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各种风俗习惯中,有一项最为奇怪,不过好在也无伤大雅,即他们习惯于小心翼翼地烧掉写着重要文字的小纸片、甚至是书法作品。中国人在这一点上可谓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把纸片烧成灰还没完,谨慎的人会把那些灰烬收集起来,要把它们封存到大自然的密罐之中,比如深埋到泥土里或沉入河床。而只有偶然的情况下,当这些纸片被识货的人视为“圣物”之时(类似于天主教教士眼中圣人留下的珍贵圣物),他们的主人才不会将它毁尸灭迹。有钱人家会有专门的陈列柜用以收藏这些街头交易所得。在每一座中国的城镇都有会有类似的地方来收容这样的文字作品,然也它们的最终归宿大多是葬身火海。在中国内外的外国人都非常清楚上文所说的习俗,我们认为那样的思维是被直白地传达出来的,而非迂回曲折。就此,在下文中我们将翻译一篇热心学者写于1870年的文章,它在本国人中广为传播:
从古至今,我们的圣人投身于文字之中——它们是世间最珍贵的宝物。然而有些人为了获得名声而竭力夸耀自己的作品;还有一些人,为了获取财富,按图索骥搜罗墨宝。这两种人其实都不具备汉字书法艺术方式的知识。确实,如果没有文字,我们该如何写下派遣书、签订合约、沟通信件,以及记下宗谱呢?如果没有文字,一个人如何记下他祖先的荣耀、为婚礼书写贺词呢?若他被发配边疆,没有文字他该如何安抚自己忧虑的父母呢?如果不签订合约,他该如何为自己的子孙留下财产、如何借债还钱、如何与人建立合作关系,以及如何继承财产呢?那些种田的劳工、租户都需要白纸黑字来规范自己的权利;当佣人被拖欠工资时,他需要从这些实实在在的契约里获得帮助。治病救人的处方是需要用白纸黑字记录下来的,有时候算命师占卜的内容(提醒人小心犯小人或是会有财运)是要写下来的。总之,书写的艺术,可以从始至终让一个人获得荣耀,备受赞誉、鹤立鸡群,也可能让他由此蒙羞。
而现如今,我们的学校里满是些愚昧无知的孩子,他们竟敢用旧书来包包裹或糊纸窗,或是用来烧水和擦桌子;这些人还在书上胡乱涂鸦,在墙上或门上写字,把写诗的纸嚼烂或扔到地上。他们的老师该对此种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这其实是在救这些孩子,因为如此以往,终有一日上天会震怒的。有些人用旧的典当票据来包东西——可能是一颗卷心菜或一块豆腐。还有些会用写满说明文字的彩票来捆绑蔬菜或是猪肉,他们从未想过自己是在犯错——没准那张彩票会中奖呢。还有些人会用旧书去换柚子或花生,这些书在废纸篓里被弄得脏兮兮,还像野蛮人的支票那样被手手相传。唉,这些书就这样被妇女们和小孩拿到集市上去交易。他们大字不识一个:根本不知道这些文字所具有的非凡价值。这些用于包裹的纸,他们用后即弃,任由路人践踏。然而,他们现在的罪行,应该归咎于那些最早犯错误的人(也就是,那些把旧书卖给书商的人)。他们为了获得一些利润(事实上这些利润非常微薄),竟然对自己污辱圣言的行为视而不见,这定会为他们留下后患。为什么会为了如此微小的利益做出这么大的牺牲?难道经历时间考验留存下来的风俗不是更好吗?它定会繁荣昌盛如滔滔江水!商人和书商们阿,你们必须知道在天堂如在在人间一样,文字是如玉一般珍贵的,不管它记录的是什么,都不会像石头砖瓦一样被随意丢弃。因为欢乐、财富、荣耀、特质以及逝去的岁月,如此种种,都会被文字郑重地记录下来。
迷信
中国的受教育阶层宣称自己没有抱有任何迷信思想,对于西方人来说,迷信就像笼罩在心智自由的理性人身上的乌云。中国没有所谓国教,如果他愿意,每个人都可以去信仰以及实践佛教、道教或者伊斯兰教,在这一方面没有任何法律约束或各种形式的社会责难。显然易见,信仰问题是纯粹的个人行为,不过如果涉及到任何政治问题——比如前阵子有关伊斯兰教的事——中央政府会毫不犹豫地动用权力维护帝国的统一。因此,要不是那些基督教传教士和他们的支持者的近乎自我毁灭的狂热(他们的传教行为带有不自然的政治目的,手持圣经却暗藏杀机),基督教也会像其它宗教一样,后者从古至今在中国都得到宽容对待。
如果非要问中国的国教是什么,仅有儒教才是得到官方认可的正统。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称其为“中国人所拥有的最高智慧”。经由进一步观察,他说中国人“从儒教所彰显的荣耀和权力中获得了最大好处”。他得出此言显然没有将迷信引入考察范围。他承认存在非人类的力量,虽然他曾说这个力量对他本人和他的工作有所影响,但是这个力量(比如说因果报应)不会进入他的头脑。穆勒隐约表达了对这个不可知世界的轻蔑态度,而关于未来,他谨慎地保持沉默。“未知生,何知死?”提到这个很多人最感兴趣的问题时,穆勒做了这个不算客气的回应。虽然儒家思想具有绝对的正确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人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仍持续滋长着困惑不清的迷信思想;也难怪即便精神文明已经高度发达,但在迷信面前终有所屈服。中国的统治阶级充分利用了迷信这个不可抗拒的力量,从中他们获得统治自己愚昧、轻信的子民的有力手段。他们对迷信加以利用,为迷信思想著书立说,这些玩意儿他们自己压根是不会相信的。也就在一两年前,还发生过这样的事:那个中国最有权力的人、杰出的学者、演说家、首领,在一条细小的水蛇面前俯首祭拜,以此向洪水之神表达恭敬之情,希望能缓解直隶地区的严重水患。那个祭拜的人不是别人,就是著名总督李鸿章原文为Lu Hung-chang,疑为Li Hung-chang之误。——译者,他不久前还加强了要塞的武装、为白河港配上了最好的克虏伯著名的德国军火制造商。——译者火枪,这时,他倒不会为了求得战争胜利而向中国战神祈祷神力。
说到中国的文学作品,我们不得不惊叹于它的海量小说都有相同的趋势;实际上,不仅仅是小说,甚至是在那些最严肃的哲学思想中,我们都能看到“奇迹”,它在其中是一个自然而然且必须存在的元素。以下文字节选自韩文公的作品,他被誉为“最受崇敬的人”,他便是这类垃圾中国文学作品的典型:
“有些东西有形却没有声音,比如说玉和石头;有些有声音但没有形,比如说风和雷;还有些有形也有声音,比如说人和动物;最后有一类东西,没有形也没有声音,它们叫魔鬼和神灵。”
关于对家庭生活危害较小的迷信思想,比如说,猫擦脸对于我们来说是要下雨的征兆,但是对中国人来说,意味着要来陌生人要前来拜访。另一方面,中国人跟我们一样,认为茶中的“异物”预示着不速之客的到来,而至于那个人的高矮胖瘦,就要看这些带有预言功能的枝梗的比例多少了。鸡眼疼痛预示潮湿的天气即将来临(我们姑且认为这不是迷信);一个姑娘往家禽或狗身上洒水就意味着她婚礼的当天将大雨倾盆。听到乌鸦叫就要扣齿三下然后吹口气;同时拿两把扫帚意味着会同时带来欢乐和悲伤,抑或是在同一天带来出生或死亡。如果一个年轻男性脸上出现了鱼尾纹,那么他将来可能会成为鳏夫。
迷信是中国最大的敌人——只有科学才能将这朵乌云驱散。我们中的许多人想为中国带去科学,但他们不会获得成功。
自然现象
有人认为中国人值得研究,这对他们来说不仅仅一个普通的兴趣,而更像一个课题。那些劳动人民以及知识阶层怎么看待他们很难视而不见的自然现象?他们关于日月食的理论广为人知,外国人常常定期地被本地中国人的敲锣声吓到,这些人正努力用喧闹的声音驱赶想象中的大狗,那狗正在吃太阳或月亮呢。观察这出闹剧应该有人意识到,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有义务去做一些事情,他们不应该只满足于自知,还应该努力去启蒙那些不是那么聪明的乡党,而不是去参与这出闹剧。虽然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心知肚明这是迷信,但是却有所保留,因为(如果揭穿)就会有真实或潜在的危险发生,哲学和儒家思想会让天国灰飞烟灭,而万众敬仰的天子不过就是个凡人。
中国的文人在对自然现象的认识上尚且清醒,那我们把关注点投之于那些态度和善、乐呵呵、热情好客的劳动阶层吧。我们发现他们在一些关键问题上的认识与西方国家里的小学生相差无几。比方说,他们普遍认为地是方的;天是一个壳或一床被子;那上面嵌着星星,它们绕着地球转。有一次,我们的中国佣人看到船的桅杆在视野中慢慢消失,我们告诉他说地球表面非常广大,以至于这船不会走远后突然地掉下去。当我们以为这样的科学观念已经深深植入他的内心时,那家伙突然平静地回应道:“天是圆的,地是方的”,他根本不能充分认识到古书上的错误。
中国人普遍认为太阳在日落时沉入大地,而第二天早上又从另一边升起。而月亮是从海里升起和落下;地震是地心中的硫磺发生爆炸的结果;雨是生活在云层另一头的龙王爷泼下来的;而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中心,居住了一只巨大的牡蛎,它的呼吸化为彩虹。彗星和日食常被认为是对皇权的特殊警告,此时通常都会举行特别祭祖仪式。最令人好奇的恐怕是中国人对打雷、闪电以及冰雹的迷信想法了,他们认为那些是生气的神在发威。起先人们是被雷声吓到而不是被闪电吓到——这一观点一度在英格兰颇为流行,可以英语单词“被雷击的”(thunderstruck)为证。菲利普·悉尼爵士曾写道:“我是一名雷击幸存者。”其次,死于雷击,意味着这个人秘密犯下了反人类反天条的罪行,因此,清白的人对打雷并不惧怕。发生风暴或台风时,云朵背后坐着雷公和他的恶狗,还坐着电母,她手里持着闪耀的镜子;雷公看到罪人,电母就向他抛下一组闪电;闪电后的轰轰声就是空中隐形的棒槌发出的。这样一来二去,天谴就达成了。与之相类似,冰雹就是冰雹神进行惩罚的武器,种庄稼的人做错事便会受此惩罚。
针对特别自然现象,每一个省,甚至是每一个城镇,都有它自己的一套迷信理解。以上所举的例子,在中国的每个乡村、每个家庭家具有普遍性。这些幼稚的想法之所以会被大众接受,原因只在于统治阶级不知疲倦地诱导,他们非常清楚,这样的观念对统治易亢奋民众的价值。皇帝亲自参与求雨、祈祷风调雨顺,或是求雪等对庄稼有好处的天气,他会一直祈祷,直到有所应验。我们比中国更有优势,但是这里,我们需要自嘲我们的迷信局面,我们的国度并不完全自由。
过年
中国新年!——这几个字对于那些在“遥远中国的外国人”麦都思的一本书的名字。来说真是意蕴深远啊!他们脑海中浮现的是难吃的午餐,提前支付的佣金,零星的小偷或是窃贼;还有可怕的鞭炮声和焰火,这些东西让白天如黑夜般恐怖;穿着艳俗的男管家和喜滋滋的苦力,他们的背影常引起人们本能的反感;厨子难得地把自己收拾干净,还颇具儒家风范拿着“他以安静和谐的姿态拿着礼物”。——论语,第四章一份难吃的礼物,他竟然管它叫蛋糕!
