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狼羌见之于史籍的活动,主要是几次反抗朝廷的武装斗争。西汉武都郡建立后,武都氐人分别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反抗朝廷,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武都白马羌反抗朝廷”,史书记载中都没有提及参狼羌,可以断定,这三次武都氐、羌反朝廷武装活动中参狼羌参与的成分不大,或者没有参与。因为西汉时武都尚未管辖参狼羌所居住的羌道(县),羌道属陇西郡所辖,此时的参狼羌史书称为“武都塞外参狼羌”;东汉实际应是安帝永初元年(公元107年)羌人大起义后于永初四年(公元110年)金城、陇西、安定、北地也包括武都在内各边郡治所内迁后,也就是武都郡治由今西和洛峪迁至下辨(今成县西峡摩崖东广化村)后,羌道始归武都郡管辖,参狼羌方被史书记为“武都参狼羌”。这里的武都白马羌不包括参狼羌很清楚,实际白马羌如前所述,主要指今白水江流域的羌人,与白龙江上游的参狼羌是相邻的同一族系即印族系的羌人,是属于广汉北部都尉(治今文县)所辖,并不是武都郡所辖,所以是“武都塞外白马羌”。在东汉,参狼羌的活动主要有: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十二月,参狼羌攻掠武都,陇西太守马援讨伐;中元元年(公元56年),参狼攻武都,败郡兵,陇西太守刘盱遣军救之,及武都郡兵讨伐叛羌,败羌兵;安帝永初二年(公元108年)十二月,广汉塞外参狼羌降,分广汉北部为属国都尉(治阴平,即今文县);阳嘉三年(公元134年)十一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驱掠人畜。这里的“屯羌”应有参狼羌,外羌应为参狼羌以西的其他支系羌人。
参狼羌的社会组织结构状况,缺乏具体文献资料,只能综合参照有关史料作简略分析探索。《后汉书·百官五》载:凡县主蛮夷曰道。县(道)下有乡,乡置有秩,由郡任命,俸百石,掌管一乡人事;三老,掌教化;游徼,禁司奸盗。又有亭,置亭长,以禁盗贼。乡下有里,设里魁,掌一里百家。里下有什主,管十家;伍主,管五家。这种县、乡、里、什(伍)的地方行政机构体系,是内地郡县的行政设置。在边境少数民族归服朝廷的地区,则“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1988年和1989年,在宕昌城关附近先后发现两方铜印,一方是“汉率善羌君”,另一方是“魏率善羌佰长”。这两方印无疑是东汉和曹魏时期朝廷赐给参狼羌首领的官印,“善羌君”当为参狼羌之大首领,其地位应与郡太守相等;“善羌佰长”应为“善羌君”之下的部落头目,地位应与乡有秩相等,两者中间还应有“仟长”或“邑长”等,与上下衔接。由此可以推断,羌道境内的地方行政机构设置是内地乡、亭、里系统和少数民族部落组织王、侯、君、长并存的,或者是在道(县)之下没有乡、亭、里设置,实行部落首领和头目管理。两种状况不管哪一种,就其社会基层组织结构的主体来说,是以部落组织为基础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为乡、亭、里设置,也只能是东南部与西汉水流域直接相接的受中原文化和氐族文化影响较深的局部地区,不会是大部分地区。所以,我们可以判定羌道境内参狼羌的社会组织管理状况应与明、清时期宕昌地区相类似,是县、乡机构与土司管理制度并存的一种社会组织状况。这种社会组织,在中央政权强大时,部落首领往往会在官阶名号低于自己的代表朝廷的地方行政官的领导或指导之下管理自己的部众,而在中央政权衰弱时,自然而然地成为地方割据势力,称王称君。
