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才》:假令其间有术同彪、峤,才若班、苟,怀独见之明,负不刊之业,而皆取窘于流俗,见嗤于朋党。遂乃哺糟歌酶,俯同妄作,披褐怀玉,无由自陈。此管仲所谓“用君子而以小人参之,害霸之道”者也。
《杂说上》:太史公撰《孔子世家》,多采《论语》旧说,至《管晏列传》,则不取其本书。(原注:谓《管子》、《晏子》也。)以为时俗所有,故不复更载也。案《论语》行于讲肆,列于学官,重加编勒,只觉烦费。如管、晏者,诸子杂家,经史外事,弃而不录,实杜异闻。夫以可除而不除,宜取而不取,以斯著述,未睹厥义。
案:《核才》篇病文士修史之弊,有感而发。张舜徽先生云:怀独见之明云云,“实知几所以自慨。参之《自叙》、《忤时》诸篇,其意自见”。
《杂说上》篇论《史记》取材之问题,参观《晏子春秋》条案语。
《管子》书,公认非管子所作,大约为战国时杂家之汇集()。《汉书艺文志》列《管子》人道家,《史记·管晏列传》正义引《七略》云,《管子》十八篇,在法家。《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均列入子部法家类。郭沫若先生《十批判书》之《后记》日:“《管子》书中多法家言;但不限于一家。”考《管子》之内容,列入法家庶几近之。《管子》书中之经济史料最有价值,马迁《史记·管晏列传》与《货殖列传》两次提及《轻重》,《九府》篇,诚善读《管子》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