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对饮食相当有兴趣的北京学者跟我讨论对台湾的印象,特别提到润饼,言谈之间,眉飞色舞,认为公馆一家小吃摊卖的润饼是美食的极致。
姑且不论个人口味,但他提出一个令我无法回答的问题:为何介绍台湾的饮食时,从来没有人会介绍这样的美味?想想也真是这样,到北京的观光客都会想试一试满汉全席,却鲜少有人走入市场中,看看当地人吃些什么。如果能在市场买一份芝麻烧饼,夹上酱肉(酱者,卤也),边走边吃,不是更能体会一份怡然之情。
在德国念书时,曾经在奥地利一家中国餐馆打工,经常接待台湾来的观光团,每回都只见一团团客人进入餐馆,风卷残云后,立刻扬长而去,前后不到半小时。有一回,一对美国老夫妇说了这样的话“They must be very hungry”,让我不知道怎样接腔。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刚刚开放观光,许多出门旅游者拿起刀叉就不知所措,为免尴尬,这些旅行团十之八九都安排在中国餐馆吃饭,无可厚非。但现在吃西餐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可是台湾观光客仍鲜少进入西方餐馆用餐,所以台湾人观光欧洲时,吃中餐,说中文,杀价只要one、tw o、three,一趟行程下来,虽说走遍大江南北,但仍无法认识各地的饮食文化。
有位朋友到德国西南部旅行,千里迢迢到了黑森林咕咕钟的产地蒂蒂湖(Titisee),他仍记得湖边卖纪念品的店家中有一只大熊当招牌,也记得店里的黑森林烈酒。但我问他有没有尝到用黑森林熏火腿肉(schinken)提味炒出来的马铃薯(bratkartoffel)时,他先是瞠目结舌,等我说明这道菜的做法及香味时,又颇为懊恼,错失口福。
所谓炒马铃薯,原本是欧洲许多地方的农家菜,将马铃薯削皮、切片后,放一些洋葱、芥末等调味料腌渍一下后,放进锅里不断翻炒,熟了之后即可上桌。就像香肠夹面包一样,这道菜本来没有特别值得称道之处,但是黑森林地区有一种特产的熏火腿,将猪腿腌制之后放在房梁上风干,经过火塘烟熏后,风味绝佳,切成小丁与马铃薯同炒,妙不可言,不可不介绍。所以,我老喜欢鼓励朋友,出门旅行时,一定要品尝各地美食。
只不过,人类许多行为都受到经验法则的限制,很难突破,虽然这种经验未必是自己的经验。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们就“认定”德国人只吃德国猪脚,好像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每天吃北京烤鸭一般。每当有朋友问我有关德国猪脚的种种时,总要投射出一种羡慕及期待的眼神,仿佛就把德国猪脚当成德国人的“幸福”。可是,当我说我在德国没见过德国猪脚时,他们立刻在脸上写了“不信任”三个字,似乎是说:“你真的在德国念过书?”
其实,天晓得什么是德国猪脚,那是德国某些地方的农家菜,被形容成德国的招牌菜,未免言过其实。道理很简单,没有哪一种文化那么糟踏食物,杀猪时只吃猪排,不吃猪脚,所以世界各地都有吃猪脚的方法,或烤或卤,随人方便。
例如,德、法边境的亚尔萨斯也有猪脚,柯马城(Colmar)就有一道猪脚名菜。柯马城位于莱茵河边,除了交通方便之外,也是著名的葡萄酒产地,自古以来就是商旅辐辏之地,现在除了有老教堂吸引观光客之外,饮食文化也相当发达。城中餐馆的招牌菜之一就是亚尔萨斯式猪脚,将先经过简单腌制的猪脚放在锅里小火慢炖,配上酸菜、奶酪,上桌时仍是热气腾腾,令人垂涎欲滴,配上一杯冰镇过的当地特产白葡萄酒,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