己托管的便利,将大笔款项用于短期投资(如股票、期货、基金等),有时甚至存入银行赚取利息,以期从资金的“流动”中赚取大笔灰色收入。一旦投资不利,大笔购房款也就跟着打了“水漂”。
上班族要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在与房屋中介打交道时,应将大笔交易资金交给银行全权负责监管。这虽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监管费,但安全系数高。
2.“免佣金”障眼法
一些中介公司往往打出“购房免佣金”、“佣金半价”的口号。事实上,这只是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要知道,佣金是中介的利润来源,他们怎么可能会降低自己的利润收益呢?表面上免收佣金或者少收佣金,实际上中介公司会从“差价”中补回来。这已经违反了“供需见面、透明交易、签三方约、不吃差价”的相关规定。因此,“免佣金”完全是中介公司采用的障眼法。
3.合同中隐藏霸王条款
许多中介在与购房者签订代理合同的时候,有意在不起眼的地方设置一些不合理条款,或者仅规定购房者该负的责任,而对中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采取模糊化处理,甚至“避而不谈”。一旦日后出现什么问题,也只能由购房者一个人承担。因此,上班族与房屋中介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不可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4.利用时间差收购
中介公司在收购房屋的时候先付一定的定金(通常为1万~3万元),并对房主说:“一个月后,我再交剩下的房款。”接着便带房主去做公证,将房本拿到手中。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着房子去卖,过一段时间便以更高的价格卖出,最后将买房人的钱交给房主。这就相当于中介公司前期先投入几万元钱,后期便获得高额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