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历》: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何则?《易》以六爻穷变化,《经》以一字成褒贬,《传》包五始,《诗》含六义。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
《序例):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传,亦时复立序。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载文》:夫国有否泰,世有污隆,作者形言,本无定准。故观猗与之颂,而验有殷方兴;睹《鱼藻》之刺,而知宗周将殒。至于近代则不然。
《补注》:昔《诗》、《书》既成,而毛、孔立传。传之时义,以训诰为主,亦犹《春秋》之传,配经而行也。降及中古,始名传日注。盖传者转也,转授于无穷;注者疏也,流通而靡绝。
《言语》:彦鸾修伪国诸史,收、弘撰《魏》、《周》二书,必讳彼夷音,变成华语,等杨由之听雀,如介葛之闻牛,斯亦可矣。而于其间,则有妄益文采,虚加风物,援引《诗》、《书》,宪章《史》、《汉》。华而失实,过莫大焉。
(叙事):昔《礼记·植弓》,工言物始。夫自我作故,首创新仪,前史所刊,后来取证。是以汉初立辖,子长所书;鲁始为鳖,丘明是记。河桥可作,元凯取验于毛《诗》;男子有笄,伯支远征于《内则》。即其事也。
《探颐):古之述者,岂徒然哉!或以取舍难明,或以是非相乱。由是《书》编典诰,宣父辨其流;《诗》列风雅,卜商通其义。
《核才》:光伯以洪懦硕学,而过遭不遇。观其锐情自叙,欲以垂示将来,而言皆浅俗,理无要害。岂所谓“诵《诗》三百,虽多,亦奚以为”者乎。
《自叙》:昔仲尼以睿圣明哲,夭纵多能,睹史籍之繁文,惧览者之不一,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以修《春秋》……其文不刊,为后王法。
《史官建置》:又案《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诲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第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
《疑古》: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讽,在于鲁国,犹无其章。(原注:鲁多淫僻,岂无讽诗,盖夫子删去而不录。)
《惑经》:但孔氏之立言行事,删《诗》赞《易》,其义既广,难以具论。今惟摭其史文,评之于后。
《五行志杂驳》:鲁文公二年,不雨。班氏以为自文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又会晋侯于戚。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故致亢阳之祸。案周之东迁,日以微弱。故郑取温麦,射王中肩。楚绝苞茅,观兵问鼎。事同列国,变《雅》为《风》。如鲁者,方大邦不足,比小国有余。安有暂降衰周使臣,遽以骄矜自恃。坐招厥罚,亢阳为怪。求诸人事,理毖不然。天高听卑,岂其若是也。
《忤时》:仆幼闻《诗》、《礼》,长涉艺文,至于史传之言,尤所耽悦。
案:《表历》篇以“《诗》含六义”为论据之一,以言史传中表无必要;《序例》篇由《诗》序、《书》序之不可缺少,以见史序之必要,此类见解可见出刘氏习用批评方法之一端。援《诗》以证史例,虽未必不可,但概念不清,笼统而言,易生语病。张舜徽先生《平议》云:“《诗》、《书》之序,皆传注家所补撰,实后世解题之权舆,与史家自序其书以明述造之意殊科。”。程干帆先生《笺记》指出《诗》序与《书》序亦有区别:“《诗》义非序不明之理,先师圻春黄君《文心雕龙·比兴篇札记》言之甚详。若《书)则事详文内,似与《诗》有别,不可一概而论。”。
据《载文》、《嶷古》诸篇可见,刘氏谈诗重在风雅比兴美刺,此乃沿袭儒家《诗》教之批评传统。
《史官建置》篇言女史之职能,本之《周礼》与毛传,所谓骊姬夜泣云云,出于《孔丛子·答问篇》。刘氏以为女史掌“床笫之私,房中之事”,实乃胶着。吕恩勉先生评日:“谓骊姬夜泣,蔡姬之言,皆出于女史之记注,实无以见其必然。”钱钟书先生则讥其“阴拾(《孔丛子》唾余”,“尽信书之迂也”,“骊姬泣诉,即俗语‘枕边告状’,正《国语》作者拟想得之,陈涉所谓‘好事者为之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