在中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过年是每年最重大的事件。皇帝的生日,甚至是皇帝大婚,与过年相比都显得苍白。新年,就意味着人间的各项事务都要重新开始,各种旧账都要在这一天了结。在新年的前10天公共事务机构就已经停止办公,办公室关门了,官印被小心地包好并交由官太太保管这一常见习俗经常被引用,向那些认为中国女人低下的人提出反例。假期会持续一个月,在这段时间里,每天正常的秩序便是停滞:不允许惩罚罪犯,甚至不允许邮寄信件,由此也不可写下任何形式的派遣书。然而,前文提到的各种禁忌滋生出了太过随意的应对措施。比方说,提前给大量的空白信封盖上邮戳,这样,既能避免推迟寄信,又不会触犯法律或习俗了。
新年也是关于礼物的时节。人们将包装精美的蛋糕、饼干、晶莹的水果(干)赠送给家中的长辈,以表达对他的尊敬。山西或山东的葡萄、福州的火腿、广东的荔枝,这些东西都被精心包装好送人以传达爱意。现如今,官员都会在直属上司过生日时为其送上生日礼物,以期望自己在任期内不会遇到麻烦或避免过分的担心。这样的礼物被视为“干”礼,以区别于送给亲朋好友的“湿”礼。干礼几乎全部是昂贵的食品,它们要不就是包装独特,要不就是极为少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比方说一篮子精心挑选的橘子)。地方官员会在特定时机将礼物送给他的省级上司。这礼物的施受双方都很清楚,这一筐喜人的水果下面定会藏着银票或者银锭子,这些东西到时候会被这位上司拿去送给权力更高的总督,这样可以让他在因病或年老退休时仍然能滋润地生活。
对于“四海之内”的上层人士和下层人士来说,新年都是一个非常操劳的时期。在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每家每户都要送灶王爷,感谢他在过去的一年里保佑了每个家庭成员。灶王爷每年都会在这个时候返回天宫,为了防止他把人间的不愉快禀报给玉皇大帝,人们就设法让他不说出这些事情。因此,人们会献上很多很黏的糖给灶王爷,这样他的唇齿会被粘住、不能说话了。人们还给灶王爷骑的马喂黄豆。在除夕那天灶王爷返回人间,人们会用红糖和蔬菜款待他。新年的高潮就是放鞭炮了,当然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讨厌的事情在好几天就已经开始了。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放鞭炮是为了驱赶在过去的一年中积聚起来的恶鬼,这样才能迎来干干净净的新年。除夕夜是没有理由睡觉的。实际上,以汉民族子弟自居的中国人认为在除夕熬夜是十分必要的。不过除非拿到了压岁钱,孩子们才有可能乖乖上床。但是家长不愿意妥协,孩子们只得熬坐着恳求家长,直到得到压岁钱或得到允诺为止。即便过了12点,借钱的人只有收到了还款,他的新年才算真正到来,而他也才能吹灭守夜的灯盏。当然也会有例外,账结清了才算送走旧年,这样的观念已经成为历史了,新年总会来临的。随着晨光普照,新年里非常重要的项目就要到来了,那就是迎接一波波的访客。人们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配以官帽和靴子,以及精致的纽扣和孔雀翎子(如果他们幸运地拥有这些装备的话)不管是他们被奖赏得到的还是自己买的。他们就这样去拜访自己的亲戚和朋友们了。拿着质地厚重的贺卡,他们首先需要拜访家中的长辈,或是朋友的父亲;当处理完这类事之后,才去找与自己的年龄和身份相近的密友。在春节期间公务人员不允许踏入衙门,且不能从中为自己的长官带走任何纪念品。人们到哪里都会被款以吃的东西:一块新鲜的蛋糕、一些水果和酒。在家中招待自己的父亲或兄弟也是如此。“过年好,恭喜发财”这样的祝词类似于我们的“新年快乐”,大家在节日期间都说这样的吉祥话,人们不一定非得相信这些说辞,只觉得它们至少是一种情感表达。中国人和欧洲人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不过唯独有一种情况是例外——没人想碰到这种人,没有想跟他说“恭喜发财”。这种人就是做棺材的。
元宵节
中国的一项重要节日就是元宵节,它是仅次于新年的节日之一。这个节日不仅对那些生活在英格兰、从未到访过中国的人来说不熟悉,对那些对中国的认识仅限于一群扎辫子的人、燕窝羹以及磕头的人来说同样不熟悉。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不一定会注意到元宵节的来临;就算他们知道那是在哪一天,我们还是会觉得他们对元宵节的认识与一般外国人相差无异。
这一节日可追溯到汉代,也就是大约2000年前。最开始是在庙宇中举行祭拜仪式,这一活动从元月的十三日持续到十六日,在这一节日的最后一天,人们以整日狂欢、设宴以及拜会亲友的方式迎接新年的到来。在早期,节日名称中的“灯”元宵节,英文翻译为feast of lanterns,直译为灯节。故有此说。——译者还未出现,虔诚的祈祷者对着满月举行各种祈祷或献祭活动。大约800年之后对着满月祈祷的形式才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沿街挂起色彩艳丽的纸灯笼,这是夜晚庆祝活动的必需品。这一形式一直延续了300年,唯一变化的就是这一狂欢节增加了两天,总共有六天。延长节日需要得到官方的同意,这项功绩要归功于一位姓“钱”Ch’ien的音译,具体为谁不详。——译者的人,历史记载暗示,他为之花费了不少银两。根据习俗,灯盏从正月十三日一直持续到十八日,到十八日那一天人们结束所有的娱乐和饭局,迎接新生活的到来。十五日是元宵节的高潮,这一天所有的工作都必须停止,这有点像我们的圣诞节。入夜,人们点燃灯盏中的蜡烛,四处响起鞭炮声。人们拥入大街小巷,这时,丢钱包算是无伤大雅的小事了。中国没有街警,在街上大叫“抓小偷”是没人会理会你的,只能自己小心提防小偷:牢牢抓住手中的烟斗、把钱袋别在腰上,尽量与人保持距离。
中国人过节必不可少的就是大量的灯火和香,可谓“宁滥勿缺”,没受过教育的人大多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询问一个苦力他为何要在元宵节点那么多灯烧那么多香时,他多半是回答不了的。人们认为在元宵节期间祖先的灵魂会返回人间,为了迎接他们必须把家里打扫一新。因此,需要烧大量香气宜人的香,这样灵魂才不会被人间的世俗气吓跑。点燃蜡烛是为了给祖先的灵魂照亮道路,漂亮的灯盏掩饰了世间的污秽,让他们认为尘世呈现一派美景。元宵节期间的祭祀活动堪称混乱,灶王爷也会前来分一杯羹,天上地下一派热闹景象。大家会吃一种专门为元宵节制作的糕点。比如用米糕包裹着糖或甜碎肉,做成鸡蛋大小的形状,家家户户都会吃掉很多这样的东西。这种糕点的形状象征着团圆,人们都会争取回家过元宵节。
因为前任天子的驾崩使得这一年的元宵节(1875年)别于寻常,因为这一天中皇权会从一个孩童转交给另一个孩童。欢庆活动被禁止了,当然也不允许张灯结彩,人们必须遵守禁令,不能穿上体面的节日服装了。唯一一项的庆祝方式就是吃掉前面所说的那种米制圆球即汤圆。——译者,然后期许哀悼日之后的愉快光景。
吸鸦片
许多人在所写的关于中国题材的文章中,乐于关注中国人渐渐崩坏的道德和礼仪举止,以及因鸦片的广泛散播而饱受其害的人们。曾经其乐融融的小康景象转变为因沉迷于致命鸦片而导致的人间惨状。瘟疫本身不能如此快速地毒害中国人,战争也不尽是造成荒芜的罪魁。如我们所知,那使人们暂时忘却世间罹难的鸦片才是这一切的直接原因。人们普遍被告知,到达中国后看到的惨状比他之前听到的传闻还要可怕。即便如此,他会惊讶于看到忙碌喧闹的中国城镇、愉悦祥和的乡民以及肥沃土地上果实累累的庄稼。人们所说的灾难到底在哪呢?在街上看不到,在商业活动中看不到,在偏僻的乡村同样看不到。经过不屈不挠地搜寻,你也许会发现什么,或许是一个鸦片窟,它普遍存在于大城市当中,就像一个悲惨的地狱。赌徒、小偷、乞讨者,诸如此类的浪荡子混杂于此,他们在这里碰头,膜拜能在短时间里带走他们痛苦的忘忧草。而放在中国,这样的旅行故事未必是真的。这个伟大的国家深陷毒品的灾难之中,她的彻底毁灭仅仅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寻找如上所说的迹象是徒劳的,不过我们的耐心还是得到了回报,对事实的探究让我们得到比普遍观念更真切的结论。我们的判断并不来自于对下层鸦片店铺的考察,也不来自我们个人经手的大量案例,更不来自于当地医院所做的医学报告。我们并不否认鸦片就像一个诅咒,以至于大量的人离不开它,但是仅就作为兴奋剂而言,把鸦片之于中国与酒精之于西方相比较,我们不得不承认后者的危害更大。如果说鸦片将100个人置于死地,那么酒精就是1000个。在欧洲常能看到烂醉如泥的醉汉,而在中国却极为少见。在中国丈夫有体罚的权力,不过家庭暴力的情况却鲜为人知;在中国人们可以花低价购买到兴奋剂,但振颤性谵妄却是一个陌生的词。在中国谁曾见醉汉瘫倒在大街上,或睡在乡间道路边上的沟槽里?中国人天性清醒、平和、勤勉,他们避免因喝酒所造成的糜烂和争执,而更偏爱意气相投的大烟枪,它可以安抚疲惫的大脑,帮助睡眠,使倦怠的身体恢复活力。
事实上,我们很难发现有什么东西削弱了那些杰出人物的品性,他们拥有良好教育和优雅作风,曾被别人委婉地指出在谈话间习惯性地“翘起小指”。很少有中国人真正沉迷于酒精以及鸦片,当然这些东西也超过了蓝领阶层的消费能力。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在台湾,待遇优厚的轿夫会吸食大量的鸦片,这样可以使他们在工作中拥有更好的耐受力。这样的两位轿夫,带上他们的衣服,在大夏天里在8或10小时内行进30里地。他们以每小时5到6英里的时速前行,毫不停歇地走到一个驿站,在那里食物和鸦片会备好等着他们。他们吸食完配给的鸦片并尽可能地休息够后,便开始下一段行程,轿中人立马感受到了轿夫轻盈和弹性十足的步态,跟一个半小时前单调疲惫的步点形成强烈对比。如此工作,他们自然会早夭,不过在我们文明的英国进行的人口交易中,36岁的年龄已经被视为老人了。
普遍观念认为一旦开始抽鸦片就永远戒不掉了。这完完全全是谬论!在这样观念的推波助澜下,抽到一定程度这个人就自暴自弃了,他便沦为一个没法戒烟的失败者。人们问一个吸鸦片的人他是不是上瘾了,其实是在问,他是否在逐渐增加吸食的量并形成了对毒品的渴望;或者是他还是可以放弃毒品维持身体健康的自由人。成百上千的人在染上毒瘾前悬崖勒马;还有少数人,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过早地衰亡。另外,有一种观点认为,吸鸦片的人不像酒鬼那样,前者只是自己受罪,后者还会遭受痛风甚至令祖孙后代都受到牵连。鸦片瘾君子的后代几乎不会受到牵连,因为鸦片成瘾的人几乎不太有可能生育后代了。这样的严重后果使得中国人在大量吸食鸦片前思量再三,因为在中国,孩子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礼物,他总会希望自己多子多福。
更严重的是,人们认为吸食鸦片者的道德感会变得迟钝,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如果你的仆人抽鸦片,你可像辞退醉酒的马夫一样辞掉他而不必带有愧疚,因为他不再值得信任了。他的工资可能都不够他买鸦片,给家里留下的就更少了,他的日子过得比之前更紧巴巴,可能会刺激他去偷东西。不过,处理那些吸鸦片的文员或书记的方式要和缓一些,类似于辞掉那些在宴会上偷喝一两杯酒的佣人。吸鸦片的人也许有一些典型的习惯:他从来不会喝醉,更不会神志不清。他随身携带着大烟枪,他喜欢它,觉得它跟自己很搭配。如果它不在身边,他会亲手做出一个,即便这样会耽误工作。从前,美酒和月光对游吟诗人来说是必不可少,没有这两样,诗人也就没了灵感。而现如今的蹩脚诗人为了赋诗赞美女主人的眉毛,而向大烟枪寻求灵感,同样的灵感他的诗人前辈可是从酒杯中得到的。这种做法不见得有什么错。我们坚信适度吸毒不会引发危险后果。中国与英国以及其它地方一样,拥有适度饮食、饮酒和吸烟的美德结束了在上海高等法院9年的任职之后,埃蒙德·霍雷爵士针对禁烟运动作了如下非凡的言论:“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中国,之前关于鸦片贸易不道德和不虔诚的言论纯属一派胡言。这些言论真令人厌恶。我并不同情鸦片制造商,就好像我并不同情酒商一样。但是一旦中国允许鸦片在全国蔓延,对它征税、从中获取一大笔利润,那么对她现在的禁烟行为表示认同就显得非常滑稽和不着调了。
