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认为鱼有许多好处,例如鱼肉蛋白质优良,而且脂肪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对人体健康有好处。可是古代人往往对鱼有不同看法,有些地区的人甚至认为吃鱼多半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救急手段。拿中国文化发源地华北地区来说吧,耕地有限而人口无穷,没有空地畜牧,也没有多余的粮食喂牲口,肉类供应有限,猪、牛、羊等都只能在拜拜时才舍得用,算是“三牢”,平常时候根本吃不到,孔老夫子分到一块祭肉时,都要高兴几天。所以孟子认为“七十者可以食肉”时,就算是太平盛世。因此历来各朝各代都发展出一种“半强迫”的素食文化,说什么少肉多菜,少车多步。如果实在想吃点荤菜,打打牙祭,只有在住家附近的河川中动脑筋。诗经中提到许多河鲜,什么鲂、鲤、鲦、之类,大概都是些体型小、腥味重的河鱼,味道好不到哪去,因此连甲鱼(鼋)都成了好吃的东西。如果不信,不妨检查一下,周代“八珍”之中,可曾见到鱼类?
可是到了南方,情况稍有不同,因为盛产鱼虾,烹调技术也好,鱼倒也可以成为美馔佳肴的主要内容。历史上也有为了贪吃鱼而丧命之事,战国时期曾经称霸一时的吴王阖闾,即位之前是吴国的公子,为了谋夺王位,找来著名的刺客专诸要刺杀吴王僚,这位吴王就是爱吃一种“炙鱼”,所以专诸奉命刺杀吴王时先拜名厨太和公学会炙鱼,再趁进鱼给吴王之际,将匕首藏在鱼腹中,一举刺杀吴王,这就是鱼藏剑的典故,嗜欲真可以杀身。
中国人吃鱼多少受到粮食供应不足的影响,西方也是如此。有些现代人总认为西欧地区富而好礼,其实这也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情况。近代以前的西欧真的是衣食不足,尽一切罗掘之能事也未必能填饱肚子,所以必须“禁食”,减少粮食消耗。这种情况在许多文化中都有,倒也不是欧洲人独创,但平白无故叫人不吃东西,有多难受;如果附会一些宗教理由,就比较容易说服人。所以罗马公教主张星期五不能吃肉,用以纪念耶稣为了替世人赎罪而在星期五那天被钉上十字架;复活节另外又规定四十天的斋戒,称为“四旬斋”,不可纵口腹之欲,甚至要禁食,其实是因为二到四月份之间,西欧大部分地区是粮食供应最短缺。
一旦有了规定,也就会有逃避规定的做法。既然不宜吃肉,上自王公,下至百姓,就在“鱼”上动脑筋。根据统计,一个好的教徒在一年中应当吃鱼的日子超过三分之一,所以欧洲人也发展出吃鱼文化,意大利、法国的市场上,各种鱼类琳琅满目。一回,笔者在凡尔赛宫中看到一幅十八世纪的油画,描述鱼市场的摊贩,其中,连海狗等保护类动物,都成了法国人的盘中佳肴。法国人吃鱼,也会烧鱼,比起英国及德国人强太多。英国人大概只会将鱼切成块,沾粉炸过,配上炸马铃薯,成为“国食”,一试尚可,绝不可再。至于德国厨子,手段也高明不到哪去。只见一条鲜美的鳟鱼在水中煮熟之后,置于大盘之中,旁边衬以水煮马铃薯,加上一些用牛油煎过的杏仁片,称之为蓝色鳟鱼(Forelle Blau),讲究原味,却也只有原味,像个朴素的村姑,总缺乏一分修饰。
活水鳟鱼,要不就切片生吃,如“脍”或是“寿司”均可,要不,就加上葱姜料,红烧清蒸。光是水煮一番,嚼劲全失,缺乏生鲜之感,实在对不起食材。也许有人要说“食物该吃原味”,果真如此,法国大厨师岂不都是在瞎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