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再次拥有土地的私人化耕作权,这项重大改革令农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告别了过去相对贫困的现象,一步步地走上小康富裕之路。
有不少农民朋友在埋头耕作时,并不知道自己可以拥有多少年的土地承包权,不知道土地承包权的期限会不会有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承诺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方式不变,但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