不过为了从不同方面了解这一难题,我们节选了《新闻纸》(1875年7月5日)上刊登的一封信,以斜体字的方式引出它来,是因为这份资料比小说或天真的言论更有价值:事实是,政客和慈善家已经无法控制这个巨大的恶魔。只有基督的神圣力量可以对付它,也许前者的进程缓慢,但是他确实可以。单凭传教士就可以进行鸦片贸易,他很有大的行动范围,可以完成政客不能完成的任务。因此,那些视鸦片为恶魔的人会因为支持在中国的传教行动而继续遭受磨难。——你忠实的,“常年居住在中国的人”,“1875年6月28日,伦敦”。
偷窃
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像在中国那样,可以从各种新奇角度探索复杂的人性,并以此来打发独自羁旅的单调乏味。中国还是一片未知的领地,在那里不尽真实的东西还普遍被认为是事实,而在别处,这或多或少会遭到反驳。阅读着这些包装成普通旅游书的刺激冒险故事,日子也一天天地过去;中国的开放可以使得当地人笑对那些厚颜无耻的虚伪胡人。外国人同时也看到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正在以愉快的心情攻克难题,而这是英国人根本没法攻克的;他们发现所有的中国人每周工作7天,而假日只是考虑到身体和方法的权宜之计,他们也没有因为不遵守第四戒第四诫:指犹太教十戒之第四戒,规定人们一周必须工作六天,第七天即安息日可以休息。——译者
而产生生理和心理的懈怠;他们看到有人在无限制地兜售烈酒,而并没有发生与我们这个时代所具有的高度文明相冲突的野蛮暴力场景;他们发现在这些人的品性中没有所谓施舍的心理,没人会把手中的一分钱捐出去;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人们认为应该自食其力,而中国大城市的乞丐数量少到可以安置在我们英国最小的救济院里。他们得以有机会了解存在了上百年的竞争体系,并且肯定地推测这样的体系在英国或别的国家所有的命运,而在中国,它由聪明、资深的人所组成的政府来运作。其它方面,在中国,说到小偷这个词之前需要有所思量,没准在我们看来那不过是场恶作剧,也不会牵扯到法律责任的。因此即便是在那些生活在中国的欧洲人看来,称中国是一个偷盗之国也不是耸人听闻的。在澳洲、加州以及印度,中国人悄无声息且持之以恒以自己勤勉作风与放纵的对手竞争,不过,他们的国度仍然不乏小偷。所以,这个问题颇为有趣:天国的海外子民以无可争议的优秀品质获得了大量财富,他们能在多大程度上能与偷盗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协同一致呢?经过仔细考察中国每天发生的大量偷窃行为,结合地方官员定期审理的偷盗案件的数量,我们得出一个大致的判断,这个评价在西方文明的语境中不会受到欢迎——毫无疑问,中国是一个偷盗之国。我们认真考察了那些在中国不至于闹上法庭的小案件,而在英国,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受到地方官员的注意。
不要忽视这样的事实:在中国,人们对越来越多的抢劫行为视而不见,而在某些国家就不会这样:他们拥有装备一流的警力以及训练有素且机敏的侦探。在中国,很多偷窃案例都会调停解决,小偷会把偷到的东西全部或者部分还给受害方,其间,地方治安管委会担当起协调员的角色。我们注意到如果偷窃的人是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或是一个农民,偷到的东西也极为有限,那人们就不把他偷些食物的行为视为偷窃了。结合如上所说,我们针对中国某地得到的数据(见谅)相较之英国同等规模和人口的地区的数据要大些。以上都是专业的考察,而具体到我们的私人生活,以公平的眼光看待中国佣人的小偷小摸行为,意识到不应该为西方人的道德和文明自鸣得意。从一开始,仆人揩油主人在中国是一个被默认的现象,没人把这称为盗窃。这被认为是仆人为改善生活得到的佣金。仆人的薪水很低,如果为官场跑腿,他就会尽可能地从当事人那获得好处,也就是接受双方的行贿。他们偷酒、手帕以及英式培根,或是别的对于中国来说稀有的东西。要是在英国,我们会让那个人永远不得踏进屋子,英国仆人是不会那么干的。如果我们以自己的方式把中国人严格定性为小偷,再按照东方式的粗心大意的生活,那么我们在中国基本不可能生活下去。而事实却是,有人雇用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离家到五六百英里以外的港口办事,回家后发现所有的东西、包括那些最细小的零碎依然各居其位。商人们有个习惯,他们雇用佣人时需要有担保人,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做,因为诚实的人从他的脸上就能看得到他的诚实。孔子曾说过这样的金玉良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不过在中国的西方人似乎滥用了前一句话,他们对自己的佣人给予无条件的信任,他们完全不了解对方的前科,甚至基本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这样做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只给他们一点点钱去商店或市场买东西,每年的手帕用量也是固定的。小偷到处都有,在中国或在世界各地都如此。不过,与其认为中国是一个偷盗的国度,不如认为他们的传统还是很好的,书上说:“在古老的黄金时代,路不拾遗。”不过,我们认为偷盗在中国比在英国常见。我们将中国定性为偷盗之国的做法已经被某些人消解了,这些人肆无忌惮地来到中国,宣称缺乏基督教的帮助,中国将永远得不到进步,我们对这样的观点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撒谎
我们在前文已经说过,考虑到一些必要的因素,中国人不见得比其它国家的人更惯于偷盗。再迟钝的人也不会倾向于认为我们是这一沉静文明的赞颂者,同时我们也希望借一些更实在的事情来中和我们之前的溢美之词,这些事情没别的,就是很真实。如果一个人可以天生具有某些观念,那么撒谎的观念就属于这一类型,它根植于中国人的头脑中。他们出于本能而撒谎,至少是出于模仿而撒谎,他们通过刻苦地练习撒谎来增强自己的力量。即便是在没有任何赌注在押的情况下,他们也喜欢掏心掏肺地说谎话,谎言揭穿时也不会有任何羞愧的表情。在那些最重要和最严肃的中国文献中满是谎言:他们的历史故事是编的,他们的科学作品也不诚实。中国所有的一切都沾着谎言的污点。
因为自己本身就活在谎言的虚拟世界中,中国人不需要像别国人那样需要花很多时间去编造和阅读小说故事;并且,一定形式的谎言也无伤大雅。但愿外国人知道这件事不要扫兴,那就是中国医药、占星术、风水学,以及诸如此类的作品,都属于神秘科学,在我们西方人看来真是在胡说八道。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人以这样的谎言来获得属于自己的独特娱乐方式。他们不该用文字或口口相传说外国人挖出婴儿的眼睛作药方,他们也没有权利去出版这些丑恶的、令人作呕的小册子(就像多年前一位美国传教士那样),那位传教士把这些文字翻译成很好的英文,他的这一才华最好能为己所用;也不该或者像本篇结尾处所提到的那个人那样将这些煽动性的文字散布出去。就算没人获害于此,自命不凡的态度也只会招来嘲笑。我们将《申报》(1874年9月19日)上一篇文章翻译好并放在这里,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人多喜欢以本国荣耀(即便只是最微不足道的方面)来行骗,甚至是在自欺欺人。文章中写道:
“我昨天看到1874年9月10日的《京报》,上面写道恭亲王被降级了——友邦听闻颇为惊诧同时也感到遗憾。回顾咸丰皇帝在位的最末一年,我们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战争爆发迫在眉睫。更不幸的是,殿下驾崩,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孩子,根本没有能力掌控政权。内有暴动外有战乱,我们的小皇帝完全束手无策,虽然慈禧太后垂帘听政,但处理帝国事务还是非常艰难的。十多年后,18个省的地方叛乱才得以平息;对外,西方国家终于屈服于天朝,局势恢复和平;对内,终于形成了一个牢固的帝国统治,国家重又恢复活力。即便是在伟大的周朝或夏朝,国家财富都没有达到如此繁盛的程度。每当我看到人们吃饱后拍着肚皮或是高唱颂歌,我都回问他为什么这么高兴,他回答说:‘这是因为我朝的恩宠’我问他这个恩宠具体在何时何处呢?他说:‘承蒙老佛爷的恩典;这是上天和皇上赐予的难以言喻的幸福;还来自于身居高位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的忠心。’后面提到的这三个人都是省级高官。皇宫里我们有老佛爷和皇上夜以继日地处理政务;大臣们执行敕令、皇室的决策,起早贪黑地工作,恭亲王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中外人士尽知,正是通过恭亲王的多年努力,中国才恢复了过去的荣光,所以任何赞颂皇帝的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提到我们尊贵的总理大人。现如今听闻恭亲王招致皇帝的不快,人们担忧恭亲王之前的功绩被忽视,但愿皇上能够仁慈地考虑到他的功绩并取消现在对他的惩罚。”
然而奇怪的是,当时这样一些讲求实际的人不应意识到说实话仅仅是权宜之计,由此他们发现商业诚信无疑是最好的政策,要进行贸易就少不了它。但是许多人在一个问题上存在争议,即中国缺乏道德,她分辨对错的标准与我们不同,偷梁换柱是中国人身上存在的最荒谬的特点。他们认为我们让孩子自主选择婚姻、建立家庭的行为简直大逆不道,中国人会把妻子带回家来见父母,一家人团聚在父母家的屋檐下。我们在痛恨说谎这一点上要远优于中国人,而在表达孝心方面他们要远超我们。我们常把“斯巴达式的品质”这词挂在嘴边,但是斯巴达人眼中的优秀从来不是指小孩对诚信或真实的热爱。一位19世纪的杰出哲人认为,缺乏诚信“比其它任何事都有碍于文明的进程,是人类之所以快乐的最重要基石”——不过这是一个抽象的命题,很难与当下中国的公共道德状况和公众利益发生联系。然而,逻辑能力与语言能力成反比的雅理各博士经过宏观、微观的考察,宣称中国人所说的每句谎话都可以追根溯源到孔子身上。他说“很多说法都是从孔子而来,他的语录被认为在真实方面具有严格要求,类似于基督教伦理家做的那样。”但是,仅基于《论语》中的两段文章以及“孔家的语录”,雅理各毫不犹豫地认为“就是那个人人鞠躬敬拜的圣人,他鼓励人们去表演、去伪装、去犯罪。”到底是哪两段文章呢。在第一段中,孔子赞扬了一位谦逊的将军,他在撤退时勇敢地位于队伍最末,然而,他承认自己这么做是因为马跑得太慢了。在第二段中写道,家里来了一位不受欢迎的客人,孔子派人告知客人说自己生病了,而与此同时孔子却在抚琴歌唱,“使之闻之”。雅理各博士并没有把重点放在这个故事的后半部,不过,显然这个部分并没有逃过他的法眼。最后举一个例子,孔子有一次被谋反者拘于监牢,然后被驱除出卫国。“虽然对岸就在那一边,还是要继续埋头行路,”一位门徒问起违背自己的誓言是否是对的,孔子回答说:“说明那誓言是被强迫的,灵魂没必要听从它。”
我们无意脱离孔子的生活处境去指控他的言行,也不想因为说中国是一个撒谎的国度而在我们和中国人之间引起不和。不过需要严肃地指出的是,仅在中国人的恶劣的民族性格上来说,论语中的这个伟大导师是诚实和真挚的,而对于一个生活在相对发达的文明时代的人来说,事实正是相反的。我们想到一位贺拉斯的蹩脚模仿者,他以丽达变天鹅的寓言来开始他的特洛伊史诗。
自杀
无论是从人性还是从法律意义上说,自杀在西方国家都是要遭到谴责的,然而,中国人对它的认识角度却有所不同。如果死得其所,他死后甚至会得到荣誉。这样的人会选择自杀:失去亲爱的父母或是不想独自面对鳏寡孤独的一生的人。自杀者多为妇女,不过如果一般人面对一两件特别棘手的事,他也会想到自杀。比方说,在新年临近时债主逼上门来索债,或是与一个强大对手结下了冤仇。针对以上情况,他可能会在自己的敌人家中选择自杀,因为即便是这样,他也不太可能牵扯到法律责任。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遇到贪污的法官执法不力,导致自己的官司不能得到公正判决时,他只能选择用一命来换一命。一个小媳妇在遭遇恶婆婆凌虐时兴许会选择自杀,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发生,因为这给家庭带来的后果太可怕了。至亲把死者安放在一个屋里,放一把扫帚到他手里,然后他们扶着那具拿着扫帚的尸体,让他从屋里的一头扫到另一头,这样就能将财富、欢乐和人寿从这间被诅咒的屋子里彻底扫除。