参狼羌的生产生活即社会经济状况,史书中亦未见具体资料,参考相关史料及其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来分析,应当是以畜牧为主体,狩猎与农业也有一定的比例的经济结构,同时与河湟草原地区其他羌人之最大不同是定居于栋宇或石室而非逐水草而居庐帐。《后汉书·白马氐传》说武都氐人“有麻田,氐傻,多羌戎之民。其人半秦,多勇憨。出名马、牛、羊、漆、蜜”,这里的“羌戎之民”就是羌道参狼羌。与参狼羌相邻的其南境阴平郡“胡虏风俗、所出与武都略同”。与参狼羌族系相近,地理环境相似的汶山郡所谓六夷七羌九氐,“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又土地刚卤,不生谷粟麻菽,唯以麦为资,而宜畜牧”。前述阳嘉三年(公元134年)十一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的屯羌,亦为参狼羌。结合参狼羌所在今白龙江上游地区气候温和,作为定居当地400年以上的参狼羌人,汉代有一定的农耕生产应是不存在疑问的。同时,这里山高林密,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在汉代林木生长处于原始状态,狩猎活动必然是当地居民从事的辅助产业更是必然的。上世纪70年代以前,狩猎在这里仍然较盛,林区几乎户户是猎人,笔者曾亲闻宕昌一公社武装干部自言共猎获过150多只麝獐。冉马龙部落居住的“石室”,至今也是白龙江上游宕昌地区民居的基本建筑形式,参狼羌定居的正是这种独特的“栋宇”,这是不言而喻的。宕昌地区发现的出土文物,也证明汉代已明显有农耕活动。需要指出的是,晋末以后形成较为强大的地方割据势力建立宕昌国的宕昌羌人即参狼羌人的社会经济状况,史书记述称“俗皆土着,居有屋宇,其屋织牦牛尾及羖羊毛以覆之。国无法令,又无徭赋。唯征战之时,乃相屯聚,不然,则各事生业,不相往来,皆衣裘褐。牧养牦牛、羊、豕以供其食”。这里的“各事生业”应不完全是下面的“牧养牦牛、羊、豕以供其食”,而是包括了相应的农业和狩猎活动的,畜牧业则为其最主要生产活动,不能理解为晋以后的宕昌羌人只有单纯的畜牧业而没有任何其他生产活动。
宕昌
宕昌在史籍出现,是在晋以后的北魏时期,郦道元《水经注》中首先有了羌水“东南流,经宕昌城东”的记述。唐初修成的《周书》、《北史》及南朝的《宋书》、《南齐书》、《梁书》中都有《宕昌传》和宕昌羌的记载。宕昌一词在史书中出现后,即有三层含义:一是宕昌羌,二是宕昌羌所建立的宕昌国,三是宕昌国的都城宕昌城。这里所论述的宕昌,也是兼有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宕昌羌的来源是了解研究宕昌国历史的首要问题,但目前在研究宕昌国为数不多的论着和地方史志中尚未涉及。在史书中,到西晋时期,羌道和参狼羌的记载同时突然消失,接着又同样突然地出现了对羌道和参狼羌长期活动地区的宕昌羌的记载。史料没有参狼羌何以突然消失,宕昌羌又从何而来的任何记载。在今白龙江上游原羌道境内的同一个地区内,这一历史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参狼羌与宕昌羌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这是研究了解宕昌羌和宕昌国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和基本内容之一。根据目前能够接触到的资料,只能做出如下推断:晋末在原羌道境内出现的宕昌羌就是原活动在这一地区的参狼羌,宕昌羌与参狼羌是远自秦以来就长时期定居于此的同一支羌人。三国至晋时,在整个大环境和陇南小环境的变化过程中,中央政权对原归属朝廷的羌道地区的统治不断削弱,结果首先是作为地方行政机构的羌道的“道”即县的废除不存在,接着便是被朝廷封赐为“羌君”、“羌长”等的地方部落首领的完全统治局面的出现,最后在南北朝大分裂的所谓“五胡十六国”时期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参狼羌首领终于形成了独立的地方势力,建立了宕昌国地方政权。以上推断无论从史实和逻辑方面说,都是没有什么疑义的,但难以解释的是参狼羌为什么突然变成了宕昌羌?羌道参狼羌何以不建立参狼国,却成了宕昌羌建立宕昌国?这种难以理解的历史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在中国历史上还有没有类似的情况?