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或竞赛过程非常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可以促使你进行思考。比如说打篮球吧,你可以通过观察每一场比赛的得分情况,获知自己和对手在投篮手法上存在什么样的差距,然后在进行第二场比赛时就得考虑如何调整变换手法或学习汲取对手的优点和长处,继续角逐。假如球随人意,你当然就会继续这种招法;如果局势不妙,则会再次考虑如何变招。
工作和打篮球一样的道理。对某项工作,如果你事先就已知道怎么做一定会获得成功,那么这件工作对你而言就没有更多的锻炼的作用了。有章可循,依法完成的事,即使再难对你的能力提高作用也不会很大,只是经验的增加。这通常也是人们长期呆在同一岗位上就会产生厌倦和无法能够做出更好成绩的原因。总而言之,工作的难度越大,对结局越是没有把握,事情的变化越是无章可循,研究探索起来才有意思。
也许你已经发现,有时候本来是满有把握的事却不能如愿以偿;而未认真考虑,无意中做出来的事却反而特别理想。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当事情当中潜藏着刺激和悬念时,事情才会变得饶有风趣。
人们从事的工作也是如此。一旦人们事先就可以了解推测到会有怎样的结果,就可能会觉得事情变得枯燥无味。因此,管理者只有在属下的工作中掺进试探、刺激和捉摸不定的成分,才会让员工们从中体验到像游戏和竞赛那样的乐趣。
然而要让员工在工作中体会到竞赛的乐趣,管理者首先必须具有宽大的胸怀,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允许员工犯错误。曾经有一位颇为成就的企业家在企业内制定了这样的管理原则:
规定新招聘的经营管理人员在受聘到岗的一年之内,都允许而且必须犯一次以上的“合理错误”,新员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他在第二年时就将会被企业解聘。
这位企业家所指的可以犯一些“合理错误”,就是指员工因为在从事一种开拓性工作中,由于对手过强、条件不足,或合作方配合不到位、不守信用而产生的失误和问题;至于知法犯法、懒惰怠工、莽撞胡来自然不在其列。企业家之所以对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强调: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激烈竞争的“市场大战”中,员工要具有敢于开拓、勇于承担风险的创新性精神,敢于承担具有一定风险的经营决策工作。
这位企业家认为,受聘员工在一年的工作期间没有能够犯一些“合理错误”,则意味着此人没有创造性、竞争力,保守平庸,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成问题,在工作中不会有大的成就。更重要的是,一个不敢冒险的经营人员,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市场竞争中丧失的发展机会要比捕捉到的机会要多得多。因为市场存在的风险越大,有时往往也意味着希望也就越大,企业所能够获得的利润越高。企业家允许员工犯合理性错误的原则确实让那些具有开拓精神的经营管理人员明确地感受到了领导敢于承担责任的宽容态度,从而也让属下的信心大增。
但是如果管理者总是把眼睛紧盯在那些一般的事务性工作上,对员工的工作总是放心不下,容不得丝毫的差错,因而定出种种规矩和标准,提出种种要求。这些细致入微的要求必然如同绳索一样,束缚住了员工的手脚,束缚了员工创者性的思维。如果管理者一味的注重“安全第一”,凡事像保姆一样无微不至地守护着员工,必然会因此而禁锢了员工对工作的兴趣和热情,员工必然会丧失了克服工作中的困难的自信心和工作热情。
敢于让员工冒风险,也就是交给员工的任务和工作,应该比他们实际认可的能力水平超出一些。只是因为是新进的员工,经验尚不丰富等理由,而不敢向他们交待重要工作,是毫无道理的。当然,管理者掌握了能随时交给员工超过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工作的管理艺术非常的关键。
北方某省电信局新来了一位女话务员。像她这样身体严重残疾的人被招聘为话务员,在当时也是一件破天荒的事,并且成为了轰动一时的某省省报头条新闻。这位女话务员对于自己被录用为电信局员工非常地感激,表示有决心干好工作。事实证明,她不仅说得到而且也做得到,第二年就当选为该省的省级劳模。
女话务员的经历证明,人们在受到了重视被授予超出自己能力的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时,由于其感激之情难以言表的,必然就会产生对管理者的信任而迫不急待要给予回报的思想。向员工交待有风险并且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正是你信赖员工能力和水平的最好体现。而为了追求尽善尽美,只让员工做一些难度与自己能力相当或稍低的工作,则往往会被员工认为不信任自己的表现。管理者可以设身处地的为员工设想一下,即使你是员工,你也会是这么认为的。
管理者要敢于交给员工有一定难度和风险的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是不仅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而且也会让他们的能力在实际磨炼当中得到提高。凡事都讲究完美,不敢让员工放手去作的保姆型领导是影响员工积极性和提高员工能力的大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