下文节选自1874年9月14日的《京报》,它是江西副总督的一段回忆。这一例子足以证明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虽然这一行为并不是至善至美的),自杀会得到很高的赞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中国人都不会对之表示指责:
“欣榆的地方官前来向我报告,在同治二年(1863),当地一位小官的千金与掌管盐税的准理事的儿子定下了婚期。然而不幸的是,那位新郎不久后生病死掉了,而他的未婚妻还需要嫁过去参加葬礼并终生守寡。面对这样的情况,她的母亲自然不愿意她嫁过去,骗她说要等在外经商的父亲回来再说。与此同时,她妈妈给她说了另一门亲事,她于是喝药自尽几近死亡。她被救活之后,还拒绝进食,只有当她的第一门亲事得到允诺之后,她才开始吃东西。从那以后,她就跟自己的公公和婆婆一起生活,尽心照顾他们以及亡夫的祖母。他们非常爱她,并从中抚慰了失去儿子的伤痛。她用长荆盘起发髻别的中国妇女会用精致的金银首饰盘发髻。穿着粗棉布衣,吃的饭里拌着苦菜花。她自愿接受这一切困苦,乡邻无不对她称赞有加。
以上所言句句属实,我特前来推举这位贤德的女子(虽然按规定她守寡的期限未到如果女人在30岁前守寡,那么在获得文中所说的荣誉前必须再守30年的寡。这样规定是为了考察她的品德是否具有耐久性。)获得陛下的隆恩大体上是一块匾额,上面写着赞誉她的话。
在这篇文章中让人纳闷的地方是,人们并没有去谴责那位阻止她的女儿去做贤良妻子和孝顺儿媳的母亲。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位女子的自杀行为,而不是遵守妇道和孝道的行为,让她获得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帝国嘉许。
心智不健全的人很少自杀。在中国也很少看到精神病人,无论是短期犯病或是长期的病患。在中国不像在英国那样,到处可见收容精神病人、白痴、聋哑人、跛子和盲人的收容所。中国这样的机构很少,不过这对我们来说并不能说明问题。他们只为最穷的穷人开放,基本只有投机取巧的人可以从中获得好处。在中国的街道上,我们看到的“可怜人”的数量远少于在我们高度文明的社区里看到的。在这些不幸的人中盲人居多,他们多半是在发水痘后失明的。不过在中国人身上所发生的畸形变异通常很少为人所知,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某人是精神病患者。这一类型的人所进行的自杀通常是精心预谋的,他这么做既不是为了报复,也不是为了抗争礼俗。要获得确切的数据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所做的结论仅针对我们自己的观察,期待将来有更科学的数据来修正我们的意见。
刑罚
每当遇到棘手案件的时候,中国的法官会普遍采用严刑拷打。大家都知道,只有在犯人认罪之后,这案子才算真正结案,所以整个审理过程通常伴有不同寻常的野蛮行为(外国人开始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开始相信,中国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暴行,而它伤害的,就是自己麻木的子民。然而奇怪的是,中国人认为他们的法律是仁慈的典范,而他们自己是普天之下最温和最有风度的一群人。真实就侧身于这两个极端之间。这就好像上山的人跟下山的人抱怨说天气好冷啊,而下山的人却回应说天气真是好极了——与之类似,西方人认为中国还在使用西方早已废除了的暴行,而中国人却自豪于自己所处的伟大朝代的刑法典,它可比荒蛮时期的散漫法律和非法暴力好多了。
历史学家认为汉代是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各种刑罚都非常的残酷,一旦有人违法,他最远和最近的亲戚都会受到株连,即便后者根本没有参与违法事件。也就是在那时候做了规定:从今往后,只有反叛者的家人才会被格杀,同时只须株连5人,即:一顿拷打,然后发配到某地,直到死亡。不过这样的刑罚对于一些独立官员来说起不到什么作用,而到了隋代截肢的刑罚才被彻底禁止。不过据说截肢在当今还以“延迟死亡”的形式存在,它有时会用来对付那些杀父弑母的人,不过据我们所知这些都仅存于书面形式而已。当时人们开始发现对这两种人给予同样的惩罚并不合理:一是为了钱财夺人性命的江洋大盗;第二种是屠杀自己父母的恶棍,针对他们两人的刑罚要有所不同。然而令我们惊讶的,还是处理这些案件所采取的极刑:先是砍掉一只手臂,然后是另一只;两只腿也一样处理;在胸前切开两条缝,然后把心掏出来;最后斩首。现在,仅是在锁骨处各划一刀,然后在胸部划三刀,这三刀写成“千”字,以代表犯人应该受到的鞭打次数。犯人将在不久后被斩首。1月16日的上海《每日新闻》上有这样的荒唐报道,他说这样的刑罚:“即便是如今在最黑暗最野蛮的种族之中,它也是最可怕的伤害。”这一席话对于这份名声卓著的期刊来说实在是完完全全的废话,它仅对那些对中国和中国人感兴趣、却又忽视相关问题的外国人有用。同时,有人辩护说这句话引发争议是因为来自《京报》的译者的不诚心,这位记者指出刚刚有两个人被处以这样的刑罚:“他们在公共场合被剐肉,直到死亡,这是一个正常的手续,”这样的言论肯定会让局外人认为中国仍然使用这样的酷刑。我们刚才提到的那种“延迟死亡”的刑罚,现如今仍然被用以处理那些所谓的穷疯子,他们在狂暴激情发作时杀了父亲或母亲,或是把两人同时杀掉。《京报》每天都会有两三次报道这样的案件。那些生活幸福的中国官员对这些事情总是视而不见。在90%的案例中,犯人根本就不是疯子,但是在提交给法官的报告中,他就是疯子,法官根本就不去调查他的五种重要的社会关系(1)上级与下属;(2)丈夫与妻子;(3)父母与儿女;(4)兄弟;(5)朋友。
在当朝使用酷刑的情况相对少了,截肢的情况也是鲜有听闻。犯人通常被投入肮脏的监牢,然后被囚禁在那里。但是还是会有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发生,比如说鞭打脚踝以及夹手指,更不用说跪链条和吊耳朵了,这些都不像是现如今会发生的事情,而更像过去的事。
那些叛乱者首领的妻小会被小心地安置,让他们生活在平和安静之中,无辜的人也不会受刑罚之苦。一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叛乱罪除外)可以捡回一条命并免于将来的刑罚,只要他可以证明他还有父母需要赡养。以前用于刑罚的重竹竿(通常它不会致人于死地)现在被换成轻型竹竿,很多案件审理中都会用到它,这东西同样不会致命。康熙皇帝(这名字让人想到那本伟大的字典)禁止用竹子鞭打人的上背部,这位慈祥的皇帝对子民说:“这个部分下面,是肝脏和肺,如果这个部分受到鞭打,这些器官将很难复原,特别对于那些轻犯来说更是得不偿失。”处理行贿案件已经不用鞭笞这个刑罚了,但是那些罪行较大的人仍然会对这样的刑罚心有余悸。量刑较轻的人会给监狱长塞一点钱,这样打在他身上的鞭子就会轻一些,或者监狱长会让犯人受的枷刑轻一些。这两样不过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刑罚的名称。刑罚是他们的统称,在特定的情况下还是会被使用,不过是被严格执行的。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翻译两章《政府官员指南》里的内容,这本书在中国具有很高的声誉:
第五章
对鞭刑的滥用已经演变为各种各样的形式。比如说,保留木头上的结痂;对着关节部位击打,而不仅限于膝盖以上;使用竹棍的末梢而不是它扁平的部位;
每一次击打都对准已经破皮的部位,这样可以让犯人伤得更重;同样,“枷刑”的力度主要取决于木棍的长度(不管干湿),同时绳索的强度也很重要。地方官要亲自督察这个问题,而不要交给自己的下属。在执行的过程中要用心防范意外的发生,可能会出现有意无意地滥刑,如果认为惩罚已经达到目的,那就可以停止了。诸如跪铁链,用烙铁烫大腿,或者是变相的枷刑,这些都是野蛮的行为,都禁止使用。
第六章
卢兴武音译。——译者说,5种人可以免予鞭刑:(1)老人;(2)小孩;(3)病人[条例规定不能强迫老人和小孩出庭举证,不过法官在暴怒时也许会对这个规定视而不见];(4)饥饿的人或是衣着裸露的人。[因此不要对饥寒交迫的乞丐用刑,用完刑之后也没人照顾他,很可能会把他置于死地];(5)被殴打过的人[不管他之前是自己打架还是被别的官员用刑,此时都不要再施行。因为再打一顿很有可能会致其死亡,而当庭法官要对此负责]。
对五种人要谨慎施鞭刑:(1)皇室成员[条例规定,皇帝的亲戚,即便没有任何职位,也要谨慎采用这种刑罚。这类人的案件要交给恰当的机构];(2)官员[就算职位很低,他也是政府成员;此外,这会影响到他的名声];(3)毕业生多;(4)你的上级官员[打老鼠前要看看你拿的是不是花瓶。也许你很在理,但是你上级的面子可能更重要。私底下向对方探明道理,让他来决定是否受刑。如果你战战兢兢,后果可能会很糟];(5)女人。
以下5种情况应该停止受刑。(1)犯人处于兴奋状态,或是(2)处于生气的状态[劳工阶层非常顽固,鞭打只会增加他们的气焰,他们宁死也不会让步。应该先揭露他的错误,然后就可以毫不畏惧地进行体罚了];(3)处于喝醉的状态[喝醉的人分不清哪是天哪是地,你怎么能奢望他能分清是非呢?另外,他也不知道疼,也很有可能当庭侮辱官员。应该等他清醒之后再用刑,但不要在冷的地方,以免有生命危险];(4)刚完成一趟旅行,或是(5)刚跑步完,气喘吁吁。
面对以下5种情况时你应该考虑推迟用刑。(1)你发怒时;(2)你喝醉时;(3)你感觉不适[在这种情况,法庭的气氛已经很紧张了,你不仅有可能错误判刑,还有可能情绪失控。由此造成对自己和犯人的双重伤害];(4)你对案件的判断不明;(5)你还没找到合适的刑罚办法[在棘手的案子里,同时嫌疑犯又颇有背景,那么在用刑前最好前预测一下案件的走向。千万不可鲁莽行事,否则你可能会很快发现不良后果]。
以下3种情况不得再对犯人进行鞭打:(1)已经用过枷刑的人;(2)即将要对脚踝施以刑罚的人;(3)即将用枷刑的人[之前的刑罚已经令他们不能行动,身上的溃烂也未痊愈,再用刑很有可能致其死亡。条例规定他们可以缓刑,不过很这一点可能会因愤怒而被遗忘]。
以下3种情况可以对犯人免去鞭刑:(1)天气极冷或极热时;(2)过节时;(3)犯人在服丧时[当犯人正在为他的父母、妻子或小孩服丧时,可以适当免刑,否则很容易令其致命]。
以下3种情况可以令已判刑的犯人免于鞭刑:(1)当事人为庭上的最长者;(2)当事人为公职人员,同时其它人并没有受刑时;[如果这位公职人员处于在理的一方,那就对他的对手从宽处理,以免人们说我们偏袒衙门的人;也以防将来公职人员做错事,而没人前来指控他]。(3)地方官自己的用人或其它雇用人员,这些人不该受鞭刑,即便他们应该受刑。
要禁止以下3种类型的鞭刑:(1)使用重型的竹棍[按等级分,重型竹棍为10级,5级的要小一些,3级为中型大小。官员判刑的时候通常太过随意。用量级较小的竹棍,即便用力过大,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同时,如果用刑时间拖得比较长,官员也有时间让自己冷静下来。然而,使用重型竹棍的话,即便是轻轻一击也无意会导致伤害];(2)不可击打得过低;(3)小官不允许使用非法的刑具。
以上所说的有5条是针对可以判刑,但是官员却不考虑实际情况而判得过于随意的情况,这样他们的判罚就造成不满和排斥。考虑到一些案件需要缓判,法官需要见机修改部分或全部的惩罚内容。重点就在于,应该把同情心考虑进来,这样才能确保判刑顺利。
风水
近年来”风水”成为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常用的说辞,但是,它很难逐步地与任何一个西方语言协调统一。不过,虽然有欧德理博士(Dr。Eitel)的小册子珠玉在前,我们还是斗胆说,几乎不太可能有外国人会从风水这个词的真正意义上去使用它。大家都模模糊糊地知道,风水是中国官员手中强有力的武器,借此他们可以成功的抵制任何带有进步气息的新发明,使得中国这个沉睡了好几个世纪的国家继续昏睡下去。除开这一切,它满是神秘和疑问。有人说中国人自己根本就不信风水,还有人说他们信,另一帮人说老百姓相信风水,但是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它不过是一场骗局。大多数中国人承认他们并没有对风水这东西有太多的研究,但与此同时他们会煞费苦心地对别人说,他们自己的朋友、亲戚或认识的人很把风水当回事,并花了很多时间去学习这门深刻的学科进而成为风水专家。接着,他们会说:在一定情况下,风水是很准的;他们还肯定地认为,美好的生活不只是需要风水,同时它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你还没有读过欧理德博士的那本颇有见地的小册子,那我们可以给你做些解释:在中文里“Feng”的意思是“风”;“Shui”指“水”,因此“Feng-shui”就是风水之意,不过不要停留在表面意义上去理解。你可以把风水理解为一种占卜术,即通过分析某地的河流、树木、山川等来判断这个地方是否有利于建造庙宇、房屋,甚至是城市;不仅如此,还可以通过考察上述的地理因素来预测家庭、团体以及个人的命运。风水这一学问的重点就是风水师扭转乾坤的能力:用祥物去抵消邪气;用富于起伏且吉利的线条取代直白、有害的外观,这样可以使某地免予洪水和瘟疫的吞噬;那些极度穷困和被欲望折磨的人由此开始臆想“富庶、丰饶传播四面八方”托马斯·格雷《墓园挽歌》中的一句。——译者的盛景了。为了能实现风水的奇迹,仅需要在特定的地点、特定的高度来修建宝塔,这需要垒起很多的石头作为地基,或是削平山头,这些都是大自然留下的粗鄙景观。选择某地建房和或修建墓地需要风水师富于想象力的头脑的协同。风水师的工作就是去发现一块风水宝地,或是评价某个既定的地方是否合风水,如果某些瑕疵被之前的平庸风水师忽略了,那此时就需要做些修正,当然也有可能是被同行中的高手所忽略的。树太多了,就砍掉一些;树少了,就种上一些。水流要遵从一定的路线;山头可能太高或太矮,也有可能是山形不佳,或是山与山的彼此位置不符合风水的要求。这些因素在风水师看来都足以令一个富饶的城镇爆发瘟疫并逐渐衰败。一间房屋的风水不仅会影响居住者的财运,还决定了他的幸福度和寿命。以前,位于北京的英国公使馆在短时间里连续死了两个人,不久以后住在那里的一位学生又病重了好几天,差点撒手人寰。中国人说是因为那个冲着门的长烟囱破坏了这屋子的风水,所以正常人不能住在这屋子里。
从以上的简单描述中很容易了解到,中国人确实相信城市、家庭或个人的命运是会被那些周遭的自然或人工的景观所影响的。所以,他们很讨厌诸如铁路或电线杆这样的新玩意儿,觉得他们肯定破坏了原本的好风水。而且他们坚信,这么干的人肯定不会有好下场。轻信的中国人宁愿私下议论也不愿意违背风水师的建议而把亲人葬在所谓不合风水的地方,为此他需要支付修建宝塔或是除掉某些障碍物的费用,还要为了而符合风水而费心费力地去修整自己的房子——这一切都证明了风水的观念已经深深地烙进中国人的心里,他所坚持的那些信条不过是改头换面的陈词滥调罢了。中国在文明初期形成的幼稚观念已经逐步演变为强有力的信仰,用这样的信仰来对抗嘲笑显然是非常无力的。正是由于这些年来与外国的接触以及对真正科学的深层构想(虽然作用力还极其微小),有可能让中国人知道风水不过是一个无用的阴影,它已经在历史上完成了使命,现在回忆一下它过去的荣耀就可以了,类似的东西还有弓和箭、火绳,以及各种垃圾。
钱
在中国,没有什么比起佣人间、苦力间以及其它劳工阶层间的闲聊更引人注意了。我们常常能看一行负重的人走在乡间小路上,他们所有人都在喋喋不休,好像正谈到兴头上,很害怕旅程结束了而想说的话还没说出来。有人惊奇在这样一个不存在酒吧政治、宗教纷争的国家,那些愚昧、目不识丁的人如此热衷于彼此交流,并且想要了解到一个小小村庄仅限于街坊邻里间的新鲜事。而那些沉默寡言的英国砖瓦匠,他们盖房子的时候彼此间不言不语,也只有在点烟休息的时候寒暄几句。把这些人与那些无忧无虑、活泼好动的汉人做比较,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油然而生:这些中国人到底在谈什么?答案便是:钱。他们谈论的、思考的、梦想得到的,无非就是这个东西。他们肯定抱着这样的信念活着:某一天会发大财,就算没发财,也要得到类似的东西。财神庙里(在中国城市中随处可见)香火不断,然而在罗马的神殿中你不可能看看到这样虚伪的人:他们大声地祈祷美德,而私下喃喃地求“金子”。在中国当富人其实挺可怜的:他是官员们合法剥削的对象,每天都战战兢兢,生怕被捏造罪状、然后叫去问话。当地官员会递给他一份目录,上面写着为造桥修路需要捐献的钱数,如果他出手不大方就等着遭殃吧。还有恶徒威胁要杀他除非立马交出300两银子,而有钱人常常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而交出3000两。他常因为礼仪的微小过错而遭受指责,比方说在开始为先父戴孝的前几天举办晚宴或是筹备儿子的婚礼。贪婪的满大人无所不用其极,特别是在他对付那些不听话的有钱人时。但是如果这样的满大人因年龄和疾病退位了,就轮到他被迫交出那些非法所得了,他本想用这些钱让自己的家庭富裕好几代。小鹰反咬老鹰时根本不留情面,在这种情况下,拥有财富就像拥有焦虑而不是快乐。即便如此,中国人对钱的本能的渴望也丝毫未减少。与此同时,官员无耻的敲诈行为也使得本该流行起来的进取心被扼杀了。每个人都十分害怕被抓住把柄,这一情况一点改善的迹象都没有。
在我们所观察的富人中,没有一个人像同样富裕的西方人那样喜欢享受自己的财富,这些人很知道如何正确地使用财富。中国的富人很喜欢举办盛大的宴会,但是他不会邀请那些仅为他提供计策的人,而是更喜欢那些有一天把自己女儿嫁给自己蠢儿子的人,这样他就可以收到一笔价值不菲的嫁妆。他积累着一柜子一柜子的丝绸、缎子,还有皮草;但他可能不会有初版的康熙字典,或是一只600年前的碗。这些东西基本都为文人所有,这些人宁愿饿一两顿饭也要得到梦寐以求的东西;有钱人通常把钱花在吃饭、穿衣以及看戏上,而对艺术几乎一无所知。就像他低调的同乡一样,他谈话的内容通常只围绕一个主题。如果他是一个银行家,那么利率变化就是他一整天关注的重点。不管他是做什么的,每天害怕被勒索、也不得不为此破财。文人跟这些有钱人是多么不同啊!中国的文人每天勉强度日,仅靠为人写对联维持生计,也许他们还得定期参加科举考试,到头来只发现自己的劳动成果又一次被揉成团扔掉!但是不可否认他们生活得更快乐。没有钱,也就不会担心被勒索,他们沉迷于大师伟大神圣的作品中,在对经典的考据中忘记饥饿。他们绝对不会成为那些没受过教育的国民的偶像。例外的情况是,当他们可以买到更多自己喜欢的书以及更多的“文房四宝”时,便会欢天喜地。我们常在街上看到这些文人,他们一副孤傲、穷酸的模样:带着眼镜、因长年劳苦而弯腰驼背。他们对我们西方人恨之入骨,因为我们居然有胆挑战孔子持续千年的崇高地位。如果西方人只是来华经商,他们还尚可忍受,因为至少这种行为的目的是明确的,中国文人顶多对之表示轻蔑罢了。但如果西方人裹挟着宗教而来、用基督的教条来对抗圣人的不朽格言,那这几乎是在挑战中国文人一直所坚持的传统了。
一场晚宴
虽然中国已经开放经商和旅游很多年了,但是对于那些想了解中国的礼仪习俗、民众生活方式的欧洲知识分子而言,中国仍然像一本天书一样高深莫测。这实在令人感到悲哀。如果不是这样,那篇误导人的文章也不至于被多家英国报纸当做关于中国的第一手资料转载了。那篇文章是一个为中国皇帝工作的年轻绅士写的,他声称自己对一场中国晚宴作了准确描述。中国人的社交礼仪确实十分古雅、有趣且很有记录的价值,一个人很难不对它细枝末节的部分睁大眼睛、竖起耳朵。不过现在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那位作者因为无知犯了错。是的,那位作者是去参加了中国人的晚宴,“坐在玻璃门边,餐后还有雪茄”,在事业有成的北京掮客杨先生的家里,他会见了好些成功人士。不过如果他参加的晚宴再多一些,或是费力研究一下他所写的那些东西,自然会发现玻璃门啊雪茄啊,这些都不是中国晚宴上的必需品。他之所以会看到那些东西,只是因为主人与外国人有交情且喜欢把他们邀请到家里来罢了。这篇文章的主题很有意思,当然也需要谨慎对待,不仅是从研究中国风俗的角度上说,而且还须要尽力排除许多关于中国生活的谬见。几乎人人认为中国人在晚餐上吃老鼠、小狗,还有鸟巢汤。然而事实却是,即便是在非常穷的人家里,餐桌上也是见不到老鼠的,而后两样东西,其实是非常昂贵的餐品。狗肉火腿在中国南方是非常受欢迎的食物,而鸟巢汤(即燕窝)可是一般人家消费不起的金贵汤品。
中式晚宴是一项颇具系统的事件,嘉宾出席的情况一定是会被安排好的。我们有责任详尽描述有钱人家招待朋友们的盛宴。宴会开始的时候,女士是不出席的,而男士也只是端坐在方正、四脚的“八仙桌”旁。每位客人前都配有一双筷子,一盏酒杯,一小碟酱油,一把双齿餐叉,一把汤匙,一个小盘子(分成两部分,分别放着西瓜子和杏仁),还有一叠小餐纸,用来清洁这堆用具。四方形的桌子上摆着16只小盘子或茶托,上面放着4种新鲜的水果、4种干果、4种甜食,还有4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比方说皮蛋、火腿片、一点沙丁鱼、泡菜,诸如此类。最后说的那4种东西放在中间,其它的12种交替摆在它们周围。酒是第一个上来的,主人会亲自将小瓷杯斟满酒。在倒酒的时候,出于礼貌,客人会鞠个躬,然后用一只手扶着杯子的一边。接着,主人会示意客人喝酒,然后大家都一饮而尽,最后将杯子倒过来,以显示杯底没有剩余。然而很多中国人不胜酒力;很多人在餐馆举行宴会,他们会雇来戏子喝酒或是代替罚酒。之前提到的那16只盘子在整个宴会过程都会一直留在那里,大家随意地吃着那些东西。正餐开始了,它包含大菜以及小菜,有可能分别是8大8小,或是6大6小,要不就是8大4小、6大4小,这些都取决于客人的尊贵程度或是偏好。这些菜摆在桌子中间,任由客人夹食。最为常见的就是第一种菜式,我们在此附上这样的一份菜单,每样菜都上得恰到好处:
Ⅰ,螃蟹酱鱼翅
1.蘑菇烩鸽子蛋
2.火腿鸡汤炖海蛎
Ⅱ,野鸭配山东白菜
3.烤鱼
4.粉蒸肉
Ⅲ,炖百合
5.火腿鸡肉泥
6.炖竹笋
Ⅳ,炖牡蛎
7.片烤野鸡
8.蘑菇肉汤
把这些都撤了,再上——两碟烤布丁,一甜一咸;两碟蒸布丁,同样是一甜一咸。[这4样东西其实为了配合一碗杏仁粥才上的。]
Ⅴ,甜鸭
Ⅵ,脱骨炸鸡
Ⅶ,酱煮鱼
Ⅷ,猪油生煎羊肉
最后的4样大菜轮番登场并且就留在那不动了。接着是第5样,也就是一碗汤,汤旁边摆着一圈小碗米饭,可以做成汤泡饭。到这时,整个宴会也就结束了。这时会给每位客人端上漱口杯以及一块热湿毛巾。客人用毛巾擦脸,那效果类似于喝下一小杯稀释的玉泉汽水。然后,陆续奉上烟和茶水,虽然之前已经有人在抽烟了。在用餐过程中,如果看到无聊的娱乐内容,有人会就着自己的水烟袋小抿一口。用餐结束后会主人会奉上鸦片,当做是给瘾君子的奢侈福利。几分钟以后,客人们就准备好要赴下一场宴会或聚会了,而那一场已经持续了三四个小时。
女童
很多外国人针对中国的女童问题写了不少垃圾文章。在欧洲,有一种观点很流行,即认为女孩出生对中国家庭来说是一个噩耗,因此,很多女孩一出生即被杀掉。不过还是有大量女婴幸存下来,以缓解帝国人口减少的趋势。承蒙一位传教士的观察,我们终有一天会修正自己的错误。这位受人尊敬的绅士在中国传教12年,很关注女童这一话题。他说:“中国人在庆祝男孩出生时极尽铺张浪费;但是女孩出生时,大家也会不吝美言,说道‘女儿也是很好的’”。这样的言论会误导人,特别是在现今这个中国人被启蒙的时期,这样的说法很容易会被反驳。“听闻您喜获千金”,这应该就是人们在这个喜庆的时刻最常用的吉利话。还有人会说“你得到了一颗掌上明珠”,诸如此类。事实是,中国父母像其它文明发达国家的父母一样爱家中的每一个孩子,在那些国家里,父母同样特别希望生下男孩来传宗接代。中国人对男孩有更强的偏爱,当然是缘于中国人特殊的民族性格,还不只是父母单纯的愿望所致。不过,另一方面,不管是穷人家还是富人家,他们都对男孩女孩给予平等的关照和爱护。女孩们通常不会像男孩那样得到识字教育,因为她们根本没机会参与公共生活,因此受教育对她们来说就是浪费钱浪费时间,不过有钱人家的家长就不这么想了。另外,女儿出嫁不仅要陪上大笔嫁妆,除此之外,嫁过去之后她得冠夫姓,还要对公公婆婆尽职尽责,虽然他们之前只见过一两次,从此她要跟这人捆绑在一起而不是自己的父母了。男孩则不一样,他要守在父母身边直到死,他还有义务操持父母的葬礼以令他们的灵魂安息。当父母年老或生病时,儿子可以挣钱养家,可以让父母免予贫困、不公待遇以及凌辱,而女儿在这时就只能是个累赘了。如此,也就难怪为什么中国人得到儿子时比西方人更欢欣鼓舞了;不过我们还需强调,中国父母对女儿的本能的爱并没有因为上面所说的而减少。生女孩的家庭不会派发红鸡蛋,而生男孩就有,因为这是家庭的希望和骄傲,不过别的方面的习俗和庆祝活动都是基本一样的。出生后的第三天会给孩子起乳名,如果是女孩就会给她的耳朵穿耳环。用一颗小小的滚烫的米粒穿过孩子的耳垂,然后借助食指和拇指的摩擦力让那个地方变得麻木,接着用一根缠着油线的针穿过去,把线留在耳朵上。其间不会流血。男孩子经常只穿一个耳朵,有人说,这样是为了让他看起来像小女孩;而女孩长到十三四岁,就会绑一个麻花辫,这样会看来像小男孩。在辫子的尾端扎一条红头绳——红色是女孩和女人相区别的标志。在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头绳的颜色所适用不同情况。黑色是一个常见的颜色,通常是在穿长衫时使用;白色是哀悼的颜色,它表示这个人的父亲或母亲去世了中国人很少使用“死了”这样的表达,常以迂回的说法来替代。如果是远房亲戚去世,会带上绿色、黄色或蓝色的头绳,父母去世一年后也可以这么做。
总而言之,根据我们的调查,以上所描述的奇怪风俗看起来是普遍存在的。第一位来到家里的访客、陌生人、信使、苦力或朋友,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家生了个孩子,但还是会被主人挽留下来饱餐一顿再走。这样做是为了让孩子晚上能安静地睡个好觉。因为中国人总是作好随时被人请吃饭的心理准备,所以这顿饭不见得是为了还上一次饭局的礼。
旅行
很多中国人都喜欢读旅行书籍,他们具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常常在国内进行远距离旅行。这不仅是出于对知识的饥渴和对漂泊生活的向往,还有一份要为中国大好河山题诗作赋的情怀。这些旅行者出发前都知道人们对这件的期待,很清楚如果回来之后不给朋友们讲讲自己看到听到的神奇故事,那就太让人大失所望了。我们欧洲人任意读这些书中的一本,很容易就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有添油加醋的成分。如果真相不被揭发的话,那些书里的内容就成为小说的可靠素材了。这些臆造自然使得旅行缺乏意义,还常常变得很荒谬。不过奇怪的是,那些中国人,即便是读到书中荒谬之极的部分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产生一丝怀疑。
不久前我们还邂逅了一本游记,六卷四开本的书,作者与崇厚崇厚(1826-1893年),清末大臣。——译者父亲的名声不相上下。这是一本包装精美的书,纸张考究,配有大量的风景木版画。作者的名字叫林清(音译),他曾多次身居要职。担任两广代理总督期间,林清游历四方,并把经历如实记载下来。不过我们怀疑他的文笔能否能挽救其于名声狼藉之中,就好像他儿子对天津所犯的那场灾难一样。他从未见过月光照临水面,却并不妨碍他写出一首月亮赞美诗,这样的诗通常以旅途劳顿或凄惨飘零的几句开头。还有一章专门描绘了一种神奇的石头:隐石(Loom Rock)。它位于湖南省某地,是一个险要的所在,人们仅能从当地人的画作中对它一探究竟。如近距离观察,就能看到崖壁上开凿有洞穴,还能看到洞穴里有各式家居用品,比如说茶壶等等,不过看着很模糊。在一块光滑崖壁的边缘还能看到一艘小船,它应该是被从水里拖上来的。这一切是怎么形成的,其中的奥秘是什么,谁也不知道。不过我们的作者宣称这些都亲眼为他所见。我们在上文详述这些崖壁的细节,是为了有一天欧洲人可以亲自到湖南去探索这一神奇的景观。马嘉理先生应该乘船到过那个地方,不过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话。
我们抑制不住,把其中的一段逐字翻译下来了,想必崇厚本人看到这段会心存惭愧,特别当他出国之时。文章是这样的:
洋鬼子开始依仗坚船利炮打到中国来了。因此我们也必须制造大船重炮来抵御他们。不过我认为,轮船不是一天能建成的,海军作战也有存在困难。我说过,大炮的威力取决于火药的威力,而火药的威力又取决于硫磺和硝石的威力,它们决定了火炮向前和向后的冲劲。为了确保火药的力量,必须确保硫磺的量为70%。如果没有硫磺的话,洋鬼子只得用藤灰来替代,不过硫磺仅为中国所有。因此,我曾提醒皇上要停止硫磺的出口,后来37,000磅的硫磺就被查封了。
命运
理论上讲,中国人是彻底的宿命论者。他们热爱生活、及时行乐,以免其深陷各种不利于国家福利的负面言论之中。每个中国人都认为命运是事先安排的好的,生活中的际遇也都是命中注定。可喜的是,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总是先处理危机的部分,欣然说这是命里就有的劫数,然后坦然面对之。因此他的行为也与这一想法协同一致。
在今年年鉴的第一页印着这样一幅木刻画,上面有一只昆虫、一只蜘蛛、一只鸟、一个运动员、一只老虎,还有一口井。在这一组奇怪的组合下面,印着一句说明语:“所有事情都是命中注定!”阐述这张图的文章是这么说的:那只蜘蛛刚逮到一只肥虫,准备要饱餐一顿,而一只鸟正对它们俩虎视眈眈。而正当这只鸟要离巢享受美食时,一个人刚好出门去吃晚饭,就用枪将鸟打下来,准备弯腰把它拣起来;此时一只饥肠辘辘的老虎,正从背后对人虎视眈眈,似乎马上要终结这一条食物链了。不过那只鸟掉到了一口可恶的井的旁边,接着老虎掉了进去,它翻滚着把人也拖了进去,最后那只鸟、蜘蛛和虫也陆续掉到了井底。这则寓言很好地阐释了中国所流行的宿命论观点:危险无时无刻都是命定的,这是对人现世和前世所犯的罪的惩罚。关于这一信仰有很多有趣的说法和习俗,在人们的感觉里,它更多地表现在习俗方面而不是语言方面。比方说,在中国18省的广大人口中,在那些搬运酒和油的劳动力中遵守着有一条信条。如果在雨天和暴雨天,或是路上满是积雪的时候,依据上文所言,苦力滑倒的话就要对货品所造成的损坏负责;然而,如果事情发生在好天气、道路状况良好的情况,并且没有什么意外状况的干扰,货品的主人就要对所有可能发生的损失负责。理由是这样的,在湿滑天人就要提高警惕以防万一,但是如果在明媚干燥的天气发生意外,那就是天意所赐了。依此类推,如果人无法预知的厄运接踵而至,比如说冰室起火一类,按照一般理解,也就只有神力干预才可能让那地方火光一片了。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他还要怀疑宿命的存在,那么在中国人眼里,他也比傻瓜好不了多少了。不过这样的紧急情况发生时中国人并不袖手旁观,他们还是会努力减少所遭受的损失,就好像天意总要手下留情的。那些老赌棍和老烟枪是个例外,他们已经看不到生活的希望,感觉自己已经不能力挽狂澜了,此时他也就屈服于命运的苦痛,从邻居那里借来一根结实的绳子,或是在夜里走向悬崖峭壁,再也不回来了。
在《红楼梦》的第二章有一处很有趣的段落,写到宝玉的父亲为自己儿子的命运而感到焦虑。他让这个一岁的小孩子抓阄,把很多东西摆在他面前,他第一把抓住的东西就预兆了他将来的命运。我们可以想象这位父亲多希望自己的孩子抓到很有男子气概的弩弓——这就预示着有一天他能成为不朽的弓箭手;或是刀,这样就有望成为中国的第5位大将军;或者是笔,这样就有望在文学上有所建树,可以侍奉天子或是著书立说。不过这个倒霉孩子要让人失望了!他不顾自己父亲的愿望也不顾孝道,他撇开前面说的那些象征着财富和权力的好东西,而完全沉迷于发簪、珍珠粉、胭脂等等女孩的首饰。
新闻
如果有钱的慈善家向我们征求意见该如何让他的百万家产发挥到最大的作用,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建议他把钱投到中国的报业上,然后仅是在报纸上冠名就好了。让最乐观的狂热分子大喜过望的是,近些年在西洋人的合理建议以及对宗教主题的规避下,中国获得了真正喜悦,并且彻底转向了西方文明。安内斯托·美查在上海创办了《申报》,这份报纸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已经做到了最好;但是这份日报的最高发行量也只有4000份,也就说每10万人才拥有一份!而传教士的出版物就更没用了,因为宗教主题的关系销量极其有限。不过前几天一位卖圣经的小贩跟我们说,有人经常问他有没有《申报》卖。《申报》成功的关键在于它是一份彻底的商业化报纸,因此他很容易被所有的中国人接受。它不仅有类似于传福音的文章,更重要的是,它还时不时刊登符合中国人口味的不可思议的小文章,这些都使《申报》的读者数激增。因此,为了避免对其报纸品质的怀疑,《申报》有必要变为有偿报纸,虽然定价很低,但是之前发表的那些不可思议的奇闻轶事也慢慢被忽略了。
我们注意到《申报》不久前对加莱的热气球作了精彩的报道,这些都注定它必将成功。那文章写得异常轻松,它对热气球作了全方位的报道,为它的描写对象增光添色。在我们看来,这文章属于典型的“寓教于乐”风格,这很对中国人胃口。《申报》的这篇文章比《中西闻见录》那篇更受欢迎,后者对航空主题作了严肃的探讨,甚至还刊登了一张热气球的精致木版画。中国读者乐于有趣的事实陈述,这于报纸于读者都是有好处的,这样就不用放下身段去刊登那些下三滥的小说了。不过必须承认,中国人比较容易被耸动的语言吸引。对于我们来说最稀疏平常的知识,对于中国人而言都是新鲜的,即便是对那些最有学问的知识分子也是如此:中国受教育阶层的无知程度简直令人咋舌。所以,任何常读《申报》的人相对而言都被启蒙了,尽管他们可能只读了几个月。我们几天前听说,一位官员常常在《申报》上读到“国际法”这个词,他对此非常好奇并且想努力弄明白,后来,他买了一本马丁博士所著的“惠顿”(翻译本)。后来他抱怨那本书的内容简直莫名其妙,经过我们对那本译著的考察,发现那位阁下所言并非夸大其词。
至于外国人的家庭生活,中国人除了知道他们也拥有几位仆人之外,其它的完全一无所知;对外国人的举止、习俗或礼仪也完全不了解。我们认识一位富有的英国人,国人普遍认为他深陷一堆每顿饭能吃下一只羊腿的人中间;而一位中国人还跟我们抱怨,几个醉醺醺的外国水手在港口滋事,他说:“我们知道外国人常在周日喝醉,所以他不知不觉就犯了事,但是……”等等等等。中国人对于我们不讲求孝道的做法不置可否,还非常反感我们的协议婚约。他们认为外国人持鞭和手杖的目的就是为了动武;有一天我们看到一位多年来一直带着同一块手表的中国人,但除非表走停,他是不会主动给它上发条的;后来我们发现这是中国人的一个习惯。因此很多中国人都有两块手表,所以大家注意到在中国手表是成对卖的。现在,“洋鬼子”这个词用得比以前少,有时还真希望更合适的词出现呢。阿拉巴斯特先生有一次前往中国内地旅行,还被村民们尊称为“洋鬼子阁下”。移居到台湾的中国人称自己为“外省人”,但他们称我们为“外国东西”;他们的理由是:如果我们叫你作“外国人”,那我们该称自己什么呢?当谈到外国的事物时,中国人长期使用“西洋”这个词而不是“外国”这样的表达,很大程度上是《申报》在起作用。不过,中国人仍然普遍认为我们都是从中国周边的小岛上来的。
我们一直不断地发现中国人在各种细微事情上的无知,看起来一场精心策划的启蒙要失去效力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与中国人的是多么的不同,我们的衣着相貌也是如此,多年的贸易往来也仅使他们认为我们是野蛮人,仅此而已。对于红发蓝眼的人,胡布纳爵士该委婉地形容为“一位标准的英国绅士”吧。不过当这些红发碧眼的人带着滑稽的帽子、穿着短打外衣、紧身裤,还自称律师时,这幅尊容在中国人看来就是活脱脱一个“洋鬼子”。
葬礼
在中国人所珍爱的仪式当中,没有什么比关于死亡和服丧的仪式更为他们所重视了。我听说江苏的省长退休了,只是因为他母亲逝世。在接下来的3年里,他都没有资格参与政务。在百日内他不得剃头。在59日内他得服麻衣入睡,躺在地上、头下枕着砖头。他就这样睡在自己生母的棺材旁边。葬礼结束后他需要对每位来访的亲友恭顺地下跪磕头——他所做的这一切,不用说是出自他对自己过早逝世的慈母的一番孝心。一位劳工会把前人葬在小山林的斜坡上,或是柏树的树荫之下,不管是在哪里他都会举行葬礼。逝者的身体和财富都由他来处置,不过现如今他更希望不出什么岔子,祈祷母亲的身体可以被好好对待,免于震荡和冲击。他会把母亲葬在父亲身边,棺材也许花了100镑,然后定期在坟上供奉水果、蔬菜还有猪肉,用这些来安抚母亲逝去的灵魂。
家中一旦有父母去世,子女或近亲会负责告知远方亲戚这件事,这被称为“讣告”,其实无非是通知说,父亲或母亲去世了,而你们,这些活着的人,是有责任的。除了告知死讯之外,还详细描述死者在生命末期的病情、是怎么得的病、吃了什么药,以及其它零零碎碎的事情。他们的朋友们汇来钱以作葬礼之用,还有送来食物或香的,甚至还有人派来和尚为死者念祷文。有时会挂起一幅大字,上面写着诸如“英雄仙逝”之类的话。这些都做完之后,治丧的人会给每位帮助举行葬礼的人寄去一封感谢信,上面写着:“谨以此向……那位流泪磕头的孤儿致谢;向悲痛流泪、磕头的兄弟致谢;向擦泪磕头的侄子致谢。”
很多人都知道在中国,那些年老甚至是中年人都为自己准备棺材。顺从的儿子会看着父母做这一切,有时这事在父母去世前好多年就开始了,老人还会邀请亲戚或朋友来赏鉴这棺材的材料和手工艺,就好像这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棺材上会刻着它主人的名字;如果是妇女的棺材,上面就写着她丈夫的名字。棺材的脚底下埋着两块石碑,一块上写着死者的名字和称号,另一块简单记述了他的生平、出生年和地点,以及作为读书人他有哪些成就,他生了多少个孩子。与死者具有一定关系的人会举行一段时间的悼念活动。死者的儿子要穿3年的白衣——事实上是28个月,死者的妻子也同样这么办。死者的兄弟、姐妹以及子女在服丧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在服丧期间不得举行婚礼,如果违反了就按严重程度处罚。不论是全国习俗还是地方习俗,还有许许多多关于葬礼的琐碎规定,虽然没人想遭遇这件讨厌的麻烦事,但是这些规定还是被人们严格遵守着。
火葬在中国曾一度成为流行时尚,不过现在仅为佛教高僧所采用。他们远离红尘,其灵魂对肉体并不眷恋。他们也没有什么朋友或亲人可以助其“死得瞑目”。不过就是这人,他端坐在庞大寺庙的小宝塔中,坐在宝塔下的一张铁椅上,他在火光和烟雾中告别尘世的血泪和罪恶,心无旁骛,只想得到永生。
审讯
很不幸,中国的审讯制度还处在愚昧和无知的阶段,这一状况在广博的中国大地上皆是如此。虽然中国人将审讯视为大事件,而且主导审讯的官员身居高位——也就是地方官——但是,一方面中国的科技状况很落后,另一方面统治阶层又缺乏这方面的能力,这两个因素直接导致令人哭笑不得的结果。两大卷本的《审讯指南》用纸考究装订精美,由中央政府出版,是全国地方政府的必备书。政府的相关人员都要仔细研读这部书,即便是下属也一样;而县官本人自备一本,以供陈堂作审讯之用。下面的几段都是从这本书里摘选的,我们不得不将这些悲哀的场景称为审讯,鉴于它所描述的荒谬事实,还是把它称为官场实录比较合适,以下的译文您就权当消遣吧:
第一段:
“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没有比死刑更重的刑罚。杀人犯必须一命偿一命,严惩不贷。但是为了避免错误判罚,还要考虑到犯人的认罪态度,以及对伤害进行合理评估。如果举证无误,被告又供认不讳,此时必须判处死刑,这样可以使人们对法律心生畏惧,也会减少犯罪率,并体现出对生命的敬畏。如果审理不当,罪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还对生者犯下新的错误;其它人做了牺牲,这样挑起双方的复仇行为,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处需要强调,在中国的法庭上很重视认罪的“有效性”,因为20到50英镑就可以换回一条人命。
中国的验尸官的职责不仅限于验尸,他还造访、检查受害者,并确定审讯的日期。
“很少有凶杀案是事先预谋好的,不过在大多数这样的案子是从打架生发的。针对打架斗殴所造成伤害的相关法令要充分考虑到‘死亡限度’,意思是,造成伤害的一方要给伤者提供医疗援助,这是有时间规定的。此时伤者的亲属(除非是那些至亲),很多都希望这人死去,这样自己就能得到赔偿金;但是被告此时希望伤者存活,这样自己就不用偿命了,因此他会竭尽全力帮助伤者恢复健康。‘死亡限度’的规定就是努力让双方都保全生命。”
有一整章的内容都在区分身体的致命和非致命区域。致命区域总共有22处,16处在身前,6处在身后;非致命区有56处,36处在身前,20处在身后。审讯官自己有一个表格,上面标注了这些区域,他在验尸时就遵循这个表格。
指南上说:“不要因为尸臭,就坐在远离它的地方,此时你的视线会被烟熏阻隔,如果你仅是让助手告知尸体上的伤口,然后自己在表格作标记,这样很可能混淆伤口的轻重程度。
检测指南对身体从头至尾作了详细的解析,中国法官凭此指南可以很容易的为提希波恩案Tichborne case,19世纪发生在英国的著名案件。——译者定罪。
“仔细检查面部,看看是否有伤痕,或者伤痕是否有被掩盖的迹象。如果被掩盖,就用竹片拍打那个部位,伤害就会显现出来。”
如果伤口并不明显,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在露天环境下,往尸体上涂米糊,然后撒上醋。盖上一片新的油绸,或是透明的油纸伞,然后把尸体抬到阳光下,检查相关部位。伤口会慢慢显现出来。如果是阴天或下雨天,就燃起木炭(以替代阳光的作用)。如果以上措施无效,就将白色西梅混合谷物以及醋捣碎,敷在想要检查的部位,仔细观察。如果效果仍不理想,就取新鲜的梨子,和上辣椒、洋葱、盐以及谷物,捣碎成块状。加热至高温,置于纸片上,然后敷在相关的身体部位。这样伤口就会显现出来了。”
可见,热的醋和谷物常被用来软化尸体以及让伤口更明显。
“如果是在冬天,尸体会结成硬块,衣服也会很厚地堆积在一起。此时即便是加热的谷物和醋也无济于事。可以按身体尺寸挖一个3英尺深的坑。放入一些燃料然后点火。接着洒上醋,此时会升起浓烟,然后将尸体放上去,确保合乎坑形。盖上布然后周身撒上加热的醋。在距离坑两三英尺的地方生一堆火,当你觉得热度足够的时候,把火挪开,开始尸体检查。”
获得致命凶器是审讯官员判案的重点。如果在案发后很久才判案,那么凶器上的血迹可能已经无迹可寻了。此时可以“将炭烧得火红,然后浇上上等的醋。血迹就会立刻显现。”
接下来的段落仍然非常凡响:
“有一次调查是针对公路上发现的尸体,刚开始以为是遭遇强盗劫杀的受害者。但是尸体衣着整齐,身上带着10处以上的镰刀伤。验尸官指出这是强盗分赃不均导致自相残杀的结果,虽然目前证据不足,不过验尸官宣称要将它查个水落石出。他找到死者的遗孀,询问她自己的丈夫最近是否跟人争吵过。她给了否定回答,不过说到有人想跟自己丈夫借钱未遂,他俩曾有过激烈的言辞交锋。验尸官马上派人去到那个人住的地方,立即征收所有村民的镰刀,并告知隐藏镰刀是要被判刑的。因此镰刀都上交上来,总共有80把,平铺到地上。时值夏日,这些镰刀引来了很多苍蝇,它们几乎都聚集在一把镰刀上。验尸官询问这把刀是谁的,果不其然,就是跟死者争吵的那个人的。被抓后那人拒不认罪,验尸官指出苍蝇就是被镰刀上的血腥味吸引而来,罪犯只得低头认罪了。”
中国的很多凶杀案都是在案发后多年才审理的。考虑到中国的审讯官员对凶杀案件的经验并不足,他们的审判通常而言还算成功。在法庭上第二重要的事情就是被告人的充分认罪了,可以使用严刑拷打,但是对于审理的效果并不佳。因此,它很少被使用。
“人拥有365块骨头,这跟一年的天数是一致的。从颈后部到天灵盖,男人有8块头盖骨(台州人拥有9块);女人的头盖骨是6块。男人两边各有12块肋骨,女人是14块。”
以上充分表明中国人对人类的骨骼了解程度,接下来我们看看他们是怎么检查骨骼的,这也许发生在案发后几个月甚至是一年。
“选择天气清明的一天来检查骨骼。首先,用清水清洁骨头,然后用绳把它们绑成人体骨骼该有的模样,放在垫子上。在地上挖一个五英尺长,三英尺宽,两英尺深的坑。在坑里投入大量柴火和木炭,燃烧它们直至地面热到一定程度。把灰烬清理干净,然后倒入两品脱质量上乘的酒精和五品脱浓醋。迅速地将骨架放入蒸汽当中,它上面会罩上一层热波。维持两或三小时直到地面变凉,把骨头上的覆盖物弄走,将骨架搬到合适的地方,在红色油纸伞下检查骨骼。
在阴雨天气下可以使用‘沸腾法’。往大罐里加入醋,加热;往里投入大量的盐和白色西梅,将骨头放进去一起煮,这个过程需要你认真监管。沸腾之后,将骨头移出,放到灯光下。此时伤痕清晰可见,血迹也渗透到了骨骼中,呈现出红色、深蓝色或黑色的斑块。
上述方法并不是唯一的。取来一把杭州产的黄色油纸伞,罩在骨骼上,然后你就可以看到隐匿在骨骼上的伤痕了。如果骨骼陈年已久或是遭受风雨侵袭,又或者因煮过变得晦暗,此时可以在阳光下罩上黄色油纸伞,伤痕就有可能显现出来。
为了防止骨头变得晦暗,煮时不得加锌。
骨头会因经历多次检验而变得很白,这使得它像未受过伤害的骨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油来帮助找到伤口。等到骨头将油都渗出来,把油擦干净,将骨头举到阳光下,会发现伤口处的油还有所残留,干净的地方也就是没有受伤的地方。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将骨头上涂上厚厚的一层墨水。晾干,然后清洗干净。或是用新鲜的白色羊毛擦拭骨头。此时伤口就会显现出来(在骨头上呈现出锯齿状)。
还有一整章是讲如何区别伪造的伤口和真实的伤口,这是因它们形成的方式不同来区分的。第39章的第2部分也是同样的主题,它主要讲如何确认死后造成的伤口:
如果尸体上有几处深色印记,拿水一点点地浇上去。如果是伤口,水就会留在那,如果不是,水就流走了。检查伤口时,手指压下去后要看它留下的铅色或红色印记。如果真是伤口,印记会很深,手指拿走后印记还会有所保留。
骨头上的伤口会留下带着红印,并会微微深入骨头中,或者伤口处带着光晕似的血迹。将带着伤口的骨头举到光下,如果红印鲜亮,伤口就是死前造成的,如果没有光晕,那就是死后造成的创伤。
在针对踢伤的章节里,介绍了一种叫“骨头法”的方法:
根据伤口下的骨头来举证,罪犯就难逃法眼。无论是男是女,当他的身体遭受创伤时,在身体上半部的伤口会比下半部更明显。比如说,我们甚至可以看到一个男人上下牙龈上的伤口。左手的伤口是用右手击打出来的,反之亦然。位于身体中央的伤口是致命的。女人牙龈上的伤口可能在左边也可能在右边。
我们对下面的文摘不置可否,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它是中国法医学中最重要的信条:
父母的尸骨由他的孩子来验尸,办法如下:让他用刀割破自己的手指,将血滴在骨头上;如果他们真的是亲属关系,血将渗入骨头里。如果骨头曾经用盐水洗过,即便存在亲属关系,血也不会渗进去。因此要防止使用盐水。
据说,为了验证父母与子女关系以及夫妻关系,可以将他们的血滴入一碗水中,如果血液结合,说明他们存在如上的关系。不结合就不存在了。
失散多年的兄弟也可以用此方法来验证他们的关系。不过新鲜血液在一丁点盐和醋的帮助下就可以结合在一起,因此有人会通过往碗里加入这些东西来欺瞒他人。所以,需要反复冲洗这个碗或者从商店里买来新的。这样诡计就不会得逞了。
以上所说的滴血渗骨法甚至可以用于祖孙辈认亲,孙子希望这样可以认出自己的祖辈。但是夫妻间并无血亲关系,所以他们并不适用此法。这样的办法还被于关于收养的案子里。一个孩子被养母抚养长大,她承担了生母的责任。在前文所说的滴血认亲法中,如果碗过大、水放得过满,血就会因为被稀释而没办法结合;如果不用水,两滴血的时间间隔过长,第一滴血会冷掉,导致无法结合。
中国的验尸官并不满足于检验那些五年前的尸骸,他们还需从骨灰里检验伤口。并不是只有目击者才能说出个一二三,事实是真真实实存在的,以下文为例:
暴徒杀人之后,会把尸体烧为灰烬,不留下一根骨头。针对这样的案子,你必须找出凶杀时间和焚化尸体的地方。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一个地点的时候,你就有办法检验伤口了。方法是这样的:在燃烧尸体的附近建一所房子,然后把被告和证人带到现场。然后把现场长的草木砍伐干净,然后在上面点燃燃料,直到地面被烧得很热,然后撒上大量的大麻籽。然后用铲子一遍遍的清理地面。如果此地真是杀人现场,那些大麻籽里的油会渗入地面并形成一个人的形状,如果死者身上有伤口,那么这个人形上的油会聚集在一起,它们或大或小,或方或圆、或长或短、或斜或直,跟伤口的形状一致。如果死者身上没有伤口就不会有这种情况了。如果假设人形上没有伤口的痕迹,你可以将油刮掉,然后依身体形状点起火,迅速地投入掺有水的稻谷。将火烧得越旺越好,然后撒上醋,再迅速地盖上一块上过漆的表格。搁置一会儿,然后拿下来检查。表格上会印上人形,伤口也会现形。
如果凶杀地点在野外而且已经过去好久了,凶手本人也不记得具体的位置,此时可以借鉴它与村庄或寺庙的相对位置来判断。如果确定了一个大致的位置,就可以派你的助手过去,看看是否某个地方的草长得比别处更高更壮,如果有就做下标记。因为燃烧尸体会使得此地的草的颜色更深,也更繁茂,同时也会比它周围的草更高,这样的性质会持续很长时间,身体化成的养料滋养了草根,也就形成了上面的现象。如果凶杀地点是在山上或是野外,那里的植物会长的非常茂盛,甚至会和人一样高。如果燃烧地是石质地貌,那么这个地方的岩石表面会很容易碎。这些迹象都可以使事情变得简单。
以上所说的种种,还只是一小部分,这些荒谬的想法散播于轻信的中国人之间,他们把它当做科学深信不疑。但中国的那些受教育的人——尤其是那些治理政务、将这些验尸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人——他们是不是同样被广大的民众裹挟、而保有同样的观点呢。我们最好让读者自己判断吧。
审讯(续)审讯(续)
我们在上文节选的文摘主要来自那部极具价值的《审讯指南》,它还提供了一些急救办法,将人从溺水、上吊、中毒等等看似已无生命迹象的状况中挽救过来,即便是在险情发生后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天之后。我们在解释之前先摘引几段:
“一个人从早到晚都被吊着,他的身体已经冰凉,即便如此仍然可以把命救回来。用手小心地合上病人的嘴,4小时之后他将慢慢恢复呼吸。或是取等量的上等皂角粉和银莲花,然后将这些粉末吹进病人的鼻孔。
在所有上吊的案例中(无论是男是女),即便他们肢体已经僵硬,但仍有办法起死回生。首先要做的不是立即将身体放倒,而是先扶住他,松开绳索,再将身体平放,仰卧,头被撑起来。轻柔地弯曲病人的手和腿,让一个人坐在后面,用力地拉病人的头发。伸直他的手臂,这样可以使气流通畅,然后让两个人持续不断地用竹管或芦苇往病人的耳朵里吹气,同时不停地摩擦病人的胸部。取新鲜的鸡冠血,然后滴入病人的喉管和鼻孔——女人就滴入左鼻孔,男人就滴入右鼻孔;男人的话就使用公鸡的鸡冠血,女人的话就使用母鸡的。这样就能很快地出现生命迹象。如果病人已经停止呼吸了很长时间,则需要人吹更长时间的气和做更多的摩擦。不要以为身体已经变冷就没有挽救的希望了。
如果一个人一整晚都在溺水,还是有挽救的办法。将泥块捣碎成粉末,将病人平躺,然后将泥粉末涂遍全身,只留下口和眼。这样水就被泥吸收了,命也就得救了。此法确凿有效,即便身体已经僵硬也可使用此法。
碰到烫伤的情况,就取一只大牡蛎,然后让它开口向上独自呆在某个地方。等到它的贝壳打开,用勺撒入少许冰片,接着放入等量的麝香。然后,牡蛎会关上它的壳,它的肉就会溶解成一种液体。取这样的液体,再加上一些刚才说的材料,用禽类的羽毛蘸取药剂涂在伤口周围,每次都尽可能地接近伤口,直到最后你就可以碰触到伤口;病痛也就在这过程中慢慢消除了。如果没有大的牡蛎也可以用小的。这绝对是第一流的药方。
如果一个人在冬天坠入水中,几乎因为寒冷失去知觉,如果他胸中还残存温暖,仍然还有救活的可能。一旦病人有任何笑的迹象,就必须立刻堵住他的鼻子和嘴,如果做不到,他就没得救了。坚决不能急匆匆将病人拿去烤火,因为一点点火都会让他发笑,这样他就没有希望了。
如果一个人在做噩梦,不能立即开灯或是对他大叫,而应该咬他的膝盖或是大脚趾,然后轻轻地叫他的名字。也可以往他的脸上吐唾沫、给他灌姜汤,随后他就慢慢苏醒了。或者,可以借助小管子向病人耳朵里吹气,从他头上拔下14根头发,拧成团塞到他鼻子里。还可以,给他喝盐水。如果有人因遇鬼而濒临死亡,可取韭菜心然后塞到病人的鼻子里——男的就塞到左鼻孔,女的就塞到右鼻孔。观察上嘴唇内侧,会有类似于玉米的颗粒长出来,然后用针刺破它。”
在这部书的结尾部分,讲到对付一种名叫蛊的病毒的解药,这副药最先是由一位和尚配制的,经多次案例证明有效。这副药的成分包括两只红蜈蚣——一只要活的、一只要烤过的,然后将它们放入研钵中,在每年的五月初五或九月初九、或者是8月12日将其研磨,其间,妇女、家禽、狗,不得靠近。将研磨物制成药丸,生吞下去。在《审讯指南》的第三卷的最后一章中,讲了如何制作致命的蛊毒。引文如下:
“取大量的各种类的昆虫,将它们置于容器之中。盖上盖子封存一年。一年后打开来,发现昆虫们经过互相残杀,最后只剩下一个幸存者,这一只就是蛊。”
我们还看到一章讲到一同吃菠菜和龟会导致中毒,贝壳类与鹿肉同食也会中毒;喝过被蛇污染的池塘水常常会致命,饮用浇花的水或是喝下没有盖盖子的过夜茶也有可能致命;不要去食用吃过蜈蚣的家禽,不要穿被汗水浸湿然后在阳光下晒干的衣服。最后:
“曾经有这么一个案子,一个人将受害者的手脚绑上,然后往他嘴里塞进去一只蛇的头,同时,用火烧蛇尾巴。那只蛇探入受害者的嘴一直爬到胃部,因此验尸官搜遍全身都找不到一个伤口。这样的案例可以通过检查骨骼找到线索,从头往下,你会发现骨头上都是明艳的红色,那是血液扩张导致的。而且,你越刮那个骨头,会发现下面的颜色越鲜艳。”
我们很难把这本书称为“审讯指南”,它看上去并不像那么严肃的事情,不过它是中国最为流行和最具声誉的一本书之一。它非常具有权威,中国的学者常常不顾一切将它展示给外国人,说这是中国神奇科学著作中的翘楚,一点也不比外国来的那些玩意儿差。外国人最好不要惹祸上身去反驳他们。我们出于好奇心买了这本书,然后将它从头至尾翻译出来。不过想必我们的读者已经从前面的引文中判断它的科学价值了,应该和我们同样觉得它不是那么有价值。不过,如果你想愉快地学习中文或从读《审讯指南》的原文中获得什么好处,倒是可以翻翻看。
基督教基督教
中国人对散布他们国家各个角落的传教士表现出异常厌恶和轻蔑的态度,这很自然地回答了一个问题,即基督教是否给中国带来了福利,如果确实有福利,那它也没有成功地扎根中国。罗马天主教曾有机会成为中国宗教中的一员,但是这个机会因偏执和狭隘而丧失了,大家都知道这种情况还存在,但是这样的机会很难再出现了,如果有可能出现,几率也是很小的了。现如今,传教的前景还算光明,虽然它的“报告”极尽巧言令色,每年也有一定数目的人接受洗礼。有地位的中国人会跟你说也只有那些小偷和人品差的人才能从洗礼中获利,因为他们也没什么好失去的,洗礼后,他们每月就能从热心的传教士家里得到4至10美元,就可以渡过“闲散轻松的漫漫长夜了”。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是不允许传教士进家门的,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做的代价是什么。事实难掩,那些外国组织在中国遭受到很多不便和危险,这是因为它的很多成员都没有慈悲心。基督教还遭受诽谤,说它吸收来的那些洗礼的人,不过是假装接受基督的教条罢了,其实他们根本不信教;它还被诽谤说通过心理和社会途径吸收那些想要自我改变的人。我们只有能力考查基督教给广大的中国民众带来了什么实际的好处。在这一点上我们做到了公平公正,不会因为某人所从属的教派而去指责他;但是相信中国像其它人一样,享有善有善报的机会,不管他们是否是基督徒。
在中国的八年,我们从没在街上见到醉鬼。我们见过各类抽鸦片的人,但是从没见过他们因为鸦片瘾而争吵,也没见过他们妻子身上有什么淤青或流血的痕迹。有必要用基督教改变中国人,让他们达到所谓的欧洲式的清醒吗?有必要让他们放弃鸦片而转而迷恋酒精吗?或者是让他们变得更节俭,让他们活得比每天粗茶淡饭更经济,只让偶尔抽点烟草而已,有这个必要吗?或者让他们更勤勉,比那个起早贪黑、仅有两次饭点可休息的宁波伐木工还要勤劳吗?还是让他们更孝顺?——让他们因为无微不至地照顾年老体衰的父母而获得声誉?让他们更有兄弟情谊?(在中国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社会,每个人都为共同利益努力工作,如果有人失业或遭受疾病还会从亲人那得到食物和住处)让他们更遵纪守法?(我们更羡慕那些活在中国的人,想与他们融为一体)让他们更忠诚?(许多欧洲人向我们承认说他们更愿意跟中国人进行商业往来而不是那些某些来自基督国家的商人,我们在此还是不要说出他们的名字为好)我们有必要冒险在这片土地上播撒下血腥宗教战争的种子吗?让他们遵纪守法确实是一项伟大的行动,但是这同样也有反作用。诉讼制度总有一天会成为议事日程,这样在这个律师还不是很为人所知的国度,会滋生一个贪婪的阶层。在这样一个目前极少存在绝对贫困的国家(很少有人会饿死),同样会产生极端的富有伴随着极端的贫穷的现象;因此也就需要基督教组织一片实践的空间,让他们教会道德败坏的穷人阶层如何面对自己的处境。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中国人不要对动物那么残忍,那我们会很高兴的;希望他们不要将鸭子、鹅还有猪绑住腿然后挂在杆子上,希望他们喂养自己饥饿的狗或者让那些疲惫的牲畜少些负担。不过我们在中国还未曾听说射杀鸽子的情况,钳制牲口的办法也没有引入中国,也没听说过什么野蛮的中国穷人“活剥绵羊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不要忘了中国已经存在四种伟大的宗教,它们在此地颇为兴盛。中国有儒教,严格说来它并不算是宗教,而是一套自给自足的文化体系,也是一种特定的统治手段:一方面治家;一方面治国。它教导人们要为善,要热爱美德,犯错了不要惧怕惩罚,成功了也不要奢望奖赏。这难道比基督教逊色吗?
佛教、道教以及伊斯兰教在文盲中受到推崇,它们满足了这些人对某些超自然事物的信仰和依赖。文人是绝对的唯物主义者,他们嘲笑荒谬的佛教,虽然有时他们还是得参加佛教的仪式。他们强烈反对新宗教的入侵,并且成功地利用自己的力量抵制了新宗教。他们宣称,在司法的协同下,孔子已经制订下了一套与自己的习俗和谐统一的完美操守,所以依据这套准则行事不会有任何不悦,这与世界上的其它宗教显著不同。
反基督教的打油诗反基督教的打油诗
去年在一个名叫龙平(音译,接近著名的茶叶市场汉口)的地方,张贴着下文这些煽动性的大字报,中国人在上面表达对散布中国的基督传教士的偏见。原文是诗歌体,显然是出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之手:
要迅速根除那些奇怪教义:
孔子的圣言才是正统。
天下仅遵一圣教,
人人仅容一信条。
尧舜典范开先路,
仅把“变”“经”变指的是人的思想,经指真言。来区分。
孔子传道今犹在,
但是其它神迹被孔子禁止的。仍在默默流行。
专心致志于平常美德:
发扬孝道、兄弟情谊、忠诚以及善解人意之心,这些都于个人有利。
注意你的言论,
因为奇迹、力量、暴动以及精神,都会因言语而消散。
我恳求你不要听信不靠谱的言辞:
那些人竟敢用巧言令色迷惑老人家。
我们的宗教才是人人适宜;
但是我们不会建造礼拜堂来欺骗蠢人。
我们的教义从古而来,绵延至今,不曾改变。
无论国内国外,我们的教条都一视同仁。
我们具有伟大的优越性!
我辈有福了,受此圣教!
众教仅有一教为真,
谁敢与我一辨真伪?
沉静清明的佛教
还有深奥空洞的道教——
跟我教比起来都是旁门左道;
对它们你最好远离、莫入。
这个异于佛教或道教信条的教呢?
它私底下性别混乱、难以言喻!
比前两者更具危害;
它四处传扬神神道道,不过是十足的毒药。
在此你必须保持谨慎,
万不可相信和崇拜它。
那些信基督的,
把他称作天地之主,
向他祈祷,
以此欺骗、蛊惑民众,
玷污孔子的圣言。
我嘲笑你的十字架英士,
他虽牺牲性命却未能完全保有美德。
教士修建教堂,
但是他们并不想积德行善。
他们影响女人的方法,
充其量不过是诡计。
他们用魔法伤害儿童,
犯下残暴的罪名。
他们说自己的宗教是唯一的真理,
自己的答案却满是搪塞。
他们说自己的书是圣经,
但新约和旧约就好像卫陈两国的国风就是放纵的。
对于那些渐渐误入歧途的人,
我只能对他们的无知表示同情;
而对于那些受骗的知识分子,
我只能怒其不争了。
这类人不在我们中间,
这些人跟我们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如果你跟他们有瓜葛,
谁来驱除这些牛鬼蛇神呢?
这是对这个国家的潜在危险,
她的人民正在受伤害!
它就是这个时代的毒瘤!
而你们却漠不关心、视而不见!
我,正在倾听人民的心声,
想要去拉他们一把。
唉!魔鬼狡猾多端!
但是人民又是那么天真纯洁。
他们怎么就与魔鬼同行了呢?
你们,就像大树和小草一样,懵懂无知,
就这样让那些野蛮人扰乱花之大地。
难道就没有圣洁聪明的人出现吗?
遥想周朝,野蛮人带着傲慢而来,
我们的孔子和孟子还与他们拍肩称道!
在佛教肆虐的唐代,
还有人消灭它们。
现在这些魔鬼正在肆虐;
给乡村和市场制造麻烦。
此时需要英雄横空出世,
以孔子的名义消灭恶魔。
转念思忖
要不是有我的同类指文人。
根本也没人能撑起真正的宗教。
我与你推心置腹,
你也要对我用点心,
不要相信那些关于救赎的废话,
不要相信那些关于复活的谎言。
让你自己重回正道吧,
擦亮眼睛认清真人和魔鬼。
不要在泥淖中踯躅不前了,
也不要在恶毒和堕落面前屈下双膝。
不要等待天堂的审判了
应该看看他们对人间所作的破坏。
那个无形无声的小破孩——
干吗要去崇拜他?
他的那些超自然、不着调的废话
应该被唾弃。
而当魔鬼在你家中时,
你就看不清状况了。
魔鬼会觊觎你的家
他们可能会拿走你的财富
对你的孩子动手动脚。
刚开始时他们会用似是而非的话语引人注目,
但是没有一句话是明晰的;
然后他们就瓦解你的理智,
让你的思维远离真理。
你背信弃义抛弃对祖先的崇拜,
你的妻儿也遭受玷污,
而你也被万夫所指。
你在不经意间破坏了古训,
投向肮脏和财富崩坏的怀抱,
你将陷入无休止的羞愧
和接连不断的厄运之中。
最后,如果你在生活中失去了斧头,
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来自寿衣传教士被告知要将信众的尸首掩藏起来,这样就没人知道他死了。的无尽伤害。
掂量你生命中所犯的罪行,
你的尸体想必是要投给蛇蝎吧。
魔鬼们散布的这些言论,
正在生根发芽,
必须有人来阻止他们,
连根斩除。
要抓紧了,你们所有的人,要悬崖勒马,
重新走上正道;
我们真心怜悯你。
警钟敲响,快弃绝谬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